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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书感受11篇

时间:2022-05-17 10:30:02 来源:网友投稿

《家》读书感受11篇

《家》读书感受篇1

我感受到活着更深刻的意义。人靠记忆来慰藉,靠倾诉来释然,靠平静来概括,靠回回首彻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富贵年少家庭富足,无需为生计费心劳累。生在地主家庭的富贵衣食无忧,读私塾不需要走、有长根背着,享受穷人无法享受的尊宠。在富足安逸的生活当中,富贵不知道自己的活着的意义,抛弃娇妻,留恋柳巷。在酒醉_逸当中自甘堕落,毫无廉耻,顾忌,由青楼女子背着自己串街走巷,成为县城当中的笑话。在这里他不知道这种快感、逍遥都是昙花一现,也无法体会到烟花易冷的凄凉。在纸醉金迷的世界里,富贵给自己挖了一个坑,这一掉进去就从来没有出来过。

_和赌相伴而生,相对烟花柳巷的柔情,_挥洒如金的紧张和刺激更加人你沉沦。在如梦如幻的赌局当中,富贵输掉了祖辈积累的家产,从一个富贵之家变得一贫如洗。得知富贵输掉家产之后的老父亲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暴跳如雷,反而十分的平静。平静的表面下是波涛汹涌的的百感交集。知道事情无法改变的状况下,老父亲决定给富贵上完最后一课,将家产换成铜钱让富贵调到县城去还债,富贵挑着一筐一筐地铜钱,肩膀磨出了血,明白赚钱的不容易,痛哭流涕,从此以后踏实的生活。

身份的巨变让富贵尝尽了生活的艰辛,老父亲被气死,妻子被岳父带走。富贵只能租种龙二从他手上赢走的五亩田地养活一家人。从一个福少落魄到自己耕种田地去养活一家人的艰辛可想而知。人往往在最容易活着的时候不安分地活着,而在最不容易活的时候又努力的活下去。看着年迈的母亲蹒跚的跟着自己富贵的内心刺疼着,聪明伶俐的凤霞跟着受累,富贵内心也是深深的自责。亲情是人内心当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富贵也是如此。富贵的人生从圆滑的曲线变得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但他一直努力的活着。相比较之前短暂刺激的快乐,现在的他是真实、充实的。

人一旦真实地活着,那不真实也变得真实。

《家》读书感受篇2

今天我读了敬爱的罗贯中老师写的《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原因是:1、这本书里的故事都很精彩;2、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在在公元时期发生的事;3、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其中有这么一篇故事:(诸葛亮草船借箭),讲的是,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就以在三天之内造十万支箭来为难诸葛亮,第一、二天诸葛亮没有动静,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乘着大雾,来到曹操的水寨前,向曹操“借”箭,最后诸葛亮如其角尖,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我的感受是:诸葛亮真聪明,用这么个好办法在三天之内“借”到了十万支箭,而且在之前就知道了三天后有大雾,才答应周瑜,立下军令状,如果我是你那个时代的人,我真想拜你为师;周瑜不顾赤壁大战在即,竟想先杀自己国家的盟军。

其中还有这么一篇故事:(刘玄德三顾茅庐),讲的是,公元202年,刘备、关羽、张飞三人去卧龙冈,想请诸葛亮出山,祝他们,打败奸贼曹操。第一次,他们没见到诸葛亮;第二次,他们也没见到诸葛亮;第三次,他们冒着风雪,来找诸葛亮,一个童子对他们说:“先生真在睡午觉,请等一会儿。”刘备、关羽、张飞三人等了半天,关羽、张飞等得不耐烦了想闯进去……最后诸葛亮被刘备请出了山。我的感受是:刘备真是个人才,很冷静,不鲁莽,好将天下豪杰,为了请诸葛亮出山祝他们,打败奸贼曹操。冒着风雪来请诸葛亮出山;只是他的两位贤弟——关羽、张飞太鲁莽了,差点就要闯进去了。

《家》读书感受篇3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著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贪腐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故事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

《儒林外史》开篇描写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接受。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因此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

讽刺鞭笞科举制度的乌烟瘴气和只为名利的读书人才是本书的主旋律。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次不中,在家中倍受冷眼,丈人胡屠户更是对他百般呵斥。范进去乡试,因没有盘费,与丈人商议,怎料被胡屠户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是“癞蛤蟆想吃起天鹅肉”,还说他“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老婆是正经”,把范进骂得“摸门不着”。到出榜那天,家中正值无米,母亲让范进抱母鸡上集市卖了换米。这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市上被找了回来,得知消息后,竟然高兴得疯了。还是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了他,治好了疯病。转眼的工夫,范进时来运转,财源广进,连胡屠户也一反常态,称他为“文曲星”,称赞他“才学又高,品貌又好”。这个故事极力讽刺了范进对功名的极度渴望和胡屠户那趋炎附势、“变色龙”的性格特征。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段,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

