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城玮文档网 >作文大全 > 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废标、流标公告6665

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废标、流标公告6665

时间:2022-08-07 17:30:05 来源:网友投稿

 1

 采购项目 编号:

 5113212017000399

 政府采购项目: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国·四川(南部县)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

 采购单位:南部县司法局

 8 2018 年 年 1 1 月

 2

 目

 录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三、谈判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五、报价要求 六、谈判程序、成交及结果 七、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八、质疑投诉 九、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十、房屋买卖合同

 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部县司法局的委托,拟对“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征集方式 :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二、 采购项 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 2 642 万元。

 五、项目购置条件及要求

 1、 拟购置房屋为 9 2009 年 年 1 1 月 月 1 1 日(含 1 1 月 月 1 1 日)以后竣工房屋,且工程质量合格,房屋建造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上标注的竣工(建成)时间为准。

 2 2 、拟购置房屋为非国有资产,且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双证齐全)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3、应提供三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评估价。

 4、供应商提供的房屋面积允许在采购人面积的±20%范围内浮动(含±20%)。

 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房屋供水、供电上户的有效证件。(不能提供证件的需提供水电上户承诺函)。

  六、项目简介

  本次项目分为六个包。河东镇(第一包):建筑面积 480 ㎡,最高单价 2083 元/㎡;楠木镇(第二包):建筑面积 480 ㎡,最高单价 2104 元/㎡;王家镇(第三包):建筑面积 480 ㎡,最高单价2104 元/㎡;东坝镇(第四包):建筑面积 540 ㎡,最高单价 2111 元/㎡;黄金镇(第五包):建筑面积 540 ㎡,最高单价 2093 元/㎡;伏虎镇(第六包):建筑面积 540 ㎡;最高单价 2093 元/㎡。

 注:一个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包或多个包。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为产权所有人或代理人(非国有资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见第三章的证明材料

 4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自 2018 年 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5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到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股报名( 投标资格不 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须是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扫描件将拒绝报名)。报名提供如下资料:

 8.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8.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9.1 通过受理股报名成功。

 9.2 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9.3 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 谈判时间:

 8 2018 年 年 1 1 月 月 8 18 日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

 南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十二、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十三、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在现场发布。

 5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南部县司法局 联系人:任平

  电话:0817-5522934

 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部县桂冠路(南部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报名)0817-5570362 3 采购预算 河东镇(第一包):建筑面积480㎡,最高单价2083元/㎡;楠木镇(第二包):建筑面积480㎡,最高单价2104元/㎡;王家镇(第三包):建筑面积480㎡,最高单价2104元/㎡;东坝镇(第四包):建筑面积540㎡,最高单价2111元/㎡;黄金镇(第五包):建筑面积540㎡,最高单价2093元/㎡;伏虎镇(第六包):建筑面积540㎡;最高单价2093元/㎡。

 注:

 1.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单价和评 估报告评估价,超过最高单价和评估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供应商提供的房屋面积允许在采购人面积的± 20% 范围内浮动(含± 20% )。

 4 参加谈判供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7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8 构成谈判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竞争性谈判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90天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谈判保证金 金

 额:每包缴纳 1.00 万元人民币;

 交款方式:本地以投标单位名义或自然人名义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拒绝现金进账。(注明谈判编号、项目名称;保证金缴款凭证必须在开标时单独提交并加盖单位鲜章或自然人签名,未提交此凭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前三次交纳的有效保证金未退还者在取得报名资格后继续有效);

 收款单位:南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51001737536051508398- - 0001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支行;

 交款截止 时间:

 2018 年1 1 月 16 日

 17

 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1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2

 履约保证金 无 13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14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代表须为参加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15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6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817-5570270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工作日内。

 注: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项目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17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成交供应商应在询价结果公示期满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到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交易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若成交人未领取成交通知书,将视为主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中所谈判的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南部县司法局。

 2.2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谈判向采购人提供房屋的供应商。

 3. 竞争性谈判方式

 3.1 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和用户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3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4.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数量规定

