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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

时间:2022-08-09 13:05:03 来源:网友投稿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申报单位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

 形象进度

 监理单位

 总监姓名

 管理资料部分得分 (40%) 办公及生活区部分得分 (10%) 现场部分得分 (50%) 合计得分

 考评意见:

 考评组组长(签字)

 考评组成员(签字)

 考评时间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资料部分评分表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 10 分 2、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扣 10 分 3、未制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扣 10 分 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 5 分 5、未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 3 分 6、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扣 5 分 7、未制定控制扰民措施,扣 5 分 8、未制定对各种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扣 5 分 9、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 5 分 10、未按考核制度对相关人员定期考核,扣 2 分(每季度至少一次)

 10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1、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扣 15 分 12、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扣 15 分 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方量砼浇筑、大物件吊装、爆破施工、脚手架搭设、深基坑开挖、大体积模板装拆等)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5 分 14、未按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 10分 1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扣 10 分 16、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 5 分 15

  3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 17、无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 10 分 18、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 10 分 19、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 5 分 20、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 3 分 21、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 4 分 10

  4 安全检查 22、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10 分 23、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 5 分(项目部应是日检)

 24、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限、定措施,扣 10 分 10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25、未按期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整改和复查,扣 10 分 5 安全 教育 26、未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扣 10 分 27、项目部未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 5 分 28、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 3 分 10

  6 应急 救援 29、未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扣 10 分 30、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及器材(人员可为兼职),扣 5 分 31、未定期分别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 5 分(每年至少一次)

 10

  7 危险源辨识与预防 32、未进行危险源辨识,扣 15 分 33、未对危险源的危险程度进行辨识,扣 5 分 34、未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扣 15 分 15

  8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35、瞒报或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扣 10 分 36、生产安全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 10 分 37、未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扣 5 分 未给现场从事危险性较大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扣 5 分 10

  9 安全防护用品 38、未制定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扣 10 分 39、未建立安全防护用品领用台账,扣 5 分 40、所购安全防护用品无生产及安全许可证明或标识,每项扣 5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考核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办公及生活区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办公与生活区安全管理情况 1、办公、生活区未配备灭火器(每组两只),扣 20 分(包括配属队伍人员宿舍,下同)

 2、灭火器超过有效期,每只扣 5 分 3、配电箱未配备与用电量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每处扣 20 分 4、办公室、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的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每处扣 15 分 5、夏季宿舍未釆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扣 5 分 6、宿舍内生活用品摆放混乱、未配备餐具橱柜、环境卫生差,扣 3 分 7、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明显划分,扣 15 分 8、伙房、库房兼作住宿,扣 10 分 9、伙房与宿舍、办公室、库房、易燃物品存放处未相隔 5 米以上距离,扣 10 分 10、食堂无卫生制度,扣 8 分 11、炊事员无健康证,扣 8 分 12、食堂生熟食未分开存放,无防蚊蝇措施,扣 10 分 13、食堂无吊顶,四周及地面未贴瓷砖、无排烟设施,扣 10 分 14、食堂未配备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扣 4 分 15、食堂使用的燃气罐与灶具之间未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乱拉乱接电线,扣 4 分 16、未设置水冲式厕所,扣 6 分 17、未设置淋浴间,扣 6 分 18、未明确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扣 10 分 19、未配备垃圾箱,扣 5 分 20、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扣 5 分 21、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未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未釆取防火措施,扣 8 分 22、场地未做硬化处理、环境卫生差,扣 3 分 23、“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没缺少一项,扣 2 分 24、施工现场没有公示牌、安全宣传标语,每项扣 5 分

 合计分数 100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考核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道路工程现场评分表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现场围挡及警示 1、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扣 10 分 2、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 1.8 米的围挡,扣 6分 3、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 4分 4、围挡设置不严密,扣 4 分 5、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有关设施(如临时便桥)处,未釆取安全防护措施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每处扣3 分; 6、夜间施工未设置警示灯或警示带,扣 5 分 10

  2 临边 防护 7、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施工无有效临边防护措施(护栏高度不低于 1.2 米、栏杆竖向间隔不超过 30 厘米),扣10 分 8、各类检查井(窨井)、降水井上口未进行有效覆盖,每处扣 5 分 10

