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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1140

时间:2022-08-05 14:45:06 来源:网友投稿

  注:领取时,请您检查(本标书共 52 页)

  采购编号:LJZC (2020 )单 5 号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

  采

 购

 文

 件

 德阳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共同编制

 二 零二零年8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 ............................

 3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

 5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

 1 15 5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

 1 17 7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2 26 6

 第六章

 洽谈程序、方法、标准

 ................................ ...............

 4 40 0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4 45 5

  第一章

 采购邀 请 四川云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的委托,拟对其所需的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进行采购,热忱欢迎您参与本次洽谈。

 一、采购编号:LJZC(2020)单 5 号 二、采购项目及简介: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数量、技术、商务等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来源

 项目预算:17.238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 洽谈文件 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洽谈文件获取的期限:从 2020 年 8 月 27 日—8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12:00,下午 14:00 至 17:30,节假日除外)。获取洽谈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经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含经办人联系方式)。

 2.洽谈文件获取地点:在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 377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02 室)。

 3.洽谈文件获取方式:采取 QQ 邮箱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通过邮箱发至 1790006088@qq.com 邮箱。收到报名申请后,我中心于两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文件发至报名资料指定的邮箱,详情咨询:0838-3121557。

 七、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文件售价:免费。

 八、洽谈时间及地点

 洽谈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14:30 分。

 洽谈地点: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3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A001开标室(罗中公路与 G108 国道交汇路口旁,黄水河路口)。

 九、信息发布

 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项目联 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通讯地址:德阳市罗江区升平东路 1 号 邮

 编:618500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838-3201236 集中采购机构: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 377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02 室(罗中公路与 G108 国道交汇路口旁,黄水河路口)。

 邮

 编:618500 联系人:刘金良

 联系电话: 0838-3201236 2020 年 8 月 24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附表 序号 提醒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17.50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3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交成交金额 5%履约保证金于采购人账户,出具验收结算书(附件 1)后一次性无息退还成交人,特殊情况的在合同中由双方约定。

 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财采〔2020〕74 号,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5 响应文件的签章、 装订 请按照洽谈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成册装订。

  6 递交响应文件、开标地点 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南路 377 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A001 开标室(罗中公路与G108 国道交汇路口旁,黄水河路口)

 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备案。

 8 特别约定 1.项目编号约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写询价通知书编号时,使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本洽谈通知书中的编号均视为有效洽谈文件。

 9 其他事项 1.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

 2.供应商应开标当日提交《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2)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注:供应商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本洽谈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按规定获取了洽谈文件拟参加洽谈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3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本洽谈文件“采购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规定获取了洽谈文件。

 (4)本洽谈文件约定的其他要求。

 4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实质性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2)若所投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3)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只能用国内产品进行洽谈报价。

 5 5 、洽谈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洽谈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1)由采购人按程序确定并邀请。

 (2)信息发布媒体:本洽谈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洽谈文件的构成

 1、洽谈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洽谈的依据,同时也是洽谈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洽谈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洽谈与洽谈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洽谈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洽谈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洽谈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洽谈文件。

 四、洽谈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洽谈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洽谈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洽谈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洽谈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洽谈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

 4、洽谈文件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在洽谈时澄清。

 5.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洽谈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6、本洽谈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五、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供应商认为有必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六、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洽谈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请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洽谈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洽谈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洽谈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洽谈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洽谈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洽谈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六)洽谈有效期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洽谈相关资料有效期为洽谈之日后 90 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密封和 标注 及递交(实质性相应)

 (一)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洽谈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洽谈日期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8.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9.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二)响应文件的密封、标注

 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在不同的密封袋内。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同正本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洽谈日期。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洽谈文件规定的洽谈截止时间前,将洽谈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送达洽谈地点并完成签到。

  八、成交

 (一)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告发布后 2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成交,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洽谈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定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洽谈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洽谈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采购合同的成立时间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为准,双方签章并经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合同编号后生效(采供双方严禁自行将成交内容进行调整,合同编号时请带上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应当依法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和将政府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分包

  本次不允许分包。

 (三)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

 (四)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成交总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于采购人。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所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履约保证金将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5 日内无息退还。退款办理:供应商凭验收结算书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进行办理。

 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洽谈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适用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时)。

 已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成交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成交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履约保证金将只退 50%,再有举报则全部不予退还。

 (五)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验 收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定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成交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但不属于质量、技术检测机构检测范围的除外。成交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验收结算书》。

