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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教风学风评比指标体系

时间:2022-08-10 19:15:02 来源:网友投稿

 江西农业大学教风学风评比指标体系

 评比指标

 参

 考

 分

 数

 评比标准

 备注

 得

 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一、 教 风 与 教 学 管 理 60 分 1.执行听课规定 10 ①学院领导听课情况:党政领导不少于8 次/人•年,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不少于10 次/人•年 (4 分)

 。

 ②教研室主任和教研室集体听课情况:教研室主任不少于 10 次/人•年,教研室集体听课不少于 2 次/年 (3 分)。

 ③教师听课情况:助教、讲师不少于 10 次/人•年,副教授、教授不少于 4 次/人•年 (3 分)。

 ①依据每人的《江西农业大学听课记录本》进行统计,学院领导听课情况由督导组检查统计,其他人员听课情况由教务处和督导组一起检查统计。

 ②教师听课情况检查统计不少于学院教师的 20%。

 ③各项得分=分值×完成人数的百分率。

 2.教研室活动 5 ①系(教研室)活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2 分)。

 ②系(教研室)每年度开展教研活动至少 8 次以上(3 分)。

 ①由教务处和督导组检查系(教研室)活动记录、计划和总结。

 ②根据完成教研活动次数的百分率给予相应分数。

 3.课堂教学 18 ①执行人才培养方案情况:各专业无随意调整现象,若需调整按程序办理(3 分)。

 ②停调课情况:无随意停调课现象;若需停调课,程序手续齐全,且比例低于 4次/任课教师•年(3 分)。

 ③执行《江西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纪律规定》其他情况(2 分)。

 ④教学效果及教案:教学效果评估情况(5 分);教案评比情况(5 分)。

 ①出现随意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现象该项计 0 分。

 ②出现随意停调课现象的该项计 0 分(含学生信息员反映的及学生举报的并经查实的停调课现象);有调课 4 次以上/任课教师•年情况的计0 分。

 ③检查发现有违反《江西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纪律规定》其他情况的,每1 人次扣1 分。

 ④由督导组对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听课和随机抽查教案评价教学效果与撰写教案情况,被听课和抽查教案人数不少于学院任课教师的 20%。得分=5×优秀百分率+0.8×5×良好百分率+0.5×5×合格百分率+0×5×不合格百分率

 4.考试管理 8 ①领导重视并参与监考巡考(2 分)。

 ②考题管理和监考人员监考情况(2 分)。

 ③按时规范报送学生考试成绩(2 分)。

 ④课程成绩考核:试卷命题、审核、评分、打印、分析等科学规范(2 分)。

 ①巡考情况由教务处根据掌握情况酌情给分。

 ②出现泄漏考题、给人情分、随意更换监考人员和违反监考规定现象计 0 分。

 ③报送学生考试成绩每错误或延报一门课程扣0.5 分。

 5.学籍管理 5 ①学生准时报到,程序规范(2 分)。

 ②学籍管理规范,报送数据及时,无异常情况发生(3 分)。

 由教务处根据检查学籍管理情况进行给分。

 6.教材管理 4 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教材使用计划(4 分)。

 教务处检查教材选用审批情况。

 7.教学研究 5 ①积极申报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研究课题(3 分)。

 ②按时结题(2 分)。

 ①根据教师申报的百分率进行计分,即得分=3×教师申报的百分率。

 ②按时结题得分=2×按时结题百分率。

 8.教学档案 5 教学档案完整,且管理规范(5 分)。

 检查教学档案建档、分类、保存的等情况。

 评比指标

 参

 考

 分

 数

 评比标准

 备注

 得

 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二、 学 风 40 分 9.学生到课率 15 ①学院有保证学生到课的措施与做法(3 分)。

 ②学生到课率的抽查统计情况(12 分)。

 督导组抽查统计学生到课率情况,每学期每学院抽查班级数不少于总班级的 1/3。该项得分=12×到课百分率

 10.考风考纪 15 ①学生考风考纪好,无作弊违纪记录(12 分)。

 ②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考试违纪学生(3 分)。

 ①由各学院自行发现的舞弊并按规定处理,不扣分。

 被巡考人员发现(含举报查实的)代考或请人代考 1 人次按10人次舞弊计,舞弊 1 人次按5 人次舞弊计。舞弊率按每1‰扣1分。舞弊率 1‰=(舞弊人次÷学院学生人数)×1000 ②考试违纪处理是否及时由学工处掌握情况酌情给分,没有作弊违纪记录的,该项给 3 分。

 11.毕业论文 10 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评定成绩合理(5 分)。

 ②毕业论文(设计)抽查合格率(5 分)。

 ①检查各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培训情况。

 ②统计毕业论文(设计)抽答辩和抽查情况。

 奖励分项目 10 ①当年获得各类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每项加 2 分,省级每项加1 分,校级每项加0.5 分 ②当年获批或完成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级每项加 2 分,省级每项加 1 分,校级每项加 0.5 分 ③当年获得或完成各类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每年加 2 分,省级每项加1 分,校级每项加 0.5 分。

 ④当年教材编写:主编国家(部)级规划教材每部加 2 分,副主编国家(部)级①附加分最多加 10 分。

 ②教学奖项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教材奖、青年教师竞赛奖等。

 ③学工处统计各类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程序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及国家级学会组织的学科赛事。

 ④教务处统计教材资助情况。

 规划教材每部加 1 分,参编国家(部)级规划教材每部加 0.5 分。

 ⑤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每项加 2 分,省级每项加1 分,校级每项加 0.5 分 ⑥发表教学研究论文:A 类刊物每篇加 2 分,核心刊物每篇加 1 分,一般刊物每篇加 0.5 分。

 ⑦以学院为单位举办教学研讨会、教学比赛,邀请校外专家就教学研究、教学技能作学术报告,每 1 次加 2 分;开展观摩教学,每一次(不少于2 学时)加1 分。

 ⑤教务处统计教学研究论文发表情况。

 扣分项目

 ①出现教学事故(以学校文件和教务处文件为准,教学事故认定按赣农大发[2003]54 号文件执行。)

 ②教务处和督导组的书面通报批评。

 ③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现象。

 ①出现一级教学事故,为教风学风评比不合格单位;出现二级教学事故,每次扣除单位总分10 分;出现三级教学事故,每次扣除单位总分5 分。

 ②教务处和督导组的书面通报批评,每人次扣除单位总分 1 分。

 ③凡在评估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扣除该学院(部)10 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其年度教风学风评比为“不合格”。

 总分

  说明:1、评比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大于或等于 90 分为优秀,75-89.9 分为良好,60-74.9 分为合格,少于 60 分为不合格。

 2、奖励分是指在评估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扣分是指在评估总分的基础上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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