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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说明书第二次变更

时间:2022-08-09 13:25:03 来源:网友投稿

 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说明书第四 次变更意见征询函

  尊敬的投资者:

 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经成立并持续运作。根据产品实际运作情况,经我公司与托管人上海银行协商一致,拟对该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和说明书 有关新增投资品种和 提高业绩报酬计提比例 等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以及对合同中未明确估值方法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进行明确。

 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拟在征询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对本集合计划合同及说明书进行变更,征询对象为截至 6 月5 日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委托人。请您至代销营业部填写 《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说明书变更征询函的回函》。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在公告日起至 6 月 19 日内提出退出申请;委托人未在前述时间回复意见的,视为委托人同意本合同变更。委托人不同意变更的,又未在公告日起至 6 月 19 日内提出退出申请的,管理人将在 6 月 23 日为不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办理退出。

 合同及说明书变更的明细表如下:

 表一:《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对照明细表

 序号

 )

 位置(原章节)

 原合同条款

 修改后的合同条款

 1 1

 二 、释义- - 集合计划 管理人、管理人

 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 指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2

 三 、合同当事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人- - 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住所:南京市中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210002

 联系电话:(025)84457777 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 4011 号中国港中旅大厦 4 4 楼

 邮政编码:

 518048

 联系电话:

 0755- - 3 3

 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五)投资管理、投资比例和业绩基准- -1 1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 、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理等事宜。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 、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 混合型基金、保本基金。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理等事宜。

 4 4

 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五)投资管本集合计划资产的配置比例如下: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比例为 0%-100%,固定收本集合计划资产的配置比例如下: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比例为 0%-100%,固定收

 理、投资比例和业绩基准- -2 2 、资产配置比例

 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剩余期限超过 7 天以上的债券逆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等。

 现 金 类 资 产 比 例 为0%-100%,其中退出开放期现金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5%。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剩余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国债、剩余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年)的央行票据、剩余期限在1 年以内(含 1 年)的政府债券和剩余期限在 7 天以内的债券逆回购等。

 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占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20%,其中权证占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3%。上述股票、权证应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本集合计划参与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40%。

 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剩余期限超过 7 天以上的债券逆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等。

 现 金 类 资 产 比 例 为0%-100%,其中退出开放期现金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5%。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剩余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 年)的国债、剩余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央行票据、剩余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政府债券和剩余期限在 7 天以内的债券逆回购等。

 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占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20%,其中权证占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3%。上述股票、权证应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投资于混合型基金、保本基金 、衍生金融工具占 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 不超过20% % 。

 本集合计划参与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40%。

 5 5

 十三、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 - (三)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

 1 1 、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3)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退出时或集合计划终止时,计算时期 T 内的年化收益率 r,若该年化收益率 r 小于或等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年化收益率 r 大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对上述集合计划份额提取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部分的 80%作为业绩报酬。

 T 表示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自然日天数(推广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计划成立日;参与开放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参与日)。

 本产品风险级份额首年业绩基准为 8%,集合计划存续期每满一年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次业绩基准(若管理人未公告新的业绩基准,则沿用上年业绩基准),并以此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

 (3)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退出时或集合计划终止时,计算时期 T 内的年化收益率 r,若该年化收益率 r 小于或等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年化收益率r 大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对上述集合计划份额提取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部分的 100%作为业绩报酬。

 T 表示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自然日天数(推广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计划成立日;参与开放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参与日)。

 本产品风险级份额首年业绩基准为 8%,集合计划存续期每满一年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次业绩基准(若管理人未公告新的业绩基准,则沿用上年业绩基准),并以此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

 6 6

 十三、集合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 - (三)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

 2 2 、业绩报酬(R R )的计提方法

 如果业绩基准≤r,则R=C×F×(r-业绩基准)×80%×T/365

 如果业绩基准≤r,则 R=C×F×(r-业绩基准)× 100% %×T/365

 7 7

 十五

 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 - (一)投资目 标

 本集合计划将以管理人自身积累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基础,依托管理人研究所的专业研究力量和同行优秀研究成果,在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优选高收益债券并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本集合计划将以管理人自身积累的投资管理经验为基础,依托管理人研究所的专业研究力量和同行优秀研究成果,在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 少量 配置 混合型基金 、保本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精选优质高收益债券和 证券投资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8 8

 十五

 投资理念与投资策略- - ( 三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资产配置和精选个券相结合,在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的基础上,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精选优质高收益债券品种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保值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债券、股票市场相对收益率,在集合计划限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主动调整现金、债券的配置比例。

 本集合计划将资产配置和精选个券相结合,在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与现金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的基础上,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 少量 配置 混合型基金 、保本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精选优质高收益债券和 证券投资基金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保值增值。

 1、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债券、股票市场相对收益率,在集合计划限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主动调整 现金、证券投资基金、债券的配置比例。

