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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10 12:45:09 来源:网友投稿

  蒙城县 国家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9〕611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 2020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蒙城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现代化信息为依托驱动农村信息化衔接和发展,充分运用电商发展成果,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促进

  产销对接,培育打造农村产品供应链和营销体系,以品牌和质量为前提,筑牢农产品上行基础,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1 1 、 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协调发展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加强多部门协作、政企联动、产业协同,将农电电商发展以产业赋能,以政府企业双轮驱动,扩大县域电商主体的基数,促进整体协调持续发展。

 2 2 、 坚持产业基础,同步共进。立足蒙城县实际,积极探索具有蒙城县特色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推动电商与传统工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地方优势产业的有机融合,形成农村电商可持续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和多部门多企业同协作共发展的局面。

 3 3 、 坚持突出特色,力促上行。深挖蒙城县域的农村产品,提升农村产品商品化、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率,大力发展县域电商供应链体系和营销体系,线上线下双线齐进发力,多渠道,多角度,促进产销对接,拓宽上行渠道和体

  量,通过培训、引进、交流、对接等积极拓展县域电商发展的主体和基数,齐头并进、多人协作共同促进农产品上行。

 4 4 、 坚持扶贫攻坚,巩固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加大对具备条件的省级贫困村、贫困户电商扶贫力度,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产销对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民增收,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巩固提升电商扶贫成效。

 5 5 、 坚持统筹协调,规范实施。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优化农村电商发展布局,促进城乡互补、农商互联、上下互动、协调发展。规范实施,注重绩效,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农村电商发展质量和成效。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二)

 发展目标

 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实现县镇村三级物流整合,大力发展农产品上行,以上行带动增收、就业、创业,以电商培训、企业孵化、人才引进,扩大县域电商发展主体,形成以点带面,多面协同发展的局面,具体目标如下:

 1、实现全县农村产品上行年交易额递增不低于 20%。

  2、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统仓统配,其中物流快递站点行政村配送服务覆盖率不低于 60%,物流成本降低不少于 10%。

 3、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服务覆盖率不低于 60%。

 4、电商培训累计培训不少于 5000 人次,且转化率不低于 10%,其中培训有意愿有能力参与电商经营的贫困户不少于 1000 人次。

 5、重点培育农村电商品牌,全力推行农产品上行,孵化不少于 100 家电商经营主体网上销售农产品,培育年网销额千万企业不少于 3 家,培育年网销额百万企业不少于 5 家,形成“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少于 5 个。

 三、建设内容及目标 (一)优化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 1 、提升改造县级电子公共服务中心

 (1 1 )

 开展服务场地设施升级 。优化改造 2000 平方米以上的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根据需求设置功能区(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农产品展销馆、电商培训中心、摄影中心、直播中心、双创空间、孵化中心等多功能中心),提供服务(特色产品展示、营销渠道建设、业务咨询、创业孵化、品牌培育、电商培训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吸引电商平台、企业或创业群体以不同形式入驻形成产业聚集,提供部分免费

  基础服务和交流平台。

 (2 2 )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完善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构建“公共综合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监管指导+产销供需对接+智慧县乡村物流完善+乡村电商知识应用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渠道上多平台(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赋能提升农村电商运营能力;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扩大服务范围,提供增值服务内容,建立良性运作机制,逐步实现自我造血功能。统筹县域电商发展的各功能版块,包含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三级物流体系、营销体系、供应链体系等,实现县域电商服务中心的“指挥中枢”作用。

 (3 3 )优化统筹县级电商公共服务。公共服务中心将配置市场部、运营部、设计部、客服部、展销部、培训部、仓储物流部,围绕产品提供摄影美工、品牌培育、创意设计、文化传媒、运营推广、电商培训、电商支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协调各生产企业,将县域核心特色的产业通过设计、包装打造成网络爆款。同时,为有意向或正在从事电子商务事业的人士提供一对一的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客服托管、订单协管、后期技术维护、技术升级更新、数据挖掘、货源提供、分拣发货等多方面的扶持帮助。打造农村电商特色服务形象;打造直播中心;健全电商创业孵化机制;培育创业团队;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广;打造县电子商务新媒体中心。

