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城玮文档网 >范文大全 > 规章制度 > 水务公司规章制度

水务公司规章制度

时间:2022-08-11 19:10:02 来源:网友投稿

  水务有限公司

  各项制度汇编

  有限公司编制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目

 录

 第一篇

 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一、 员工行为准则 .............................. 3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道德规范 ............................ 3 第三章

 劳动纪律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工作纪律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礼仪规范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卫生安全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附则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二、文书处理暂行办法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总则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文书种类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公文格式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收文处理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发文处理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文书的保密管理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文书的管理和使用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

 附

 则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三、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四、考勤管理办法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五、加班管理办法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六、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总则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误错ﻩ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附

 则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八、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九、休请假管理办法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十、办公用品管理暂行办法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十一、会议管理办法 误错ﻩ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一篇

 日常工作管理办法

  一、

 员工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工作秩序,规范员工日常行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准则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全体员工执行。

 第二章

 道德规范

  第一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条

 忠于职守,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关心集体. 第三条

 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条

  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

 无故不缺勤,及时办理请休假手续。

 第三条

 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四条

 工作场所内,不得大声喧哗、谈笑嬉闹,不在办公区内吸烟、就餐,不玩电脑游戏,不吃零食. 第五条

 不得与来往客人、同事争吵。

 第六条

 员工亲属、朋友等非工作关系人员,不应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工作,夜间不得在办公室留宿。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一条

 公司员工都应自觉做好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工

 作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

 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步负责,分工协作.下级服从上级。应切实执行直属领导指派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第三条

 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团结协作,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

 发挥主观能动性,区分不同工作情况和特点,在遵守工作规程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第五条

 不泄露公司机密,做到不该打听的不问,不该披露的不说。不散布谣言,不背后对同事说三道四。

 第五章

 礼仪规范

  第一条

 着装要端庄、整洁,不穿奇异服装,不留怪异发型;男士发须要经常修剪整齐,清爽干净;女士不画浓妆. 第二条

 接待来客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迎送,做到举止端庄、不卑不亢、有理有节. 第三条

 打电话要注意公司形象,言简意赅,不打长时间电话、聊天电话,少打私人电话;接电话时应先说 “您好,经开水务”及自己的名字(或办公室);接找同事电话时,如同事不在,应询问对方是否有可能转达之事。

 第四条

 员工之间应相互谦让,相互尊重,讲究礼貌. 第五条

 工作中与他人相遇应主动问候,掌握如下习惯用语:请、您好、再见、谢谢、不客气、对不起、请原谅、打搅了、没关系、早上好等,严禁讲粗话、脏话.

 第六章

 卫生安全

  第一条

 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个人生活用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窗台等明显处;下班前清理自己办公桌面,办公场所不得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二条

 重要资料应注意保密,妥善放置,不得外泄.

 第三条

 维护公司环境,养成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丢脏物、杂物。

 第四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和浪费公物。

 第五条

 注意防火、防盗,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岗位设备、设施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准则由办公室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文书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文书处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司管理有关的各种规范体式的文件、文稿及各种文字材料. 第三条

 文书管理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遵循准确、及时、简练、保密的原则,符合规定体式,注重实际效用。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是文书处理机构,主管文书的收发、办理、领取、寄送等. 第五条 在公司法人授权情况下,副总经理代替公司总经理行使其职责和履行义务。

 第二章

 文书种类

  第一条

 根据公司的工作实际,公司常用文书种类有:

 (一)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作出安排,阐明决定性意见或采取的措施,属于决策性文件,必须坚决执行. (二)

 通报

 适用于对所属部门或个人进行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三)

 批复 适用于批示和答复所属部门请示事项。

 (四)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汇报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结果。

 (五)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答复或审核批准。

 (六)

 规定、办法 适用于制订对某项工作所作出的安排和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七)

 通知 适用于发布规章;批转部门公文;转发上级公文;传达要求有关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部门及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八)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者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办理例行公务等。

 (九)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便于与会人员共同遵守和执行会议决议。

 (十)

 计划 指将要进行或开展某一阶段的工作,预先拟定和提出任务、指标、完成的时间与方法步骤。

 (十一)

 协议、合同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签订的用以确定协议各方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便于协作的文件。

 (十二)

 意见 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其它适合的文种。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一条

 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标识、秘密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主题词、抄送抄报单位、印发单位和时间等组成.