  3 沟槽 施工 9、未按施工方案放坡或进行有效支护,扣 10 分 10、深度超过 2m 的沟槽内施工时未配备移动式爬梯或坡道(间隔不超过 30 米),扣 10 分 11、沟槽上口两侧 1. 5 米内堆放弃土或材料、3 米内弃土高度超过 1.5 米,扣 6 分 12、沟槽内排水不及时、人员在泥水中作业,扣 4 分 10

  4 旧管 道清 淤 13、旧管道清淤作业时,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毒面具、安全带,每人扣 10 分 14、旧管道清淤作业时,未将相邻井盖打开通风,扣 3分 15、旧管道清游作业时,上面无专人看护,扣 5 分 16、旧管道清淤作业时,未配备吹风设备或及时向管道内吹风,扣 3 分 17、旧管道清淤作业时,井口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扣 10分 10

  5 人机 配合 施工 18、人机配合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扣 10 分 19、人工配合挖掘机、吊车作业时,人员未在其回转半径以外作业,扣 10 分 20、人工配合裝载机、压路机等作业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机械的两侧指挥(不得站在机械的行驶方向),否则扣5 分 10

 6 临时 用电 21、在供电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资材料,扣5 分 22、供电线路未架空或埋地设置,每处扣 10 分 23、未按规定使用标准配电箱,扣 3 分 24、供电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10 分 25、漏电保护器失灵,每处扣 10 分 26、开关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处扣3 分 27、配电箱安装设置不当,每处扣 2 分 28、电线老化或破损,每处扣 3 分 29、特殊环境下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扣 4 分 10

  7 常用小型机电设备 31、平刨、圆盘锯、打夯机等自身无开关、平刨、圆盘锯等无操作棚(室),每处扣 3 分 32、平刨、圆盘锯等无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项扣 5 分 33、平刨、圆盘锯、打夯机等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每处扣 3 分 34、发电机、空压机、钢筋加工设备等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每处扣 5 分 10

  8 材料存放 35、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扣 2分 36、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扣 2 分 37、材料堆放不整齐,扣 3 分 38、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 4 分 5

  9 消防 安全 40、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未配备灭火器,扣 10 分 41、灭火器超过有效期,每只扣 2 分 42、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扣 2 分 10

  10 个人 防护 43、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每人扣 5 分 44、安全帽不符合有关标准(生产及安全许可标志),每只扣 2 分 45、现场人员夜间作业未穿警示服(反光背心),每人扣5 分 46、电焊工、电工、手持电动工具及打夯机等操作人员无防护措施,每人扣 2 分 10

  11 文明 施工 47、钢材、木材存放区未进行硬化,扣 3 分 48、未有现场出入口处保证运输车辆清洁、不带泥上路的措施,扣 2 分 49、主要临时路未进行硬化,扣 3 分 50、目视有扬尘,扣 5 分 51、发电机、空压机等设备无消音器或消音器损坏,每处扣 3 分 5

  合计分数 100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考核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

 桥梁工程现场评分表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现场围挡及警示 1、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扣 5 分 2、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 1.8 米的围挡,扣 3分 3、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 2分 4、围挡设置不严密,扣 2 分 5、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有关设施(如临时便桥)处,未釆取安全防护措施或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每处扣2 分; 6、夜间施工未设置警示灯或警示带,扣 3 分 5

  2 临边防护 7、深度超过 2 米的基坑施工无有效临边防护措施(护栏高度不低于 1.2 米、栏杆竖向间隔不超过 30 厘米),扣10 分 8、各类检查井(窨井)、降水井上口未进行有效覆盖,每处扣 5 分 9、悬空作业未釆取安全防护措施,扣 10 分 10

  3 沟槽施工 10、未按施工方案放坡或进行有效支护,扣 10 分 11、深度超过 2m 的沟槽内施工时未配备移动式爬梯或坡道(间隔不超过 30 米),扣 10 分 12、沟槽上口两侧 1.5 米内堆放弃土或材料、3 米内弃土高度超过 1.5 米,扣 6 分 13、沟槽内排水不及时、人员在泥水中作业,扣 4 分 10

