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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对于印发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通知

时间:2022-07-20 09: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区卫生健康局 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XX 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学校(含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处置流程,细化处置要求,提升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师生员工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的影响,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XX 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XX 区卫生健康局

  XX 区教育局

  2020 年 5 月 11 日

 XX 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处置流程,细化处置要求,提升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师生员工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的影响,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XX 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卫健公卫〔2020〕2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本指引所称学校,包含大学、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病例的发现与处置 (一)发现异常症状的人员。

 1.校内发现。

 (1)初步发现 ①入校检查时发现。

 在对师生员工进行入校前健康监测时,发现人员存在以下异常情况:额温异常(≥36.8℃)或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时,立即为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引导至通风阴凉处,待其休息 10 分钟后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腋温。如复测腋温正常且无其它呼吸道症状,可入校;如复测腋温异常(≥37.3℃)或虽复测腋温正常但有其它呼吸道症状,需引导至体温复核点复核体温,注意途中应尽量避开其他人员。

 ②在教室、办公室检查时发现。

 在教室对学生进行健康监测时,发现存在上述异常情况者,应立即为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由班主任引导至体温复核点复核体温,注意途中应尽量避开其他人员。

 教职员工在校内进行健康监测时,发现存在上述异常症状,应立即戴上医用外科口罩,休息 10 分钟,再自行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腋温,如复测腋温正常且无其它呼吸道症状,可正常上岗;如复测腋温异常或虽复测腋温正常但有其它呼吸道症状,应到体温复核点复核体温,注意途中应尽量避开其他人员。

 ③在进宿舍前检查发现。

 在进宿舍楼前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健康监测时,发现存在上述异常情况者,应立即为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休息 10 分钟再由宿管用水银体温计复测腋温,如复测腋温正常且无其它呼吸道症状,可进入宿舍;如复测腋温异常或虽复测腋温正常但有其它呼吸道症状,由宿管引导至体温复核点复核体温,注意途中应尽量避开其他人员。

 (2)体温复核:对于上述经初步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由体温复核点工作人员用水银体温计再次复核腋温,腋温正常且无其它呼吸道症状者,可正常学习、工作;确有发热(腋温≥37.3℃)和(或)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的,询问近 14 天有无暴露史(14 天内湖北、其它高中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接触史;和高中风险地区或有病例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病例接触史。有关术语

 见附件 1)。

 体温复核点可设置在校医室外、隔离室外或其他室外通风阴凉处。

 2.家中发现。

 (1)班主任接到家长上报的学生在家出现上述异常症状,嘱其做好防护后前往辖区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将情况报告校医,校医应对其流行病学史进行调查,并追踪其诊断结果。

 (2)教职员工在家出现上述异常症状,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主管嘱其做好防护后前往辖区发热门诊就诊,并将情况报告校医,校医应对其流行病学史进行调查,并追踪其诊断结果。

 (二)人员转运和就诊。

 1.家中发现病例 (1)对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家长或教职工本人通知社区三人小组,由三人小组联系 120 救护车将其转送至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2)对无流行病学史的人员,自行就诊,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学校发生散发病例 (1)对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由校医引导到隔离留观室等待,填写《XX 区学校师生新冠疑似排查病例转介单》,学校立即联系二线 120 救护车将其转送至附近发热门诊就诊,转介单交给对接的医护人员或家长。学校新冠疑似排查病例应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原则上 6-8 小时内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2)对无流行病学史的人员,若为教职工,可自行前往附近

 发热门诊就诊,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为学生,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带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诊,校医填写《XX 区校(园)疑似传染病转介单》交给家长,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未到之前,学生应在通风阴凉处等待,避免和其他人接触,特别是避免和有流行病学史的留观人员接触。

 (3)就诊师生员工按医嘱接受检查、采样、治疗等,并按要求主动告知本人所在学校名称、所在部门或班级、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

 3.学校发生聚集性病例 (1)聚集性病例中,有流行病学史的与没有流行病学史的不能同车转送。有流行病学史的病例单人单车转送。

 (三)相关人员与场所处置。

 1.如该人员有流行病学史,学校要立即安排患者发病前 2 天与其有接触的人员(如:同办公室、同教室、同宿舍的人员等)在原地等待,佩戴口罩,暂停相关教学、学习和工作等活动,校医或驻校卫生专业人员排查有无发热病例;如该人员无流行病学史,与其有接触的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校内正常活动不受影响,离校期间减少非必要外出及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如就诊人员有流行病学史的,暂时关停就诊人员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继续保持开窗通风;临时封闭所涉用餐点、卫生间、电梯等空间,在出入口拉警戒线限制人员出入。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加强清洁与消毒工作。

 (四)通知和解释。

 对于活动被暂时限制的师生员工,学校应做好解释安抚,妥善解决其日常需求,主动向相关家长/员工家属通报情况,取得配合理解。学校按规定报告辖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并按区疾控中心专业意见进行处置。

