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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时间:2022-08-10 18:0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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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会议文件 (二 十)

 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年 6 月 10 日在忠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

 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忠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 年工作回顾

 2019 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 “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全力落实县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双特”发展思路,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实施“十项行动方案” ,确立“1131”工作思路,推动“四大检察”

 - 2 -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顾大局,服务保障忠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尽力护航经济发展。批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3 件 6 人、起诉 8 件 11 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金融犯罪 3 件 3 人。认真落实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1+3”精准服务举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犯罪,起诉 8 件 14 人;深化领导干部走访回访、检察官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参加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座谈会、民营企业“法治大讲坛”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倾力严惩黑恶势力。批捕涉恶犯罪案件 2 件 11 人,起诉涉恶犯罪案件 3 件 34 人,扫除恶势力团伙 2 个。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不批捕 1 人、不起诉 4 人。健全与监察机关、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坚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 100%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取证 2 件,移送“保护伞”线索 8 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竭力保障民生民利。全力投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办理侵吞扶贫资金犯罪案件 3 件 3 人;认真落实《忠县实现高质量脱贫25 条具体措施》,帮助贫困村协调解决资金 150 万元发展产业,

 - 3 - 捐赠资金 12.1 万元助力脱贫,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深化食品药品领域专项立案监督,依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5 件 5 人;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 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获法院判决支持。熊某等3 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对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主张惩罚性赔偿,法院判处 3 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8 万元,同时判令缴纳惩罚性赔偿金 4.5 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系渝东北首例涉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惩罚性赔偿案件。

 二、保稳定,全力投入平安忠县建设 全年批捕各类犯罪 142 件 204 人、起诉 252 件 412 人。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依法从快办理渝东北首例侮辱国旗案。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 16 件 18 人、起诉 27 件 31 人。坚决惩治“黄赌毒”犯罪,依法批捕 30 件 46 人、起诉 35 件 51 人。依法惩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 64 件 88 人、起诉 86 件 183 人。严厉打击利用电信网络诈骗老百姓“血汗钱” “救命钱” “养老钱”等犯罪,批捕 11 件 28 人、起诉 9 件 73 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快捕快诉,批捕 2 件 3人、起诉 3 件 11 人。依法惩治侵害“老、少、残”等特殊群体人员的犯罪,批捕 28 件 32 人、起诉 52 件 60 人。

 突出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深化“枫桥经验”忠县实践十

 - 4 - 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151 件次,做到 7 日内程序回复、3 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连续多年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和赴市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 。立足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 397 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 99.3%,居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二。

 用心擦亮“莎姐”品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依法惩戒涉罪未成年人,批捕 11 件 12 人、起诉 16 件 25 人,附条件不起诉 3 件 3 人。协同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 ,运用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涉罪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查询;开展整治“黑校车”保障出行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与相关部门合力保障学生出行安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 “莎姐”送法进校园、法治副主任进村社 300 余场次。

 三、护公益,助力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 争创长江生态检察特色院。全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48件,同比上升 100%;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46 件,100%得到行政机关采纳落实。

 建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全面落实县委关于“支持长江生

 - 5 - 态检察工作”的部署和市检察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14 条意见”,推动形成县委全面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部门支持、检察履职办案、各方面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树牢“协同合作”理念,主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同向发力,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完善生态检察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巡查 14 次,在 29 个乡镇(街道)聘请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联络员。在全市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进党校”宣讲制度,培训 6 期 530 余名干部,引导知公益、护公益。

 。

 突重点,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全力落实“1 号总河长令” ,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 、白石水库水资源保护、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超标排、非法码头整治“回头看” 、乡镇卫生院医疗污水排放等7个专项行动,合力推动整治突出问题。办理国有资产流失、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等国有财产类公益诉讼案件 6 件。针对食品摊贩和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让老百姓远离“餐桌上的污染” 。

 重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贯彻“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38件,推动治理被污染的水域和被损毁的耕地、林地等 16.4 亩,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 8000 余吨。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勇担上游责任》微视频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作品奖” ,1 起案件入选《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

 - 6 - 皮书》典型案例。

 四、守公正,持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做到“简案快办” “繁案精办” ,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始终把防止错误逮捕、“带病起诉”作为第一责任,启动非法证据排除 2 件 6 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 25 人、不起诉 7 人,全年无无罪判决案件和撤回起诉案件。加强对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监督立案 2 件、撤案 3 件,追捕追诉 4 人,发出书面纠违通知书 19 份。