  4 人工挖孔桩基施工、机械成孔 14、人工挖孔粧机架不完好、底座无垫板、滚筒无反锁装置,每项扣 2 分 15、人工挖孔粧井缘高出路面部分小于 20 厘米,扣 3分 16、人工挖井孔粧深超过 5 米(或有特殊要求)时无定时送风,扣 3 分 17、人工挖孔粧未执行“跳挖”规定,扣 5 分 18、人工挖孔粧井上无人配合、无围挡、停止作业时孔口未加盖防护网,每项扣 10 分 19、人工挖孔粧堆土与井边距离小于 1 米,扣 3 分 20、人工挖孔粧井内边抽水边作业,扣 5 分 21、孔内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扣5 分 22、未定期对提升装置进行检查,扣 5 分 23、机械成孔作业时未设沉浆池、无人值守、周边未釆取安全防护措施,每项扣 5 分 10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爆破作业 24、爆破作业前未设立警戒区域,扣 5 分 25、爆破作业前未疏散无关人员,扣 5 分 26、爆破作业前未设专人警戒,扣 5 分 27、爆破作业时未进行有效防护,扣 5 分 5

  6 立杆基础、脚手架 28、立杆基础不硬化、不平、不实、不符合要求,扣 5分 29、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扣 5 分 30、无扫地杆,扣 5 分 31、无排水措施,扣 3 分 32、脚手架架体未设上下通道,扣 3 分 33、脚手架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 15 分 34、脚手架架体上面施工层不设 1.2m 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扣 3 分 15

  7 人机配合施工 35、人机配合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扣 5 分 36、人工配合挖掘机、吊车作业时,人员未在其回转半径以外作业,扣 5 分 37、人工配合装载机、压路机等作业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机械的两侧指挥(不得站在机械的行驶方向),否则扣 2 分 5

  8 临时用电 38、在供电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资材料,扣5 分 39、供电线路未架空或埋地设置,每处扣 10 分 40、未按规定使用标准配电箱,扣 3 分 41、供电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 10分 42、漏电保护器失灵,每处扣 10 分 43、开关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处扣 3 分 44、配电箱安装设置不当,每处扣 2 分 45、电线老化或破损,每处扣 3 分 46、特殊环境下作业未使用安全电压,扣 4 分 47、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每处扣 5 分 10

  9 常用小型机电设备 48、平刨、圆盘锯、打夯机等自身无开关、平刨、圆盘锯等无操作棚(室),每处扣 2 分 49、平刨、圆盘锯等无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项扣 2 分 50、平刨、圆盘锯、打夯机等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每处扣 2 分 51、发电机、空压机、钢筋加工设备等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每处扣 3 分 5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0 材料存放 52、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扣 2分 53、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扣 2 分 54、材料堆放不整齐,扣 3 分 55、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 4 分 56、砂、灰、渣土及工程用土等散装材料未覆盖,扣 2分 5

  11 消防安全 5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未配备灭火器,扣 10 分 58、灭火器超过有效期,每只扣 2 分 59、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配备动火监护人员扣 2 分 10

  12 个人防护 60、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每人扣 5 分 61、安全帽不符合有关标准(生产及安全许可标),每只扣 2 分 62、现场人员夜间作业未穿警示服(反光背心),每人扣 5 分 63、电焊工、电工、手持电动工具及打夯机等操作人员无防护措施,每人扣 2 分 5

  13 文明施工 64、钢材、木材存放区未进行硬化,扣 3 分 65、未有现场出入口处保证运输车辆清洁、不带泥上路的措施,扣 2 分 66、主要临时路未进行硬化,扣 3 分 67、目视有扬尘,扣 5 分 68、发电机、空压机等设备无消音器或消音器损坏,每处扣 3 分 5

  合计分数 100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考核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轨道交通工程现场评分表 序号

 考核

 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 1、工地周围未按所在城市的规定设置围挡,扣 4 分 2、围挡材料不严密、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 2 分 3、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施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1 分 4、夜间施工未设置警示灯或警示带,扣 2 分 5、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扣 4 分 6、在没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出时工地大门敞开,扣 2 分 7、无门卫或出入人员未登记,扣 2 分 8、施工现场大门口无洗车设施或施工车辆离开场区未冲洗干净,扣 2 分 9、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4 分 4

  2 用电 管理 10、现场临电设置不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扣 5 分 11、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处扣 1 分 12、未按照要求在作业点、通道口设置照明或应急疏散照明,每处扣 2 分 1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 2 分 1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分 5

  3 脚手架及模板支撑 15、未组织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的验收即进行使用,扣 6 分 16、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扣4 分 17、剪刀撑、扫地杆、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规范及方案的要求,扣 2 分 18、架体组装不牢或连接件紧固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19、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2 分 20、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21、支拆模板未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扣 4 分 22、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6 分 6

