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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2-08-12 0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益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20〕70 号)文件精神,我局对 2019 年度机关本部及所属下级单位基本支出、单位项目支出及市级重点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2019 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 96 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设办公室、人事科等 29 个行政科室和种植业技术推广中心、茶叶产业发展办公室、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机事务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其中农业科学研究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等 8个副处级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单位)现有在职人员 185 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128 人,全额事业人员 57人。离休人员 2 人,退休人员 245 人,遗属 10 人。

 主要职责包括:(-)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

 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疫情扑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ー)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ニ)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

 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预算收支情况 :

 市农业农村局系统2019年度收入共计7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073.93 万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0 万元,其他收入 234.77 万元,按照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原则和范围,我单位严格“三公”消费管理,压缩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公款奢侈浪费。2019 年,市农业农村局系统三公经费开支共计 93.5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8.94 万元;因公出国(境)7.64 万元;公务接待费 46.99万元,比 2018 年的三公经费 113.27 万元,减少 17%。围绕公用经费降本增效,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对本单位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单位经费开支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了重新修改,做到单位制度和市级层面相关制度衔接,形成了更为规范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2、搞好宣传引导。通过学习文件、培训、请领导做辅导报告、制定下发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等形式和途径宣传财经纪律;通过召开会议、分配任务等方式加强单位业务科室和预算编制科室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各科室的协作配合。正确引导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预算支出制度,合理进行“三公”消费的责任意识。

 3、严格财务管理。一是严格开支审批制度。根据财务制度 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以及会议、培训、接待费等开支的管理和审批,上述财务活动要先填写审批单,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支出,最后凭发票、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清单等相关附件才能报账。加强对各项经费开支的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二是严格财务审核程序。相关领导、财务人员对财务开支的报销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核程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规、开支合法。三是严格经费开支标准。按照市财政统一的“三公”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超标准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4、注重监督检查。注重内部财务监督。单位财务实行集体

 管理。会审联签小组负责对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同时对单位财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和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向纪检、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各项检查。

 三、2019 年 年 全 市 农业农村工作情况

 2019 年全市农业系统把乡村振兴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深化省级现代农业改革试验为抓手,大力发展精细农业,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扎实开展“六大强农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等工作,推动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总体向好。预计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 461.7 亿元,同比增长 3.6%;预计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264 元,同比增长 8.9%。

 (一)发挥牵头协调职能,“三农”工作呈现新局面。一是乡村振兴推进有力。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将乡村振兴纳入对各区县(市)、相关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实绩考核。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起草了《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益发[2019]1号),《2019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9 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细则》等系列文件。先后召开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全市现代农业“131 千亿级产业”

 工程推进会议等专项会议。二是省级现代农业农业改革试验推进有力。落实好主体责任,聚力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科技化、规模化、机械化水平,各项改革关联度、耦合度不断增强,措施系统集成效应逐步显现。三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有力。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抓手,通过调结构、补短板、促融合,目前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自评得分 76.1 分,较上年增长 2.39 分,发展水平处于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阶段。赫山区、资阳区、大通区拟向农业农村部申报认定 “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

 (二)坚持稳定产能,积极应对生产发展新情况。一是粮食生产基本稳定。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预计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522.73 万亩,总产 222.95 万吨,基本保持稳定。积极推进湘米产业工程,落实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 204.78 万亩,超额完成 4.78 万亩。大力推进秋冬生产,突出抓好“稻油”“稻稻油”水旱轮作项目。目前已完成油菜播种面积 205 万亩,完成绿肥播种面积 95 万亩,其中大通湖流域周边乡镇完成绿肥播种面积 40.101 万亩,全面完成计划任务。二是养殖业有喜有忧。预计全年出栏生猪约 330 万头、出栏肉牛 8.49 万头、肉羊 54.53万只,出笼家禽 2322 万羽,同比分别增长-17.5%、4.5%、3.8%、9.5%,蛋品产量 16.56 万吨,增长 16.21%。畜牧业预计实现产值 117.8 亿元,同比增长 6.8%。三是发展基础更夯实。农业“两区”划定工作顺利完成,30 万亩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农

