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20 A 10 备案号: G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供 销 合 作 行 业 标 准 GH/T XXXXX—2015
庄稼医院建设与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n the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 service center
(征求意见稿)
2015 - XX - XX 发布 2015 - XX - XX 实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 布
目
次
前言 ................................................................................. 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功能 ............................................................................ 1 5 建设要求 ............................................................................ 2 6 管理要求 ............................................................................ 2 7 运营服务要求 ........................................................................ 3 参考文献.............................................................................. 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农业生产资料局共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
GH/T XXXX—2014 1 庄稼医院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庄稼医院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功能、建设要求、管理要求、运营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庄稼医院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农化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可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H/T 1079
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配送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H/T 107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使用方便,下面重复列出了GH/T 1079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庄稼医生
agrotechnician
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在庄稼医院提供农技服务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3.2 庄稼医院
agricultural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 service center
依托农资配送中心或销售网点与设施,由庄稼医生等农业技术人员提供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农技知识培训、良种和新技术推广等信息和技术服务的机构或场所。
[GH/T 1079-2012,术语定义3-6] 4 基本功能 4.1 商品经营 在经营与服务场所展示、销售与配送农资商品。
4.2 测土配方施肥
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提出肥料的施用数量、时间和方法,实现土壤养分平衡供应,满足作物的实际需要。
4.3 病虫草害防治 通过在庄稼医院开展现场坐诊、网络诊断服务,或者在农业作业现场开展巡访出诊服务的方式,对
GH/T XXXX—2014
2 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其他有害生物进行诊断。
4.4 农技推广、咨询与培训 通过现场指导、视频展示、咨询或讲座的方式,提供有关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防治、种植技术、市场信息等咨询和培训服务,及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及推广服务。
5 建设要求 5.1 建设原则 5.1.1 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到经济合理、适用安全。
5.1.2 可按照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民高效的方式有序推进。
5.1.3 充分利用社会公用设施和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5.2 选址 5.2.1 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的要求。
5.2.2 临近交通要道,方便到达。
5.2.3 临近种植面积相对集中的区域。
5.2.4 与居民生活区域、饮用水水源地、食品存放区域等保持合理距离。
5.3 规模与布局 5.3.1 应根据当地农业种植面积,农户数量,辐射区域等因素合理确定规模。
5.3.2 使用面积应不少于 20 ㎡。
5.3.3 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5.4 设施设备 5.4.1 配备必要的电脑、电视机等办公设备。
5.4.2 配备相关的检测和计量设备。
5.4.3 配备货柜货架等陈列设施。
5.4.4 配备主要农技宣传挂图、实物标本等宣传设备。
5.4.5 设有庄稼医生工作台,配备庄稼医生座牌。
5.4.6 配备必要的消防及安全防护设备。
6 管理要求 6.1 场所管理 6.1.1 地面硬化,室内通风、明亮,环境整洁。
6.1.2 庄稼医院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庄稼医生工作职责,农技宣传挂图等张贴上墙。
6.1.3 在显著位置公布庄稼医生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庄稼医生工作台设有座牌。
6.1.4 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庄稼医院标识,标识清晰规范。
6.1.5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6.2 人员管理 6.2.1 应配备至少 1 名庄稼医生,其他人员应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经验。
6.2.2 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与服务流程,服务周到。
6.2.3 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GH/T XXXX—2014 3 6.2.4 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6.3 设施设备管理 6.3.1 应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转。
6.3.2 计量器具等应按规定及时送检。
6.4 农资商品质量管理 6.4.1 执行农资商品质量的有关规定,不得采集、销售和配送禁用、过期、失效、变质和假冒伪劣等农资商品。
6.4.2 分类堆放,整齐陈列,明码标价。
6.4.3 对农资进行有效防护,保证农资商品质量符合要求。
6.5 制度、档案管理 6.5.1 建立并执行庄稼医院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
6.5.2 主要制度在显著位置明示。
6.5.3 建立庄稼医生咨询、出诊等服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 1 年。
7 运营服务要求 7.1 农资销售 7.1.1 经营肥料、农药、种子、农膜、饲料、农机具及配件等不少于 2 大类。
7.1.2 对销售的农资商品应实行质量承诺,如实宣传农资商品的产地、含量、主要性能等信息。
7.1.3 应建立购销台账、购销发票和销售处方笺,应提供销售凭证、质量承诺卡。
7.1.6 应公布咨询服务电话。
7.2 测土配方施肥 7.2.1 应根据土壤性状、作物种类、栽培方式、肥料性质、气候条件等指导客户科学使用肥料。
7.2.2 根据对土壤养分诊断和作物营养需要,或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测土数据开出配方,并按方配肥。必要时,可提供施肥等服务。
7.3 病虫草害防治 7.3.1 根据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科学制订药剂使用配方,并指导客户安全用药。
7.3.2 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病虫草害预报信息,提供统防统治服务。
7.3.3 提供定期或不定期巡访出诊服务。
7.3.4 利用信息发布栏、电话、网站等手段发布病虫草害疫情、防治办法、合理施肥用药等信息。
7.4 农技推广、咨询与培训 7.4.1 制订农技知识培训计划,提供针对性强、符合当地客户实际需求、形式多样的农技推广、培训和咨询服务。
7.4.2 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指导、客户咨询、远程教学等方式向客户讲解农技知识、化肥和农药使用方法等,有效解决客户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7.4.3 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农资商品、农作物品种、农业技术和农机具,在实验的基础上进行良种和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
7.5 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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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7.5.1可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向农民提供农机具、植保、种植方案等服务。
7.5.2必要时,可建立网上庄稼医院,向庄稼医生、农户等提供形式多样的农化服务。
GH/T XXXX—2014 5 参 考 文 献 [1]GH/T 1086
农资商品EPC编码规范
[2]NY/T 1118-2011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
[4]农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16号 [5]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1年第3号
[6]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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