  4 机械设备 23、机械、机具等在进场前、安装完成后未组织检查验收,扣 5 分 24、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未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扣 2 分 25、机械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扣 3 分;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26、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每人扣 1 分;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扣 3 分 27、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分 5

 5 防护设施 28、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扣 5 分 29、临边、洞口、接料平台等需防护的位置未正确设置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扣 2 分 30、作业架未设工作平台及围栏防护,扣 3 分 31、作业架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 2 分 32、未设置登高扶梯,扣 3 分;扶梯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3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分 5

  6 人工挖孔桩 34、提土设备安全措施不足,扣 6 分 35、井上无人配合并作警戒或停止作业时孔口未加盖防护网,扣 6 分 36、作业时孔口防护、作业面临空防护不到位或提土人员未系安全带,扣 6 分 37、井缘高出路面部分小于 20 厘米,扣 6 分 38、未执行“跳挖”规定,扣 4 分 39、堆土与井边距离小于 1 米,扣 3 分;堆土未及时清理,扣 3 分 40、井内边抽水边作业,扣 3 分 41、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6 分 6

  7 基坑施工 降排水措施 42、深基坑降水时无防止临近建(构)筑物等工程周边环境沉降的措施,扣 3 分 43、未设置足够截面的排水沟,或未设置截水、封堵、防倒流等措施防止地表水冲刷基坑侧壁,扣 2 分 44、围护结构漏水(沙)或基坑底积水、涌水(沙),每处扣 2 分 45、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分 5

  上下通道 46、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通道在使用前未经验收,扣 3 分 47、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48、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3 分 3

  基坑开挖 49、挖土机作业时,作业半径范围内无警示或人员监护等防止其他人员进入的措施,扣 1 分 50、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扣 3 分 51、未按方案规定的程序、方式挖土,存在超挖,扣 3 分 52、开挖面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扣 1 分 53、施工机械碰撞、损伤支撑结构,每处扣 1 分 5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6 分 6

 基坑支护 55、基坑支护不及时,扣 6 分 56、钢支撑和腰梁架设(包括支撑连接、支撑与腰梁连接)、与围护结构连接(包括斜支撑设置防滑移装置、连接的密实性等),防钢支撑坠落措施、预加应力等违反设计或方案要求,每项扣 2 分 57、支护结构拆除或换撑不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包括混凝土撑强度条件、拆撑换撑顺序、预加力卸载程序等),扣 3 分 58、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6 分 6

  8 矿山法隧道施工 超前支护 59、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加固或未对地下管线等工程周边环境进行保护,扣 4 分 60、大管棚(小导管)材质、规格、长度及花眼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61、(管棚、超前小导管和开挖面)深孔注浆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2 分 62、注浆完成后浆液强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就进行开挖,扣 3 分 6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4 分 4

  开挖 64、开挖(爆破)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扣 5 分 65、作业面周围支护不牢固,或松动土石未及时清理,扣 2 分 66、爆破后不通风或通风时间少于 15 分钟,有人员进洞,扣 1 分 67、核心土留置,或台阶长度、导洞间距不符合要求,各扣 1 分 68、掌,子面暴露时间过长,或在长时间停工时未及时封闭,扣 3 分 69、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分 5

  初期支护 70、支护不及时,扣 5 分 71、钢架、钢格栅、混凝土、锚杆等支护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5 分 72、钢架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4 分 73、钢架未釆用螺栓连接或连接(板)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74、钢架底部未垫实、连接筋间距、搭接长度及焊缝等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75、钢筋网片之间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和钢架牢固焊接,扣 2 分 76、支护变形、损坏,未及时修复,扣 2 分 77、未及时进行拱背回填注浆,扣 2 分 78、喷混凝土裂缝、脱落,钢筋、锚杆外露、漏喷,每项扣 1 分 79、支护表面凹凸不平,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扣 2 分 80、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5 分 5

 二次衬砌 81、防水板作业现场未遵守用火规定或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扣 1 分 82、模板台车工作平台、扶手、栏杆、人行梯不符合安全要求,扣 1 分 83、模板台车移动时设备、电线、管路未撤除或未加保护,无统一指挥,扣 1 分 84、模板台车堵头拆除无防护,扣 1 分 85、模板台车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扣 1 分 86、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2 分 2

