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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施工组织设计已改

时间:2022-08-10 12: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滨水 ·翡丽城 B B 、C C 区消防工程

 编号:

 致:

 湖南联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滨水 ·翡丽城 B B 、C C 区 消防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承包单位(章)

 湖南力升消防有限公司

 项

 目

 经 理

  张

 义

 刚

 日

  期

  2014 年

 10 月 10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滨水 ·翡丽城 B B 、C C 区 消防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人:王刚 湖南力升消防有限公司 2014 年 年 10 月 月 10 日

 目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A、施工方案 B、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C、保证质量措施 D、保证安全措施 E、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F、劳动力安排计划 G、主要机具使用安排 二、项目管理班子一览表 三、辅助资料表

 一、施工组织设计

 A A 、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湖南滨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水·翡丽城 B、C 区消防安装工程。消防安装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该工程为 10#、11#、12#、13#、15#、16#、17#、18#、19#、20#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 125986.53 平方米,属高层住宅楼,防火等级为一级,其消防工程由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

 1、本工程特点及难点 1.1 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高 该工程内部设施完善,技术先进,装修水准高,安装及装修施工均须达到高标准高要求,以保证建筑、装修、安装三者的整体美观与协调。

 1.2 本工程内安装工程系统多,施工范围广,工程施工配合面广、工程量大。该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火栓灭火系统,在各层安装时均有大量工作须与其他工种同步进行,交叉作业时间长。

 (二)施工准备 1、熟悉施工图纸及变更通知,充分领会设计意图,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2、提出主要材料,施工机具、半成品等用量计划和劳动力安排计划。

 3、对上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以提高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培养施工人员敬业、爱岗精神。

 4、考察材料、设备,所有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与设备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5、与建设单位及土建单位协调,搭建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确定材料堆放场地。

 6、与建设单位及土建单位协调,确定工地办公室地点,准备办公室硬件和软件设施。

 (三)施工部署 1、施工管理目标 1.1 质量目标——配合土建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达到省优等级标准,各楼栋、各单项工程质量经省消防检测中心检测后,一次性验收合格。

 1.2 工期目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流水作业施工的办法,优化组合,配合土建、装修同步施工、竣工。

 1.3 安全生产目标——严格按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综合考评试行办法》 (JBJ59-99)进行管理,组织施工,坚决杜绝重大伤亡、设备、火灾事故。

 1.4 文明施工目标——按省建委颁发的《施工综合考评试行办法》及 ISO9002 标准进行现场管理,文明施工。为配合土建施工单位争创施工现场综合考证样板单位创造条件。

 1.5 服务目标——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期间让 业主满意,并在竣工后建立用户回访档案,与用户及时取得工程质量信息,做好后期服务工作,使消防系统处于良好的准工作状态,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

 2、施工组织安排 2.1 公司根据该消防工程实际需要组建项目部,负责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代表公司具体对整个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其组成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电气施工员、管道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计划员和资料员。并从公司抽调思想素质好,技术水平高的熟练工人组成主要施工队。项目经理

 是本工程的直接联系、决策和指挥者。

 2.2 电气工班负责该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布管、布线、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应急照明系统灯具安装。

 2.3 管道工班负责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的所有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

 2.4 通风工班负责防排烟系统设备、风管安装和调试工作。

 2.5 机动工班负责防火卷帘安装及调试工作。

 2.6 材料由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材料供应计 划,报公司物质供应部,由公司对材料供应商及供货品牌进行统一考察,确定信誉好,质量好的品牌和供货商供货,所供材料必须由检测部门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抽样检验鉴定合格后方可采购进场。项目部对进场材料与合格供货样品进行比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7 施工机械选择:根据工程特点选用自动绞丝机 4 台,滚槽机 3 台,钻孔机 3 台,电焊机 6 台,气焊设备 3 套,电动切割机 3 台,火灾试验检测试验设备 2 套,其他设备见机具使用计划表。

