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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台环保设备及年产30万套输送机械配件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时间:2022-08-15 13:25:02 来源:网友投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项 项

 目

 名

 称 :

 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500台环保设备及年产 30 万套输送机械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年产500台环保设备及年产30万套输送机械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龙 联系人 陈龙 通讯地址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南 联系电话 5358 传真

 邮政编码 055250 建设地点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南 立项审批部门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文号 2020-130529-35-03-000187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34 连续搬运设备制造 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8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3360 其中:环保 )

 投资(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7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 投产日期 2020 年 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 项目背景 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拟建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南,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制作、销售。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拟利用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南河北巨润矿山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500 台环保设备及年产 30 万套输送机械配件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

 2 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4.28)中有关规定,该项目使用水性漆,年用量为 2t,少于 10t,因此该项目属于“ 二十三 、 通用设备 制造业 69 通用设 备制造及维修 其他 (仅组装的除外)”以及“ 二十四 、 专用设备 制造业 70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他 其他 (仅组装的除外)”,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璟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内容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500 台环保设备及年产 30 万套输送机械配件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南,东为邢台汇鑫密封件厂,南为邢台市和讯密封胶有限公司,西为邢台市和讯密封胶有限公司,北为河北东润纤维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址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37°13"19.07", 东经:114°59"9.99"。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 101m 的后塔寺口村。

 (5)项目投资和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33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5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0.74%。

 2 、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为:本项目租用河北巨润矿山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其占地面积 4800m 2 ,建筑面积 7500m 2 ,其中包括生产车间 5040m 2 ,原料仓库1316m 2 ,成品仓库 1144m 2 ,建设内容见表 1。

 表 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工程内容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2 层,车间建筑面积 5040m 2 ,其中一层为主要生产区域,设喷漆房 1 座,建筑面积为 180m 2 ,喷塑房 1 座,建筑面积为 144m 2 ;烘干房 1 座,建筑面积 60m 2 ;二层闲置 辅助工程 原料仓库 用于存放原材料,2 层,建筑面积 1316m 2

 成品仓库 用于存放成品,2 层,建筑面积 1144m 2

 公用工程 供水 巨鹿县经济开发区自来水管网供给

 3 供电 引自巨鹿县经济开发区供电站 供热 生产烘干工序用热采用电加热,冬季生活供暖使用空调,不设燃煤设施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切断、喷砂废气 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 1#处理后由 1 根 15m高排气筒外排(P1)

 喷漆、烘干废气 喷漆废气经密闭喷漆房+过滤棉处理后与经密闭烘干房处理后的烘干废气一同由活性炭吸附装置 1#+活性炭吸附装置 2#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P2)(密闭间内设稳压排风系统,形成微负压,废气通过引风系统引至废气治理设设施中处理)

 喷塑废气 经喷塑房密闭+滤芯回收设备(1#、2#)+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P3)

 焊接烟尘 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车间合理布局、设备放置远离居民点一侧、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治理 下脚料、焊渣、除尘灰、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砂、塑粉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分别经密闭容器收集后与废漆桶一同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 、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设备清单见表 2。

 表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规模型号 备注 1 等离子切割机 2 LD-1325

 2 切割机 6 LM-HXG

 3 铣槽机 2 HZX2.8-8

 4 双头镗 2 SDGT-320D

 5 锯床 3 GB4028

 6 轴承压装机 2 YXLM-200T

 7 冲床 4 SDP-300

 8 铣床 2 ZX50C

 9 裁板机 2 QC11

 10 切割锯床 2 GB4240

 11 叉车 1 3t

 12 气泵 4 HG-2200-C2

 13 电焊机 8 ZX7-160

 4 14 喷砂机 1 BT-9080F-A

 15 焊烟净化器 4 FT-H1200

 16 静电喷涂机 2 YL-405 位于喷漆房 17 喷塑机 3 WDK-201 位于喷塑房 18 合计 50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设备不属于限制、淘汰设备,项目设备情况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4 、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 (1)产品方案 河北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台环保设备及年产 30 万套输送机械配件,主要为工程洗车机 210 台、围挡造雾机 180 台、雾炮机 110 台、托辊 15 万套、滚筒9 万套、支架 6 万套。本项目环保设备生产仅为外壳生产。