 田建设工程按进度推进。农机农艺有效融合,继续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开展农机“千社”工程,推广以农机化减药、减肥、减污为主要内容“农机三减量”机具 868 台套,创建现代农机合作社及示范社 36 家。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4.5%,水稻、油菜生产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 82.1%和 71%。大力实施“万名”工程,科技专家服务团实现全覆盖。四是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农业救灾补损、“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风险防控、水稻二化螟和草地贪夜蛾防控等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协同作战,从严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农村黑恶势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要求,生猪复产工作有序推进。9 月以来,全市计划新建或改扩建生猪养殖场36 个,计划新建栏舍面积 25. 5 万平方米,预计可新增生猪产能 26 万头。目前,部分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已投入生产,预计全年出栏生猪 330 万头,基本保障市场供应。扎实开展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和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全年开展执法行动 26 次。加强招商引资,引进湖南省现代农业集团,推动中粮集团、唐人神等龙头企业合作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

 (三)坚持产业引领,现代农业涌现新动能。一是产业结构更优。持续推进现代农业“131千亿级产业”工程,“一县一特”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市茶园总面积发展到 50.53 万

 亩,新增 1.83 万亩,预计茶叶年加工量达 16 万吨,茶产业综合产值 260 亿元,增长 8.3%。安化黑茶小镇建设初具规模,安化县名列 2019 中国茶业百强县综合排名第一位。全市稻渔生态种养面积达到 108 万亩(其中稻虾 102 万亩),新增 30 万亩。预计蔬菜产量 420 万吨,实现产值 130 亿元,增长 15%。全市水产养殖面积保持在 85 万亩左右,预计水产品总量 43 万吨,实现总产值 169 亿元,增长 12.5%。完成 7.14 万亩精养池塘升级改造,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 70%。二是产品质量更佳。全市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 96%以上。全年完成主要农产品质量检测抽查 2793批次,农产品综合检测合格率达 99.8%。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 96 个,总数达到 617 个。新增安化小籽花生、大通湖大米、南县草龟、南县中华鳖 4 个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和证明商标达到 25 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益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安化县、赫山区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桃江县、沅江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顺利推进。加强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产业融合更快。深入实施“百企”培育工程,全市 6 家企业获“百企”项目扶持,争取奖励资金共 500 万元。风河竹木获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预计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 1290 亿元,同比增长 14%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重达 2.5:1 以上。休闲农业持续升温,预计

 全年实现经营收入 28 亿元,增长 16.7%。资阳区紫薇村成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省级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 4 个、休闲农业示范点 2 个。安化黑茶文化系统认定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南县罗文村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成为“2019 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直播现场。四是产业园区建设更好。扎实开展安化黑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南县小龙虾、沅江芦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资阳区茶叶、桃江县竹笋、大通湖区大闸蟹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示范片)创建。安化黑茶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南县小龙虾省级产业园完成任务的 85%。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区“三级同创”工程,全年创建市级特色产业园 10 个、县级特色产业园 33 个。

 (四)突出美丽宜居,生态治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扎实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厕所改造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了“四级书记”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双月评比、年度考评机制。全市 981 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庄日常保洁机制基本建立;578个村庄推广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新建或改造户用卫生厕所 56212 户,完成 100%;完成沟渠疏浚4015 公里,塘坝清淤 1691 处;117 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开展美丽乡村“三级同创”,有望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5 个。二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实效。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禁养制度和新建畜禽养殖场准入制度,巩固畜禽禁养区退

 养工作成果。全面完成 2019 年“夏季攻势”整改任务。积极推进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建设,完成升级改造1255 家,配套率达 89.45%,全市畜禽粪污综合资源利用率达74.91%,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全市已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 2 座,病死畜禽收集贮运点 17 个,病死畜禽年处理能力达 9800 吨,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展顺利。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双减量”行动,全市完成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 1000.5 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 92%以上,完成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432.8 万亩,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 233 万亩,农药、化肥施用量较去年分别减少 4.8%和 4.7%,均超出年度目标。加强农田废弃物管理,开展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利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 86.7%。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项目建设,赫山区围山渠、南县三仙湖和资阳民兵渠等三个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四是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持续对27个1500亩以上湖泊和611个小Ⅱ型及以上水库加强禁投监管。全年完成精养池塘升级改造 7 万亩,大力推进珍珠养殖退养工作,完成珍珠退养 2.72 万亩。巩固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共同守护好洞庭湖“一江碧水”。五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序推进。成立了全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