 2.8 施工顺序:本工程分为四个阶段施工,即管、线、洞预留预埋阶段;管、线安装阶段;设备安装阶段;管道试压、设备调试、试运行及检测验收阶段,具体见施工顺序方框图。

 2.9 部署安排 2.9.1 集中力量保重点,保工期,在人力、物力、机具上给该消防工程施工以绝对保证。全公司各专业单位应协助、指导该项目施工班子组织好施工工作,搞好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2.9.2 按施工顺序,组织分栋施工:按系统、按层次、分栋组织施工,合理安排。

 2.9.3 进行科学动态管理,组织施工配合,穿插作业,重点部位重点突击,在有二次装修的吊顶施工期间应配合组织安装工抢工,穿插相关安装项目作业,组织内部各工种平行流水作业,以达到安装、装修及内部各工种相互创造施工条件,保证工程的整体进度的目的。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该工程在施工时按施工顺序分段安排施工人员,合理组织劳动力,科学调配,精心组织,穿插安排加班加点施工。

 2.9.4 进行技术革新,采用先进的施工措施和施工机具,尽可能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机械化作业程度。

 2.9.5 加强施工中的配合:

 2.9.5.1 消防安装与弱电通讯系统、通风排烟、给水管网、动力照明线路及照明灯具安装的配合。各工种之间应本着小管让大管的原则,消防安装应了解风管风口的布置位置、弱电通讯系统及动力照明线路及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根据风管和风口位置,弱电通讯线和动力照明配电线路的走向和照明灯具的位置,确定和调整本工程管道、电气线路的走向和喷头、探测器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并确定管道、电气线路、喷头、探测器等设备和支架的具体安装时间,上报业主和监理单位,经业主和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9.5.2 设备安装与各专业工班的配合。设备到货后应及时与业主和监理办好验收手续,并及时安装就位,通知各专业工班,为管道配管和电气接线创造条件。

 2.9.5.3、装饰与管道工班、电气工班在施工中的配合。遇有天花吊顶处,在装饰施工队伍吊顶龙骨安装完毕调平后,管道工班根据吊顶龙骨高度和吊顶造型,按照规范要求,确定喷淋下降管的长度和调整喷淋头位置和数量,并安装到位;同时电气工班根据装饰吊顶龙骨高度、灯具的位置。确定探测器等顶部设备引下管的长度及具体位置,并安装到位,在装饰吊顶封板后刷最后一道油漆前,管道工班安装喷淋头,电气工班安装报警设备底座。

 2.9.5.4、油漆施工配合。室内支(吊)架、管道均应先刷防锈底漆两道,待工程完

 工前按消防统一规定的色泽刷面漆两道。

 2.9.5.5、自动报警系统调试与设备联动控制调试的配合。自动喷淋、消火栓及防排烟调试以管道系统和报警系统配合进行,并由管道安装人员确定调试时间,共同配合进行。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调试以消防自动报警安装人员为主提出调试方案和调试时间,并具体实施,与其他安装单位共同配合进行。

 2.9.5.6 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配合:

 2.9.5.6.1 安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统一指挥,做到“令则行,禁则止”,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 务。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各项记录。

 2.9.5.6.2 安装单位要熟悉图纸,对图纸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应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建设方、监理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9.5.6.3 图纸资料的设计变更,建设方应及时提供给消防工程项目部。项目部在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

 2.9.5.6.4 建设方、监理方在消防施工过程中应对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按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管道试压、接地测试工作。

 2.9.5.6.5 施工方应及时将各种签证资料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办理各种资料的签证。

 (四)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预留预埋 由于本工程土建工程为框架式结构,现浇部位多,为避免在安装时凿墙打洞破坏建筑物的受力结构,必须在安装工作正式开工前,认真按图纸要求跟随土建施工一同进行管、线预埋和墙洞、板洞预留。在砼浇筑完成后应及时清理预埋管中的杂物,封堵管口。在土建工程主体完工后施工员应按照图纸对已预留预埋的管线、墙洞进行详细检查,不符合要 求的要及时作好记录,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映,并提出补救措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 工艺流程图(见附图)

