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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7488

时间:2022-08-17 10:50:02 来源:网友投稿

 采购文件编号 :宣公共 采 【 2017 7 】9 99 号

 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招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宣汉

 宣 汉 县 人 民 法 院

  共同编制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 年9 月29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1 第五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3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2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9 第九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63 第十章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 6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宣汉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文件编号 :宣公共采【2017】

 99 号 注意:本项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采购 项目 编号 与本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编号为不同编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编号为准。

 二、 招标项目: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报名 时间、地点 及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 08:30- 18:00(北京时间)期间通过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xhggzy.gov.cn)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七、 资质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开标活动现场单独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原件:1、法定

 代表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参加需提供);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参加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取消其参加投标活动资格。

 九 、 开标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乡镇西华大道 109 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二楼)开标厅二。

 十 、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xhggz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不同之处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汉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宣汉县东乡镇 联 系 人:

 代娟 联系电话:

 15984763936 采购代理机构: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 109 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二楼 邮

 编:636150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政工财会股 0818-5202716 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 交易受理股 0818-5226736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受理质疑相关事宜 交易组织股 0818-5226169 采购文件、采购程序答疑相关事宜

 交易评审股 0818-5202726 评审、中标及履约,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 现场监督股 0818-5202716 质疑处理、现场监督相关事宜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0818-2181199

 2017 年 9 月 29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底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98.75 万元。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交款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宣公共采2017-99号投标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保证金到账查询: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交易主体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请将填写好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一起带到开标现场,交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格附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结果公布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联系电话:0818-5812366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宣公共采2017-99号履约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支行 银行账号:51001756236059123456 交款时间: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7 项目验收 中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毕后,应通知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派人参与验收。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18-5202736 8 投标文件的包装、印制、密封和签署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包装、印制、密封、签字和盖章。

 二 、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宣汉县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 、公平 竞争保障措施

 1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均为核心产品。

 2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 、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九)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十)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应当收到招标文件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均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今后不得针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和投诉。

 7 7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8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 、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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