 表 3 项目产品方案表 序号 产品类型 数量 1 工程洗车机 210 台 2 围档造雾机 180 台 3 雾炮机 110 台 4 托辊 15 万套 5 滚筒 9 万套 6 支架 6 万套 (2)原辅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质 原材料消耗详见表 4。

 表 4

 原辅材料用量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储存方式及位置 运输方式 1 钢管 1000t/a 固体,原料仓库内储存 车辆运输 2 圆钢 1650t/a 固体,原料仓库内储存 车辆运输 3 铁板 760t/a 固体,原料仓库内储存 车辆运输 4 角铁 90t/a 固体,原料仓库内储存 车辆运输 5 水性漆 2t/a 液体,桶装 25 公斤/桶,原料仓库内储存;不需稀释可直接使用 车辆运输 6 塑粉 13t/a 粉状,袋装 10kg/袋,原料仓库内储存 车辆运输 7 焊丝 0.2t/a 固体,盘装,原料仓库内储存 车辆运输 8 钢砂 2t/a 颗粒状,袋装,原料仓库内储存 车辆运输

 5 9 水 144m 3 /a 巨鹿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 10 电 12.5 万 kW•h/a 巨鹿县经济开发区供电站 表 5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分类 主要成分 成分含量% 主要成分含量 t/a 固体份 挥发份(非甲烷总烃)

 水 水性漆涂料 丙烯酸树脂 38.25 0.135 1.3005 1.5645 二丙二醇甲醚 2 二丙二醇丁醚 2 钛白粉 4 二氧化硅 0.5 聚氧乙烯脂肪醇醚 0.5 聚醚多元醇 0.6 水 52.15 本项目使用水性漆及塑粉,其中含有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物料平衡表见下表。

 表 6

 非甲烷总烃物料平衡表

 t/a 序号 投入 序号 产出 1 水性漆 1.3005 1 生产 过程 活性炭吸附装置 1#+活性炭吸附装置 2# (90%*90%)

 1.158705 2 有组织排放 (90%*10%)

 0.128745 2 塑粉 0.13 3 无组织排放 (10%)

 0.14305 合计

 1.4305

 1.4305 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厂区总劳动定员为 12 人,一班制。根据建设规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设计全年工作日 300 天,生产人员实行一班 8 小时工作制。工人均为周围村庄村民,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6 、公用工程 (1) 给水 工程用水由巨鹿县经济开发区自来水管网供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项目劳动定员 12 人,根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职工日常生活用水量按 40L/人·d 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48m 3 /d。

 6

  (2) 排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新鲜水用量的 80%计,污水产生量 0.384m 3 /d,该部分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净化后,进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图 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 3 /d) (3) 供电 本项目由巨鹿县经济开发区供电站供电,年用电量为 12.5 万 kW·h,项目设置一台 315kV·a 的变压器,电量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

  (4) 供暖及供热 夏季制冷和冬季取暖采用空调。生产烘干工序用热用电加热。

 7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厂区北侧为生产车间,厂区南部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便于原料向各个车间运送,减少厂区内物料运送距离。大门位于厂区南侧。各个车间位置、间距合理,厂区道路均进行硬化,满足产品及原材料的运输要求,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图合理。详细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8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南,东为邢台汇鑫密封件厂,南为邢台市和讯密封胶有限公司,西为邢台市和讯密封胶有限公司,北为河北东润纤维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址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37°13"19.07",东经:114°59"9.99"。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 101m 的后塔寺口村。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出具项目证明,同意项目入驻巨鹿经济开发区。

 因此项目选址可行。

 9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不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冀政[2015]7 号文《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对比《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中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投资类项目。