 4.1 报名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4.2 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5. 谈判有效期

 5.1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

 8 为无效响应文件。

 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6. 联合体报价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报价。

 7. 联合体投标

 7.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7.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谈判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7.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7.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6、本项目支持联合体谈判,联合体谈判的须为平面上可连通或可改造连通成为一套房屋,竖向上(自带楼梯)或增加楼梯改造成为一套房屋;平面布局和竖向结构上的改造均需保证改造的可能性及结构安全,以上所有改造应保证结构安全性、使用安全性、功能合理性、使用便捷性,合理组织交通动线,减少浪费面积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8.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8.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9.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9.1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9.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二)谈判文件构成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谈判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供应商及货物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要求;

 9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谈判程序

 (8) 评审程序、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成交 (9) 质疑投诉 (10)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购房合同主要条款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五)付款

 合同约定。

 10 第三章

 谈判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 1 、 本谈判文件第九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的承诺函原件;

 2 2 、企业法人:

 2.1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以实际到南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的时间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为准); 2.3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5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 2.8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具备预售资格的,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

 2.9 若供应商提供的单一楼层面积达不到采购面积要求,可提供两层以上楼层达到采购人采购面积要求,提供两层以上楼层的,楼层只能为 1 至 4 层; 2.10 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2.11 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见第九章 “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 3 、自然人:

 3.1 提供二代有效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还需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 3.2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 3.3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3.4 若供应商提供的单一楼层面积达不到采购面积要求,可提供两层以上楼层达到采购人采购面积要求,提供两层以上楼层的,楼层只能为 1 至 4 层;

 11 2.5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以实际到南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的时间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为准)。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二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12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竞争性谈判项目。本项目共六包,其中,河东镇(第一包):建筑面积 480 ㎡,最高单价 2083 元/㎡;楠木镇(第二包):建筑面积 480 ㎡,最高单价2104 元/㎡;王家镇(第三包):建筑面积 480 ㎡,最高单价 2104 元/㎡;东坝镇(第四包):建筑面积 540 ㎡,最高单价 2111 元/㎡;黄金镇(第五包):建筑面积 540 ㎡,最高单价 2093 元/㎡;伏虎镇(第六包):建筑面积 540 ㎡;最高单价 2093 元/㎡。

 二、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分包片区 最高单价(元/㎡)

 建筑面积(㎡)

 1 第一包河东镇司法所业务用房:河东镇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2083 480 2 第二包楠木镇司法所业务用房:楠木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2104 480 3 第三包王家镇司法所业务用房:王家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2104 480 4 第四包东坝镇:东坝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2111 540 5 第五包黄金镇司法所业务用房:黄金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2093 540 6 第六包伏虎镇司法所业务用房:伏虎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2093 540 三、采购要求

 1 1 、拟购置房屋为非国有资 产,且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开发商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五证: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投标人所提供的房屋在(河东镇、楠木镇、王家镇、东坝镇、黄金镇、伏虎镇)城市(镇)

 13 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注:提供的房屋须在采购人采购的城市(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即在河东镇采购的房屋,只能位于河东镇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内,在楠木镇采购的房屋,只能位于楠木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在王家镇采购的房屋,只能位于王家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在东坝镇采购的房屋,只能位于东坝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在黄金镇采购的房屋,只能位于黄金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在伏虎镇采购的房屋,只能位于伏虎镇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

 3 、投标人所提供的房屋应保证结构安全性、可使用性以及建筑房内的安全性等所有有关建筑安全和性能(投标时必须提供安全承诺函,但在中标后签合同时需要向采购人提供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4、 投标人中标后房屋产权过户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注:投标人应将税 费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计算

 )。

 5、中介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应真实有效,若采购人发现评估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有权要求三级及以上房屋评估事务所进行二次评估,造成的损失及其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及中介机构共同承担(附承诺书)。

 6、交通状况良好,应有一条 3 米宽的混泥土路面或沥青路面通向此次出售的房屋(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提供的房屋每层应有独立的卫生间(提供照片等证明材料)。