 (一)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本公司全称为“XXX”,简称“XXX”。

 (二)发文字号一般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公司及各部门发文代号如下:

 1。

 公司发文———-—-—-———--—--XXXX〔20**〕*号 (三)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主要内容,并准确标明文种。

 (四) 公文如有附件,应列于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

 (五)

 公文除会议纪要外,一律加盖印章. (六)

 公文应标注主题词。

 第四章

 收文处理

  第一条

 收文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二条

 到达文书全部由办公室接收。签收人员在收到文件后应立即在收文簙上登记,然后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阅或交承办部门办理。

 第三条

 文件办理结束,承办人员应将办理结果记载于文件阅办单上,然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四条

 办公室组织文件传阅,阅后应及时收回。有关部门及人员不得积压,不得自行横传,不可随意各取所需和擅自截留。文书传阅规则:

 (一)

 文件传阅应遵循快速有序的原则,不可让文件在传

 阅中积压; (二) 凡限在一定范围内传阅的文件、资料要在规定范围进行传阅和传达; (三)

 对于批示的各传阅对象,应分清主次先后顺序,优先送给负责人; (四)

 文件传阅对象收、退文件应直接与文书人员进行交接,不得在阅读对象之间横传; 第五条

 对重要的或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办公室要组织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五章

 发文处理

  第一条

 发文处理是指从拟稿到送出的全过程的文书处理工作。包括拟稿、会签、审核、签发、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条

 主办部门应使用公司发文稿纸统一拟稿。拟稿人要按发文稿纸的栏目要求填写清楚。根据发文内容,决定是否送其他部门或相关副总经理会签。拟稿的总体要求是:情况确定、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

 第三条

 文书制发,应视发文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发,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自行制发。经总经理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可就授权事项而形成的文件审批签发。

 第四条

 各部门文件初稿形成后,送交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并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报送总经理审批签发. 第五条

 文件在签发之后,发出之前须在办公室办理登记、编号、用印等手续,凡所发文书,办公室均应存档;与原稿及经领导签发的发文稿纸一并归档。

 第六条

 文书分发需由主办部门确定发放范围;收文人应在发放表签名确认。

 第六章

 文书的保密管理

 第一条

 公司文书的密级分机密和对外保密二种,以便实现文书的保密管理。

 第二条

 下列文书均属于机密,除公司总经理和有关特殊人员外禁止任何人私自翻阅:

 (一)

 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 (二)

 公司重要的人事资料; (三)

 公司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会议记录; (四)

 公司合作方资料、重要契约资料; (五)

 涉及公司经营活动重大决策的资料; (六)

 其它有关可视为机密的资料。

 第三条

 下列文书均属对外保密资料,除有关单位或部门外不得公开,更不可向本公司以外公布:

 (一) 有关经营业务、合同协议、计划及业绩统计的资料; (二)

 有关招聘、裁员、辞退等方面的资料; (三)

 客户资料、经营报告书、资产负债表等统计资料; (四)

 有关组织发展、变更等研究和会议资料; (五)

 员工薪资、收入构成等资料; (六) 其它需保密的资料. 第四条

 机密资料和对外保密资料的公开范围,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确定文书密级时,应同时确定保密期限,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文书密级的升、降,保密期限的延长或者缩短,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凡已正式公开的资料不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机密、保密文书资料持有者(包括暂时保管者)负有保密责任,一旦泄密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文书的管理和使用

  第一条

 借阅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登记簿》,借阅文件只限本人阅读,不得转借他人,严禁抽页、剪裁和涂改,

 并按时退回.

  第二条

 秘密文件,未经制发部门批准或授权,不得自行翻印,经批准翻印文件时要注明翻印部门的名称,翻印时间及份数。

  第三条

 公司接收的所有文件,材料都应由办公室集中保管。对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文书,经鉴别和主管领导的批准后予以销毁.