  (4 4 )编制年度电子商务报告。汇总全县年度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情况,分析 B2B、网络零售、跨境电商、农产品上行、旅游电商、生活服务等行业态势,研究全县电商发展困难及相关建议,形成并提交《蒙城县年度电子商务报告》。

 2 2 、 赋能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提高站点的内生动力。

 (1 1 )建设数量与服务。利用现有资源,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完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网点服务覆盖率不少于 60%。

 (2 2 )满足建设要求。站点建设过程中,要做到统一定位、统一形象、统一规范服务、统一业务培训、统一管理,不断提高站点服务能力。硬件物品由站点工作人员负责配送安装主要包括:电脑、办公桌、两组货架,资产标签统计等;软装物品由广告公司负责制作配送安装主要包括:门头、形象墙、制度牌、指示牌、物流价格牌、物流移动展板;配套物品主要是业务开展所需由站点工作人员负责主要包括:站点合同、物流合同、赋能协议三份协议签署、平台开通指导、智慧乡村服务应用软件下载安装注册、台账配送填写指导、农产品信息上报指导。

 (3 3 )提供信息服务。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村级服务站点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信息,汇总后对外发布,组织销售。服务站应定期向县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并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考勤、假期管理、货物配送等制度。设导购员

  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标识。

 (4 4 )建立站点台账。在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设立产品上下行、物流快递收发和便民服务电子台账,通过培训站长和工作人员平台的操作方法,使台账数据记录符合报送要求。

 (5 5 )建立考核机制。针对镇级和村级服务站点业绩和服务水平,制定星级示范站评比标准,每季度对全县镇、村服务站点进行考核评分,年底对评选出的星级示范站给予挂牌表彰和资金奖励,对于村级服务站点实行末位淘汰。

 服务点统一悬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蒙城县 XX 镇 XX 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牌匾。

 3 3 、建设提升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功能

 (1 1 )全县镇级电商服务站不少于 5 5 。

 个。服务站配备 1-2 名工作人员及电脑、桌椅、宽带网络、快递收转货架等基础设施,致力于以农村植入、普及、推广电子商务应用为核心,实现“一网多用,一店多用”,为当地村民提供代买代卖、快递代收代发、代购车票、酒店预订、生活缴费、农产品收储、信息(电商知识、职业信息、惠农政策等信息)宣传推广、金融服务等各类便民服务。核心解决问题:优化本镇村级电商网点、带动产业、助力本地农产品上行、村集体及农户增收。

 (2 2 )负责镇产业挖掘、每镇培育不少于 3 3 个产业。在

  每个镇梳理出本镇的特色产业,培育 3 个产业、3-10 款优质农产品,做好品控,进行品牌包装、宣传推介与多平台上行,形成规模。

 (3 3 )孵化镇电商经营主体。孵化不低于 10 个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带动本镇农产品上行。

 (4 4 )加大乡镇人才培训。不低于 500 人次培训,转化率不低于 10%,带动乡镇农村电商发展。

 服务站统一印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蒙城县 XX 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字样。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电信蒙城分公司、移动蒙城分公司、联通蒙城分公司)

 (二)建设完善 县 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 1 、优化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1 1 )

 建设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的县级电商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整合物流企业资源,引进多家物流服务企业入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含冷链仓储物流中心),配套分拣、包装、仓储、预冷等设施设备,合理配备运输车辆(含冷藏恒温车),与各乡村站点形成物流快递链条,实现仓储、分拨、中转等服务功能。建立冷链仓

  储、实现冷链配送,解决农业生鲜产品上行难问题。设置:冷链仓储区、包装加工区、分拨配送区、农残快检室等。

 (2 2 )加强镇级物流配送中心枢纽作用。充分依托在蒙城县建立的镇级电商服务站,合理规划和提升镇物流配送中心,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配备 1 名以上熟悉掌握农村电子商务各项服务功能和物流配送技能的专职人员,以承建企业的物流配送渠道为主干,以“镇村物流整合系统”为平台,强力推动镇村物流资源尤其是闲散运输资源的整合,提升和完善快递包裹的仓储分拨、快速配送等功能,实现县、镇、村三级统一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县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打通镇级到村级“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