 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好中央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有关精神,督促各区县(市)加快推进禁捕退捕工作进度,相继出台禁捕退捕“一县一策”实施方案,发布禁捕通告。开展退捕渔民身份识别精准摸底调查,确定应退捕渔民 2044 户,5906人,3199 船。六是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围绕“退养、截污、增绿”工作要求,大通湖流域 14 个乡镇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 219 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 92%以上,绿肥种植面积 40.101 万亩,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 90.8 万亩,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 41.6 万亩,均圆满完成任务,全流域农药化肥施用量同比均减少 4%以上。132 户畜禽养殖场升级改造现已完成 129 户,沅江市、南县和大通湖区共建成病死畜禽收集贮运点 6 个,基本实现了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贮运全覆盖。大有猪场已按要求逐步减少存栏量,现已减栏至6800 头,预计 12 月底完成退养任务。大通湖流域临湖 1000 米范围内共 24420.72 亩精养池塘升级退养,已完成 19701.72 亩,占总任务的 80.7%。新增稻虾种养面积 16.7 万亩,超计划任务0.7 万亩。大通湖区珍珠养殖已全部退出。大通湖流域厕所改造共完成 27617 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发展迸发新活力。一是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户发证率达 94.16%,农户档案入馆率达 94.2%,市、县两级数据库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全市共流转耕地面积 283.3 万亩,耕地流转率 69.9%,高出全省平均水

 平,其中 30-500 亩规模经营户占流转耕地的 8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10 个百分点。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共核定村级资产总额 60.04 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 9.5 亿元,资源性资产 1421 万亩。已确认村级集体成员 348.59 万人;组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953 个,完成 75.8%,超额完成省定任务。赫山区作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县已完成改革主体任务。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步发展。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实现量质齐升。全年新增农民合作社 584 家,达到 6745 家,新增家庭农场 311 家,达到 5150 家,新创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45 家、农民合作社 5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 47.6 万户,占农户总数的 48.7%。

 四、综合管理情况

 1. 政策采购实施计划情况。我局依据采购预算编报采购计划,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严禁无预算和无计划采购。对设备的购置等有明确规定且相对较为稳定的项目,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实施的计划性。

 2. 资产管理情况。我局按要求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全面完成资产清查、上报任务。

 3. 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没有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 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5. 绩效评价及依法执行财政监督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接受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重点项目绩效自评

 (一)农村环境整治环境专项资金 近年来,益阳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统揽,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提质“六大行动”为内容,扎实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打出积极推动、部门联动、全员齐动“组合拳”,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坚决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

 1、坚持高位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去年 9 月,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场推进会,吹响了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的“集结号”。今年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

 上吹响了“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六大行动”的“冲锋号”。先后出台了《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益阳市 2019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2019 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细则》,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建立了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市委、市政府每个季度突出一个工作重点,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启动实施了“百村示范、千村整洁”工程。各区县(市)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推进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清单,落实了责任措施。

 2、聚焦六大行动,彰显环境整治成效。一是聚焦农村厕所治理。按照生态环保要求,将洞庭湖、大通湖等生态敏感区列为重点区域,尊重农民意愿,科学选择改厕类型,注重施工工程质量,分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年度任务 56212 户,国务院检查组第 13 组对大通湖区因地制宜推动“三格化粪池+人工小微湿地”厕改模式给予高度评价,赫山区厕改经验在 10 月底召开的全省二类县农村改厕现场推进会上推广。二是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村级保洁制度、国省主干道及公共区域外包保洁服务制度。981 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18 个,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9.4%。住建部评估组对安化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三是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梯次”推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 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占乡镇总数49%;115 个行政村(社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四是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清退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40 家,升级改造限养区、适养区 1255 家,畜禽粪污综合资源利用率达 74.91%。五是聚焦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率达 56.5%,达到绿色村庄标准的村占行政村总数 30.12%,完成村组通水泥(沥青)路建设 2081 公里,整治“空心房”复垦耕地357 公顷。六是聚焦乡风文明提质。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村民文明风尚,启动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建设,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18 处,扫黑除恶行动深入开展。

