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及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浙圣加采( 2021 )0 10 号
项目名称:环保管家及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人: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浙圣加采(2021)10 号
采购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03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0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9 第四章
磋商办法………………………………………………31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0
浙圣加采(2021)10 号
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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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环保管家及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zjzfcg.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 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浙圣加采(2021)10 号
项目名称:
环保管家及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80000
最高限价(元):1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环保管家及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1 1980000 项 环保管家及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 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5日 至 2021年2月5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zjzfcg.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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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经政采云系统上传审核)。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1 年 2 月 5 日 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 279 号海韵华庭综合楼五楼 505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1 年 2 月 5 日 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 号海韵华庭综合楼五楼 505 会议室)
六、公告 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意外情况下手工评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400-837-102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海盐县百步镇百步东路 1 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772719
质疑联系人:
卢毅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77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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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 279 号海韵华庭综合 5 楼。
传
真:
0573-86180035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立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3-86180035
质疑联系人:
崔祥明
质疑联系方式:
0573-861800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 168 号。
传
真:
/
联系人 :
张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sdf.lkj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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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环保管家及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2 采购预算价 198 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被否决。
3 服务期限 1 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达到业主考核要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1 年,最多续签一次。
4 磋商报价 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 磋商小组的组建 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 6 报价的次数 2 次 7 采购活动终止情况 提交响应文件必须3家及以上,在磋商过程中提交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只有2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在磋商过程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则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
8 响应文件 组成 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以 U 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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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供应商应当在 1 2021 年 年 2 2 月 月 5 5 日 日 9 9 :0 00 前(收到备份响应文件时间)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 盘)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邮寄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 279 号海韵华庭综合楼 5 楼522 办公室)吴立凡收(0573-86180035),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代理机构由收件人统一负责接收响应文件,处理保管事宜。
(3)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5)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在评审开始前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电子邮箱,供应商授权代表填写完整并签字后扫描件发至390926011@qq.com邮箱。
1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 2021 年2 2 月5 5 日上午9 9 时 00 分
12 磋商地点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综合楼五楼506会议室)
13 响应文件 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14 签订合同 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5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 退还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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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6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
1、中标供应商须按浙江省物价局文件《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3]77号计取并按照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2800元。
2、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汇款、电汇、网银;(收款人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商银行营业部,帐号:201000137526369)
17 采购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zjzfcg.gov.cn)
18 说明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 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19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上述政策扶持待遇不重复享受,欢迎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20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 [2016]125 号的规定:
1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sdf.lkj 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lkj ccgp.gov.cn );
2 2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3 年内;
3 3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 方式留存。
4 4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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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磋商、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3.“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要求配置的设备、技术资料、相关使用手册等。
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技术支持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邮件等。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四)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应规定除外)。
(五)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
转包与分包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21 失信查询 根据常监管办0 [2019]10 号文件规定: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失信记录进行查询。
2. 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录入为被失信执行人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 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网( sdf.lkj //zxgk.court.go v.cn/ )
2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30%; 2、服务期满半年后,根据考核办法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20%。
3、合同期满且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50%,。
4、采购人根据考核办法规定作扣款处理,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支付乙方每半年度合同金额时作相应扣除。
23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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