 (3 3 )提升 村级物流 中转 配送 能力。依托在全县建立的村级电商服务站,分区提供功能服务,并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作为县级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在乡村开展服务的网点,适当承担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的服务,同时,拓展村级站点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4 4 )优化物流运输路线安排。对设立镇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安排 3-8 辆配送车单独负责镇级配送中心的运输,镇级配送中心的运输车负责所属配送范围内的行政村配送。城区配送及乡镇到村主要由电动三轮车完成,需冷藏的商品由

  冷藏车专门配送。仓储物流中心安排备用车 1-3 辆,随时应对各方向突发的货量增长。运营过程中根据货量需求增加车辆并对每辆车的配送范围进行微调。

 2 2 、强化 县镇 村三级物 流配送平台化建设 (1 1 )县镇村三级物流有效整合,统仓共配。整合县域物流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统筹县域商贸、供销、物流快递等资源,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开展统仓共配,快件下乡,实现降费提速,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模式。

 (2 2 )精细化管理。建立一套统一、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集中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对整合的车辆实施标准化改造;集散中心的货架、装卸工具、包装工具等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改造;强化配送车辆、人员信息化管理,使用先进的信息系统,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等都采用信息系统自动调配等先进管理方式。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三)建设完善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1 1 、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平台体系

 建立县级网销农产品检测和溯源数据库,基于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块链追溯体系管理系统,实现网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流程的可追溯化与质量

  安全的全程监管,建设农村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农村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村产品“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县内农村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协助县域龙头企业进行“三品一标”、SC 等产品认证。基于蒙城县农产品的产业特性,对进入电商平台的农产品制定标准,如产品规格标准、产品分级标准、包装标准、储藏标准、产品检测标准等一系列标准。

 2 2 、建设县级区域公共品牌和推广

 (1 1 )

 建立蒙城 区域公共品牌 。精选优势产品,组织调研蒙城县产业情况及历史传承,进行品牌定位、文化挖掘、形象设计、产品研发等区域公共品牌相关策划工作,形成统一的对外推广体系。做好市场定位和品牌定位,由专业策划团队依据定位方向开展品牌包装设计,将品质好的产品,包装推广成为有较高附加值的知名商品,提升产品影响力。根据蒙城县地理区位、产业特点、人文历史,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大力宣传蒙城自然生态资源、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理念,形成独有的品牌战略内涵和差异化竞争策略。

 (2 2 )扩展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选取不少于 10 个县域代表性农产品,授权区域公共品牌重点给予宣传推广;将品牌 VI 要素在办公用品、工装、文化衫、名片、产品包装、信封等方面进行应用;涂装仓库、物流车辆、外墙等一批农

  村电商基础设施;在交通主干道设立条幅标语、墙面广告、传单等手段宣传推广蒙城县公共品牌。完成社区(BBS)、社交网络、视频直播、网络电台、快手、抖音等线上媒体宣传发布。举办项目动员及启动大会、品牌发布会、农产品购销对接、文化主题旅游活动等线下现场活动,在新华网、今日头条、抖音等自媒体和新媒体全面推广,提高蒙城县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

 (3 3 )成立统一的供应体系。产品统一定价、统一包装、统一入店、统一物流、统一售后,打造完整的供应服务体系、物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按照市场需求,充分挖掘资源,因地制宜,把“优势”变为“特色”。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形成合力,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网络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的特色农村网货产品。

 3 3 、积极推进营销体系建设

 ( 1) 构建营销推广体系,开展品牌营销。综合利用各大门户网站、特色短视频、农村直播等线上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期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蒙城产品品牌理念、扩大品牌受众、提升品牌价值。支持本地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树立自有品牌,支持在天猫、京东、淘宝等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开展品牌化营销。

  (2 2 )培育优质网销产品,建立网销产品数据库。在充分了解和调研的基础之上,筛选全县具备大范围竞争力且地方特色突出的相关产品,大力发展“一镇一品”,“一村一品”。通过走访调研县内农产品企业,充分挖掘能网销的农产品,帮助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网商、服务商集中产品,做好拍摄、文字编辑,形成县域产品资源库,提高农产品网销的转化率。以宏健食品、润宝食品、精益诚速冻蔬菜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带动全县的电商产业发展。着重培育立仓的莲藕与小龙虾种养殖、小辛集的蔬菜种植与深加工、楚村红薯粉丝、篱笆的花生种植与深加工、黄花梨的种植等若干个产业上线销售并形成规模效应。

