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理政采 [2017]196- -2 2 号
理县环境保护和和林业局政策性森林保险 险 2018- -0 2020 年森林保险服务(磋商)采购项目
(第三次)
磋
商
文
件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4 一、适用范围 .................................................................................. 8 二、磋商文件 .................................................................................. 8 三、响应文件 .................................................................................. 9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 10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项目验收 ................................................ 11 六、支付货款 ................................................................................ 11 七、质疑和投诉 ............................................................................ 11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1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3 一、响应函 .................................................................................... 18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9 三、资格证明文件 ........................................................................ 20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 20 五、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22 六、服务应答表 ............................................................................ 23 七、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 25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26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 28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 30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2 十二、最后报价表 ........................................................................ 33 十三、其他资料 ............................................................................ 34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35 一、磋商小组 ................................................................................ 35 二、评审程序 ................................................................................ 35 三、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 41 四、成交原则、询问及质疑 ........................................................ 41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4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理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采购人)的委托,拟对 理县环境保护和和林业局政策性森林保险 2018- -0 2020 年森林保险服务(磋商)采购项目
(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理政采 [2017]196- -2 2 号
二、项目名称:
理县环境保护和和 林业局政策性森林保险 2018- -0 2020 年森林保险服务(磋商)采购项目
(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简介
第一包:服务类,最高限价:242.6 万元 具体采购内容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3、投标人可以是保险业务机构的分公司, 分公司必须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7.4、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机构(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7.5、按照川财金〔2017〕12 号文件要求,在三州等民族边远和特殊困难地区开展业务的,应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具有一定服务辐射范围的基层服务网络。在阿坝州境内设有分支机构,能够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及时深入我县农村基层开展业务,保
证对我县农业保险服务到位。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交纳保证金
1 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方式:
本 次招标报名为 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6 16 日 日 9 时 时 0 分至 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3 23 日 日 17 时
0 30 分,在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www.abatc.cn ),凭注册企业数字身份 CA 证书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按包获取。未注册企业须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注:系统使用费 150 元,网络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4009618998)。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和编制成本费(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 2 .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方式: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肆万捌仟元。
(2)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5 25 日 日 08:00 时。
(3)供应商应在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备案的电子网银账户缴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磋商保证金以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打印出的投标记录表记录的磋商保证金为准。(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为确保磋商保证金在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供应商应预留足够的资金到账时间。)
(5)磋商保证金按包缴纳。
(6)对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7)《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中付款网银账户显示乱码的,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解决出现乱码的方法:
磋商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中付款账户显示乱码,则汇总表也会显示乱码。请按“自行采用 IE 浏览器登录企业网银,点击“通知商户”按钮,再进入交易系统重新打印磋商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操作。)
(8)因半角全角输入法造成供应商名称与付款网银账户名称不一致的按一致处理。
注:(1)开标当日 08:00 时后,州中心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本表为受理磋商文件的重要依据。(2)供应商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应打印“磋商保证金缴纳回执”,开标时携带备查。回执单中若付款网银账户显示乱码,请按提示操作即可避免出现乱码,否则后果自负。(3)州中心(采购人)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磋商文件可不附缴纳凭据。(4)磋商保证金仅对本次磋商有效,若出现再次招标需重新缴纳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8 28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分(北京时间); 2 2 .响应文件递交、磋商地点: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 246 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本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batc.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理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地
址:理县红叶大道二办公区二楼 联 系 人:衡老师 联系电话:0837-6822242 采购代理机构: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理县红叶大道二办公区二楼 邮
编:6231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283734511 2018 年 3 月 15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三、采购项目简介、最高限价,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磋商小组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核并磋商后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4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 三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二至三家), 5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
6 服务期限、付款方式 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7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 不接受 8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5%; (2)交款方式:交采购人; (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4)退还时间:履约期满,一次性退款(无息)。
9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1 失信供应商管理
一、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二、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9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处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响应文件内容应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4)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
(5)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商务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 响应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私人印章; (3)所有要求被授权人签字的地方,由被授权人签字(盖私人印章无效)。
11 装订、包装及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 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磋商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响应文件一律用 A4 纸印制,内页胶粘,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 (3)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4)密封袋按第四章中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供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5)响应文件分包装订、分包密封。
12 需要递交的资料 (1)响应文件为: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
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内容应包括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的文本和表格部分采用Microsoft Word或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证明、证件、证书及投标函采用扫描的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可不包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含小签和页码,排序应尽量与纸质文件一致,可采用多个文件夹编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递交,并应在光盘背面贴上标签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文档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文档内容缺失或无法读取时,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响应文件应按本表第 11 条密封要求进行密封。
13 磋商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磋商终止的情形
a.系统显示已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供应商的无效响应情形
a.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c.密封不完好的经监督人员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过程中的磋商终止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磋商小组判定,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4 备选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 15
原件要求 供应商应带齐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的相关原件,以便磋商小组需要时核验。
一、适用范围 1 1 .磋商文件的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所涉及的设备、货物和服务仅限于本次采购范围所述。
二、磋商文件 2 2 .磋商文件的构成
2.1 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公告; (二)磋商须知; (三)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响应文件格式; (五)评审办法; (六)合同主要条款。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3.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个工作日之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足 5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进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供应商发现磋商文件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4 3.4 供应商不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三、响应文件 5 5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5.1 响应函 5.2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 5.3 资格证明文件 5.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5.5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6 服务应答表 5.7 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5.8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9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5.10 最后报价表 5.11 其他材料 6. 磋商保证金
6.1 磋商保证金缴纳,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6.2 磋商保证金退还:理县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需提交采购合同至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6.3 磋商保证金退还到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网银账户(不计利息); 6.4 本次磋商保证金仅对本次磋商有效,如出现二次招标等情形,供应商需退还本次保证金后重新缴纳。
6.5我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成交供应商除外)。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837-6332586;联系人:陈先生。
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 100 个日历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签到、评审和成交 8 8 .签到