 2.2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 2.2.1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钢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整无损。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

 2.2.2 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叭等设备的型号、规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

 2.2.3 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 3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 20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 15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 8m,有三个弯曲时。

 2.2.4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2.2.5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 倍;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

 2.2.6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管等。

 2.2.7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1.5‰,全长偏差不应大于管内径的 1/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时应采取补偿处理措施。

 2.2.8 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下表,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 0.15~0.5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m)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钢管直径

  15~20 25~32 40~50 65 以上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 2.2.9 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 母为准。

 2.2.10 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2.2.11 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

 2.2.12 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以免破坏镀锌层;钢管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 1/2,连接后螺纹宜外露 2~3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

 2.2.13 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同槽孔洞;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用总线制时不受此限制。

 2.2.14 钢管与其他管道的管平行净距不应小于 0.10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上面(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当管路交叉时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

 2.2.15线槽敷设宜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固定支架间距一般不应大于 1~1.5m,在进出接线盒、箱、柜、转角、转弯和变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 0.5m 以内,应设固定支撑点;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

 2.2.16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

 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都应与线槽内表面光滑相接;线槽的出线口和转角、转弯处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刺。

 2.2.17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偏差和垂直偏差为其长度的2‰,且全长允许偏差为20mm,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金属线槽的连接处不应设在穿楼板或穿墙壁等处。

 2.2.18 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可挠性金属管作跨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 2m,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

 2.2.19 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文件要求施工。

 2.3 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配线:

 2.3.1 进场的绝缘导线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 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2.3.2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 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 50%。

 2.3.3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采取焊接或压接。

 2.3.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2.3.5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为蓝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2.3.6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2.3.7 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2.3.8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导线连接时方法要正确: 2.3.8.1 塑料导线 4mm2以下时一般使用剥削钳剥削掉导线的绝缘层,如有编织的导线应用电工刀剥去外层,并留有约 12mm 的绝缘台,线芯长度随接线方法和要求的机械强度而定。

  2.3.8.2 导线绝缘台并齐合拢,在距绝缘台约 12mm 处用其中一根线芯在另一根线芯缠绕 5-7 圈后剪断,把余头齐折回压在缠绕线上,并进行涮锡处理。

 2.3.8.3 LC 安全型压线帽:是铜线压线帽,分为黄、白、红三色,分别适用于 1.0mm2 、1.5mm2 、2.5mm 2 、4 mm 2 的 2-4 根导线的连接。其操作方法是:将导线绝缘层剥去 10-13mm(按帽的型号决定),清除氧化物,按规定选用适当的压线帽,将线芯插入压线帽的压接管内,若填不实,可将线芯折回头(剥长加倍),填满为止。线芯插到底后,导线绝缘层应与压接管的管口平齐,并包在帽壳内,然后用专用压接钳压实即可。

 2.3.8.4 多股铜芯软线用螺丝压接时,应将软线芯扭紧做成眼圈状,或采用小铜鼻子压接,涮锡涂净后将其压平再用螺丝加垫紧固。

 2.3.8.5 铜单股导线与针孔式接线桩连接(压接),要把连接的导线的线芯插入接线桩头针孔内,导线裸露出针孔 1-2mm,针孔大于线芯直径 1 倍时,需要折回头插入压接。如果是多股软铜丝,应扭紧涮锡,擦干净再压接。

 2.3.8.6 导线连接的包扎:

 选用橡胶(或塑料)绝缘带从导线接头始端的完好绝缘层开始,缠绕 1-2 个绝缘带幅宽度,再以半幅度重叠进行缠绕。在包扎过程中应尽可能的收紧绝缘带。最后在绝缘层上缠绕 1-2 圈后,再进行回缠。然后再用黑胶布包扎,包扎进要衔接好,以半幅度过压边进行缠

