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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档案馆《永远铭记-徽县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资料辑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26

时间:2022-08-16 16:40:02 来源:网友投稿

 徽县档案馆《永远铭记-徽县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资料辑要》 采购项目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询价文件编号:

 HZCXJ2020-021

 采购人:徽县档案馆

 采购代理机构: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11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3

  1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徽县档案馆《永远铭记-徽县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资料辑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徽县档案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3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CXJ2020-021 项目名称:徽县档案馆《永远铭记-徽县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资料辑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万元) 最高限价:9.9(万元) 采购需求:数量:900 册;成品:210×285mm 精装、封面烫金;内页 128g 铜版纸,彩页印刷,共 480 页。

 合同履行期限:30 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文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 〔2011〕181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符合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2-24 至 2020-12-29,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 地点: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方式:现场与网上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31 09:00 地点: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0-12-31 09:00 地点:徽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采用现场获取方式,下载附件中表格,完整填写后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到徽县政府采购中心免费获取。

 (2)采用网上获取方式,从附件中下载表格,完整填写后加盖公章,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496320706@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徽县档案馆 地 址:徽县西街 联系方式:0939-7521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名 称: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徽县城关镇北街 12 号 联系方式:0939-7522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文斌 电 话:13993966783

  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2 月 23 日

 4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 采购内容

 1、数量:900 册。

 2、成品:210×285mm 精装、封面烫金;内页 128g 铜版纸,彩页印刷,共 480 页。

 3、需挂正式出版物书号。

 4、整书的设计、排版完成后,出校稿 15 套,送至徽县档案馆进行查看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印刷。

 注:

 1、出版社全权代理本次采购项目的一切协调工作; 2、本项目预算包括书刊号申请及印制费用。

  二 、交付方式、交付 货物 期限及交付地点

 1、合同签订:由成交供应商及时与徽县档案馆签订合同。

 2、交付货物期限: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的 30 天内交付至徽县档案馆使用。

 3、送货方式及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按徽县档案馆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

 4、签收: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派专人按数量及合同要求进行签收,填写验收意见并盖章,作为结算时的原始单据。

 三 、付款方法

 先付 20%的定金,剩余 80%于验收合格后付清。

 四、其它注意事项

 履约时货物必须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执行,如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取消成交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任何招投标采购项目,如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法律、法规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 资金

 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符合询价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2. 供应商参加报价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报价。

 3.3. 供应商购买了本询价采购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一切均以采购小组审核的结果为准。

 4. 费用承担

 4.1. 供应商应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自理。

 5. 询价采购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6. 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1.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2. 询价响应文件应按照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以 4 A4 版面统一编制 ,并胶装成册。

 。

 7.3. 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报价无效。

 7.4. 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

 7.5.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8. 报价

 8.1. 供应商应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8.2.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8.3.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9.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回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0.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0.1.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三份询价响应文件(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每份询价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不符,以纸质版为准。

 10.2. 电子版询价响应文件以 U 盘形式提交。

 10.3. 所有询价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均不退还投标供应商,由招标代理公司及相关监督部门存档。

 10.4. 供应商须单独密封递交一份“报价一览表”,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7 10.5.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签字、盖章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等代替;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11. 询价响应文件的标记

 11.1. 供应商应必须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整体封包、电子版询价响应文件(U 盘)和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一览表”外层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1)

 供应商(盖公章)的全称; (2)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包号; (3)

 正本、副本、电子版或开标报价一览表; (4)

 “请勿在

 (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12. 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 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的地点。

 12.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12.3. 未提交“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其询价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12.4. 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其询价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12.5. 询价响应未按要求封包的,其询价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12.6. 未与询价响应文件同时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其他原件的,其询价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13. 询价响应文件的无效情形 ;

  13.1. 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3.2. 不具备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13.3.

 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报价的; 13.4.

 询价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技术参数超过两项)的; 13.5. 供应商技术方案及功能未达到本询价项目技术、功能要求的; 13.6. 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复制、粘贴询价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表中的参数 的,视为无效; 13.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 13.8.

 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价的; 13.9.

 技术要求未提供支持材料的。

 14. 询价

 14.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有关监督部门视情况到现场监督询价活动。

 14.2. 询价时,公布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

 14.3. 供应商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询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15. 评审

 15.1. 采购小组按照 “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规定的评审标准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6. 成交

 16.1. 询价小组根据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16.2. 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

 17. 成交通知书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8. 签订合同

 18.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成交办法 1. 评审

 1.1. 评审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负责。

 2. 成交办法

 2.1. 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 询价响应文件初 审 3.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询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2) 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 比较与评价 4.1

  采购小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

 4.2

  供应商(如果是)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5. 成交供应商数量

 5.1. 每包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名。

 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6.1.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7. 编写评审报告

 7.1. 询价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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