  洞内运输 87、竖井垂直运输,土斗或材料升降过程中,井下作业人员未撤离至安全地带,扣 2 分 88、洞内运输车辆制动失效、照明不符合要求、人料混载、超载、超宽、超高运输,扣 2 分 89、洞内道路积水、泥泞,扣 1 分 90、车辆启动前未检查、未鸣笛,扣 0.5 分 91、隧道道路周边物体侵界,扣 1 分 92、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0.5-2 分 2

  9 盾构法施工 机械设备 93、吊装过程未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扣 3 分 94、安装调试完成后未组织现场验收,扣 4 分 95、经维修后的盾构机,各系统(液压系统、集中润滑系统、电气系统、PLC 系统、人闸、密封等)无测试或检测,并形成记录,扣 2 分 96、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4 分 4

  始发接收及解体 97、未在掌子面钻孔探测地质情况,扣 2 分 98、洞门未按设计要求制作洞圈和密封装置,扣 4分 99、未对盾构机姿态进行复核,扣 2 分 100、盾构始发未对反力架和托架进行验算,扣 4分 101、盾构始发、接收发生渗漏、涌水、涌沙无有效措施,扣 4 分 102、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4 分 4

 开仓与刀具更换 103、未制订开仓操作规程,或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扣 6 分 104、压气作业人员无体检、未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扣 6 分 105、气压施工区域有易燃易爆物品,扣 6 分 106、压气作业使用明火无专项安全、消防措施,扣 6 分 107、压气作业未釆取两种不同动力空压机保证不间断供气,扣 6 分 108、作业人员压气作业时间或加、减压不符合规定,扣 6 分 109、气压作业区与常压作业区之间或隧道与外部无通讯联络设施,扣 3 分 110、开仓作业全过程未做好记录,扣 6 分 111、无开仓审批、作业时间、刀具更换等记录,每项扣 2 分 112、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6 分 6

  洞门及联络通道 113、负环及洞门、联络通道管片拆除现场未设立专职安全人员监管,扣 2 分;拆除未按方案施工,扣 4 分 114、洞门或联络通道管片拆除后,出现渗漏、掉渣等,未及时封闭,暴露时间过长,扣 3 分 115、联络通道施工前后相关管片无内支撑保护,扣 4 分 116、洞门、联络通道施工现场未准备应急物资,扣 2 分 117、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4 分 4

  开挖作业 118、掘进参数异常、姿态异常、地面沉降超限,扣 1 分; 119、未釆取有效措施,扣 2 分 120、施工过程未对掘进参数、注浆量、出土量等详细记录,扣 1 分 121、同步注浆、二次注浆不到位,扣 1 分 122、出土过量未釆取有效措施,扣 2 分 123、盾构机长期停滞,且不在加固区,未制定并采取防止沉降、坍塌、渗漏等措施,扣 2 分 12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3 分 3

  二次衬砌 125、管片堆放超高、堆放纵横间距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126、拼装机旋转时,旋转范围有人或障碍物,扣1 分 127、管片吊运、拼装过程中连接不牢或无防滑脱装置,扣 2 分 128、未定期对吊装螺栓、管片与吊运、拼装设置连接部位进行检查,或其存在缺陷仍进行吊运、拼装作业,扣 3 分 129、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3 分 3

 洞内运输 130、提升设备不满足吊装、提升能力,扣 2 分 131、运输设备牵引力未进行计算,不满足最大纵坡和载重要求,扣 1 分 132、车辆停驶时未釆取防溜车措施,扣 2 分 133、车辆安全、警示装置或动力、制动功能等存在故障,“带病”行驶,扣 1 分 134、车辆连接不可靠或无保险链,且超载、超限,扣 0.5 分 135、无联络信号或联络信号不合理、不准确,扣0.5 分 136、隧道内存在杂物未清理、积泥(水),影响车辆通行,扣 0.5 分 137、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0.5-2 分 2

  10 监控量测 138、未按监测方案进行监测,扣 3 分 139、未按规定对受施工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扣 2 分 140、监测点设置或监测频率不符合监测方案,扣 1 分 141、测点破坏未及时处理,扣 1 分 142、未按设计及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并反馈、指导施工,扣 2 分 143、监测数据达到预警或报警值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有效处理,扣 3 分 144、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3 分 3

