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LZCXJ[2017]1 071 号
采购项目:乐至 县人民检察院电脑等办案设备 采购
询 询 价 价 通 通 知 知 书 书
中国·四川( 乐至)
)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共同编制 乐至县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 二 O 一七年 十一 月
1 目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4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料 ............................................................................................................................. 26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 27 第六章
评审办法 ................................................................................................. 34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0
2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乐至县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电脑等办案设备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 采购编号:LZCXJ[2017]071 号
2. 采购项目:乐至县人民检察院电脑等办案设备采购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5.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 供应商报名 6.1 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 9:00 - 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地点: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 楼大厅报名处。
6.2 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成功并登记备案后,其询价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证件:
(1)介绍信(详见本章附件 1);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复印件。
7. 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 10:00(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 10:0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 楼第 2 开标室。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乐至县天池镇。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
028-23322321。
邮编:641500。
采购代理机构: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迎宾大道 143 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028-23326635。
邮编:641500。
二○一七年十一月
3
附件 1:
介
绍
信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兹有我单位 XXXX(经办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等 XXXX 位同志前往你中心联系“XXXX”项目(采购编号:XXXX)询价报名事宜,请予以接洽。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联系地址:XXXX。
联系电话:座机-XXXX。移动电话-XXXX 。
注:供应商须保证联系地址准确无误和通讯设备畅通,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4 附件 2:
报
价
表
一、总报价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 报价(元)
XXXX XXXX 小写 XXXX 大写 XXXX 二、 分项报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元):
大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的格式详细报出询价通知书第五章中“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及“总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分项报价”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总报价”一致。如出现分项累加上错误,其“分项报价”中漏加项产品视同免费为采购人提供。
3、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询价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分项报价”格式给予的填写空间不足,供应商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5 第二章 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金
额:289869.00 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捌佰陆拾玖元整)。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3.11 低于成本价询价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中小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财库[2011]181号附件)。如果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4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询价采购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的惩戒方法,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2、供应商应当按本次询价通知书要求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其他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反映。
5 询价保证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询价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
金额:5500.00 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交款方式:以供应商单位账户转账(请注明采购编号和用途,本项目填写为:1 LZCXJ[2017]071 号询价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23124932291000074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帅乡大道支行。
交款时间:供应商在报名以前(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6 履约保证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收。
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收款单位、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均与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一致。
(请注明采购编号和用途,本项目填写为:1 LZCXJ[2017]071 号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7 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咨询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028-24054808。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8 询价通知书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8—23326635)。
采购人(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28-23322321)。
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资格和资质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未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询价通知书范本内容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资格和资质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未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的质疑由采购组织单位负责答复;对于开标、评审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次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18190292719。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镇松林街 2 号。
邮编:641500。
12 报名、开标时间咨询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24054812。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介绍信在 2 个工作日内到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 楼大厅报名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24054812。
14 评审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诚信情况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5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乐至县财政局备案。
16 其他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是复印件的,其可以不加盖单位鲜章。
2、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的,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的采购人是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采
7 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乐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3“采购组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并登记备案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5“法定代表人”系指企(事)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系指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并登记备案; 4. 询价费用
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的有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组织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三、询价通知书
6.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格和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7. 询价通知书的 澄清、修改 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组织单位可以依法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组织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组织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
8 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单位构提出申请,但采购组织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将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响应货币
本次询价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