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
广安市综治中心平台租赁服务
项 目 编 号 :
GAZFCG 2017- -6 296 号第三版
采 购 人 :
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详细要求 第六章
采购合同范本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 广安市综治中心平台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广安市综治中心平台租赁服务
2、项目编号:
GAZFCG 2017- -6 296 号第三版。
。
(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竞标人资格
(一)一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本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关证书;或承诺本项目租赁广安市本地市级运营商的链路的系统集成商(即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投标供应商)。
2、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 14:00-14:30 提交响应文件;2017 年 12 月 8 日 14:30 准时开标(北京时间)。
四、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 (广安市河堰路 170 号)
五、 报名及 谈判文件 获取 时间 、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 17 时 0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谈判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 1 1 号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13982633992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受理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0337 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等)联系人:罗女士
系电话:0826-2390196 采购文件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021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纪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217 开标咨询、评审结果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39288 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826-2390198
2017 年 12 月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人、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附后“投标资料表” 2.
采购预算 3.
资金来源 3.1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本项目。
4.
采购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
5.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联合体投标 6.1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费用 7.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8.
质疑、投诉 8.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8.2
投标人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和答复 (1)质疑的提出时间:获取谈判文件之日(即报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受理质疑后应将质疑书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交易监督科);采购人按照规定作出质疑答复后应将质疑答复抄送一份至采购代理机构(交易监督科)); 供应商对除上述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9.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构成 9.1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9.2
投标供应商须知; 9.3
投标资料表; 9.4
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承诺书、服务应答表等);
9.5
采购详细要求; 9.6
服务(货物)采购合同(样本)。
10 .
供应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构成(各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分册装订 。
10.1 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 10.2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的技术、服务性响应等文件。
10.3 采购 文件中若有分包的,投标 响应 文件应分包进行制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投标要求 11.1
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11.2
报件中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谈判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11.3
竞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1.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5 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1.5.1 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没有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4)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人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没有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五章打 ★ 号的技术指标、参数、售后等要求的; (8)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1.5.2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响应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注:
谈判小组 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 响应 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2.1 资格性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单独装订成册,每项文件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或盖章处逐一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12.2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均提交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2.3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2.4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 40 天内有效。
13. 谈判 13.1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13.2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13.3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13.4 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3.5 采购项目(同一审批表内分包的)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但事先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临时调剂的内容,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13.6 谈判结束后,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本项目采取多轮报价,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现场报价,报价表须密封后递交给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13.7 谈判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14.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5)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应予废标的。
15. 成交结果确定原则 15.1 供应商应对本项目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并标明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与每个品目号相对应的服务、货物(如涉及)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5.2 本项目由谈判小组对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最后有效报价评标价由低到高依次列出前三名供应商名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 以最后 有效 报价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评标价相同的,则按照相同评标价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投标报价总价也相同的,按投标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 作为成交供应商)。
15.3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16. 谈判保证金 16.1 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由投标供应商按“投标资料表” 的规定缴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 40 天内有效内保持有效。如不按规定交纳,其投标将无效。
16.2 下列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按相应办法处理:
(1)供应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所缴保证金总额 40%的标准扣缴其谈判保证金; (2)凡决定参与此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递交响应文件或无故不参加评标会的,所交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所交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供应商未按有关规定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不供货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17.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18. 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中标:
18.1 超出经营范围竞标; 1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8.4 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18.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通知书 20.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
成交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参见“投标资料表”。
20.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1.
签订合同 21.1
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和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备案。
21.2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谈判保证金。
21.3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
货款支付 22.1
付款方式(具体详见“投标资料表”)。
22.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
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
22.3
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投标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货款。
23.