  第四条

 办理完结的文书,分别按所属部门、文件机密程度、整理编号和保存年限进行立卷,归档保存。

 第五条

 销毁机密公文要履行登记手续,两人共同进行,一人登记,一人复核,个人不得私自销毁文件。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第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三、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档案实行集中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办公室负责全公司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部门及公司所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及子公司按管理内容、权限、性质,进行本单位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

 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本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

 指导各部门和所属公司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各种档案归档时间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第五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相关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

 第六条

 档案管理要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档案的存放必须分类,系统排列,编制检索工具,以便于保管查阅利用。

 第七条

 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见附件《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八条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一)

 本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 本公司所属单位应报本公司的文件材料;

 (三) 本公司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

 (四) 本公司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第九条

 归档时间:

 (一) 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二)

 工程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三) 外购设备、资产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

 (四) 公司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五)

 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向档案部门移交。

 (六)

 人事档案在单项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归档。

 (七) 电子文件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八) 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九) 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

 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2. 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3。

 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

 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

 归档要求:

 (一)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二)

 归档的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 (三)

 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四) 非纸制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五) 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六) 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和利用频繁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七)

 每年应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鉴别,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文书、财务、科技档案见具体办法附表)。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第十一条

 档案的销毁 (一) 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管理室承办,对已失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二) 送交档案形成部门对拟销毁案卷的清册进行初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总经理签字批准。

 (三)

 销毁时要有档案人员二人以上,并由主管部门派人监销,共同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十二条

 档案的保密安全 (一)

 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公司各项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绝对保密与安全。

 (二)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

 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四) 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及后果严肃处理. (五)

 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假证;涉及公司机密的档案材料,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六) 档案室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七)

 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

 (八)

 档案人员下班必须对档案室进行检查,锁好门窗、档案柜,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三条

 档案的利用

 (一) 凡需利用档案者,均须填写文件查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凭单阅档。

 (二) 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坏、圈点、批注及擅自抄录、复印等。

 (三)

 查阅文书、人事、财务、工程档案,应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抄摘档案内容,须主管部门同意才能带出档案室。如需复印档案资料,应有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查阅单中注明复印内容,由办公室安排。

 (四)

 本单位借阅档案应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经总经

 理批准。

 (五)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1O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六) 借阅档案应严格履行手续,办理借阅登记,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严格检查,并在借用登记上予以注销。借阅者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七) 档案管理人员对查阅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簙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八)借用、查阅人事档案的规定:

  1.借阅员工档案的单位,应由有关人员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审批,报送总经理方可借阅。

  2.凡查阅员工档案者,一律填写《查阅员工档案审批表》,档案室凭审批表提供档案。

  3.凡查阅员工档案的工作人员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在档案室查阅.

 4.员工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借的,可由借用单位写出报告,经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用后及时送还. 5.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的档案。

 第十四条

 公司制订的其他专项档案管理办法及保管期限,为本办法的补充。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修改、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

 党务综合性工作、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组织其他有关会议.

  (二) 党组织建设、党员和党员干部管理、党纪监察工作、重要政治活动或事件。

 (三)

 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

 (四)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工作。

 (五) 专业学会、协会工作,群众团体活动。

 二、行政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

 企业筹备期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批准,企业章程。

 (二) 企业领导班子(包括经理层和中层,下同)构成及变更,企业内部机构及变更。

 (三)

 企业领导班子的活动。

 (四) 综合性行政事务,企业事务公开,文秘、机要、保密工作,印鉴的管理。

 (五)

 法律事务,公证工作。

 (六)

 审计工作。

 (七)

 职工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职务任免,职称评聘。

 (八) 职工教育与培训工作. (九) 医疗卫生工作。

 (十)

 外事工作。

 (十一)

 后勤福利,住房管理. (十二)

 公安保卫,综合治理,防范自然灾害。

 三、经营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

 企业改革,经营战略政策。

 (二) 计划管理,责任制管理,各种统计报表,企业综合性统计分析。

 (三)

 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股权管理,多种经营管理,产权变动、清产核资。

 (四)

 企业信用管理,形象宣传。

 (五)

 商务合同正本及合同有关的补充材料,有关的资信调查等。

 (六) 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价格管理,会计管理. (七) 物资采购、保存、供应和流通。

 (八)

 招投标项目管理。

 四、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 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勘探、测绘、招标、投标、征迁工作,以及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工作。

 (二)

 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和验收。

 (三)

 基建项目的使用、维修、改建、扩建。

 (四) 事故分析和处理.

