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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询价采购公告2007

时间:2022-08-16 08:50:02 来源:网友投稿

  项目编号:旺政采〔2021〕4 号 旺苍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询

 价

 文

 件

 采

  购

  人:旺苍县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1 2021 年 年 1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18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9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30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31 第七章

 评审办法………………………………………………………………………3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38

  第九章

 询价采购报价单(样表)……………………………………………………43

 健康情况申报卡…………………………………………………………………………44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旺苍县司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旺苍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旺政采〔2021〕4 号。

 (二)项目名称:旺苍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 21 万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 21 万元。

 (五)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货物共 1 包,即:执法执勤车辆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 10 日内采购货物交付采购人,合同签定后 20 日内完成上户等所有手续。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三、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 12:00,下午 13:3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

 1.非现场方式报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中心只接受 QQ 报名); 2.有意向报名的投标人应准备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旺政采〔2021〕4 号)、包件号(如有)、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发送至 QQ 邮箱: 3438646027@qq.com【邮箱“主题”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

 3.投标人在报名后,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自行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

 4.联系方式:0839-6201670。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 2021 年 年 2 2 月 月 8 8 日 日 10 :

 30(北京时间)。

 询价活动开始时间:1 2021 年 年 2 2 月 月 8 8 日 日 10: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并现场递交(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

 间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个 个小时前到达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扫描“健康码”或携带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健康情况申报卡”(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在门卫处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后方可进入 。

  五、询价地点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 D 区)。

  六、 信息发布

 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旺苍县司法局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新区的政务服务集中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52139 采购代理机构: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 D 区 采购文件咨询:杜先生

 0839—6201668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询价 采购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 21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 21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情况、询价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询价保证金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6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7 采购文件咨询 1.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52139 2.采购代理机构:杜先生

  联系电话:0839—6201668 8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839—6201669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辜先生

  联系电话:0839—6201669 地

 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 D 区。

 10 供应商询问及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询价文件的询问及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并答复; 采购人:旺苍县司法局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新区的政务服务集中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52139 邮

 编:628200 对于采购过程及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信息股负责答复。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839—6201670 邮

 编:628200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

 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⑵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旺苍县财政局采管办。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0839-4222083。

 地

 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 A 区。

 邮

 编:628200。

 1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旺苍县财政局备案。

  13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通知》 (川财采〔2020〕53 号)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情供应商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旺苍县司法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供应商”系指获取了询价文件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询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询价保证金。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询价活动的,以报价最低的作为有效报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报价,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报价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报价,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询价文件

 6 6 .询价文件的构成

 6. .1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询价邀请; (二)询价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九)询价采购报价单(样表)。

 7. 询价文件的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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