8.1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并进行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 开标现场,供应商相互对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情况检查,并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8.3 采购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表格移送至评标室供磋商小组组织评审及磋商。
9 9 .评审
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0. 成交
10.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在理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或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batc.cn)打印)。
10.2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组织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合同签订、履行和 项目验收 11. 合同签订
11.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1.4 磋商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11.5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2. 履行合同
1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 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支付货款 14.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支付采购资金。
14.2 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七、质疑和投诉 15.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
15.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分细则、采购结果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配合采购人处理质疑。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需求
1、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包括:
1.1、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险种:林业政策性森林保险公益林、商品林
保险责任:因火灾、暴雨、泥石流、冰雹、霜冻直接造成投保林木损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或因森林病虫害、旱灾等造成投保林木的损失。
单位保额:
公益林 550 元、商品林 800 元
保险费率:公益林 0.118%、商品林 0.15%
单位保费:公益林 0.65 元、商品林 1.2 元
保费:固定保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记取)
国有林 50.7 万元/年,集体林 70.57 万元/年,每年 121.32 万元,合计两年 242.64 万元。以上保费是依据《关于调整农业保险部分保费补贴品种保险费率的通知》(川财金〔2017〕116 号)文件规定计算。保费如有变动,以省财政厅最新费率标准计算执行。
林业公益林保费自行承担 10%,各级财政补贴 90%。商品林自行承担 25%,各级财政补贴 75%。
(2)服务量;
面积:公益林 1816820 亩、 商品林 26859 亩
(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2 年(2018 年 4 月 1 日-2020 年 3 月 31 日)。合同
一年一签,每年到期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如果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考核办法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制定。
二、付款方式 保费自交部分公益林 11.82 万元、商品林 0.81 万元,合计每年 12.63 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给保险公司。其余公益林 106.27 万元,商品林 2.42 万元,合计每年 108.69 万元,按文件规定由各级财政进行匹配划拨给保险公司。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电子文档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号)
电子文档
(供应商名称)
封面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包
号:_ 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五、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六、服务应答表 七、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十、最后报价表 十一、其他材料
一、响应函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 项 目 编 号 )
, 决 定 参 加 贵 单 位 组 织 的 本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活 动 。
我 方 授权
(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货物如涉及),本项目报价以我方提交磋商小组的最后报价表为准。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除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磋商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1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将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
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内容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8、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
天。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座机)
(手机)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项目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争性磋商过程、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亲自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制。
三、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1 已完成“三证合一” 的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基础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2.2 未完成“三证合一” 的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基础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2.3 事业单位参加磋商的:已完成“三证合一” 的单位提供新证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 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并在正、反面盖章); 5、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 6 个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注:
“连续”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个月连续、不间断;)
6、投标人提供最近连续 6 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注:公司成立不满 6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纳税证明;若公司无未缴纳纳税(零申报)的需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未纳税原因材料(格式自理);(注:
“连续”是指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 6 个月连续、不间断;)
7、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9、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盖鲜章,如有); 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11.3、投标人可以是保险业务机构的分公司, 分公司必须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11.4、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机构(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1.5 、按照川财金〔2017〕12 号文件要求,在三州等民族边远和特殊困难地区开展业务的,应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具有一定服务辐射范围的基层服务网络。在阿坝州境内设有分支机构,能够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及时深入我县农村基层开展业务,保证对我县农业保险服务到位。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的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的资格、没收保证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服务应答表
序号 磋商文件的服务条款 响应应答 1
2
3
…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相应内容。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七、技术方案及后续服务措施 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的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四川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提出本项目技术方案,建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在附表内填上相应内容:
一、项目概况、范围; 二、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三、进度计划; 四、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五、后续服务工作安排; 六、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七、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八、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附:供应商 2015 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提供合同复印件。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保证在该项目招标前,未向采购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论证等任何服务。
二、我公司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供应商的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三、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确保售后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不打折扣,不降低服务质量,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谋取中标; (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搞串标围标谋取中标; (四)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四、若中标,我公司严格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诚信履约,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八、我公司保证,若有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不良记录,不予退还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并通过政府采购媒体通报,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为响应文件的必备要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无承诺书或法人代表未签字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和损失。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单位的______(填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供应商提供货物全部为本企业制造的,删除“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2、供应商提供货物全部为其他企业制造的,删除“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和“或者”; 3、供应商提供货物部分本企业制造、部分为其他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修改为“以及”。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二、最后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
包号:第 X X 包
供应商名称:
( ( 签章) )
法定 代表人( ( 分公司负责人) ) :
项目编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座机)
(手机)
序号
服务内容
)
数量(单位:)
优惠率(% % )
是否小微企业产品
1
2
3
优惠率(% % ):小写: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完成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最后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特别提示:
1 1; 、该报价表不装入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印章后带到开标现场,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 2 、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与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要求不符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包含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要求的所有内容的报价,最后报价以大写的“报价合计”为准,如单价和“报价合计”不符,以“报价合计”为准并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的 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无效);
3 3 、该报价表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现场监督人员;
4 4 、所有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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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资料 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5
第五章
评审办法 一、磋商 小组 1.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组成。
2.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2.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2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二、评审程序 1.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磋商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协调磋商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执行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评审报告等。磋商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义务相同。磋商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磋商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2.理解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 主要包括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磋商程序、评审办法和成交标准、磋商内容、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3.供应商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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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资格证明材料的范围或者改变资格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内容。
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3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3.4 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3.5 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监督人员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程序。供应商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由磋商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4.磋商 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