 (五)追踪和上报。

 就诊人员是学生的,由班主任负责追踪就诊结果并报告校医;就诊人员是教职工的,由人事(负责教师)或后勤(负责后勤人员)负责追踪就诊结果并报告校医。校医及时报告分管学生健康工作的校领导及卫生健康副校长。

 (六)解除人员活动限制与场所封闭。

 若就诊人员经诊断未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经卫生健康副校长审核、校长同意,解除上述人员活动暂时限制和场所的临时封闭状态,恢复上述人员的正常教学工作,恢复上述场所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常态运作。就诊人员按医嘱进行相关治疗,在治愈并符合复课/返岗条件后,向校医或驻校卫生专业人员提交医院出具的相关诊疗材料,经校医复核确认后方可返校。

 (七)记录和报告。

 1.发现 1 例及以上异常情况且有流行病学史的,或出现聚集性异常症状的(指同一宿舍或班级,1 天内≥3 例,一周内≥5 例),校医应立即报告卫生健康副校长,同时报告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在其指导下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2.学校应做好应急处置全程、人员信息和诊治等情况记录,并在每个处置环节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副校长。

 3.学校应依法依规按要求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三、病例确诊后的处置 (一)报告区疾控中心。

 如果就诊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班主任、校医应立即逐级报告安全主任、卫生健康副校长、分管卫生副校长,学校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按区疾控中心要求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开展调查,并根据区疾控中心提供的防控建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配合确定密切接触者并进行集中隔离。

 1.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校内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区疾控中心对校内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判定校内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落实对其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2.排查病例的校外密切接触者时,需要学校提供相关信息的,学校应予积极配合、协助。

 (三)对一般接触者加强健康管理。

 校内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可正常参加教学工作等活动,但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体温监测。

 (四)启动相应管理措施。

 1.必要时采取封锁措施。

 (1)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技术性建议,由学校综合分析,

 按情况由学校自行决定或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对相关场所或区域采取封锁措施。如果需封锁场所或区域在校外的,由该场所或区域所在社区管理部门决定。

 (2)对采取临时封锁措施的场所或区域,要设置醒目标识,用警戒线或其它方式封闭人员、车辆进出口,通过一定方式告知相关人员。

 2.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技术性建议,采取不同范围的停课措施。如果仅需对班级停课,由学校直接决定;如需对年级停课,由学校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如需对全校停课,由学校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请市或区指挥部或专班决定后予以公告执行。

 3.所涉人员的处置。

 (1)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其他人员,在对其住宿或办公、生活的楼层、楼栋或区域采取封锁措施后,或在学校采取班级、年级甚至全校停课措施后,是否需要撤出所在场所、区域或离校,由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技术建议,由学校决定或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3)如人员无需撤出,要按区疾控中心要求或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其范围内场所的随时消毒、终末消毒,提供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保障人员安全。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由学校负责实施。如需撤出人员的,由学校予以妥善安排,并务必落实到人,确保相关人员全体撤离。

 (五)配合做好相关清洁消毒。

 1.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对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2.根据区疾控中心指导,对其他公共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工作,同时增加重点区域消毒频次。做好校园公共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场所的清洁、消毒;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尤其是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加强消毒。

 3.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区疾控中心给出合格意见后,可恢复正常使用)。

 (六)舆情应对和宣教疏导 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技能,督促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引起恐慌。

 (七)结束疫情应急处置。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已得到隔离治疗,有关人员经医学观察期满,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符合疫情结束条件。

 2.学校应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迅速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于被封锁的场所、区域,以及停课安排,由作出原决定的机构

 决定后执行。

 (八)记录和报告。

 1.学校应做好应急处置全程、人员信息和诊治等情况记录,并在每个处置环节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副校长、校长。

 2.学校应依法依规按要求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四、其它应急疫情处置 如排除新冠肺炎疫情,但经区疾控中心确诊为其他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按有关法律法规、学校传染病管理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置。

 五、应急保障工作 (1)辖区发热门诊应做好应急准备,增加接诊能力储备;开辟学生应急就诊绿色通道,学生优先就诊,优先检测。

 (2)复学专班应统筹协调,做好学生采样后等待结果期间的安置工作。

 (3)卫生驻校人员应协助学校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准备,疫情发生时做好沟通协调、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六、总结与提升 学校应压实责任,及时总结教训与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切实整改,查漏补缺,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与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术语

 2.XX 区学校师生新冠疑似排查病例转介单

  3.XX 区开设发热门诊医院名单

  4.发热门诊接诊学生患者流程指引

  5.区复学复课专班办公室联系电话

 附件 1 新冠肺炎疫情有关术语

 一、发热病例 腋下温度≥37.3℃,可伴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无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

 二、疑似排查病例。

 进行人员健康监测时,发现腋下温度≥37.3℃,可能伴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并具有以下流行病学史任意一条:

 1.14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 2.14 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14 天内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旅居史的人员。

 三、发热病例聚集性疫情 小范围内(同一班级、宿舍、办公室),1 天内发现 3 例及以上,7 天内发现 5 例及以上发热病例,且存在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

 附件 2 XX 区学校师生新冠疑似排查病例转介单 一、

 校(园)医填写部分 1. 基本信息

 学校:

  班级:

  宿舍号:

 姓名:

  性别:

 □男 □女

  身份证号码:

  本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辅导员/家属)电话:

 家庭住址:

 2. 流行病学史

 (1 1 )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

 □有,境外国家

 离境时间

 返深时间

  □无 □有,湖北(含武汉)

  离深时间

  返深时间

  □无 □有,高中风险地区(填具体地区)

 离深时间

  返深时间

  □无 (2 2 )确诊病例/ / 疑似新冠病例接触史

 □有,最后一次接触时间

  □无

 (3)

 接触有病例社区的发热或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状患者史

 □有,最后一次接触时间

  □无

 (4)

 是否聚集性发病(同一班级/ / 教室办公室/ / 宿舍,1 1 天内 3 3 例,7 7 天内 5 5 例以上发热和/ / 或呼吸道症状)

 □有 ,病例数

 □无

 (5 5 )发病前 4 14 天内是否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是,时间

 ,结果

  □否 3. 临床表现

 □发热,体温:

 额温枪/红外体温测定仪

 ℃ ,

 水银腋下体温复测

  ℃ □咳嗽

  □头痛

 □乏力

 □皮疹

 □呕吐,

  次/天 □腹泻,

 次/天

 □其他症状(请注明:)

 校(园)医签字

 :

 电话

 :

 日期:

 二、医院填写部分 1 1 、水银腋下体温复测结果:

 ℃

  血常规:

 WBC

  109 /L,

 淋巴细胞比值:

 %

 CT 胸片结果 :

  新冠核酸检测结果:

  新冠抗体检测结果:

 本人做出的诊断是:

  □新冠确诊

  □新冠疑似

  □新冠排除 ,其他诊断

  医疗机构(盖章):

 医生签字:

 日期:

 附件 3 XX 区开设发热门诊医院名单

 所在区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XX 区 XX 市人民医院 XX 市 XX 区 XX 市 XX 区人民医院 XX 市 XX 区 XX 市 XX 区中医院 XX 市 XX 区

 附件 4

 发热门诊接诊学生患者流程指引

 一、预检分诊环节 发热门诊医院在接诊发热的学生患者时,均应在现场预检分诊环节详细询问症状及流行病学史,并由医、护与患者(或家长、临时监护人)三方共同签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同时询问学生所在学校新冠肺炎防控专班具体负责同志及联系方式,以备结果反馈。

 将发热患者以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患者规范转移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候诊区域按照有无流行病学史进行分区候诊。

 二、发热门诊环节 发热门诊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落实“三个当天”(即当天检查、当天确诊、当天收治),发热门诊采集标本后2 小时内送检,6 小时内完成检测并通报结果。对疑似病例和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患者开展胸部 CT 检查,按照从严原则坚决做到学生患者不漏诊。

 三、核酸检测结果反馈环节 (一)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启动“三个立即”(立即将患者转送市三医院进一步确诊和治疗,立即反馈学生所在学校,立即按流程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经接诊医生评估后确有必

 要继续留观的,进行单间隔离留观,期间做好学生陪护和安全保障工作;经接诊医生评估后不需继续留观的,由学生监护人或学校相关负责人“点对点”接回居家观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必要时请本院及市级专家组会诊,确保做到不漏诊一人。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师生就诊流程图

 学校师生 体温异常和(或)出现呼吸道症状(非急症)

 发热和(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填写转介单,提醒患者及陪同就诊人员佩戴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非发热、非呼吸道症状 有流病史 引导至体温复核点,复核腋温,询问症状和流行病学史。

 引导患者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学生须由学校通知家长陪同。

 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同班、同宿舍、同办公室密接人员在校等待,根据该病例的核酸检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在校医室观察、处置,必要时前往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学生须由学校通知家长接回。

 校医追踪诊断结果,做好因病缺勤登记,治愈并符合复课/返岗条件后,经校医复核方可复课/返岗。

 严禁带病上课/ / 返做好登记,治愈并符合复课/返岗条件后,经校医复核方可复课/返岗。

 严禁带病上课/ / 返岗。

 注:对于急症,立即就地抢救,并拨打 120 ,由 0 120 救护车送至医院,按医院急救流程进行救治。学生须由学校通知监护人陪同,无法联系监护人时由学校指定专人代替履行监护人职责。

 无流病史 由校医或驻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联系 XX 医院集团二线救护车(区人民医院:),转至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报告教育局、区疾控中心,配合采取进一步防控措施。

 引导至隔离留观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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