 十、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十一、洽谈纪律要求 1 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洽谈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1)-(4)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2 2 、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 (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洽谈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洽谈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但是,洽谈文件未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方法的,评审时不得进行报价加成和扣分处理。

 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以上属于投标或中标、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中标、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

 3 3 、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1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单一来源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组织: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体工商户:须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任意一个月( 采取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需注明按季纳税)的纳税、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洽谈文件无效。);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自行提供承诺);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提供承诺)。

 16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通知,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的截图,信用网页的截图作为参加采购活动的佐证资料。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而不委托代理人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洽谈而委托代理人时适用); 3.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注:上述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

 1.洽谈小组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而不需寻求外部证据。如采购公告中有《政府采购法》的资格条件通用要求而本处没有特别明确提出资料要求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质询、核实的方式印证。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包括证件过期、年度或月份不符、填写不完整、盖章不全等),后果自负。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7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要求,全省统一使用由财政部开发并由财政厅部署安装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以电子票据代替手工票据,将财政票据的事后监督和检查转变为事前、事中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效率。2020年底前所有单位全面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为满足财政电子票据的统一管理要求,确保与省、市、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兼容性、一致性和统一性,保持服务的配套性,便于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接口开发、全国电子票据信息共享、节约经费、提高效率、运行维护。我区票据系统需要与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系统实时交换数据库才能正常工作,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区使用的票据系统必须与四川省财政厅使用同一公司软件。四川省财政厅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项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交供应商建设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并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四川云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德阳市授权的合法销售及实施服务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和来源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2380元(人民币)。

 2、本项目预算来源为:①年初预算( √);②追加预算( );③调整预算( )。

 18 三、采购代理机构选择 1、集中采购机构: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 2、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

 四、采购项目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1、依法报批允许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 2、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

 五、采购项目是否属于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

 1、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是( )、否( √); (1)第一类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 (2)第二类为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 (3)第三类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 )、否( √)。

 六、采购需求体现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国货物(服务或工程):是(√)、否(); 2、同等优先节能环保产品:是(√)、否(); 3、同等优先无线局域网产品:是(√)、否();

 19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是(√)、否(); 5、其他:

 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服务(或工程)项目的采购项目的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服务内容:1、本次实施服务的内容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行政事业用票单位102个,共102个开票点)。

 财政及执收单位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制定等基础数据初始化,开通用户,设置权限等基础工作;财政票据期初及期末的基础数据设置、各项开票业务的联调测试、业务技术操作培训、财政票据日常使用过程中的运行维护服务等。集中培训财政使用用户、在线使用单位用户以及系统管理员,并试运行调整后正式上线。

 服务要求:在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基础上提供实施和技术支持服务。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推广及日常使用过程中,软件公司将向每个单位提供开票业务个性化定制、基础数据初始化、开票点及用户权限配置、系统操作技能培训、全年实时开票过程中的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等服务保障。要遵照软件项目管理规范实施,为项目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项目团队应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业务需求分析人员、实施人员、培训人员,不少于3人的团队。

 售后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1. 故障响应

 20 由于项目涉及系统的重要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均视为系统存在故障。维护人员应立即响应,尽快解决。

 主要要求有:

 (1)系统中断故障不能超过2小时。一般故障必须1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故障3个工作日内解决,处理故障时要有应急措施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不能影响基层业务的开展。

 (2)维护期内,因系统问题出现的重大故障,不能超过5次。

 (3)在非工作时间内,应设立7×24小时的值班响应电话,并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接受申告,随时提供响应。

 (4)故障发生后,应按时限要求恢复系统正常运转,并查明故障原因,提出并实施解决方案。

 2.日常运行维护 主要是指对项目涉及系统日常运行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如业务操作咨询,误操作处理、数据修改等和运维相关的各项工作。

 主要要求有:

 (1)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地技术支持电话以及互联网在线支持服务,保证业务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技术支持。

 (2)对采购人用户所提交的业务系统各类问题,应在半小时内根据问题性质指派到相关责任人。

 (3)对于数据处理类问题,应在收到问题后,1个工作日内处理;对于复杂的数据处理问题、批量处理等问题,应分析具体原因,提交处理办法,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处理。

 (4)问题处理按以下原则执行:

 对于紧急的问题,应在问题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解决;

 21 对于一般的问题,应在问题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

 (6)采购人有权根据提交问题的紧急程度,要求维护人员优先处理。

 (7)在问题解决后,应及时通知问题提交人。

 3. 运行维护支持岗位设置及工作量需求 维护工作具有突发性强,时间要求紧,维护内容多的特点,需要成交单位组成一支人员稳定,技术精良,人员足够不少于3人的运维队伍。具体要求成交单位在实施完成后提供技术人员组成现场支持维护小组,提供即时的维护支持服务。