 新鲜水 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化粪池 0.384 0.48 0.096 职工用水 0.384

 7 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在巨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2020-130529-35-03-000187。同时,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项目证明,同意本项目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园区其他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0 、“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可知: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2.22km 2 ,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0.35%。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

 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滏阳河、老漳河分布。其中以中部偏东老漳河红线区为主,呈西北-东南走向,北起袁长路,南至南花窝;西部一带为滏阳河红线区,呈南-北走向,分布在北盐池、南盐池、西郭城、东郭成、吕家庄、进虎寨。

 本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荣泽路南侧,兴源街东侧,项目距离西侧滏阳河生态保护红线8700m,距离东侧老漳河生态保护红线122000m。因此,本项目不在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图2

 本项目与巨鹿县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巨鹿县监测站提供的 2018 年巨鹿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区域内:境空气质量 SO 2 、NO 2 、CO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

 8 二级标准的要求,O 3 、PM 2.5 、PM 10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邢台市正积极响应《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蓝天保卫战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正在改善。本项目 P max 最大值为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颗粒物最大占标率为 3.91%,1%< Pmax<10%,D 10% 未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对评价工作等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附近监测井中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说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在采取相应的防渗等地下水保护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在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资源利用上限主要包括能源利用上限、水资源利用上限和土地资源上限。

 本项目主要能源来源为电力,使用量少,能耗低;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少,取自当地供水管网,最大程度减少了水资源消耗;本项目不侵占基本农田,不会触及土地利用上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实施后,与园区准入条件进行对比,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 7

 项目实施后与园区准入条件对比分析一览表 序号 园区 本项目 结论 1 推荐入区项目:

 1、引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产品有较大的市场竞争力; 2、着重引进规模大,技术水平先进的大型龙头企业; 3、引进项目要优先考虑高新技术、低污染企业。

 本项目喷漆、喷塑不涉及对外加工处理,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所包含的项目。

 符合 2 负面清单: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中列出的禁止准入类项目; 2、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污染防止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9 及要求的项目; 3、其他属于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禁止的项目; 4、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5、不能满足《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目录(2005 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的项目; 6、不能满足《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 7、禁止入区企业开采地下水; 8、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会有对水体污染严重工序的建设项目; 9、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 10、物流企业不得仓储对水体环境有严重污染的的危险物质; 11、禁止不符合蓄滞洪区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进区; 12、严格控制印染项目; 13、禁止建设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等项目企业; 14、禁止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入驻。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

 表 8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 分析内容 该企业情况 评估结果 第一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 符合 2、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本项目不涉及 3、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 第二条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本项目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围内 符合 2、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

 不涉及 3、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

 10 第三条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不涉及 符合 2、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

 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

 3、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外排市政管网

 第四条 四、强化科技支撑

 1、推广示范适用技术。

 不涉及 符合 2、攻关研发前瞻技术

 3、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第五条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

 不涉及 符合 2、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3、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

 制度。

 第六条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1、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

 不涉及 符合 2、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

 实现全面达标排放 3、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

 第七条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1、强化环境质量日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

  水质保护目标。

 不涉及 符合 2、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 统计监测体系。

 3、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防范环境风险。

 4、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第八条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不涉及 符合 2,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3、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实施近岸海域

 污染防治方案。

 4、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5、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

 第九条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1、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 不涉及 符合 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

 4、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11 第十条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1、依法公开环境信息。

 本次环评内容会进行公示 符合 2、加强社会监督。

 3、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表 9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编号 分析内容 该企业情况 评估结果 第一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

 治燃煤小锅炉 本项目无燃煤锅炉,可从源头上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符合 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

 本项目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本项目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泼洒抑尘,减少面源污染 第二条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

 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 《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 年版)》,本项目不在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围内 3、压缩过剩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4、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 第三条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

 不涉及 符合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4、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第四条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不涉及 符合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

 3、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4、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第五条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

 不涉及 符合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3、优化空间格局。

 第六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1、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 不涉及 符合