 绕,同时在包扎过程中收紧胶布,导线接头处两端用黑胶布封严密。

 2.3.9 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 500V、量程为 0-500MΩ的兆欧表,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 20MΩ。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摇动速度应保持在 120r/min 左右,读数时应采用 1 分钟后的读数为宜。

 2.4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

 2.4.1 进场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并应附带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场设备检查手续。

 2.4.2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2.4.2.1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 角不应大于 45°。

 2.4.2.2 探测器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探测器至通风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

 2.4.2.3 在宽度小于 3m 的走道顶板上设置探测器时,宜从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2.4.2.4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可靠,在吊顶上安装时应先把盒子固定在主龙骨上或在顶棚上生根作支架,其连接导线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外接导线应有 0.15m 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2.4.2.5 探测器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2.4.2.6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装上防护罩)。

 2.4.2.7 探测器的接线应按设计和厂家要求接线,但“+”线应为红色,“-”线应为兰色,其余线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2.4.2.8 探测器的探头应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等措施。

 2.4.3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2.4.3.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 1.5m,安装牢固并不应倾斜。

 2.4.3.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 0.10m 的余量,且在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2.4.4 端子箱安装 2.4.4.1 端子箱一般设置在专用的竖井内,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高度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且安装时应端正牢固,不得倾斜。

 2.4.4.2 用对线器进行对线编号,然后将导线留有一定的余量,把控制中心来的干线和火灾报警器及其它的控制线路分别绑扎成束,分别设在端子板两侧,左边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报警探测器和其它设备来的控制线路。

 2.4.4.3 压线前应对导线的绝缘进行摇测,合格后再按设计和厂家要求压线。

 2.4.5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2.4.5.1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接收火灾 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按钮的火灾信号及其它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的部位,按照预先编制的逻辑程序,发出控制信号,联动各种灭火控制设备,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为保证设备的功能必须做到精心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控制器的显示操作面板应避开阳光直射,房间内无高温、高湿、尘土、腐蚀性气体;不受振动、冲击等影响。

 2.4.5.2 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屋顶、楼板施工已完毕,不得有渗漏。

  b

 结束室内地面、门窗、吊顶等安装。

  c

 有损设备安装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2.4.5.3 控制器按设计要求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面 0.1~0.2m,一般用槽钢或打水泥台作为基础,如有活动地板时使用的槽钢基础应在水泥地面生根固定牢固。金属台必需做防腐处理,安装时用水平尺、找好平直度,然后用螺栓固定牢固。控制器面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5m,在有人值班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器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小于 3m ,控制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应小于 1m。

  2.4.5.4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电缆、导线接地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 图纸要求编号,然后摇测相间、 对地等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20MΩ,全部合格后按不同电压等级、用途、电流类别分别绑扎成束引到端子板,按接线图进行压线,注意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过二根,盘圈应按顺时针方向,多股线应涮锡,导线应有适当余量,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

 b 导线引入线完成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接头连接,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c 凡引入有交流供电的消防控制设备,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一般应压接在电源线的 PE 线上。

 d 消防控制室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专用接地装置作为工作接地。当采用独立工作接地时电阻应小于 4Ω,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 1Ω,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接地干线应采用一根不小于 25mm2 的绝缘铜线或独芯电缆,穿入保护管后,两端分别压接在控制设备工作接地板和室外接地体上。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接地板引至各消防控制设备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接地线应采用不小于 4 mm2 铜芯绝缘线穿入保护管构成一个零电位的接地网络,以保证火灾报警设备的工作稳定可靠。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分不同阶段应作 气接地装置隐检,接地电阻摇测,平面示意图等质量检查记录。

 2.4.6其它火灾报警设备和联动设备安装,按有关规范和设计厂家要求进行安装接线。

 2.5 系统调试:

 2.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5.2 调试前施工人员应向调试人员提交竣工图、设计变更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5.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一般由生产厂工程师或生产厂委托的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

 2.5.4 调试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2.5.4.1 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备品、备件等。

 2.5.4.2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2.5.4.3 检查检验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线路电阻、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终端电阻、线号、接地、线的颜色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2.5.5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报警控制器通电接入系统做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功能检查。在通电检查中上述所有功能都

 必须符合条例《GB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2.5.6 按设计要求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逐项检查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各种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其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应正常。

 2.5.7 检查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应正常,主电源、备用电源转换应正常。

 2.5.8 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后应用专用的加烟加温等试验仪器,应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无误后可投入运行。

 2.5.9 对于其它报警设备也要逐个试验无误后投入运行。

 2.5.10 按系统调试程序进行系统功能自检。系统调试完全正常后,应连续无故障运行 120h,写出调试开通报告,着手验收工作。

 2.5.11 火灾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调试质量、施工资料进行预检,同时进行质量评定,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直至达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为止。

 3、自动喷淋及室内消火栓系统:

 3.1 工艺流程及施工准备:

 3.1.1 工艺流程图:(见附图)

 3.1.2 施工准备:备齐各种施工技术资料,备齐保证正常施工所需的各种设备、材料;对要使用的各种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验,对规定要求需要复验的设备、材料进行现场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3.2 管网安装:

 3.2.1 管网安装前校正管子并清除管子内部的异物;安装时随时清除安装管道内部的异物。

 3.2.2 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或需埋地安装管网前,按设计要求对管子及各部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3.2.3 管道连接方式: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 100mm 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100mm 时,应采用沟槽连接件(卡箍)或法兰接头连接。

 3.2.4 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管子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留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管道变经时,采用异径接头;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将填料挤入管内,连接后将连接和外部清理干净。

 3.2.5 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法兰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管子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留有飞边、毛刺;管端沟槽加工应按连接卡箍件卡沟尺寸加工,沟槽加工深度应均匀。沟槽应与管端面平行,沟槽加工后管子应无裂纹。压扁及其他降低连接可靠性的缺陷;沟槽式连接件及法兰接头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密封件应可靠无破损及老化现象;连接时将

 管端中心对齐,密封件对中放置,卡箍螺栓应紧固牢靠。

 3.2.6 管道的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 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最小距离按下表:

 3.2.7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要求

 3.2.7.1 管道要固定牢固,管道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下表间距:

 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距离(m)

 3.5 4.0 4.5 5.0 6.0 8.0 8.5 7.0 8.0 3.2.7.2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后质量等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3.2.7.3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大于 750mm。

 3.2.7.4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少于 1 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 1.8m 时,隔段设置吊架,吊架间距不大于 3.6 m。

 3.2.7.5 当管道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 50mm,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少于 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要增设防晃支架。

 3.2.7.6 竖直安装: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 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为 1.5—1.8m。

 3.2.8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地面 50mm,管道连接口不留在套管内。套管与管道之间隙,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3.2.9 管道横向安装设 0.002—0.005 的坡度,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公称直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距离(mm)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管将水排净时,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 5 只时,可在管道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 5 只时,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3.2.10 配水干管,配水管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3.2.11 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3.3 喷头安装

  3.3.1 喷头安装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3.2 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要更换。

 3.3.3 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 10mm 时,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装过滤器,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加设喷头防 护罩。

 3.3.4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 1.2m,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按下表:

 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水平距离(mm)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 最大垂直距离(mm)

 300—600 25 600—750 75 750—900 75 900—1050 100 1050—1200 150 1200—1350 180 1350—1500 230 1500—1680 280 1680—1830 360

 3.3.5 喷头安装在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按下表:

 水平距离(mm)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7900 最小垂直距离(m)

 75 100 150 200 236 313 334 450 3.4 报警阀组安装:

 3.4.1 报警阀组安装应先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用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的面高度宜为 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3.4.2 报警阀组附件安装要求: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安装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3.4.3 湿式报警阀组安装要求: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3.5 其他组件安装:

 3.5.1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 15mm 时,其长度不应大于 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 20mm 时,其长度 不应大于 20m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 0.05MPa. 3.5.2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道发生碰擦。

 3.5.3 信号阀应安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的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3.5.4 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3.6 系统试压和冲洗:

 3.6.1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当低于 5℃时, 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3.6.2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 1.0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 1.5 倍,并不应低于 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 1.0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 0.4MPa。

 3.6.3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 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露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 0.05MPa。

 3.6.4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

 压力,稳压 24h,应无泄漏。

 3.6.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地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3.6.6 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 60%。

 3.6.7 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 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的规定。当施工现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进行 洗。

 管道公称 直径(mm) 300 250 200 150 125 100 80 65 50 40 冲洗流量(L/s) 220 154 98 58 38 25 15 10 6 4 3.6.8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3.6.9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3.6.10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3.7 消火栓安装 3.7.1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栓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7.2 箱式消火栓安装,栓口朝外;如消火栓箱明装时则采用膨胀螺栓定位固定在墙壁,如栓箱暗敷墙内,则应配合土建施工过程进行埋设,固定要牢靠;栓口中心距地 1.1m,允许偏差±20mm;阀门中心距箱侧面 140mm,距箱后内表面 100mm,允许偏差±5mm;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 3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8 系统调试:

 3.8.1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系统供电正常;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灭火系统管网已充满水;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3.8.2 调试内容及要求:

 3.8.2.1 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消防储水不作他用技术措施及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和供水能力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8.2.2 消防水泵以自动或手动启动时,消防水泵应在 5mm 内投入正常运行,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 1.5mm 内投入正常使用。

 3.8.2.3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3.8.2.4 室内消火栓系统调试取屋顶试验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样试验,可按下消火栓报警按钮直接启泵,测试各点压力、喷射高度及射程,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3.8.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其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及时发出报警,水流指示器 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及时启动消防水泵。

 3.8.2.6 开启排水装置的阀门,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试验过程中排水应能从室内排水系统中全部排出。

 3.8.2.7 联动试验时,当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时,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启动一只喷头或以 0.94~1.5L/S 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时,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4、接地系统:

 消防报警设备对系统接地有特殊要求,由于本工程采用共用接地系统,结合本工程特点,在经检测本大楼的系统接地能达到规定要求时,从报警设备接地端子用 BV-500-25mm2铜芯,接地母线穿阻燃 PVC 管与系统接地接线桩牢固连接,工作接地由各报警设备采用BV-500-4mm2铜芯塑胶线与系统接地端子连接,并检测系统接地、工作接地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不能达到要求,则需要另行加设单独的接地系统,采取补救措施。

 5、防排烟系统安装 5.1 对进场风机、防火阀、风口、镀锌钢板等设备、材料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5.2 风管制作严格按设计规格和规范要求。

 5.3 根据风管走向和设计标高安装风管吊架,吊架与顶板固定采用膨胀螺栓,固定需牢靠。

 5.4 安装镀锌钢板风管及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5.5 根据风管标高安装风机,风机安装高度应使风机进出口与风管中心标高一致,风机风口与风管之间一侧采用帆布软接头连接。

 5.6 安装风口。

 5.7 风机单体试验,接通电源后,风机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噪音、无振动为合格。

 5.8 风管泄风试验,启动风机后风管连接处应严密无泄风现象,风管无摆动或振动。

 6、消防工程系统验收:

 6.1 消防工程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各分项工程安装及调试合格后进行。整个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6.2 整个系统竣工验收前应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和各类技术文件、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记录、检验记录、调试记录、联动试验记录及系统主要设备、材料或备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等)。

 6.3 分别对消防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复查检验及功能控制和联动试验(抽验)。

