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GF—2012
规 规 划 设 计 合 同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建设单位:
(委托方)
设计单位: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内容及标准:
注:区域规划:①区域规划②城镇体系规划 修建性详规:①居住区,②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③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④其它; 修建设计:①城市一般地段,②城市重点地段及周围地段; 风景区规划:①风景区规划大纲,②风景区总体规划;城市设计①城市设计②城市风貌设计。
序
号 工程项目 设计内容及标准 项
目
名
称 规
模
ha /km2 区域规划①② 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①②③④ 修建设计①② 风景区规划①② 公园设计 城市消防规划 城市设计①② 1 恩阳大酒店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 交 时 间 1 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 (资料收集提纲)
1
2 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2
条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总设计费为
万元(大写:
)(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价格上已优惠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1.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总额的 30%,计
万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提交初步方案设计文件后,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的
%,计
万元。
3.乙方通过评审并提交全部设计文件时,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万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 15 天以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 15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和乙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付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甲方均支付应支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交付的设计文件
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采取补救措施以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3
本规划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
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乙双方各执
3
份。
7.6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即日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
承接方单位: (委托方)
(承接方) (盖章)
(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