 五、设备、资产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

 购置设备资产的立项审批,购置合同. (二)

 设备资产的开箱验收或接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和改造、报废。

 六、会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 会计凭证。

 (二)

 会计账簿。

 (三) 财务报告及报表。

 (四)

 其他文件材料。

 七、人事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

 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死亡职工)的履历资料。

 (二)

 职工的鉴定、考核. (三) 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四) 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五)

 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六) 职工的培训和岗位技能评定等. (七) 其他记载个人重要社会活动的文件材料。

  四、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本办法于上下班按规定进行考勤。

 (一) 公司总经理;

 (二) 经总经理核准免于考勤者;

 (三)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四)

 临时有事,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考勤管理,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总经理,并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

 第五条

 本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8:0O~11:3O 下午:13:3O~17:OO 第六条

 上班时间后 2O 分钟内出勤的,即为迟到,每次迟到扣基本日薪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下班时间前 20分钟无故退勤的,即为早退,每次早退扣基本日薪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迟到、早退每次超过2O 分钟的,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日薪酬;旷工一日,除不发当日薪酬外,加扣一倍薪酬。员工旷工核计不满半日的以半日计。

 第九条

 员工连续旷工 7 日或一年中累计旷工 15 日,公司对其予以除名。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伪造出

 勤记录,若有发生,造假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一条

 员工因公事外出离开公司(指一日以内),应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公出,报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要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为考勤或考勤不实,每次扣考勤人员 100元。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五、加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加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上班时间内应尽量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部门需要员工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或轮休(补休或轮休的不视为加班)。

 第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工作的,计作加班。

 第四条

 部门应控制加班,原则上员工加班每月不超过5 个工作日。

 第五条

 加班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安排、批准。

 第六条

 加班期间,加班人员应填写《加班记录表》

 (见附表1),部门负责人应认定工作时间及内容,并签署意见,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每月月底前将加班记录汇总报公司办公室。

 第七条

 加班津贴标准另行制订. 第八条

 不经申报的加班和无加班记录的加班不予核发加班费。

 第九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附表 1

 加班记录表 日 期 加班人 职务 加班事由 起止日期 总计(天)

  部门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六、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纠纷处理都须依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劳动合同与劳动纠纷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劳动合同由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制订. 第二条

 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试用员工,与公司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存留一份。

 第三条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有效期以合同内规定日期为准。

 第四条

 由公司资助培训的各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内,原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部分条款作为合同补充协议。

 第二条

 除劳动法规定相应条件外,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除劳动法规定相应条件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 3 O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一)

 员工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无法完成本职业务的; (二) 员工经二次岗位调整,不服从安排的; (三)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第四条

 除劳动法规定相应条件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 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二)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第五条

 由公司出资培训没达到培训合同或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

 劳动者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方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缴纳违约金或接受公司规定的处罚。

 第六条

 在合同期满前 3O日内,双方应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商洽并达成一致。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内,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若认为员工不再适合本部门的工作,可向总经理以书面文件形式申报理由,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负责重新安排工作。

 第八条

 员工在上述第十四条重新安排工作期间只享受公司基本工资。

 第九条

 凡解除、终止合同或不拟续签合同的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周内办理工作移交,结清财物,办妥离职手续. 第十条

 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的员工,在医疗期间,原合同期限届满,原合同不予终止,可顺延合同期至医疗终结。

  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条

 劳动合同文本与合同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变动调整的,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劳动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司在裁员后 6 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人员。

 第五章

 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第一条

 调解与仲裁的基本程序:

 (一)

 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

 (二)

 协商无效,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对仲裁不服,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

 仲裁和起诉程序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条

 公司所属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八、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管理,节省开支,方便服务,以达到高效办公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申请使用、管理和用车前后应办的手续,以及对驾驶员的管理。

 第三条

 车辆使用及车辆管理员的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车辆,用车人不可直接向车辆管理员调用车辆。车辆调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司总经理可直接通知车辆管理员出车。

 (二)公司副总经理、中层用车,由办公室通知车辆管理员出车.

