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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公安局多路由租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1690

时间:2022-08-16 12:45:02 来源:网友投稿

 项目名称:

 泸州市公安局多路由租用服务

 编号:

 5105012020001180

 招标文件

 中国 ·

 四川

 泸州市公安局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5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5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5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62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73

 3

 第一 章

 投标邀 请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受 泸州市公安局委托,拟对 泸州市公安局多路由租用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泸州市公安局多路由租用服务

 二、 项目编号:

 5105012020001180

 三、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921600

 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一)

 至( 五)

 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或其所属集团公司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工信部颁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经营范围许可证,或工信部颁发的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经营范围的许可批复文件(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七、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售价:

 招标文件文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sggzy.com)提供下载, 请潜在供应商自 2020 年12月30 日 09:00 时至 2021 年1月 6 日 17:00 时前( 北京时间)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不提供现场购买等其他方式)。

 注: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www.ccgp-sichuan.gov.cn)

 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全文,但供应商仍须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www.lzsggzy.com)报名及交纳标书费用, 否则自行承担被视为无效报名的风险。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 3 00

 元/ /份 份(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

 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lzsggzy.com )

 的 “ 项目开标前状态 ” 栏目查看。

 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

 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将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lzsggzy.com)

 上公布。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查询上述两个网站, 否则, 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1年1月22 日 9:30 时(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佳乐金街(万象区)空中商铺1单元1606)

 。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 川财采[2018]123 号”)。

 十一、联系方式:

 5

 采

 购

 人:

 泸州市公安局通讯地址:

 泸州市公安局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18982703231

 采购代理机构: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金街(万象区)空中商铺1单元1606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028-87018648 、1737897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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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章

 投标人须 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9216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9216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 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 供应商提交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 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3

 1.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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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实质性要求)

 微企业)

 价格扣除。

 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虚假响应的,自行承担虚假应标的法律风险。

 1.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2.1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 川财采[2015]33 号)

 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 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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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 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 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但仍然需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sggzy.com),使用供应商帐户点击缴纳保证金并弹出

 9

 缴纳成功的提示,未按相应操作导致未成功缴纳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 ( 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18648 、17378976939

  9 开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18648 、17378976939

  10

 中标通知书领 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 凭有效证明材料( 介绍信、身份证份复印件)到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通过网络、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18648 、17378976939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金街(万象区)空中商铺1单元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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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询问 对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由代理机构回复。根据川财采( 2020)第 28 号文件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交流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询问。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18648 、17378976939

  1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代理协议约定由代理机构答复。根据川财采( 2020)

 第 28 号文件要求, 请各潜在投标人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交流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处理。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18648 、17378976939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金街(万象区)空中商铺1单元160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 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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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财政局; 根据川财采( 2020)

 第 28 号文件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选择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非现场交流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处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送同级财政局即泸州市财政局备案。

  15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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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二 、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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