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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21 19:50:03 来源:网友投稿

 X 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及《XX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 自然资字〔2019〕X 号)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四张牌”总体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坚持底线发展思维,科学评估优化三条控制线,合理布局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

 确保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 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适时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基于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搭建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县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专项规划和

 详细规划编制提供指导依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理念,强化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约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优先布局关系区域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生命安全、经济安全和文化传承等国土空间,协调衔接三条控制线划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导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阶段,完善人地挂钩机制,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全域统筹、用途管制的原则。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保护、开发和整治,促进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加强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坚持战略引领,统筹配置。落实国家和省、市战略,按照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谋划新时代 XX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按照促进生态健康、生活宜居、生产便利的要求,统筹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

 三、规划定位 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全县空间发展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全面落实省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意图和要求,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全局安排,为县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专项规划和下位国土空间规划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具有战略性、协调性、权威性、约束性。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规划编制基础 采用 XX 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数,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开展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准问题,提出对策。

 (二)评估现行规划实施成效 开展深入调研和现状分析,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实施以来 XX 县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均衡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用地产出效益、多规融合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分析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为 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目标建议。

 (三)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针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突出重点问题、重大布局导向,围绕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县域发展战略、主要控制指标、生态环境与耕地保护、乡村振兴、城乡统筹与区域协调等多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题研究。

 (四)科学评估三条控制线 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科学评估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划定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并纳入规划成果。

 (五)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基于现行规划评估、“双评价”及专题研究成果,在县域范围内落实省、市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和自然资源利用控制指标。研究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和空间品质提升。

 (六)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与正在编制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衔接,为本地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七)构建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基于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着手搭建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五、工作阶段及进度安排 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从 2019 年 8 月开始,至 2020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分为五个工作阶段,具体如下: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9 年 8 月)。正式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制定印发《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二)现行规划评估阶段(2019 年 9 月—10 月)。评估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奠定基础。

 (三)专题研究、规划成果编制阶段(2019 年 11 月—

 2020 年 5 月)。完成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编制形成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

 (四)规划成果论证审查阶段(2020 年 6 月—9 月)。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根据收集反馈的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

 (五)上报审批(2020 年年底前)。将 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统一领导,成立 XX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组成(名单见附件 1)。切实发挥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负责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规划编制工作开展,负责及时全面准确提供规划编制所需数据及资料,并结合部门职责安排专人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有关会议筹办和日常工作。办

 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履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见附件 2),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公众参与 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健全多方协商机制,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大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规划认知,为规划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落实经费保障 1、经费来源: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有关人员技术培训等。其中规划编制费用和信息平台费用参考我省其他县区,初步估算在 878 万元左右;另安排工作经费 100 万用于调研、会务、研讨、宣传、报审等相关工作,合计 978 万元。

 2、确定编制单位:依据《XX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X 自然资字〔2019〕X 号)文件,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由 XX 省城乡规划研究总院、XX 农业大学组成的联合体承担编制任务。

 七、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各项工作统筹及规划编制、协调、报批等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提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经济发展定位等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工业园区落户项目资料及各项经济发展数据,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卫健委:负责全县医疗设施发展用地预测,提供医疗设施用地需求及发展规划等方面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政府办(人防办):负责提供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等方面资料,参与研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扶贫办:负责提供扶贫规划以及扶贫建设项目等方面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

 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经费,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工信局:负责全县工业发展用地预测,提供工业发展规划和技改重点项目等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公路、港口规划用地预测,提供项目用地需求资料,负责交通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公路分局:负责提供全县公路等设施方面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县粮食经济作物生产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用地预测等资料,参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XX 市 XX 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全县水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规划和数据资料,参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评估论证,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发展用地预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退耕还林规划、湿地规划、森林资源调查成果等资料,参与林业用地的协调论证,参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评估论证,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设施发展规划用地预测,提供水利设施用地需求,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等资料,负责水利设施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市政设施项目以及保障房建设规划等资料数据,参与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论证,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进城落户人口数据,并将相关基础数据及预测结果,作为规划编制中人地挂钩的重要依据,负

 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交警大队: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等方面资料,参与研究道路交通规划,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消防大队:负责提供消防规划、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等方面资料,参与研究消防设施规划,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城管局:负责提供全县环卫设施规划、环卫设施建设情况等方面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县教育设施用地预测,提供教育设施用地需求及教育发展规划等方面资料,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县行政区划边界以及养老和殡葬设施项目规划布局和用地需求等资料,负责提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意见建议,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提供旅游发展、景区分布等规划和数据,负责旅游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文物保护用地规划,提供用地需求资料,负责文化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工作,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商务局:负责提供全县大型专业市场及物流现状和规划等数据资料,负责商务类项目用地的协调论证及用地需求预测等,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科学技术局:负责提供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参与研究拟定科技发展战略,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近几年统计年鉴以及各项指标统计数据等资料,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

 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XX 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XX 分局:负责提供码头、岸线规划,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本部门规划进行衔接的意见,负责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本部门职责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负责研究提出本镇、乡发展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产业布局及各类专项规划,对接各类规划指标分解下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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