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城玮文档网 >作文大全 > 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申报指南

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申报指南

时间:2022-08-03 14: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北京园林绿化 科技创新示范区申报指南

 一、申报原则

 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是园林绿化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园林绿化科技成果、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促进园林绿化标准化建设的平台和窗口。示范区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示范区建设管理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在北京地区能起到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示范区域基础设施较好,建设要以前沿性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引进、集成、示范和推广作为重要内容。

 (三)示范区建设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实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业驱动、优势集成的运行机制,鼓励各界协同创新。

 (四)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主体为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并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和建设条件的引导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等。

 二、申报程序

 各申请示范区建设单位应填报《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管理申报书》。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园林绿

 化局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属企事业单位及专业合作组织等向其所在区园林绿化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示范区申请单位经市园林绿化局初审合格后,组织有关专家通过评估与现场考察等程序对其进行评审认定。评审认定结果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评审认定合格的且公示无异议的示范区纳入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管理范围。

 纳入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管理的示范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统筹各类资源给予示范区相应的支持,优先考虑示范区建设单位作为各级科技支撑项目的承担单位。

 三、建设内容

 示范区建设承担单位主体应具有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明确的规划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及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和技术支撑部门,并制定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生态建设和开展技术示范工作。

 (一)示范区界限明确,集中成片,每个示范区应达到一定的规模。示范区建设单位应设立明显标志,标示包括示范区项目名称、示范内容、示范规模、目标与成效等内容。加强科研数据调查、收集和资料档案管理。

 (二)

 示范区实行共建共享,为科技创新团队提供相应科学研究条件,所开展的科学研究与试验示范的基础设

 施、试验材料、数据资料档案等须长期、规范保存,保证试验数据长期、连续、有效。

 (三)开展示范区技术培训和总结推广,对示范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定期举办相关知识培训,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经验总结推广和知识宣传。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有重点地组织申报。

 (二)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区建设管理周期原则上为 3 年。每满三年,由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专家按照该示范区建设管理任务书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本示范区继续建设的依据。

 (三)示范区建设管理单位每年年底前将当年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工作计划上报市园林绿化局。

 (四)市园林绿化局每年召开一次示范区工作汇报会,组织有关部门听取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突出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并向社会公布。

 (五)示范区实行退出机制。评估核查不合格的或自愿退出的示范区将不再纳入北京市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管理。

 (六)申报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并行报送方式。纸质材料(建设管理申报书、各区推荐申报示范区汇总表)一

 式三份,采用 A4 型纸双面印刷;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16 年度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管理申报材料

 北京园林绿化科技创新示范区申报材料一经受理,概不退还,由市园林绿化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整理、归档或销毁。

相关热词搜索: 示范区 园林绿化 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