 12 条 2、完善价格税收政策 3、拓宽投融资渠道。

 第七条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

 不涉及 符合 2、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3、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4、实行环境信息公开。

 第八条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1、建立区域协作机制。

 不涉及 符合

 2、分解目标任务。

 3、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第九条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

 染天气

  1、建立监测预警体系。

 不涉及 符合 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3、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条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

 参与环境保护

  1、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不涉及 符合 2、强化企业施治。

 3、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表 10

 “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表 11 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编号 分析内容 该企业情况 评估结果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水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企业采用水性漆,采用有机物挥发性含量低的原料 符合 序号 规定 建设情况 符合情况 1 2019 年底前,涉 VOCs排放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安装 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装置;全省涉VOCs 排放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

 企业采用水性漆,针对喷漆房设置密闭装置,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 95%,收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1#+活性炭吸附装置 2#”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不低于 90%,可确保达标排放。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44号)》要求,本项目有机废气量小于 60000m 3 /h,因此本项目在排气筒安装 VOC 在线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接入环保部门的系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和集中监控。

 符合

 13 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水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 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 不涉及 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水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企业采用水性漆,采用有机物挥发性含量低的原料 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项目喷漆、烘干均布置在密闭房内,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符合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

 所有含 VOCs 原材料均存放于密闭包装桶内;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

 本项目喷漆工业采用机械喷漆,采用先进设备,自动化水平高,密闭间内保持微负压;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喷漆、烘干等均布置在密闭房内,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 2000 个的,应按要求开展LDAR 工作。

 不涉及 3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1 套,密闭喷漆房(密闭烘干房)+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 2#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满足要求;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本项目水性漆喷漆废气实施排放浓度控制;

 14 关规定执行 4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

  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 3 、PM 2.5 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 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VOCs 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 VOCs 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1 套,密闭喷漆房(密闭烘干房)+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 2#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气筒排放 符合 推行“一厂一策”制度。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VOCs 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工作,2020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鼓励地方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本项目建成后,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建立“一厂一策”制度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企业应系统梳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相关政策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5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巨鹿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邢台市区东部,县城地理坐标:北纬 37°7′~37°25′之间,东经 114°50′~115°13′之间,地处黑龙港流域,县城距石家庄 105km,距邢台市 68km。巨鹿县东与南宫、广宗接壤,西与隆尧相连,北同宁晋、新河为邻,南邻平乡。

 厂址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37°13"19.07", 东经:

 114°59"9.99"。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 101m 的后塔寺口村。项目位于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富源街西侧、风清路以南,东为邢台汇鑫密封件厂,南为邢台市和讯密封胶有限公司,西为邢台市和讯密封胶有限公司,北为河北东润纤维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地形、地貌 巨鹿县位于邢台市中部,地处太行山以东、黑龙港流域的低平原,属河北冲积平原,在构造体上属于新华夏系构造体系的第二沉降带,地址土壤为新生界第三、四纪沉积物、厚度大于 500m。全县境内均为平原、地势较为平坦,由南向北略有倾斜,平均坡降为 1.25/10000,海拔介于 25.5~31m 之间;地貌较为单一、历史上由于黄河和漳河多次泛滥、改道影响,县境内形成许多沙丘、缓岗河封闭洼地,微地貌复杂多变。沙丘主要分布在中南部,面积约 33.75km 2 ,占全县总面积的 5.41%。低洼地面积约 94.3km 2 ,占 15.21%,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历史上这些洼地每到雨季常积水 1~3m 深,自 20 世纪 60~70 年代扩挖河道和新挖排水干渠之后,这些洼地一般不再积水。

 3、气候气象 根据《巨鹿县志》,巨鹿县的气候属于暖温带半干旱气候,位于亚洲东部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的特点。年平均日照 2506.1 小时,年日照率 60.3%。年平均气温 13.5℃,极端最高气温 42.4℃,极端最低气温-23.0℃;一年中 7 月份最热,1 月份最冷,初霜冻日在 10 月 26 日,终霜日在 4 月 9 日,无霜期平均 215 天;年平均降雨量 493.4mm,雨量多雨年是少雨年的 2.9 倍。