 (3 3 )对接网销平台,开设蒙城特色线上馆。对接淘宝、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知名公域电商平台,拼多多、微信小程序等私域平台,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上打造不少于 3 家线上“蒙城农特产品馆”,在线销售包括但不限于五洲牛肉等系列休闲食品、张冠西瓜子、老楚村粉丝、双锁山蜂蜜、精益诚速冻蔬菜、薇丽花草茶等蒙城县农特产品,推动 “三品一标”、“一户一码”农副产品上线营销。组织专职人员运营,负责具体线上店铺运营规划、运营实施、产品客服、售后服务等内容,扩大蒙城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

  (4 4 )升级销售渠道,助力产品上行。积极打造县域公共电商平台,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运营能力,同时大力发展城市代理、社区团购、消费扶贫、福利采购等线下分销配送体系,梳理出大宗产品,以蒙城牛肉、润宝食品、速冻蔬菜等优质龙头企业产品发展城市代理。

 (5 5 )建立县域分销体系,壮大网销主体。建立蒙城农村产品分销体系,通过培训转化、村站站长提升、兼职招募等方式,壮大网销主体,通过绩效提成等方式,提高体系的内生动力,实现以质量求生存、以数量求流量、以运营求销量、以效益求共存的良性循环状态。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市场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邮政蒙城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建设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强化就业创业转化

 制定培训方案,整合培训资源,构建以人社、商务、教育、农业、供销、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为依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及电商服务企业为主体的蒙城电商人才培训体系。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培训人数在 5000 人次以上。

 1 1 、完善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 。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课程,通过公共服务中心网站、公众号、宣传材料等途径向社会免费公开授课,定期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开设网

  络公开培训课程。

 2 2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

 (1 1 )普及型培训提高县域电商氛围。主要面向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乡村电商服务站长、基层干部、合作社、企业等,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合理制定培训目标,开展普及性培训与基础性、专业性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和后期跟踪服务。

 (2 2 )技能型培训提高学员转化率。培训是手段,转化是目标,创业就业等是结果,对于学员就业转化通过开办专场电商人才就业对接会、为毕业学员推荐电商企业、网络平台(公共服务中心网站、公众号、新媒体等)发布用工和求职信息等形式,加强受训学员与电商企业就业用工对接。协助有能力有意愿的学员开展电子商务创业,优先安排加强创业孵化,实行专项实操型培训,做好个性化、定制化培训、提高实战性能力,同时做好跟踪服务,提高培训后期孵化效果。

 3 3 、健全培训转化机制 。定期跟踪培训对象电商就业或创业信息,进一步指导帮助;建立培训跟踪反馈提升机制,推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改进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巩固培训效果。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五)确定项目服务商。严格按照招标流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服务商的招投标,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建设的监督和考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国家验收。所选择的服务商,在项目中标后,须在当地登记注册公司,做到服务团队本地化。服务商选择过程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示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并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严格把握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网络交易平台、人员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要严格把握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支持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高于 15%。

 蒙城县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计划资金安排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2000 万元(包括已到达专项资金 1000 万元及后续专项资金 10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500 万元(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场地使用折算),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

  设,具体安排如下:

 1、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4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00 万元(折算公共服务中心使用场地),合计:600 万元。

 2、建设完善农村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6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 300 万元(折算物流配送中心使用场地),合计:900 万元。

 3、建设完善农产品上行体系。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800万元。

 4、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强化就业创业转化。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200 万元。

 四、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我县 2020 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实施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至 2023年 10 月,共分 7 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阶段( 200 20 年 年 1 11 月 )。全面摸底全县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召开电子商务进 农村工作推进会会议,拟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定项目招标中介,明确招标流程,制定招标细则;明确项目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比例、计划及拨付程序,研究制定《蒙城县 2020 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启动阶段(0 2020 年 年 11- -2 12 月)。按照“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细化项目实施内容、标准及具体要求,拟定考核验收及项目管理细则,与中标企业签订综合示范建设服务合同。