  11 文明施工 145、钢材、木材存放区未进行硬化,扣 1 分 146、未有现场出入口处保证运输车辆清洁、不带泥上路的措施,扣 1 分 147、主要临时路未进行硬化,扣 1 分 148、目视有扬尘,扣 2 分 149、发电机、空压机等设备无消音器或消音器损坏,每处扣 1 分 2

  合计分数 100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考核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轨道)现场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 1、工地周围未按所在城市的规定设置封闭围挡,扣 8 分 2、围挡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 5 分 3、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施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 5分 4、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扣 5 分 5、在没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出时工地大门敞开,扣 2~3分 6、现场加工区与作业区未明显分隔的,扣 2 分 7、无门卫或出入人员未登记,扣 5 分 8、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扣 1-4 分 10

  2 用电管理 9、现场临电设置不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扣 15 分 10、配电箱内未按要求设置可见断开点的隔离开关,每处扣 3 分 11、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存在“一闸多机”现象,每处扣 5 分 12、漏电保护器、断路开关失灵,每处扣 3 分 13、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 5 分 14、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 3 分 15、电箱内接线混乱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3 分 16、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处扣 5 分 17、接地线路及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与工作零线混接,扣 10 分 18、照明未采用专用回路或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 5 分 19、未按照要求在作业点、通道口设置照明或应急疏散照明,每处扣 3 分 15

  3 安全防护 20、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3 分 21、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防护不严、不牢固或高度不满足规范规定的高度等),扣 10 分 22、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扣 5 分 23、站台靠轨行区临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扣 5 分 24、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扣 5 分 25、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规定值,扣 10 分 26、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27、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扣 8 分 10

 4 施工机具 28、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采取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扣5 分 29、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扣 5 分 30、电焊机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扣 5 分 31、电焊机二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绝缘层老化,扣 5 分 32、气瓶未安装减压器,未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每一个扣 2 分 33、气瓶未分类存放,或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34、未作保护接零或未设置漏电保护器,各扣 3 分 35、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或冷拉作业区未设置防护栏板,每处扣 3 分 36、振捣器具未使用移动式配电箱,扣 4 分 37、振捣器具电缆长度超过 30m,扣 4 分 10

  5 文明施工 3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扣 4 分 39、堆放不整齐、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扣 5 分 40、现场作业环境、空气质量较差,扣 5 分 41、专业交叉作业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扣 5 分 10

  6 防火管理 42、施工现场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扣 5~10 分 4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44、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45、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扣 5 分 46、灭火器材失效,每只扣 2 分 47、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 5~10 分 10

  7 起重吊装 48、大型设备吊装时无专人监护,扣 10 分 49、使用前未对起重机械就位等工作进行验收,扣 8 分 50、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扣 8 分 51、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扣 5 分 10

  8 门式起重机 52、无起升高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每项扣 10分;限位器不灵敏,每项扣 10 分 53、吊钩无保险装置、吊钩存在缺陷或危险断面磨损大于 5%,扣5 分 54、轨道基础不满足承载要求,已变形或破损,扣 8 分 55、轨道两侧无缓冲器和端部止挡,扣 5 分 56、钢丝绳选用型号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 分 57、轨道两端未设防雷接地装置或轨道的接头处未做电气连接,扣 5 分 58、存在交叉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扣 10 分;措施不可靠,扣 5-10分 59、作业区域周边无防护栏杆,扣 5 分 10

  9 轨行 60、轨行区作业无计划计划未报批,扣 10 分 15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2.每项扣减份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区管理 61、未与建设单位(或其代表的)轨行区调度机构签订安全协议,扣 5 分 62、未请点并经许可,擅自进入轨行区或侵入轨行区限界,扣 10分 63、作业完毕未销点或延时销点,未清场或清场不彻底,在轨行区遗留物料工具,每处(次)扣 3 分 64、擅自扳动道岔或拆卸道岔设备,每次扣 10 分 65、向轨行区乱扔建筑垃圾,每处扣 5 分 66、搭设脚手架、堆放的材料或机具侵入行车界限,每处扣 10 分 67、轨行区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未穿荧光衣,每人次扣 3 分 68、未经允许登乘工程车、轨道车,攀爬运行中的车辆,每人次扣 5 分 69、车辆超速行驶或隧道内无限速标志,扣 3 分 70、平板车违规搭载人,每人次扣 5 分 71、无联络信号或联络信号不合理、不准确,扣 10 分 合计分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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