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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公安分局曾家派出所(司法所)搬迁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477

时间:2022-08-16 08:50:02 来源:网友投稿

 采购项目编号:

 5108122020000396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派出所( ( 司法所) ) 搬迁改造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广元市 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共同编制

 四川洲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SICHUAN ZHOUYAO

 四川洲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6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23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24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 26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28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 28

 第八章评审方法 ................................................................................................................... 50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62

 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 ...................................................................................................... - 89 -

  SICHUAN ZHOUYAO

 四川洲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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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洲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的委托,拟对曾家派出所(司法所)搬迁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8122020000396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曾家派出所(司法所)搬迁改造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预算为 2854331.87 元,其中本项目包件一为 1900997.07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广元市朝天区曾家派出所(司法所)搬迁改造项目,包含: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改造、室内给排水(除消防及原给水管道)及室外无障碍栏杆等改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邀请供应商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并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 6 家供应商进入招标程序。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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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四川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2021 年01 月11 日由代理机构直接向参加资格预审而摇号中选的 6 家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和磋商文件。

  注: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磋商文件售价 0 200 元/ / 份。本项目只针对参加了资格预审后而进入下一轮磋商程序的供应商。

 九、供应商首次递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1 日;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1 年 1 月 21 日 。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恒星城一期 9 栋 3 单元 40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 启时间 :2021 年 1 月 21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恒星城一期 9 栋 3 单元 402 开标室。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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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地

 址:广元市朝天区筹笔路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9-862239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洲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恒星城一期 9 栋 3 单元 402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0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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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 1900997.07 元,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 1900997.07 元,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 本国工程 (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 2-6 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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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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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由采购人指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退回。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并验收。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00369

  11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81225895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满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委托书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由供应商缴纳本次采购的费用。

 13 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00369 14 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39-330036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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