 (三)重点实施阶段( 2020 0 年 年 2 12 月- - 2021 1 年 年 0 10 月)。完成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物流体系建设,实现行政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 60%以上且运营达标;完成县级 1 个以上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并实现上行功能; 按照计划开展电子商务培训 5000 人次以上;开展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产品研发等工作;实现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或县域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速达到 10%以上;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工作自评。

 (四)巩固提升 阶段( 2021 1 年 年 1 11 月- - 2022 2 年 年 1 1 月)。完成各级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电商培训、企业孵化、质量溯源、品牌培育、产品供应、市场营销的体系平台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各体系、各系统实现正常运行并取得一定实效;对照国家、省级绩效目标要求和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各系统建成运行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改进;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任务。

 (五)自评阶段( 2022 2 年 年 2 2 月)。开展县级自评工作,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

  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做好迎接省、市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六)验收阶段( 2022 2 年 年 3 3 月- -5 5 月 )。接受上级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整改工作,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不断总结示范经验和成果。

 (七)持续运营阶段(绩效评价以后)

 。项目进入全面持续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成立蒙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孔祥永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王紫娟

  副县长 成

 员:

 杨永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志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

 锐

  县商务局局长

  王家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锁必武

  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局长

  白学军

  县教育局局长

  曹

 鹏

  县经信局局长

  朱

 笛

  县科技局局长

  穰成俊

  县民政局局长

  牛学峰

  县人社局局长

  宋登民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李英武

  县住建局局长

  尹

 杰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胡少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丁

 涛

  县统计局局长

  丁小中

  县税务局局长

  郑士辉

  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

 斌

  县总工会副主席

  卢

 慎

  团县委书记

  陈璐璐

  县妇联主席

  葛俊标

  县供销社主任

  葛

 飞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军

  县兴农公司总经理刘晓亮

 李朝军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晓亮

  庄周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雪峰

  漆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松柏

  立仓镇镇长

 王

 政

  楚村镇镇长

  黄河然

  篱笆镇镇长

  邱

 涛

  乐土镇镇长

  葛飞跃

  三义镇镇长

  黄

 蕾

  小辛集乡乡长

  孙

 昊

  岳坊镇镇长 王永国

 板桥集镇镇长 李

 娟

 小涧镇镇长 尹

 升

 马集镇镇长 张朝阳

 双涧镇镇长 叶

 松

 坛城镇镇长 张化书

 许疃镇镇长

 吴

 锁

 王集乡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电商办”),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蒋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主动抓的工作机制,并结合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如期推进,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 商务局):1.负责统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及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宜;2.负责牵头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3.负

  责编制并公示《蒙城县 2020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蒙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专款专用,并对日常资金使用形成规范完整凭证;4.负责选址改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商仓储物流分拨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网点、镇村农资电商服务网点;5.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企业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进展情况,形成查看记录,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不定期跟踪运营并出具审查报告;6.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提出促进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的支持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出台鼓励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政策。

 县 委组织部:负责配合做好组织干部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活动的相关工作。

 县 委宣传部:1.负责配合和协调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舆论引导;2.及时宣传报道综合示范工作最新动态和重大成果。

 县 农业农村局、 县 扶贫 局 :1.负责对全县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和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技术水平、传统销售渠道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村产品电商企业等)进行摸底,形成书面报告;2.与县商务局共同提出促进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的政策措施;3.推进农村产品标准化工作;4.负责组织发动全县农特产品生产企业、农

  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5.组织推荐当地的特色农村产品;6.负责食用农特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建立符合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体系;8.提供全县贫困人口现状情况报告,对各类扶贫形式尤其是电商扶贫情况进行统计;9.联合县商务局制定电商扶贫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收集汇总方案;10.定期统计共享全县电商扶贫信息,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电商培训、电商增收和脱贫情况,贫困户网络销售数量、 金额和增收等相关信息。

 县 发改局:1.负责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全县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在服务业发展资金中给予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倾斜;2.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3.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协调指导工作。

 县 教育局: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督促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开展实习实训。

 县经信局 :1.协调推进全县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负责组织全县工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并参加相关培训。

