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地铁运发〔2016〕333 号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及业务素质,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需求和部门职能划分,特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发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前发《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成地铁运发〔2014〕247 号)文件同时废止。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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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9 日
CDYY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企业文件
CDYY-AQGL-03-015-2016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A 版1次 )
2016-12-9发布
2016-12-9实施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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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文本号:
CDYY- - AQGL- -0 03 3- - 015- - 2016
编制部门:安全技术部 签发:饶咏 批准:凌喜华 审核:马东、李晓龙 发放范围:公司各部门 版次:A 版 2 次 修订:陈雪峰 实施日期:2016.12.9 版次:A 版 1 次 修订:陈雪峰 实施日期:2014.09.22 版次:A 版 0 次 修订:李晓龙 实施日期:2012.07.19
文件更改通知单
(
2016 年 第 053 号)
日期:2016.12.9 文件名称及文件编号:
CDYY- - AQZL- - 007- - 201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CDYY-AQGL-03-015-2016 原文(页码)
更改文
无 2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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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3.1 运营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运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公司和各中心(部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费用、委外培训项目的审核;负责各类运营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资格鉴定工作的组织;负责对各中心(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安全技术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的培训考试工作;对各中心(部门)安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部门)建立健全员工个人安全档案。
3.3 各中心(部门)负责本中心(部门)范围内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工作的具体开展和执行,以及对本中心(部门)直管的委外、临管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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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4.1 运营公司培训部是运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公司和各中心(部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费用、委外培训项目的审核;负责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资格鉴定工作的统筹管理。
4.2 安全技术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及修订,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4.3各中心(部门)负责本中心(部门)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对本中心(部门)员工、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接收的实习学生和直管的委外、临管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管理相关培训记录和档案。
4.4各级从业人员具有接收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职责。
5.2 运营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员工应当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6.2 运营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员工应当重新接受车间(中心/部门)和班组(中心站/车站)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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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运营公司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运营公司和各中心(部门)也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培训和演练,让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具备自救逃生和疏散的知识、技能。
6.8 公司新员工入司安全教育培训时须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各中心(部门)安全教育培训须结合现场生产实际制定火灾隐患辨识、消防器材使用及自救互救知识技能等培训内容,让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具备自救逃生和疏散的知识、技能。
编制 陈雪峰 审核
马东、李晓龙 批准 凌喜华 编制部门 安全技术部
会签部门
各相关部门
目
录 1 1
编制目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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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编制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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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适用范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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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工作职责
................................ ................................ .....
8 8
5 5
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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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
安全培训具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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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的学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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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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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及业务素质,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运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13 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 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0 号令)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16 号)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运营公司范围内全体员工,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和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 工作职责 4.1 运营公司培训部是运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公司和各中心(部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费用、委外培训项目的审核;负责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和上岗资格鉴定工作的统筹管理。
4.2 安全技术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及修订,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4.3 各中心(部门)负责本中心(部门)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以及对本中心(部门)员工、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接收的实习学生和直管的委外、临管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管理相关培训记录和档案。
4.4 各级从业人员具有接收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职责。
5 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 5.1 运营公司和各中心(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3 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3.1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
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5.3.2 车间(中心/部门))岗前安全培训:
1)中心(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 2)
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及考核、奖惩标准; 3)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5)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6)
有关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3.3 班组(中心站/车站)级岗前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4)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7)
有关事故案例; 8)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6 安全培训具体要求 6.1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2 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运营公司、车间(中心/部门)、班组(中心站/车站)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具体岗位的还应结合岗位安全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的岗位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6.2 运营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员工应当重新接受车间(中心/部门)和班组(中心站/车站)级安全教育培训。
6.3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采用中心(部门)应当结合工艺、技术及设备、材料要求和特点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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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5 因岗位安全工作需要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均应在通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6.6 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应参加由成都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7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成员应结合应急抢险工作需要,积极参与公司和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训练和演练。
6.8 公司新员工入司安全教育培训时须包括消防安全知识。各中心(部门)安全教育培训须结合现场生产实际制定火灾隐患辨识、消防器材使用及自救互救知识技能等培训内容,让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相关灭火器的使用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具备自救逃生和疏散的知识、技能。
6.9 重大节假日和举行重大活动、演练前期,各中心(部门)应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6.10 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必须组织事故责任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11 在新开线路以及线网行车、客流组织、维保及救援处置等发生变化时,具体业务主管部门及培训需求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练习及演练工作。
6.12 培训组织及实施部门应积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试题库、安全教育案例库等培训资源,有效创新、运用科学培训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培训教育师资力量,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6.13 公司各中心(部门)应建立健全本中心(部门)从业人员的个人安全档案,内含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试卷成绩等,档案应准确、详细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应有参加培训人员本人签字确认。从业人员个人安全培训档案由各中心(部门)负责管理保管等工作,涉及员工调转、晋升及变更工作点的,该个人安全档案应随本人由旧中心(部门)到新中心(部门)进行管理,三级安全教育试卷及成绩在员工个人安全档案中必须长期保存,其它档案内的资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3 年,以上个人安全档案由培训部、安全技术部负责监督。
6.14 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参加再培训,培训费用自理,培训所需时间按事假计算;对再次培训达不到要求者,可调岗、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 安全培训的学时要求 7.1 运营公司和各中心(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12 学时。
7.2 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
7.3 转岗和复岗员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 4 学时。
7.4 专业应急抢险人员专项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 20 学时。
8 安全培训计划 每年度运营公司应组织不少于 2 次的公司级安全培训,各中心(部门)应组织不少于 4 次的中心(部门)级安全培训。各中心(部门)应于本年度 12 月底前拟定本中心(部门)次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外培人员名单报培训部审核。由培训部制订运营公司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列支安全教育培训经费,财务部配合。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组织部门:
参加部门:
教育培训时间
教育培训地点
培训主题
主讲人
记录人
参加人数
缺席人数
教育 培训 内容
人员 签到
考试成绩
备注:本表培训内容、签到、成绩栏空间不足可增加附件,培训结束后该表由培训部门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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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别:不予公开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6 年 12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