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连锁公司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本企业的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
3.适用范围:本企业办公场所、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和人员健康管理。
4.责任:行政部、质管部、配送中心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卫生管理 5.1.1 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要树立以讲卫生为光荣的风尚,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预防疾病的活动,行政部要定期对仓库及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组织检查。
5.1.2 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规定:
5.1.2.1 办公室桌面应平整、清洁,桌面文件用具等应摆放整齐,不得堆积如山、杂乱无章。
5.1.2.2 办公场所地板与桌面每天进行清洁,保存洁净,墙壁无积灰,地面无垃圾。
5.1.2.3 办公场所门窗应装配有安全可靠的锁、栓设施。
5.1.2.4 办公场所每月应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以保持清洁卫生舒适的办公环境。
5.1.3 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5.1.3.1 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5.1.3.2 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5.1.3.3 库房地面应光洁平整,每天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5.1.3.4 储存药品的货架、推车、篮子等设施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破损和杂物堆放,药品储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5.1.3.5 仓库内禁止吸烟。
5.1.4 运输车辆应每周清洗,保持清洁,车上无杂物堆放。
5.1.5 仓储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穿工服,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防止污染药品。
5.1.6 行政部要定期对门店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进行检查,如门店执行制度不力,环境卫生状况差的,在检查中扣除门店考评总分 2 分,对店长及有违规的店 员每发现一次 处罚款 5 元。
5.2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2.1 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由行政
部根据健康证到期时间统一联系安排人员体检,质量管理部负责年度体检汇总,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5.2.2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验收、养护、质量管理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辨色力检查。
5.2.3 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如皮肤病),应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6.记录与凭证 6.1《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6.2《员工健康检查汇总表》 6.2《卫生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