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司法局巩卫整改工作方案
韶关市司法局巩卫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韶关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整改工作方案》(创文〔20**〕2 号)要求,20**年4月5日至8日,广东省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组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复查,并顺利通过省级复查。为迎接国家检查组的检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年 5 月至 12 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进入国家复审,复审方式主要是暗访检查。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为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全面及时完成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复审。整改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 月 10 日前):各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对省级检查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同时各单位组织人员对办公区域、责任区域进行细致地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改阶段(5 月至 7 月):各单位结合实际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倒逼机制,一条一条抓整改抓落实,举一反三,查漏补缺,7 月 15 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8 月至 12 月):在全面完成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切实建立日常督导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整改任务与责任分工
日常管理:(1)落实周五卫生日制度,加大办公环境日常保洁;责任部门:全
局各科室、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法律援助处、韶州公证处;(2)定期更新健康教育栏内容,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巩卫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责任部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局计财装备科;(3)落实好单位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措施制度,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四防”装置、除“四害”的设施设备的完善,及时清理积水及杂物,开展好本底孳生地的调查及清除工作;责任部门:全局各科室、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法律援助处、韶州公证处;(4)落实单位保洁责任路段督导工作;责任部门:全局各科室
下一步计划:进一步提高巩卫水平,使办公卫生大扫除、清理积水杂物、病媒生物防治制等工作形成常态化,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巩卫保洁意识和责任感。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整改工作要求,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梳理,建立台账,切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抓整改,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维护良好的秩序和市容市貌,防止出现反弹回潮现象。
(三)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要求,要对分管部门和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巩卫工作全面推进,以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环境迎接国家暗访并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