 6.4 消防工程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系统验收表。

 6.5 系统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资料并移交建设单位存档,同时开展培训建设方操作等服务工作。

 7、工程施工中应遵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7.1 GB501684-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7.2 GBJ300-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7.3 GBJ304-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7.4 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5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7.6

 GB50045-95(2001 年版)《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7.7 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8 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9 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10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7.11 BG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地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8、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及预防纠正措施 8.1 穿线对地短路故障 8.1.1 现象:

 穿金属管的导线在不同时间对地电阻测试过程中,对地电阻阻值不同。

 8.1.2 原因分析:

 8.1.2.1 金属电工套管在加工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管口有毛刺、刀锋口等现象。在穿线过程中将导线绝缘局部划破; 8.1.2.2 在金属电工套管连接时,压接钳压力过大,将电工套管顶破或内凹程度较大,形成尖锋口现象,在穿线过程中,将导线绝缘层局布划破; 8.1.2.3 个别电工套管在穿线前未加护套保护。

 8.1.3 预防措施:

 8.1.3.1 金属电工套管锯管应严格按标准进行,要用圆锉刀光口; 8.1.3.2 在金属电工套管连接时,压接钳压接深度要调整到适当位置,以不损伤管壁,内凹面不超过 1mm 为宜; 8.1.3.3 电工套管在穿线前,仔细检查电工套管口护口。

 8.2 管道螺纹接口渗漏 8.2.1 原因分析:

 8.2.1.1 螺纹加工不符合规定,有断丝等现象; 8.2.1.2 安装螺纹接头时,拧的松紧度不合适,有时由于使用的填料不符合规定或老化、脱落; 8.2.1.3 管道安装后,没有认真进行严密性水压气压试验,管子裂纹、管件上的砂眼以及接口处渗透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 8.2.1.4 管道支架距离或安装不合适,管道安装后受力不均匀,造成丝头断裂。

 8.2.2 预防措施:

 8.2.2.1 螺纹加工时应严格按标准进行,要求螺纹端正、光滑、无毛刺、不断丝、不乱扣等; 8.2.2.2 螺纹加工后,可以用手拧入 2-3 扣,再紧就需用管钳子继续上紧,最后螺纹留出距连接件处 1-2 扣。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时不得将填料拧入管内; 8.2.2.3 管道安装完毕,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强度试验,认真检查管道及接头有无裂纹、砂眼等缺陷,丝头是否完好; 8.2.2.4 管道支架距离要符合设计规定,安装要牢固。

 8.3 管道法兰接口渗漏 8.3.1 原因分析:

 8.3.1.1 管子端头和法兰连接时,法兰端面和管子中心线不垂直,致使两法兰面不平行,无法上紧,从而造成接口处渗漏; 8.3.1.2 垫片质量不符合规定,造成渗漏; 8.3.1.3 垫片在法兰密封面间垫放的宽度不均匀; 8.3.1.4 法兰螺栓安装不合理或紧固不严密; 8.3.1.5 法兰密封面径向划痕及其他影响连接可靠性的缺陷; 8.3.1.6 法兰组装时强制组装。

 8.3.2 预防措施:

 8.3.2.1 在法兰安装时首先要注意平眼,其次要注意法兰对平找正; 8.3.2.2 法兰间的垫片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 8.3.2.3 安装垫片时不准装两层,位置不得倾斜。垫片表面不得有沟纹、断裂等。法兰密封面要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杂质; 8.3.2.4 法兰使用螺栓要符合规定,拧紧时要对称每个螺栓要分 2-3 次拧紧。成十字交叉式进行。

 8.3.2.5 杜绝强制组装。

 8.4 管道沟槽式卡箍接口渗漏 8.4.1 原因分析:

 8.4.1.1 管端加工毛糙,即管端加工用氧割造成端面不平整,光滑; 8.4.1.2 管端与管子中心线不垂直,管端面与管子中心线倾斜太多; 8.4.1.3 管端滚沟后管端出现裂纹、凹坑; 8.4.1.4 管道材质不符合要求,密封垫不符合要求或破损; 8.4.1.5 沟槽加工不规范,沟槽深度不均匀,沟槽封面与 管端不平行; 8.4.1.6 卡箍螺栓未拧紧。

 8.4.2 预防措施:

 8.4.2.1 管端加工应用机械切割,切割后去毛刺; 8.4.2.2 管端沟槽加工应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8.4.2.3 管道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件应符合要求,应无影响密封可靠性的缺陷; 8.4.2.4 卡箍螺栓应拧紧。

 8.5 管道支架安装不到位 8.5.1 现象:

 管道投入使用后由于管道支架选择不当,造成支架不起作用,使管道变形甚至损坏,严重影响使用。

 8.5.2 原因分析:

 在喷淋和消火栓系统管道施工中,未按规范要求施工。支架形式及选择不当或安装高度不够,安装后影响使用效果。

 8.5.3 预防措施:

 8.5.3.1 按规范要求,选用适用可行的支架形式,将支架高度调整在图纸要求高度; 8.5.3.2 管道不允许有任何位移的地方,应设置固定支 架,固定支架应牢固地固定在可靠的结构上; 8.5.3.3 在管道无垂直位移或垂直位移很小的地方,可装设活动支架或刚性支架; 8.5.3.4 在水平管道上,只允许管道单向水平位移的部位或在阀件两侧适当距离的部位,应装设导向支架; 8.5.3.5 在管道有垂直位移地方,应装设弹簧吊架。

 8.6 阀门关闭不严或阀体泄漏 8.6.1 原因分析:

 8.6.1.1 安装方法不当,阀门螺栓受力不均匀; 8.6.1.2 密封面损伤或轻度腐蚀; 8.6.1.3 操作时关闭不当,致使密封面接触不好; 8.6.1.4 阀杆弯曲,上下密封面不对中心线; 8.6.1.5 杂质堵住阀芯;

 8.6.1.6 阀体或压盖有裂纹或砂眼。

 8.6.2 预防措施:

 8.6.2.1 采用对角安装逐渐加压方法安装法门; 8.6.2.2 密封面有小量磨损时可拆下研磨; 8.6.2.3 属于操作关闭不当原因造成泄漏时,可以缓缓反复启闭几次,直至关严为止; 8.6.2.4 属于阀杆原因造成的应拆下进行调直修整或更 换; 8.6.2.5 杂质堵住阀芯时,首先应将阀门开启,排出杂物,再缓缓关闭,有时可以轻轻敲打直至排出杂质。

 8.7 穿线管安装缺陷 8.7.1 现象:

 锯管管口不齐,管口有毛刺;管子弯曲半径太小,有扁裂现象;管口插入箱盒内长度不一致;水泥砂浆保护层或垫层素砼太薄,造成地面顺管路裂缝。

 8.7.2 原因分析:

 8.7.2.1 锯管管口不齐是因为手工操作时,未扶直锯架,锯条没有保持平直所致;管口有毛刺是锯管后未用锉刀光口;弯曲半径太小时因为煨弯时出弯过急;弯管器的槽与管子规格不配套也会引起管径弯扁开裂现象; 8.7.2.2 管口入箱盒长短不一,是由于箱盒外边未用锁母或护圈固定;若垫层厚度不够厚实,地面面层在管路外过薄,当地面内管路受压后,产生应力集中,使地面管路出现裂纹。

 8.7.3 预防措施:

 8.7.3.1 锯管时人要站直,操作时要扶直锯架,使锯条保持平直; 8.7.3.2 管子煨弯时,应使用定型煨弯器,操作时,应将 管子需要弯曲的部位前段放在弯管器内,管子的焊缝放在弯曲方向的背面或旁边,弯曲时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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