“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家》读书感受篇4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引起了我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以前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

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家》读书感受篇5

我与地坛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史铁生回忆在地坛里发生的许多有趣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对地坛的浓浓的情感,以及作者对梦想的期待。可是我们可能万万不会想到,这本书的作者史铁生竟是一位双一腿瘫痪的残疾人。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对这本书就更加深入的去看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史铁生在同年发生的人和事,作者的感触,以及作者的母亲对他的爱和他的梦想。这一本书一共有12个章节,都非常的精彩。其中,“记忆与印象”最为精彩。这个章节记叙了作者儿时和伙伴们一起玩耍的趣儿事。深刻地表达了作者思念儿时的快乐情景的感一情一色彩。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知道了这位作者是一位残疾人。而且他是在饱受着尿毒一症,需要透析来维持生命的情况下完成了一部部小说的呀!他曾经说过:“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这是一位多么乐观的人啊!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自己,健全的我们,遇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就选择放弃。这难道不是在糟蹋自己的生命吗?多少残疾人,靠着他们顽强的意志,创造出了一个个的奇迹啊!我们真应该反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是的,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想史铁生这种身残志坚的人。比如,张海迪阿姨,她5岁的时候因为换了几岁血管瘤导致高位截瘫。可是她却凭着顽强的意志,自学完成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学习,并学习了针灸,在当地行医。他们创造出了多少奇迹啊!每当想到这里,我都很惭愧:我这个健全的人,怎么会还不如这些残疾人呢?

看了这本书,会是你有很多感触。因为它时时提醒着我们:不要放弃生活,要活出自己精彩的世界!

《家》读书感受篇6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家》读书感受篇7

说实话,第一次读《红楼梦》,有点云遮雾罩的感觉。也曾任性,欲要弃之不读。实在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次重读《红楼梦》,心情与第一次倍感不同,有些颤抖的展开书页,轻抚去书页上的灰尘。

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有繁华走向衰败的过程,它控诉了封建礼教的不公,堕落。

一株顾影自怜,清高孤傲的空谷幽兰,一块纯一不杂,完美无瑕的空灵宝玉,一个是完美无瑕,一个是阆苑仙葩。却酿成了一举人间悲剧。林黛玉用她的自尊自爱与这个衰败的社会做着斗争。她清高的个性,无法与这个肮脏的社会相融合。清晰的记得黛玉去怡红院访宝玉,因晴雯不开门,吃了闭门羹,闷闷不乐。又眼看着宝玉送宝钗出来,更生误会,不由触动了寄人篱下的凄凉心境,于是在沁芳桥畔含泪葬花。‘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借落花悲叹自己的命运。这不仅仅是她的一种宣泄,更是对现实不公的`不满。

最终,宝玉因丢失通灵宝玉二变得神志不清,与薛宝钗结了夫妻。也促使,林黛玉的郁郁而终。林黛玉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无人肯帮,我不禁反问自己,人性是什么?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林黛玉就在婚庆的锣鼓中,静静地走了。

也许,做和尚是贾宝玉最好的结局,他淡泊名利,也许,这样,他的后辈就不用重蹈覆辙了。

红楼梦,红楼梦,究竟是红尘入梦,还是梦落红尘呢?

希望这是梦吧,一个永远的梦,不要再让人们重蹈覆辙。

二读《红楼梦》,明悟了些,又失去了些。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让人捉摸不透。

有句禅语就很形象,看山是山,看山是水,看山还是山。

《家》读书感受篇8

读《红楼梦》,有人喜欢黛玉的情致,有人喜欢宝钗的端庄,有人喜欢湘云的俊俏,有人喜欢凤姐的精明……而我,却钟情于那位立雪成画的女子——薛宝琴。

薛宝琴在小说第四十九回才出场,此时我们已对大观园中所有人的形象有了一定了解。元春省亲、黛玉葬花、宝钗扑蝶、凤姐泼醋……许多鲜活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各式人物的生存滋味将大观园填成一个杂味罐,唯独缺少一味“清甜”;此时宝琴的出现,象一味清甜调料融入贾府,为这个家族带来一丝清新。但清甜转瞬即逝,就好像这个人不真实般。

