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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创城市政设施维修工程-材料(银杏树)

时间:2022-07-29 08:10:03 来源:网友投稿

  罗江区创城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 - 材料(银杏树)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9 2019 年 年 0 10 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罗江区创城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材料(银杏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罗江区创城市政设施维修工程 -材料(银杏树),项目业主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 1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罗江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银杏树胸径 22cm/约 137 株;(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根据项目部安排执行。

  2.5 招标范围:已审查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 营业执照(绿化或苗木销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 15 时 00分 00 秒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uo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0 月 30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罗江县万安北路北段 245 号 邮编:618500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座机:0838-327359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招标人 名

 称: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罗江县万安北路北段 245 号 联系人:杨女士 咨询座机:0838-3273595

 1.2 项目名称 罗江区创城市政设施维修工程-材料(银杏树)

 1.3 建设地点 罗江 1.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5 出资比例 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7 招标范围 已审查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1.8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根据项目部安排 计划开工日期:/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 月 /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9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等级要求:/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要求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要求的,必须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近年已完成不少于个(0 至 3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2.2 限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招投标或重大安全质量违法违规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但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供应商)就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及人员未到岗等一般性通报批评,不作为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明确规定在项目的招标时间或区域内限制投标的外; (15)近 3 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6)近 3 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

 合同、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7)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注: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

 2.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2.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5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递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 3 天内,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署名提问。

 和方法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署名书面提交方式到经营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过期不提的,视为认可要约,不得提请投诉。

 2.6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前。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经营科获取澄清内容。

 2.7 报名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2.8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2.9 招标控制总价(不含税)

 招标控制总价(不含税):约 0 260300.00 元。

 2.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 5000.00 元。

  保证金缴纳的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方式流程完成投标保证

 金支付。

 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

 3、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开标前打入招标人规定的账户。

 4、投标人需附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均视为不成功缴纳:

  (一)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支付的。

 (二)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

 5 5 、缴纳至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

 四川罗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88060120003104643

 3.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自动退还到投标单位基本账户。

 3.2 投标文件格式 (2)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4)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

 3.3 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地方都应签字盖章,否则视为废标。

 3.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招标公告。

 3.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3.6 开标程序 (1)投标人资料审查: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接受招标人的查验。

 2、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必须持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接受招标人的查验。

 4、投标人相关资料不齐、伪造、更改、隐瞒的,招标人应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人由其参与现场投标且具备前述规定资格的人员签署招标投标现场的相关资料。

 (2)密封情况检查:

 应密封。

 3.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小组、通融公司监督人 3.8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3.9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人

 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 1 至 3 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招标小组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4.1 履约担保 1.中标后,应缴纳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账方式缴纳;

 2.中标人若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则没收履约保证金 。

 4.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3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

 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

 4.4 低于成本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小组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招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招标小组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条所指投标人是指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

 4.5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4.6 确定中标人 招标小组按照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4.7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4.8 招标文件的解释 (2)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解释。

 4.9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5.0

 其他

 投标报价时必须注明报价中所含 苗木销售专用发票税率 ,否则视为废标。

 5.1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投标 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

 密封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在一个封套内, , 投标文件每页必须盖鲜章(正本),包装上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第三章

 评审委员会组建方式及评标规则

 一、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

  二、开 标程序

 1、招标人按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所有投标申请人均应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现场签到; 2、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并当场宣读各投标人报价; 3、招标评审组进行报价评审; 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投标申请文件的初步评审和报价的符合性审核。

  三、评审标准

 1、投标申请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1 符合性评审时,投标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1.1.1 投标申请文件未加盖投标申请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申请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1.2 投标申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评审标准

 2.1评审标准:采用低价中标法,经评审税前价的最低价法(税前价=投标报价÷(1+苗木销售专用发票税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KFCL2019-

  采购合同

 买 受 人: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卖 出 人:

 发包人: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承包范围

 1、承包内容: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合同计价清单(详见合同后附件- - 报价清单)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含税)

  税率

 数量

 金额

  备注

 合

 计

 注:1、表中单价 含 上车、运输,税率:苗木销售票。

 2、产品质量要求:本产品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制作,产品质量合格,达到质量检测标准。如因产品质量影响验收不过关,乙方负责整改,由此而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表中数量如有增减则按表中单价计算。

 4、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单价进行结算。

 5、供货时间:按工程进度实时供货(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次月 5 日之后开始办理结算,待相关手续完善后,按实际供货数量月结 90%,结算时留 10%的尾款,6 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第五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

 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卸车以及材料的摆放,因此而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安装结束及时进行数量、质量验收、检测,如发现数量、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到现场处理善后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送货安装或材料数、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材料款 5%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此材料采购合同有效期:以现场施工进度为准 第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五

 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一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 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甲方(全称):罗江县建筑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投资建设中的经济违规违法行为,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

 (项目名称)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均应支持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禁从事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5.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廉政监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杜绝本方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6.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人员业务活动中有不廉行为,有权提醒对方并督促期纠正,或直接向对方法人代表、纪检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和认真查处本方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二、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

 2.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不能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省、出国等提供方便。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转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任何材料和设备。

 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工程事项的询访。

 8.甲方不得滥用职权影响和干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安全。

 三、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和馈赠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报支需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友吃、喝、玩、娱乐等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办公用品等。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诸如:工程事项等)到甲方工作人员家里询访。

 四、违约责任 1.按甲方单位及其上级党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建筑工程设施规定处分外,对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单位及其上级党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程建筑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行业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分别给予其所承担工程款总额的 3%至 5%的违约罚款,并上报省、市有关(建筑)部门,建议给予一年至三年不得进行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督查单位的约定 双方约定:本“廉政合同”的督查单位为纪委监察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

 六、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有效期限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编制生成。

 第六章

 图纸

 1、 图纸另附(如有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__________(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如盖单位章、签字、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姓名等,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可以删除。

 凡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每页需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参加投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中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本章中与投标人有关的“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都应保留(已删除内容除外)。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保证金 五、产品来源合法承诺函 六、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

 _______(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拾(亿)

  亿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含税),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内容、工期和工程质量符合“投标人的相关规定。

  4.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权利义务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 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_______(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移动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

  地址: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

 姓名:_______系_______(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

  特此证明。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鲜章;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2)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办理。(3)委托代理人投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标段施工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_______)。

  本投标人承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或通过基本帐户转入网银帐户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件:

 1、投标人须带上“支付来账专用凭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2、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

 五、 产品来源合法承诺函

 我公司郑重承诺,若我公司中选

  (项目名称)

 标段,将保证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费用。

 我方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或材料费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造成停工、阻塞交通正常运行等现象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量清单

  1.投标报价清单附后(格式以招标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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