 14

  第五章

 报价要求

 谈判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两轮及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本人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15

  第六章

  谈判程序、成交及结果

 竞争性谈判应当遵循下列评审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组织单位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二)谈判。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2、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评审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3、评审委员会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4、谈判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5、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评审委员会。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供应商按照本项第 3 目规定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本项第 5 目规定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7、评审委员会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三)最后报价。谈判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

 16 行最后报价。两轮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委员会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六)出具谈判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谈判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七)成交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业务用房采购条件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再次报价,报价最低的中标,并编写评审报告。

 (八)成交结果公告

 1.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公布,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将采购合同交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抄送南部县财政局。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17 第七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 文件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响应文件编制

 1. 资格性响应文件:

 1.1.内容见第三章 “谈判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 技术、商务 响应文件:

 2.1 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应答。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2.2.按谈判文件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未规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制作。

 3. 报价文件:按规定载明响应价格。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文件应分册装订、密封并标明第()包,在规定的报名签到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由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递交。

 2.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8 第八章

 质疑投诉

 1.本项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2.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

 19 第九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附件

 采购项目 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

  )包

 2018 年

  月

 20

  附件

 报价函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房屋,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建筑面积

 m²,单价

  元/m²。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谈判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报价表”原件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21

  附件

 承诺函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

 我公司(或自然人)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本公司(或自然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或自然人)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年 月 日

 22 附件:

 房屋质量安全承诺函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

 我公司(或自然人)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投标人所参加“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投标房屋保证结构安全性、可使用性以及建筑房内的安全性等符合国家及行业部门相关规定,并承诺在中标后签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

 本公司(或自然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或自然人)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2018

 年

 月

 日

 23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 所 有 成 员 单 位 或 自 然 人 名 称 )

 自 愿 组 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所有成员单位或自然人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为本招标项目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自然人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盖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单位盖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

 注:1、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自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谈判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然人只需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5

 附件

 谈判人基本情况表

 谈判人名称/自然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负责人 姓名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自然人只需填写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6 附件

  报价表

 (第

 次)

 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第(

  )包,建筑面积

  m²,单价

 元/m²,总报价(大写):

  元(报价金额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 期:年

 月

 日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 2 、“报价表”和密封袋投标人自行准备,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在现场填写,0 30 分钟内填写好后必须密封、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7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自然人可不填写。

  28 第十章

 房屋买卖合同 (可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更改)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南部县司法局

 组织机构代码:

 11511121008766289D

  法定代表人:雍 超

 地址:南部县金葫路 8 号行政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817—55229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依法获得南部县司法局第

  包(

  )基层司法所购置项目(编号),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结构为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29 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每平米

  元,售价总金额为

 元整(大写:

 )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且由甲方向相关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后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房价总款的50%,计

 元整(大写

 元整)。余款

  元整(大写 :

 元整),在房屋办理完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和交付钥匙后 20 日内付清。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及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在 20 日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照约定交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天内将乙方已付款全部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20 %赔偿乙方。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但是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乙方向甲方付款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提供乙方付款所需手续,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原有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符合投标书中约定的条件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自行负责清场。交钥匙时,甲方仍没有清除的,视为甲

  30 方自动放弃,可由乙方自行清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水、电、气、物业、闭路电视、网络运行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根据南部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 )第四章第三条第款规定,因本房屋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所发生的税费均由甲方交纳。

 第九条 其他 1、乙方在接收房屋时,以中标文件中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和中标价为准,多于投标文件的面积,视为甲方自愿无偿赠送给乙方。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中标房屋的竣工图一套。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局一份、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四份,办理产权登记部门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31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格式)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认定的其他相关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复印件附后盖单位鲜章)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 标 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中标(成交)单位凭此授权委托书(格式)到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否则不予受理。

 2、自然人中标(成交)后凭身份证原件到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否则不予受理。

相关热词搜索: 南部县 南充市 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