 (三)各部门使用车辆,在临沂市以内的,用车人可直接向办公室申报;在临沂市以外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申报,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通知车辆管理员出车. (四)因工作需要,无法使用公司车辆时,办公室可以派遣其他车辆或打的,派遣公司以外车辆,用车人需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由部门经理填报派车单(见附表1),派遣可以使用的车辆。因紧急情况临时用车,使用完毕后应立即补办用车手续,逾期 3 天未补办派车单,不予办理。

 (五)因公出省使用车辆,应由总经理书面批准。用车应提前申请,以便统筹安排。当日用车应于 9:00前申报;次

 日用车,需于当日 16:00 前申报,特殊情况除外。使用公车时,办公室应做好出车情况登记,详细记明用车部门、出车时间、前往地点、用车原因、驾驶员等内容。

 第五条

 出车后,不得中途私自拖延或去往它地;如需要延长用车时间或增加行程,用车人须与办公室联系通报,经核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车辆使用前应做好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油料、冷却水、机油、刹车、轮胎等车况,如发现不符、损坏或不良情况,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否则视为驾驶员之过论处。

 第七条

 车辆管理员负责制订车辆维护、保养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车辆发生故障需检修时,应由车辆管理员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车辆管理员应熟悉车辆性能,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卫生整洁,避免不能出车的情况. 第九条

 车辆检修应填报维修申请单,(见附表 2)。由公司考察并选择维修技术高、价格合理、服务质量好的正规修理厂家,定点修理。在外地行车途中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十条

 车辆用油优先使用加油卡,由公司统一定点办理.长途行驶前,驾驶员需加满油箱。行驶途中加油时,必须取得正规加油报销单据,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管理员每月应填报车辆运行情况报表,以便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车辆情况。

 第十二条

 车辆保险手续统一由办公室办理。

 第十三条

 未经公司领导同意,车辆管理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

 未经正常调派,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违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如在私自出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驾驶员应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行车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如果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或

 违章,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

  派

 车

 单 车

 号

 用 车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目 的 地 或 事 由

 起止公里数 起:

 止:

 行驶公里数: 车

 主

 用车人

 部门经理签字:

  附表 2 车辆维修申请单

  年

  月

  日 车

 号

 申 请 人

 拟 检 修 项

 目

 预计费用

 办 公 室 意

 见

 领导审核意

 见

  九、休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规范公司休假、请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三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 1 天),由部门经理批准,1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批准后必须到办公室备案,负责按旷工处置. 第四条

 请假1天以上的,员工应该首先填写相应的请假申请单;如遇紧急情况,员工应请同事或他人代行请假或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部门经理在接到员工的请假单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第五条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旷工期间停发当日薪酬。累计旷工超过 2 次加倍处罚. 第六条

 除正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七条

 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 年休假的期限。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二) 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为全薪假;休假最小单位为1 天,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三次使用完毕。

 (三) 年假以每一自然年结算,员工在实习期满后一年即有权申请年假。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在本年度内事假累计超过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或请病假超过二个月者; 2. 在本年度内受刑事拘留以上刑事处分者; 3。

 本年度已安排疗养者; 4.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被取消休年假者。

 (五)员工在休假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在其下属员工长期休假期间,部门经理应承担以下责任: (一) 做好该员工的工作交接; (二) 各部门每月3O 日前将人员休假记录提交办公室。

 第九条

 公司正式员工可以享有:国家法定婚假 3 天,男女双方初婚且晚婚者可增加婚假至 l4 天。婚假应一次休完,并须提前两周报部门经理并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员工按山东省有关规定享有产假及陪产假. 第十一条

 公司正式员工如遇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均有 3 天的全薪丧假,外地奔丧可另给路程假。员工请丧假,应报部门经理。

 第十二条

 员工所有请休假手续均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办公用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及管理,使之既满足工作需要又杜绝铺张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ﻫ第二条

  物品请购 (

  日 52月每于应门部各 )一ﻫ至 30日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下月的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经理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上报总经理后交办公室。(

  ,请申购采的门部各理整、总汇一统室公办 )二ﻫ并经核查库存状况后安排人员外出购买。

  (三) 各部门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实施采购.

 购采品物

  条三第ﻫ(一)

 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实施。

 (二)

 对专业性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共同进行。

 (三)

 采购一般在每月的上旬进行. (四) 采购点应在对办公用品的价格、质量比较后,再行选择、确定.供货如果出现价高、质次的现象,随时更换采购点。

 第四条

 物品入库 (

  前库入品用公办 )一ﻫ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员人理管品用公办由应票发购采品物 )二ﻫ签字确认入库后,方可报销。

 (三)

 验收入库手续不得由采购人员办理。

 第五条 物品领用

 (一) 领用办公用品应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

 (二)

 办公耗材用品领用,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 第六条

 物品使用

 (一)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ﻫ(二)

