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资阳市乐至县蟠龙河水库位于乐至县蟠龙镇境内,主坝距乐至县 40 公里。水库在涪江水系琼江流域支流蟠龙河上,坝址以上集水面积 186.70 km2。总库容 4080 万 m³,正常库容 2100 万 m³,死库容 100 万 m³。
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控灌蟠龙、太来等 2 个乡镇,128 个社的耕地,设计灌溉面积 0.77 万亩,均为提灌,有效灌溉面积 0.55 万亩,水库渠系配套 31.86Km,提灌站 5 处(设计流量分别为 0.128m³/s、0.103m³/s、O.056m³/s、0.06lm³/s)。
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发电引水隧洞兼做放空洞等设施组成。工程等级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 3 级,次要建筑物为 4 级。
主坝现有坝顶高程 337.50m,最大坝高 25.5m,防浪墙顶高程 338.7m,设计洪水位 336.173m,校核洪水位 337.457m,正常水位 332.00m,死水位 317.43m,属多年调节水库。
水库保护下游遂宁、潼南、铜梁等县市的 22 个城镇,9 个工矿、3 条重要公路、2 座中型水库、电站及沿岸 10 多万人民居住生活。
* * 二、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后续相关服务直到项目完工。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1、根据乐至县财政局拨款时间支付进度款,拨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后停止拨付。2、剩余 20%合同价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业主支付设计费=(初设批复投资÷规划投资)×中标价,本项目规划投资为 3000 万元)。
(四)售后服务要求:
若达不到审批通过,供应商应负责修改完善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
项目开工建设,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过程中密切与相关单位进行配合,如图纸设计变更、施工验收、审计等工作,接到采购人电话后须在 12 小时内达到现场,具体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产
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五)验收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进行验收。
* * 三、技术服务要求
1、勘查成果审查:
成交供应商形成勘查成果报告后,应及时按要求将其报送至采购人,同时提交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三方共同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勘查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勘查成果报告送审申请单原件。采购人组织技术专家对勘查成果报告及预算专家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查。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将修改完善并经复核认定后的勘查成果报告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采购人备案。
2、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查勘查成果勘查成果报告经审查通过,成交供应商形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告后,应及时按要求将其报送至采购人,同时提交“勘查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承诺书”及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三方共同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勘查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告送审申请单原件。采购人负责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告及预算进行审查。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将修改完善并经复核认定后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报告按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采购人备案。
3、质量要求:按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程及政策文件标准。
4、勘察设计成果提交要求:提交报批送审稿 12 份,电子文档 1 份,格式为 WORD、CAD、JPG、PDF 等(最终根据甲方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