 3、开展示范创建,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一是开展“百村示范”创建。重点在市中心城区近郊、“一江三路”沿线等区域选择 100 个行政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创建。“百村示范”中有 70 个村同步开展省市县三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总投资达 7.18 亿元,649 个产业发展类、设施建设类、社会公益类建设项目接近尾声。二是全面推进“千村整治”。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齐步走”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一改”,各乡镇均选择 1-3 个村开展试点示范,打造身边样板,树立身边典型,带动身边群众。三是启动全域创建。选定赫山区和 8 个乡镇开展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创建,正抓紧制定 2019-2020 年全域创建方案,力争到 2020 年实现整县整镇全域创建目标。四是创新垃圾分类模式。广泛倡导和推行垃圾分类“两桶制”模式和“卖、沤、烧、填、喂、送”垃圾减量方法,充分利用供销系统的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将垃圾“变废为宝”。桃江县“农户初级分类、村级保洁员二次分类、镇级分拣中心三次分类“三级分类”模式在全县推行。

 4、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健全责任传导机制。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农户的“五包”责任传导机制全面建立,有专门机构、有办公场所、有行动方案、有资金预算、有督查考评办法的“五有”推动机制基本完善。“县级主导、乡镇主抓、村级主力、农民主体”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健全工作调度机制。每星期向区县(市)调度一次厕所改造进度,每月向市直责任部门和区县(市)收集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进行调度。三是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今年,市本级财政整合资金 2000 万元(其中 1000 万元用于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县乡村三级共整合各类资金 11.5 亿元,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市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为了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市级层面设双月评比和年度考核两个部分。双月评比采取在区县(市)双月评比基础上抽查部分乡镇,每轮评选出“十佳乡镇”和“十差乡镇”,对“十佳乡镇”进行颁奖,“十差乡镇”党委书记在全市性大会上作整改表态发言,目前已开展三轮双月评比,对 60 个乡镇兑现了奖惩。年终还将评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十佳乡镇”、示范村、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厕所改造先进村,并在明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

 励。同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现代农业改革谱写新时代山乡巨变新编章的意见》(益发〔2018〕16 号)和《益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农〔2017〕215 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进乡镇振兴战略,决定对产业兴旺、农村共享发展、生态宜居相关项目进行奖补。重点指出先进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蔬菜产业、人居环境整治、品牌创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畜牧水产发展,促进我市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和农民发展,进行奖补,在 2019 年 2 月 12 日下达了(益财农〔2019〕39 号)共计 552 万元,对发展特色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20〕70 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全局系统绩效评价工作。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2019 年我局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近两年扶贫、党建、工会、伙食费等支出较大,但无预算来源。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鉴于农业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工作任务繁重,重点工作任务重,年初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以便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证。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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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 1 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 0.5 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 0.5 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 1 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 0.5 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 0.5 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 1 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 1 计 5 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 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 5 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 4 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 2 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 1 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 1 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3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 15%的计 4 分,每超过 5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 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 2 分,每超过 1 个百分点扣 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 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 100%的计 2 分,每超过 1 个百分点扣0.5 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 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 100%的计 2分,每低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 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 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 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 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 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 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 0.2 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 0.2 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 0.2 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 0.2 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 0.5 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 0.5 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 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 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 0.3 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 0.3 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 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 1 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 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 分。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资产管理 安全性(2 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 0.4 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 0.4 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 0.4 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 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 0.4 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 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 100%的计 1 分,每降 1 个百分点扣 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7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 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 季度各得 1 分

 质量达标率(8分)

 7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 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9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 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 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 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 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 分)

 合

  计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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