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YZC- - 2017- - 275 采购项目:
岳池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党的十九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采购项目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
7 2017 年 年 2 12 月
第一章
单一来源邀请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受岳池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拟对岳池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的十九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一、招标编号:YZC-2017-275 二、招标项目:岳池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的十九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采购项目 三、拟定供应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
1 月
8 日17 时 0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五、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一楼开标室(一)。
九、 采购预算:7 9.097 万元
十、投标保证金:1500 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 17: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十一、履约保证金:根据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四十八条规定,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谈判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方式:0826-5244056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 交易受理股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826-5680173 交易编审股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0826-5680295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826-568003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7、具有有效的由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资质类)。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三 、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
四、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内。
2.交货地点:本次货物必须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提供。
五、验收方式: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产品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供应商所供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七、单一来源采购投标文件印制及密封: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并装订成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八、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数量及参数要求
采购图书目录 序号
书号( ISBN )
书名
出版单位
出版时间
1 9787010184272 中国共产党章程 人民出版社 2017 2 9787010184357 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 人民出版社 2017 3 9787010184326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人民出版社 2017 4 9787010184241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人民出版社 2017 1.本次采购项目共计 4 种图书,每种图书 1654 册,合计 6616 册。
2.中标方中标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书目 100%进行供货,中标方不得私自更改采购人的采购书目,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收货。
二、质量要求
中标方提供的所有图书必须是正版、正品出版物,网点清晰,角度准确,不出现重影,差错率低于 3/10000,其它参数达到(或高于)国家标准;不得提供污黄破损残的图书,绝无盗版及色情、淫秽、反动内容;并承担所提供的图书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版权而被提出的索赔和诉讼;若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文件所做承诺供货或发现假冒伪劣图书,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网上通报。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期限: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内。
2.交货地点:本次货物必须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提供。
3.本次采购在运输、管理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4.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产品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投标报价包含货款、送货上门的运输费、管理费、保险费、增值税发票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向供货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供应商所供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五、售后服务
1.图书在无人为破坏因素的情况下,质保期为 12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到现场更换,并无条件退回或调换有质量问题的图书,负责因包装、运输造成的损失,同时书面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2.中标人须指派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定期作售后回访或电话回访。
六、违约责任
1.在验收时,所有配送的图书未按照采购书目 100%进行供货的,视为违约,采购人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图书均为正版产品,出现盗版图书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按假一赔十的原则赔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延期交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违约金,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 1%由中标人赔付,同时,招标方因此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
4.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图书,中标人未在 10 个日历日内无条件调换合格新品的,须按合同总价的 5%赔偿给采购业主单位。
第四章
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要求
1 1 、投
标
函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
根据贵中心 YZC-2017-275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须知,我单位作如下保证:
1、我方接受采购公告中的全部规定。
2、我方已详细审查采购公告等文件,包括全部附件。
3、按经济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5、报价文件在单一来源采购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并对我单位今后履行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6、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出现拒签合同或拒不供货以及延期供货等违约情况,则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报价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参加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参加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 YZC-2017-275 采购项目。代理人在参与单一来源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3 、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承诺书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
YZC-2017-275
)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中标作无效处理。(失信供应商可不承诺本条)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
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 4 、第
次报价表
编号:YZC-2017-275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册)
单价 小计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1 1 、此表第一次报价装入投标文件中,以后报价不需装入投标文件中,请自备 1 1- -2 2 份签字、盖章后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