 (1)日照

  巨鹿县日照较充裕,历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2506.1 小时,平均日照百分率为

 16 60.3%,5 月份最高,12 月份最低。

 (2)气温 据 1979~2012 年资料统计,巨鹿县年平均气温为 13.5℃,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2.4℃(出现在 1979 年 6 月 13 日),年极端最低气温-23.0℃(出现在 1981 年 2月 26 日),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巨鹿县历年年平均气温呈逐年上升趋势。

 (3)风 由于受季风环流影响,巨鹿县偏南风最多,而偏东风和偏西风出现频率很小。历年平均风速为 2.3m/s,极端最大风速为 17.0m/s,夏季多雷雨大风,冬春季多寒潮大风,据巨鹿县气象观测站观测统计,年平均风速呈逐年减少趋势,月平均风速最大的是 4 月份。

 (4)降水 据统计,巨鹿县多年(1956~2012 年)平均降雨量为 489.5mm,降雨量少且时空分配不均匀。主要特点:一是年际变化大,从 1956 年至 1984 年的降水资料看,1963 年全年降雨量为 1140mm,而 1972 年降雨量仅为 236.6mm,有时甚至连续几年干旱。二是年内分配不均匀,年降水量的 57%集中在 7、8 两个月,二 7 月下旬至 8 月上旬 20 天内的降水量又占两个月的 43%;春季降水量少,平均仅为 47.2mm,占年平均降雨量的 9%,因而多数年份春季干旱。

 (5)霜雪冻 据 1979~2012 年资料统计,历年霜冻的平均初日为 10 月 24 日,最早初日为2004 年 10 月 2 日,最晚初日为 2002 年 11 月 26 日;平均终日为 3 月 23 日,最早终日为 1999 年 2 月 20 日,最晚终日为 1980 年 4 月 14 日。无霜期平均为 215 天,最短为 193 天,最长为 240 天。

 4、水文地质 巨鹿县位于邢台市东部,根据《河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志》,该区属于河北平原水文地质区(I)山前洪积冲积平原孔隙水亚区(I 1 )。含水层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含水层岩性以中细砂为主。本区域普遍存在咸水含水层,咸水体厚度一般为 20~50m,矿化度 3~10g/L。咸水层之下为深层淡水,岩性以中细砂为主,矿化度一般在 0.5~0.8g/L,深层地下水补给条件较差。巨鹿县境内浅层地下水整体流向为自东北向西南,深层地下水由于受到“巨新”地下水降落漏洞的影响,径流方向为由西南向东北。由于两含水层间有厚粘土相隔,因而深层地下水

 17 与浅层地下水基本无水力联系。由于区域内地势平缓,古地下水径流强度弱,渗透性一般。地下水是当地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水源,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包括:降水入渗补给、河道渗漏补给、农田灌溉补给以及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其中大气降水入渗补给是主要补给形式之一。巨鹿县地下水开发利用以深层地下水为主,深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浅层地下水多为苦咸水,并且含氟量较大,基本无开发利用活动。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 、社会经济概况 巨鹿县位于河北省南部黑龙港流域,隶属河北省邢台市,面积 631 平方公里,耕地 64 万亩,辖 7 镇 3 乡、291 个行政村,总人口 42 万。建有 2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 个省级农业园区。2017 年,全部财政收入突破 6 亿元,同比增长 20.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3.9 亿元,同比增长 12.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85.5 亿元,同比增长 11%。

 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这里曾经盛载典故、影响历史。五千年前,唐尧禅位虞舜于此,是秦代三十六郡之一,东汉起义军领袖张角、大唐名相魏徵、杰出天文学家僧一行等都为巨鹿的文明史增添了光辉。巨鹿还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因著名的巨鹿之战、东汉末黄巾起义、明王朱棣的“靖难之役”、明末清兵“贾庄大战”而闻名遐迩。巨鹿古宋城遗址距今已有 800 余年历史,被梁启超称为“东方的庞贝古城”。巨鹿拥有四股弦、乱弹等 4 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遗址、古墓、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79 处。