 员工离职时应依《物品领用登记表》所领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三)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四)

 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五) 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按照净值赔偿。

 第七条

 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到办公室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八条 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发挥会议职能,规范会议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会议分为以下几类。

 (一)

 全体员工大会,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主要内容为:通报公司有关情况,讨论事关全体员工利益的方案,表彰先进等。

 (二)

 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由总经理根据情况不定期召集,副总经理、三总师参加。主要讨论、研究、决策有关投资、管理、发展的重要事项,对上报董事会的事项进行决议。

 (三)

 每周工作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参加,于每周一上午 8:10 召开,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如总经理不在公司,由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主要听取副总及各部门上周工作汇报,讨论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安排部署本周工作。

 (五)

 专题会议,主要讨论、研究特定事项的专业会议,视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相关业务人员参加。

 (六)

 部门工作例会,由各部门经理于总经理工作例会后主持召开,本部门人员参加,主要总结、安排部门工作。

 (七)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他临时性业务会议。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统一协调,除已固定时间的会议外,其余会议(部门工作例会除外)应先到办公室登记确认,如时间、人员发生冲突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

 第四条

 重要的会议,应在会前周密制订会议议案,做好充分准备。需经会议表决的议案、议题及议程安排和会议通知应提前一天送至与会人员手中。

 第五条

 所有与会人员在收到议案、议题文字资料后,应仔细阅读研究,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第六条

 凡因重大事宜无法到会的人员,应在开会之前一日向召集人请假.

 第七条

 当会前已知与会人员不足三分之二时,召集人有权改期. 第八条

 与会人员应在会前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九条

 会议的议程按规定由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控制。对发言和讨论超出议题范围的,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有权纠正或制止. 第十条

 列席人员参会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第十一条

 要求发言的人员应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所有发言人员应在发言后将发言摘要交会议记录人员,以便整理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不可不发言,也不可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第十二条

 会议期间,应关闭或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中途退场,如确需中途退场,应获得会议主持人准许。

 第十三条

 重要会议应设专职记录员,记录事项如下。

 (一) 会议日期及地点; (二)

 召集人、主持人及与会人员名单; (三) 会议缺席人员名单; (四) 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五) 议案、议题或报告事项; (六)

 讨论和发言记要; (七)

 临时议案议题的讨论和发言记要; (八)

 决议事项; (九)

 其他应记录的事项等。

 第十四条

 会议结束之后应立即整理会议记录,写出会议纪要、会议简报等.完成的文稿应呈报会议召集人审阅通过后,及时发给与会人员和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每周工作例会和由总经理召集的各种会议的资料,由公司办公室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部门会议、专业技术经营会等会议材料,由各相关部门整理、保存,并于次年 2 月底前立卷送办公室保管。

 第十七条

 与会人员应增强保密意识,不得将不宜公开

 的会议内容私下传播。

 第十八条

 会议纪要、简报等材料按公文处理规定交办公室办理,并由办公室负责检查催办。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临时性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临时性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的安全,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临时性工作是指除正常生产运行工作以外的临时作业。

 3、本制度适用于临时作业人员及公司职工的临时性工作。

 二、细则 1、临时性工作必须遵守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得乱拉电线,在电线连接处应做好保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不得乱堆放,材料工具必须摆放整齐. 4、临时性工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交通,如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5、临时性工作应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备足够的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

 6、临时性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好清理工作方可离开。

 7、临时作业人员是指本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本公司

 临时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a、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

 b、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c、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特殊岗位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8、临时作业人员聘用的程序 a、应聘人(包括被推荐人)填写临时作业人员审批表,综合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b、临时作业人员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贵考察,考察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即被录用。

 9、临时作业人员的管理 a、临时作业人员的工资标准分为固定工资和其它工资,由综合部根据用人部门意见,结合劳动强度、技术要求高低等情况确定(试用期工资为固定工资)。

 b、临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用人部门要加强对临时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职业道德、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负责临时作业人员的目标管理和出勤管理。

 c、杜绝临时作业人员无谓加班,如特殊情况临时加班,应采取自愿免酬原则。

 d、临时作业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予辞退: (1)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其他应予辞退的情况。

 e、辞退临时作业人员,用人部门须及时报请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篇

 各部门 制度( ( 待建)

 第一章

 办公室制度

相关热词搜索: 水务 规章制度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