 县 民政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类相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审批和管理。

 县 财政局:1.配合拟定并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配套财政政策;2.协助规范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及时拨付,专款专账专用;3.必要时协助提供相关凭证资料;4.会同县商务局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形成查看记录。

 县 人社局:1.负责将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2.拟定并落实返乡大学生及其他创业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制定综合示范县项目带动农村创业就业相关政策。

 县 自然资源局:1.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相关项目的供地保障;2.配合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规划工作;3.配合拟定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

 县 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县 交通运输局:1.负责监管全县物流运输企业,配合做好电子商务物流网点的规划和建设;2.协调落实在镇道两边投放电子商务宣传广告。

 县 文广旅体局:1.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等相关内容的市场监管;2.培育和打造文化产业品牌,推进手工艺品加工制作等文化产业参与电子商务应用;3.协助开展在线旅游产品培育、农旅结合销售模式创新及数据统计工作。

 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1.配合拟定并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发

  展的扶持政策;2.建立线上交易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3.协同县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4.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加强对电商企业和网店的诚信教育和监管;5.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市场监管,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6.统计全县涉农企业、合作社信息;7.推进本县农村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工作;8.建立符合本县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

 县 统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数据及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作,为出台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县 税务局:1.落实国家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协调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政策。

 县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1.配合县商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专栏,为综合示范工作方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时间计划、推进情况等信息提供发布平台;2.发布征求意见并公布监督电话。

 县 金融局、人民银行 蒙城 支行:1.负责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的投融资体系建设,提供电子商务金融支持,把电商企业创业纳入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2.协助推进金融服务等领域

  的电子商务应用。

 县 供销社:1.负责对接“供销 e 家”网络平台,建设“供销 e 家"蒙城馆,推进农村产品上线运营;2.建设农村产品物流仓储,参与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和改造工作,负责组织农资产品供应。

 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 总工会、团 县 委、 县 妇联:负责组织发动全县工会组织成员、青年创业者、妇女群众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创业就业,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县 广播电视台:1.负责做好综合示范项目的相关宣传工作,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发展良好氛围;2.对电商产业发展或电商帮困成功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金融局、人民银行蒙城支行、各镇政府及其他相关成员单位。)

 (二)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示范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县审计部门依法进

  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 三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督,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电商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 四 )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责任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 五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频率的开展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各级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

  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 电商沙龙、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和认真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典型。对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村 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精准扶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 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促进相互借鉴和交 流合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道及其他相关成员单位)

 附:蒙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蒙城县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9〕611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 2020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 号)等文件精神和《蒙城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蒙城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

  安排的用于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我县农村电商发展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管理,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根据上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的总体要求,并结合蒙城县实际、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

 (三)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专项资金投资规模 第五条

 蒙城县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计划资金安排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2000 万元(包括已下达专项资金 1000 万元及后续专项资金 10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500 万元(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场

  地使用折算),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第三章

 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第六条

 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蒙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置必要的电商运营和电商培训等功能区域,设立蒙城电商直播孵化中心。提升改造镇电商服务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拓展村级服务站点代买代卖、快递收发、小额信贷、信息咨询、生活服务等功能,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增加电子商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4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00 万元(折算公共服务中心使用场地),合计:600万元。

 第七条

 建设完善农村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包括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镇级物流配送整合建设、村级物流中转配送整合建设、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配备满足物流收发、分拣所需的软、硬件设备,配置满足物流所需的车辆。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600 万元,地方政府配套300 万元(折算物流配送中心使用场地),合计:900 万元。

 第八条

 建设完善农产品上行体系。推进品牌及营销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建设、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线上线下特色馆建设与网络销售等。计划安排

  专项资金 800 万元。

 第九条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强化就业创业转化。完善农村电商标准化教材,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课程、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健全培训转化机制。计划安排专项资金 200 万元。

 以上资金使用方向根据实施方案中初步资金匡算范围内执行,如遇具体项目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项目间适当调整资金使用额度。

 第四章

 资金的管理 第十条

 专项资金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县商务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资金安排建议、资金使用方案,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监督管理。

 (二)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拨付,会同县商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进行公开招投标,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应本着杜绝浪费、节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报经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蒙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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