 八、采购项目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 √)。

 九、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依法变更审批:是( )、否(√ )

 十、采购项目评审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十一、、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特定条件:

 十三、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

 (一)

 在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基础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

 (二)采购项目投标、采购保证金

 1、收取投标、采购保证金( ),收取标准为采购预算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 2、不收取投标、采购保证金( √)。

 ( ( 三) ) 、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1、收取履约保证金( √),收取标准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 2、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十四、采购项目履约质量标准:包含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罗江区财政局上线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需要由博思软件公司对区财政局本级的财政票据管理业务进行梳理、初始化配置,并提供运维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各单位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制定,财政票据期初及期末的基础数据设置、各项开票业务的联调测试、业务技术操作培训、财政票据日常使用过程中的运行维护服务等。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必须符合川财非【2018】4号文件的要求,确保与省、市、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兼容性、一致性和统一性,保持服务的配套性,便于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接口开发、全国电子票据信息共享、节约经费、提高效率、运行维护。

 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推广及日常使用过程中,软件公司将向每个单位提供开票业务个性化定制、基础数据初始化、开票点及

 23 用户权限配置、系统操作技能培训、全年实时开票过程中的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等服务保障。

 十五、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 (一)履约时间和方式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调试;并交由用户验收使用。

 (二)采购项目验收方式

 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十六、采购项目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 95%,剩余 5%一年后付清。

 十七、采购项目合同实质性条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具体制定方法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川财采〔2016〕45号)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川财采〔2017〕57号)文件、《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川财采〔2017〕58号)文件和《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范本》(川财采〔2017〕59号)文件中的政府采购合同(样例)。制定中应当细化除合同货物、合同总价以外的所有内容。

 十八、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有关人员的产生 1、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选择( ); 2、库外选择,但具备与评审专家相当的专业水平 (√ );

 24

 3、评审专家签到花名(附评审专家证书复印件)

 十九、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有关人员的选择 1、相关专业人员(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 2、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 3、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的专家组(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 )。

 二十、采购项目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 1.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

 包括以上货物(设备)和服务价格,以及运输、装卸、配件、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税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2.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①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②供应商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洽谈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洽谈处理(实质性要求)。

 如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实质性要求)。

 25

 说明:欢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服务的保障等于或高于该基本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洽谈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 本

  (资格性响应文件)

  响 响

 应 应

 文 文

 件 件

 采购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洽判日期:20

 年

 月

 日 日

 提示: 未明确格式的自行拟定格式提供,具体制作时,删除提示内容。

 27 目 目

 录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 资格证明材料

 :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X 1、XXXXXXXX..............................................................................X 2、XXXXXXXX..............................................................................X 3、XXXXXXXX..............................................................................X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XXXXXXXX..............................................................................X 2、XXXXXXXX..............................................................................X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X 2....................................................................................................X 3....................................................................................................X 4....................................................................................................X

 注:按“第三章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目录的编制

 28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 商资格性证明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请按要求提供。

 1、 2、 3、

 注:上述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

 专家小组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而不需寻求外部证据。如采购公告中有《政府采购法》的资格条件通用要求而本处没有特别明确提出资料要求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质询、核实的方式印证。

 29 承诺函

  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六)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洽谈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洽谈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洽谈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方及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我方成交本项目,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我方所在地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可拒绝与我方签订合同,我方不得提出异议。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洽谈相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我公司

  (有、无)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

 五、洽谈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签字或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0 (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声明: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洽谈活动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 洽谈 而不委托代理人 时 适用。

 2 、上述内容填制不完整的,视为无效 洽谈文件。

 。

 3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洽谈、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1、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 洽谈 而委托授权代表 时 适用。

 2 、上述内容填制不完整的,视为无效 洽谈文件 。

  (三)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采购项目名称*|(|*洽谈文件编号*|)项目的谈判,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

 32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XXX(签字或盖章)

 日

 期:XXX 年 XX 月 XX 日

 33

  正/副 本

 (其他响应文件)

  响 响

 应 应

 文 文

 件 件

 采购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编号:

 供应 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洽判日期:20

 年

 月

 日 日

 34 目 目 录

 1、报价函.......................................................X 2、技术响应...............................................................................X 3、商务应答..............................................................................X 4、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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