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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电话管理办法

时间:2022-07-28 14:05:02 来源:网友投稿

 物业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电话的管理,保证正常工作通讯需要,增强员工的节约意识,更好地做好开源节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禁止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禁止通过电话接听私人电话。

 第四条:不得让非本公司人员使用该电话,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批准同意方可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五条:所有拨入或拨出电话都需记录在《来电记录表》,每月月初将电话登记表与电话清单比对,或抽查电话,若经查实发现打私人电话的,由主管核实责任人,按实际发生的电话费双倍扣款,找不出责任人则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第六条:交接班时连同《来电记录表》一同交接,电话未处理事宜需说明情况交接,若因未交接或交接未处理而耽误工作的由当值人员集体承担责任。

 第七条:坚决杜绝使用值班电话或业主电话,拨打信息台或擅自上因特网;拨打恶意或色情、恐吓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涉及到法律责任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责任人除双倍扣款外,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相应的处分。

 第八条:工作人员若因工作需要长时间接打电话的,除填写登记表外需备注具体原因。

 第九条:电话机属公共(本公司)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卸挪用。当班人员有按规定使用的权利及保管电话设施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主管要定期检查电话设施,保持电话设施整齐清洁,完整无损,性能良好,运行正常。发现电话机故障后,及时报修。发现故意损坏、人为故障,责任人除承担修复费用外,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相应的处分,找不出责任人则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另作要求。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来 电 记 录 表

 日期 时间 来/去电话号码 来/去电姓名 事由 记录人 备注

 来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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