宝琴是位绝色佳人。初入大观园,宝玉便评价:“比宝姐姐更绝色。”探春也道:“连他姐姐并这些人总不及他。”除了美貌出众,宝琴的才情更是让人拍案叫绝。在“芦雪庵争联即景诗”一回中,她反应敏捷,并且诗词在构思、意境等方面另成一格,显得高雅而不落俗套,一首《咏红梅花》受到众人称赞,连黛玉、湘云之流也深觉佩服。李纨让她编灯谜,她做十首怀古隐物诗,语调温和地说“诗虽粗鄙,姐妹们请猜一猜。”满腹才华,却如此谦逊不自夸,让人叹服。除了才思敏捷,宝琴的性格也讨人喜爱。与黛玉遭遇相似,宝琴同样父母双亡,同为贾府“篱下之客”,但宝琴待人处事比黛玉更超脱、宽容,赖大婶子送她两盆腊梅、两盆水仙,她赠黛玉一盆水仙,送探春一盆腊梅,体现了她对黛玉无依无靠的体恤之心和对庶出的探春一片尊敬之意。连脆弱敏感的黛玉也奉宝琴为知音,足见其人格魅力之大。

现在很多人喜欢撕锦裂帛地活着,抹着厚粉,穿着金鞋,赶着场子,整日为世俗所累,不懂享受,不懂情致。这点,我们不妨学学宝琴;她曾到各地游历,眼界宽广的她有一股与大观园众姐妹不同的气质,哪怕披件凫靥裘站于雪中,也自成一画。当我们走累时,不如停下来感受清风朗月,欣赏大好河山,为自己添一份阅历,加一份与众不同。

黛玉之美,失于敏感多疑;宝钗之美,失于人情练达;湘云之美,失于心直口快。曹公是偏爱宝琴的,她是曹雪芹笔下唯一不沾习气的女子,宛如一颗质地纯净又温润透明的玉,完美无瑕。传统教化使她识大体、明事理;开阔视野使其更具一份独特的超然。薛宝琴,这个突然闯入贾府的精灵是文人墨客心中典型的“红袖添香”的女性形象,更是我心中难以忘怀的一份美好。

“红梅白雪艳花魁,宝琴立雪画自成。”像薛宝琴这样绝色又近乎完美的女子,我想,也只有画中寻觅了吧!

《家》读书感受篇9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做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的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去死,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的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的面对生死,从容的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家》读书感受篇10

抱怨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是一种司空见惯的行为,通过认真阅读威尔·鲍温的这本不抱怨的世界,我感到受益匪浅,认识到“不抱怨”的内涵。书中鲍温牧师说:“我们之所以会抱怨,我们就和我们做任何事情的理由一样:我们察觉到抱怨会带来好处。优秀的人都不抱怨。”

一篇篇的翻阅不抱怨的世界,这是一本很棒的心灵励志书。看了这本书后心灵受到很大的触动,慢慢沉浸在书中世界时,才发现,它其实就是一面心灵的镜子。里面并没有什么大道理,只是很普通的方式,很普通的事例,来告诉我们一种生活的态度,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在镜子里我们能看到自己的外表是否整洁,我们的脸上是什么表情,是愤怒还是喜悦……而这本书就是反照内心的镜子,让我们看到自己不能外露的内心世界,是乐观向上的,还是消极低沉的?这些可能在表情上我们没有表露,但在言语上或多或少有抱怨的产生。

最后引用比尔·盖茨的一句话“人生是不平等的,去接受它吧。请记住,永远都不要抱怨。”

《家》读书感受篇11

我喜欢读书,就像莎士比亚说的:“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里的故事常常使我牵肠挂肚,书里的故事常常使我浮想联翩,书里的故事常常使我泪落如珠……

最近,我读了一本杨红樱写的一本书《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写的事情是在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把笑猫的一家拆散了,笑猫在寻找虎皮猫和他的孩子的时候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笑猫找到了马小跳的爷爷让我笑,可是母白鹅死了让我哭。笑猫找到了马小跳的奶奶我很开心,最开心的是马小跳的奶奶救了21个人。接着,失散的人呀,动物呀,都找会来了,三宝当了搜救猫,胖头帮一只熊猫找竹子吃,二丫和她的爸爸笑猫拯救废墟下的幸存者,笑猫和虎皮猫的孩子们长大了,懂事了!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动物对人类也是有感情的,也会帮助人们,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能让动物绝种,动物对人类是忠诚的。

我读过许多的书,这些书,在一些情节里,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紧张,最后,那紧张的气氛终于飞走了,让我吐了一口气,继续看下一段,下一篇文章。

这是我的读书体会,你呢?同学们,书是我们最好的伙伴,我们总能从书中发现新知识,不管你看过多少遍。同学们,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大家一起来读书吧!让我们来好读书,读好书。让我们的知识继续增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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