 做亮刑事执行检察。围绕打造刑事执行检察特色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6 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中的违法行为 47 起,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6件,办理收监执行提请或裁定审查案件6件,办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案件 2 件。持续跟踪监督,协同公安机关成功将 1 名脱逃 13 年的罪犯收监执行。准确把握特赦条件,依法办理 19 名人员报请特赦审查工作,确保“不错赦一个、不漏赦一个” 。强化社区矫正监督,贯彻治本安全观,促进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 1 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经法院再审改判;对裁判正确的 2 件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并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 5 件,发出检察建议 5 件均获采纳。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维护司法秩序。办理支持起诉 60 件,挽回经济损

 - 7 - 失 36 万余元,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做好职务犯罪检察。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关于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办法等规定,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 4 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4 件 4 人。

 五、强素质,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大力营造“讲政治、干实事、转作风”的良好政治生态。举办系列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队伍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笃定。

 强化素能提升。组织开展“团结协作、干事创业”提振年活动,采取晒业绩、“三问”反思、庭审观摩、举办“忠检讲堂”等 16 项措施,提士气、增干劲、强技能。院领导带头办案 143 件、上讲台 15 场次,带动提升专业素能。建立聚焦实战、突出实训的全员素能提升机制,选派干警赴高校培训 36 人次,参加实务培训 45 人次,开展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 12 次。2 件案件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案件”和“十佳纠正违法案件” ,“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工作案例” ,2 份法律文书获评二分院辖区“优秀奖” 。2 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市检察机关读书活动“二等奖” 、

 - 8 - 二分院辖区“案件管理业务标兵” 。

 强化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狠抓巡察整改“回头看”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防控廉政风险。坚持“严管就是厚爱” ,扭住关键节点、盯紧重点人员,每月进行检务督察,坚持刀刃向内,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集中预防谈话 5 次、专项督查 8 次,让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重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始终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定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履职自觉,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员 20 人。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办法》,建立班子成员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制度,实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全覆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 120 人次视察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零距离接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担任公益诉讼联络员、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辖区交叉视察活动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点赞。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坚持“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共

 - 9 - 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 “检察护航民企发展” “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 12 次,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 193 人次走进检察院,监督指导检察工作。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用好“两微一端”平台,讲好检察故事,提升检察公信力。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576 条、法律文书 254份,公开比例居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步。12个集体、19 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检察一部获评“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检察四部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之星”团队,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检察五部分别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和嘉奖。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管理、控申检察等 6 项工作排同类考核组前三名。检察队伍的综合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分别为 98.13 分和 98.2 分,同比上升 1.13 分和 1.23 分,排渝东北片区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倾力关心的结果,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保障忠县高质量发展的力度有待加大、措施有待细化;“四大检察”质效有待提升,民事行政检察还是短板,公益诉讼检察还需深化拓展;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适应新

 - 10 - 时代更高要求。对此,我们将对症施策、着力解决。

 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

 在疫情防控中扛起检察责任。精准做好自身防疫工作。全力投入联防联控,成立工作队下沉村社参与一线抗疫,捐款捐物支持抗疫。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采取网上办案、远程提讯等方式,确保办案不停摆。

 在服务大局中担当检察使命。全力以赴参与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建立帮扶工作周制度压实责任,组织扶贫集团成员单位捐款 11 万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助推稳定脱贫,发放司法救助金 1.5 万余元防止因案致贫。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1 件。深化“莎姐”品牌创建,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用心用情保护好孩子。

 在履职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在从严治检中打造检察队伍。组织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活动,1 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1 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工作先进个人” ,3 名干警分别荣获二分院辖区“公诉业务标兵” 、中英文双语演讲“一等奖” 、读书活动“三等奖” 。

 - 11 - 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市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全力落实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县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一地一城三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六稳” “六保” ,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保障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协同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重点战役。

 二是着力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忠县实践十项行动。用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化创新“莎姐”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服务。

 三是着力提高检 察监督能力。充分发挥捕诉一体的优势,高

 - 12 - 质量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强化行政检察。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强化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

 四是着力锻造检察铁军。开展“践行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大学习大讨论,持续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深化“团结协作、干事创业”提振年活动。深化“以案四说” “以案四改”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五是着力完善自觉接受监督机制。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拓展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完善精准办理意见建议工作机制和联系服务人大代表工作机制。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推动忠县高质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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