履约保证金 23.1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 竞谈文件 上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 人 交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谈判保证金。
23.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4.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25. 文件中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
该表是关于本次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本项目仅采用《投标供应商须知》中适合本次采购的有关条款,具体采用情况请参照下表,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
内
容 项目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
广安市综治中心平台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 最高限价 5 5 年限价共 6 153.6 万元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的提供); 4、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承诺本项目租赁广安市本地市级运营商的链路的系统集成商(即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投标供应商)(承诺书原件)
备注: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报价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1.投标的服务总价;2.货物(如涉及)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谈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谈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竞谈 澄清和 更正 全部通, 过网络送达, 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 请 所有获取竞谈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自行登录 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更正内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
, 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
谈判保证金 金
额:25000 元 投标保证金(一次性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201 17 7 年 年 2 12 月 月 6 6 日 日 17: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必须以公司 基本 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
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 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投标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密封(封口盖投标人公章)后送至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未按此项规定递交的投标 (响应)
文件不予接收). .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安市河堰路 170 号 4 楼 服务期限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
服务实施地点:按合同约定。
服务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
款项 支付
按合同约定履行。
履约保证金 第 根据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四十八条规定,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 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6
%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实质性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6
% %(范围为6%-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属于财库〔 2017 〕 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签到说明
(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其投标(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签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成交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供应商根据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通知和要求到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理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采购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竞标人
(竞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资料表要求竞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竞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竞标人须知第 12.4 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核谈判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竞标、成交后不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竞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没有任何含糊不清或误解谈判文件的质疑。我方同意从采购人规定的投标日期起遵循我单位所有承诺。
10、我方承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 40 天。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竞标人盖公章:
竞标日期:
注: : 投标人应按照此格式要求填写投标函。
二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项目(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的投标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3.委托代理人根据受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注:未按照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及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将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从而导致该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三 、报价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电 话
网 址
地
址
经济类型
传 真
单位简历及结构
单位优势及 特点
单
位
概
况 职工总数
上年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实际完成 其中 业务人员
销售额 万元
工程技术人员
实际利润 万元
注册资金 万元 主要经营业绩 1、 上年末资产总额 万元 2、 上年末所有者权益 万元 3、
4、
5、
投标方(加盖公章):
四、 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中标作无效处理。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价表
(第
次)
项目名称 广安市综治中心平台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 包件号(如有分包)
序号 投标单价(元/年)
服务年限 投标总价(元)
1
5 年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内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竞标人(公章):
竞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注:
1 1 、 此表 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2 2 、 此表不需装入投标响应文件中,请自备 4 4 份签字、盖章后备用。
六 、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3、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4 、此表与首次 (第一次)
报价表一起递交。
5、 、 在后续报价中,投标人可根据下述两项要求自行选择:
( (1)
)
后续报价中,投标人 可不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未提供的视同采用本条规定)
,各分项 报价按照 投标 人 最后报价 总价 与第一次报价 总 价 下浮比例同等计取; ( (2)
)
后续报价中,投标人每次报价均同时递交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 、服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注: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谈判文件采购详细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八 、 小微企业 服务( 产品 )
价格扣除明细表
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 投标服务(产品)名称 提供服务(产品)厂家名称 企业类型 (小型/微型)
投标服务(产品)价格总额(元)
规定扣除的价格(元)
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对小微企业 服务( 产品 )
进行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的价格(即投标人投标总价- - 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投标人名称(盖章):