 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青银高速、京珠高速、京广铁路、京九铁路夹道而行,邯黄铁路、邢衡高速横穿境内,拥有邢德线、南郝线、定魏线 3 条省级交通动脉,全县公路总里程 1256 公里,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近 200 公里。老漳河、小漳河、滏阳河等 59 条河渠遍布全县,地下水为天然弱碱水,森林覆盖率达到 32%。构筑起 50 平方公里县城框架、50 华里四环路网、50 公里健身路径、50 公里水系、5平方公里生态区、5000 亩水域六个“5”城市发展格局,建设了 83 个省级美丽乡村,其中 5 个村获评省级精品美丽乡村,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最佳生态宜居县、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入选河北省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连续举办了 26 届中国巨鹿红杏商务节、7 届中国巨鹿金银花旅游文化节,并在 2017年举办了首届中国巨鹿五彩杏花节,全年吸引游客逾百万人。

 18 产业体系完善,极具发展潜力。培育形成了“三基、四新、五特、一中心”产业发展战略新体系(即: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三基”产业,新能源、新医药、新兴旅游、新型健康养老“四新”产业,中药材、设施蔬菜、小杂粮、畜牧养殖、食用菌“五特”产业,以及邢台东部商埠中心)。相继被评为全国品牌农业示范县、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县、中国金银花道地药材产业之乡、中国枸杞示范基地、国家串枝红杏标准化生产基地等。

 配套服务完善,发展活力较强。设立运行了 10 个投融资平台和 3 支基金,在全国首个设立 1000 万元县级科技创新券,近三年来市场主体年均新增 3000 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439 家;建成 3 个院士工作站、全省首家“海智计划”专家工作站和 4 家众创空间、2 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与 40 多家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聘请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乔治•斯穆特博士在内的 70 多名国内外专家服务巨鹿,经济发展智力支撑持续增强。

 民生事业蓬勃发展,民享水平持续提升。牢固树立“贫困县办大民生”理念,每年 80%以上财政支出用于民生,多项民生社会事业走在省市乃至全国前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获国务院表彰,入选 2017 中国改革年度十大案例之首,被确定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和河北省第一批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县;“医养一体、两院融合”健康养老模式获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肯定批示,入选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老龄委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长期护理险参保人数达到 37.5 万人,试点经验获人社部肯定并在全国“失能养老”主题研讨会上推广;率先在全省相继实现城乡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等多个一体化,被确定为河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同时,中小学德育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安全饮水、社会救助等工作连续保持全国先进,县域医联体建设、“村村通”天然气、农村公路建管养、城乡教育一体化、儿童康复等工作领跑全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2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原巨鹿县产业园区)位于县城西侧,始建于 2001 年,规划四至范围:东至西平街,西至张家庄村、屯里村东,北至邢德新路,南至县城南外环路延长线,规划面积为 23.78 km 2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于 2010 年 7 月16 日取得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冀环评函【2010】430 号)。2017 年,巨鹿县政府委托河北科技大学对《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

 19 作。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邢台市东部的产业基地和物流中心,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生态型产业园区。产业定位: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设备制造业;大力发展家具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

 河北巨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布局:“以河为轴,东居、西工、南绿”的布局模式。产业园区规划布局结构为“一带、两轴、四区”。“一带”规划沿洪溢河建设不小于300 m 绿化景观带;“两轴”规划以黄巾大道、健康路为东西向发展轴,是园区东西向发展轴线;“四区”包括现状工业区、规划的两个工业区、生活服务区、四区之间通过洪溢河等生态绿地相间隔,通过园区主干路相联系。