 6 、证券基金 投资策略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管理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业绩优良、采取积极投资策略的

 混合型基金和保本基金,以充分分享证券市场成长带来的收益,力争让本计划的参与人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1 )构建基金池

 在具体投资品种的选择方面,本计划首先选择具有较好历史业绩表现的基金。虽然过去的业绩并 不一定代表未来,但较好的历史业绩可以反映基金管理人具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因此历史业绩好的基金更有可能在未来的投资管理中发挥专业理财水平,投资风险总体会比较小。

 2 )构建基金投资组合

 本计划的混合型基金和保本基金投资部分既注重基金历史业绩的表现,又重视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筛选出盈利潜力大、风险控制能力强的优质基金构建基金投资组合。

 在具体实施操作的时候,投资主办人员按照本计划预先设定的收益风险约束,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行情发展趋势和投资机会的判断 ,买入基金池中投资风格和组合资产符合市场预期的基金构建基金组合,结合流动性和投资成本方面的指标来确定投资规模,并维护基金组合符合预设的风险收益特征。

  3 )基金组合的监控和动态调整

 监控的内容包括检查组合及其中各基金的业绩表现、观察组合的特性以及各基金的基本面变化。

  A、基金组合的业绩表现

  定期检查基金组合及各基金的业绩表现,选择不同长短的期间范围考察投资组合的收

  益情况,观察期限内的平均收益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收益。

  B、基金组合的特性

  随着时间的变化,基金中每项投资的市值会 随着市场的波动而不断变化,基金经理也会不断地买入和卖出证券。跟踪观察基金组合的资产配置、股票的行业分布、股票的基本面、重仓股等内容,了解基金组合特性的变化情况。

  C、基金的基本面

  跟踪投资组合内各基金基本面情况的变化,包括基金经理的变动、基金管理公司的变化、基金投资风格的改变和基金的规模的变化等。在动态监控的基础上,根据反馈信息,并结合市场预期决定是否对基金组合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本计划将通过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尽可能把资产配置在业绩有持续上佳表现的基金品种上,实现组合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9 9

 十 六 、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 - (三)风险控制

 新增 3 3 、对保本基金和混合基金实行入池审核

 10

 二十四、 风险揭示

 新增 12 、 基金公司管理风险

 在 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集合计划 投资于 基金,从而影响集合计划的收益水平。

 表二:《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管理计划说明书》变更对照明细表

 序号

 )

 位置(原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 1

 集合 计划基本信息- -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 、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理等事宜。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 、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和权证。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 混合型基金、保本基金。

 本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

  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本集合计划可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质权人登记为管理人,由管理人负责交易申报、盯市管理、违约处理等事宜。

 2 2

 集合计划基本信息- - 当事人- - 管理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3

 费用、报酬- -业绩报酬- -1 1 、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3)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退出时或集合计划终止时,计算时期 T 内的年化收益率 r,若该年化收益率 r 小于或等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年化收益率 r 大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对上述集合计划份额提取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部分的 80%作为业绩报酬。

 T 表示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自然日天数(推广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计划成立日;参与开放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参与日)。

 本产品风险级份额首年业绩基准为 8%,集合计划存续期每满一年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次业绩基准(若管理人未公告新的业绩基准,则沿用上年业绩基准),并以此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

 (3)在本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退出时或集合计划终止时,计算时期 T 内的年化收益率 r,若该年化收益率 r小于或等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年化收益率 r 大于业绩基准,则管理人对上述集合计划份额提取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基准部分的 100%作为业绩报酬。

 T 表示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自然日天数(推广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计划成立日;参与开放期参与的每笔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次业绩报酬计提日指参与日)。

 本产品风险级份额首年业绩基准为 8%,集合计划存续期每满一年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公布一次业绩基准(若管理人未公告新的业绩基准,则沿用上年业绩基准),并以此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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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报酬- -业绩报酬- -2 2 、业绩报酬(R R )的计提方法

 如果业绩基准≤r,则 R=C×F×(r-业绩基准)×80%×T/365 如果业绩基准≤r,则R=C×F×(r-业绩基准)×100%×T/365 如果您在下表中“同意合同变更”处签字(或盖章)或截至6月19日您仍未签署回函,即视作您同意本次合同所做的所有变更,无须再另行签订相关合同或合同签章页。如您在下表中“拒绝合同变更”处签字(或盖章),将被视为不同意合同变更, 我公司将按照原合同约定以合同正式变更日前一交易日净值计算您的资产金额,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资金退回您的账户,您在原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不会因合同变更而发生改变。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月8日

  请投资者根据以上内容作出意见表示:同意合同变更之投资者,请于“同意”栏签字或盖章;不同意合同变更之投资者,请于“拒绝”栏签字或盖章

 华泰紫金月月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说明书变更征询函的回函 意见

 委托人

 签字/ / 盖章 同意合同变更

 拒绝合同变更

 201

 年

 月

 日 产品持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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