备注:
1、进行价格扣除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规定扣除的价格=投标服务(产品)价格总额×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服务(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3、此表只需列入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服务(产品)并按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不符合的不需列入此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
5、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6、此表与报价表一同提交。
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无论是否是其投标服务(产品)的生产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产品非本身生产的,且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十、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GAZFCG2017-296 号第三版)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五章 采购详细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下达市委市政府今年目标任务和《省综治委关于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委〔2017〕8 号)精神,现广安市综治中心为方便“雪亮工程”的统一管理,拟建设一套 LED 液晶拼接大屏。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 LED 小间距无缝显示屏,1 套综合控制主机,1 套雪亮工程后端管理平台,2 个会议摄像头,3 台服务器。
本系统设计一套长 5.20 米,高 2.05 米的 10.66 平方米的一个小间距无缝显示屏,接入现有视频会议系统,满足此次使用要求。
整套系统的硬件、软件设计上已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存储和处理能力满足远期扩展的要求。
二、项目目标
建设后,实现广安市与邻水、广安区、前捀区、经开区、武胜、岳池、华蓥、三个园区等之间“雪亮”平台、综治平台、公安警情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本平台可以调用各区、县的各综治平台视频监控、数字信号、声音、图片等信源,实现市综治办对全市社会治安的统一调度、监管与指挥。
三、设计依据及原则
(一)、设计依据
整套系统进行的总体设计及选用的设备均符合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TU-T(国际电信联盟)、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GB(国家标准委员会)、CCITT等行业标准,本系统设计遵照的主要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60314-2000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
GB2887-89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GBJ115-8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产品试验规程,低温试验方法》GB2423.l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高温试验方法》GB242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GBJ 42-198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6057-94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GB24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1232-92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GBJ79-85 《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YD6732-97 《 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YD6733-97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67200-94 《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67198-94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67339-20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GB67303-2002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67198-94 《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GB/T 6510—1986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 GBJ 120—88 《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GB/T4959-199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二)设计目标
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系统充分考虑到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可扩充性、可维护及管理性等原则,建设一套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遵循布局设计优良、设备应用合理、界面友好简便、功能有序实用、升级扩展性好的 LED 大屏显示系统,以满足中心大屏幕图像和数据显示的需求。
(三)系统组成
3.1 、大屏系统
液晶大屏幕拼接显示墙由一套 LED 超窄边液晶显示屏组成,
整个大屏显示系统以视频综合平台作为拼接控制单元,视频综合平台支持多种视频输入、输出业务板,同时提供高速网络接口,接入本地局域网,可以接入前端网络摄像机的网络视频数据、模拟视频信号、其他业务系统计算机显示信号或网络远程桌面,通过视频综合平台内部拼接控制功能,利用视频综合平台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实现图像的拼接和漫游操作。视频综合平台提供DVI、HDMI 等多种高清数字输出接口,连接大屏幕显示系统,实现多种视频信号的高清输出显示。
3.2 、视频综合平台 视频综合平台实现矩阵切换、业务应用、存储、解码的大集成,可以轻松实现模拟前端、IP前端、数字高清前端和混合前端等多种监控网络的接入,升级扩容简洁、系统改造方便、设备高度集成,系统达到电信级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视频综合平台参考 ATCA(Advanced Telecommunications Computing Architecture 高级电信计算架构)标准设计,支持模拟及数字视频输入、模拟及数字矩阵切换、视频图像拼控管理、高清数字视频输出等功能,是一款集图像处理、网络功能、日志管理、用户和权限管理、设备维护于一体的电信级视频综合处理交换平台。
视频综合平台集成了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中高清编码、高清数字矩阵、高清图像输出、高清图像多级级联控制等功能,实现了高清视频监控从采集、传输、编码、切换控制到显示的全面应用。
为了实现综治平台系统对视频会议及视频综合平台的深入应用,并提升系统内部视频设备资源的高度复用及统一维护管理,本次项目实现视频会议系统与视频综合平台的融合:
1)、视频会议系统客户实现对视频监控设备实时图像和声音的调度,实现在会议过程中,在会议活动画面中相关场景实时监控画面,同时实现部分点位; 2)、借助与现有项目中视频监控平台、会议系统平台,实现对视频会议设备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一方面监控平台可以调度会议终端图像、声音,实现资源复用;另一方面监控平台可以借助MCU 设备实现基本的会议管理。
3.3 、视频会议
现有视频会议系统接入本系统,实现综治中心利用现有会议系统对全市各级政法平台统一调度与指挥。
3.4 、雪亮工程视频管理平台
实现视频预览,语音对讲,现场调度等功能。同时符合公安部的《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1)和补充协议的要求 3.5 、其他附属组成部分
详见招标参数与清单表
( ( 四) ) 、设备技术参数
1 、设备参数与清单 序号 号 产品类别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1 LED全彩屏 ★1、投标产品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100,000 小时,故障平均修复时间 MTTR 不超过15 分钟(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加盖产品制造商鲜章 )。
★2、产品经过抗振、抗冲击、抗碰撞、跌落检测,且产品外观无损坏,能正常工作(提供首页具有 CAN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加盖产品制造商鲜章 )。
3、投标产品 LED 像素点间距<1.93mm;灰度等级 16bit。
4、投标产品水平和垂直视角≥160°;亮度均匀性≥98%,色度均匀性≤±0.003Cx、Cy 之内。
5、投标产品的显示单元亮度≥1200Nits(色温 6500K,校正后),对比度≥6500:1;色温2500K~10000K 可调;刷新率≥3840Hz。
6、投标产品的 LED 像素失控率≤1/200000。
7、投标产品具备 20 条以上可选择的γ校正曲线,用户可根据要求自行调整。
8、投标产品支持逐点亮度、色度校正。
9、投标产品具备从软件、硬件两方面彻底改善亮暗线的功能。
10、投标产品具有抗高低温性能,工作温度在-20℃至 50℃之间,存储温度在-20℃至 60℃之间 11、投标产品 LED 全彩屏采用先进的图像增强技术,提升图像清晰度、对比度、饱和度和流畅度。
12、输入信号支持 4K 输入。
13、信号兼容性强,支持 DVI、HDMI、DP、VGA 等信号的输入方式。
★14、应具有电源线安全试验,电源(a.c.)引出线必须使用三芯电源线,其中地线必须出设备的保护接地端牢固,其接触电阻不应大于 0.5 欧姆,并应能承受不小于 18N 的拉力作用 60S不损伤和脱落(提供公安部型检报告复印件, 加盖产品制造商鲜章 )。
15、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段与外壳裸露金属部件之间,应能承受 1.5KV 交流电压,历时 1min的抗电强度试验,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16、泄漏电流试验:泄漏电流应不大于 5mA(AC 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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