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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民政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过冬服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2074

时间:2022-08-16 09:30:02 来源:网友投稿

  - 1 - 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编号为准

  旺苍县民政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过冬服装采购项目

 (第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采

  购

  人:旺苍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0 20 年 年 2 12 月

  - 2 -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5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24 -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 - 45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 46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 47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 52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 - 64 -

  - 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鸿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旺苍县民政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旺苍县民政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过冬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旺苍县民政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过冬服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 43 万元。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 43 万元。

 (五)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货物共 1 包,即:旺苍县民政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过冬服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 30 日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 投标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当具备 的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 四章。

 三、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一(现场报名):有意向报名的投标人应准备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编号为准)、包件号(如有)、联系电话(招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三)方式二(网上获取):有意向报名的投标人应准备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编号为准)、包件号(如有)、联系

  - 4 - 电话(招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发送至 QQ 邮箱:415748756@qq.com【邮箱“主题”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如有)】,并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吕先生 18383914321。

 (四)采购文件售价: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 、 投标截止时间: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日 14 :

 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0 2020 年

 2 12 月

 1 31 日 日 14 :

 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 、开标地点:四川鸿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 A—13 楼 18 号)。

 六 、 信息发布

 本次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旺苍县民政局

 地

 址:旺苍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68333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鸿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 A—13 楼 18 号 采购文件咨询:吕先生

 18383914321

  - 5 -

 第二章 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 43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 43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2

 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时间:签定合同后30日内,完成项目供货,交付采购人使用。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3

 低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 6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6

 投标保证金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7

 履约保证金

 交纳数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由中标人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户

 名:旺苍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支行 银行账号:28310121050000088 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 ▲ 特别提醒:

 供应商转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用途:

 旺苍县民政局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过 冬服装采购 旺 政采( 20 20 )

 321 号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8 8

 采购文件咨询 1.采购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68333 2.采购代理机构:吕先生

 联系电话:18383914321

  9 9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383914321。

  1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鸿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383914321。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 A—13 楼 18 号。

  11

 供应商询问及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询问及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并答复。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68333。

 邮

 编:628200。

 对于采购过程及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四川鸿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信息股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383914321。

 邮

 编:628200。

 注:(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 8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旺苍县财政局采管办。

 联系电话:0839-4222083。

 地

 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 A 区。

 邮

 编:628200。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旺苍县财政局备案。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15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有关工作通知》

 (川财采〔2020〕53 号)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

 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情况供应商可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9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旺苍县民政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鸿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 10 - 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冲锋衣。

 2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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