 工业生产功能区根据主导产业分为 4 个产业区,分别为棉纺织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现状工业区和仓储物流区。棉纺织工业区重点发展棉纺织、服装、机件加工、机械制造等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兼顾特色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产业;现状工业区以现状工业企业为基础形成的综合型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包括商品的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

 本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布局。

 20

 图3

  园区用地布局图 (1)给水设施 目前产业园区现状给水水源为地下水,已建成统一供水管网。根据巨鹿县相关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巨鹿县建设 2.0 万 m 3 /d 地表水厂一座,产业园区给水由规划建设的地表水厂以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供给,地表水厂采用南水北调供水作为水源,根据邢台市规划,南水北调工程向巨鹿县的供水线路由赞善干渠自南向北,经平乡县达巨鹿,引水口设在常河镇附近。根据《河北省南水北调供水区城市水资源规划报告》成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年均可向巨鹿县分配水量为 790 万 m 3 ,项目位置

 21 该部分地表水可满足园区需水量的 40-60%,规划中剩余园区用水不足部分由巨鹿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补充。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以及地表水厂目前进展进度,巨鹿县产业园区配套供水设施已在 2013 年 12 月全部建成,2015 年已投入运行。

 项目用水依托园区集中供水管网,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2)排水 产业园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入溢洪河。巨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于巨鹿县城三号路西侧,风清路以北,已于 2013 年 7 月进行试运行。

 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处理规模为 2.0 万 m 3 /d,远期规模为 3.0 万m 3 /d,另外近期工程建设 1 万 m 3 /d 回用水管网。采用“预处理+A 2 /O+MBR 膜池+消毒”工艺,收水范围为产业园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设计进水水质为:COD≤430mg/L,BOD 5 ≤170mg/L,SS≤230mg/L,pH6-9,总氮≤50mg/L,氨氮≤40mg/L,总磷≤3.5mg/L,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同时满足《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6-2018)表 1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水质简单,满足巨鹿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供热设施 根据规划可知,产业园区需要在 2020 年前形成 4 台 75t/h 燃煤蒸汽锅炉的规模,目前尚未建成投产。

 本项目生产烘干工序用热采用电加热,不建设燃煤、燃气锅炉。

  环境质量状况

 22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常规因子 根据巨鹿县监测站提供的 2018 年巨鹿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表 12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项目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 3 ) 标准值 (μg/m 3 )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 2

 年平均 33 60 55% 达标 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 94 150 63% 达标 NO 2

 年平均 36 40 90% 达标 24 小时平均第 98 百分位数 80 80 100% 达标 CO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2.8 4 70% 达标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 218 160 136% 超标 PM 10

 年平均 122 70 174% 超标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284 150 189% 超标 PM 2.5

 年平均 69 35 197% 超标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189 75 252% 超标 该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 SO 2 、NO 2 、CO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O 3 、PM 2.5 、PM 10 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

 邢台市积极响应《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蓝天保卫战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正在改善。

 (2)特征因子 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引用《河北铭鹿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量非道路用智能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河北众智检现字(2018)HP01027 号),监测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8 日-1 月 14 日。监测点位为项目北侧 2700m的白家寨村。其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与数据的时效性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监测公司具有 CMA 监测资质认证,具备监测资格。因此,监测数据有效。监测数据如下所示:

 表 13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分析

 23 监测点 监测项目 浓度范围 标准值 单项标准指数 最大超标倍数 超标个数 达标情况 白家寨村 非甲烷总烃 小时浓度mg/m 3

 0.26-0.58 2.0 0.13-0.29 - - 达标 根据表可知,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2.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本项目上游、侧向地下水质量检测数据引用《河北铭鹿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量非道路用智能电动车生产基地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河北众智检现字(2018)HP01027 号)。其地下水质量监测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年 1 月 9 日。引用点位为上游及侧向点位,潜水层监测点位为铁刘庄村东、瓜刘庄村西北两个监测点位,承压层监测点位为瓜刘庄村西北;下游检测点位引用《巨鹿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其地下水质量监测时间为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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