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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力

时间:2022-08-08 18:15:02 来源:网友投稿

 [ [ 在法院 “ 司法能力建设 ” 研讨会上讲话] ] 法院实力

 同志们:

 ?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司法能力建设”问题,这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与会同志紧紧围绕这一主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在许多方面形成了共识,对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和自身建设发展,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刚才,我们表彰了获奖论文、调研报告的作者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省法院,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对这次“司法能力建设”研讨活动的总体评价 ?这次“司法能力建设”研讨活动,是近几年来省法院部署开展的一项调研工作重要任务,也是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的“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会议交流和验收的情况看,可以说这次研讨活动开展得很成功,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是这次研讨活动的组织工作认真周密,活动开展深入扎实。为推动全省法院理论研讨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广大法官的理论研究水平,从 2002 年起,省法院开始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并由政治部、法官协会、研究室和法官培训学院每年联合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活动,到今年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从组织工作看,可以说经验越来越丰富,特别是今年的组织工作更加出色。今年 2 月份,结合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省法院专门下发通知,对开展全省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研讨活动作出了专项部署; ?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的通知下发后,省法院又于 3 月份及时下发通知,对研讨活动的主题范围、论文撰写要求以及组织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4 月份,省法院在法官培训学院专门举办了“司法能力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高级研讨班,邀请了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场指导,全省法院 60 余名理论研究骨干参加了研讨。通过研讨交流,使大家进一步拓宽了视野,理清了思路,较好地保证了研讨征文的质量; ?为了检查督导研讨活动的落实情况,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研究室和法官培训学院又指派人员分赴各中院,对各地法院研讨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检

 查,并与征文作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帮助他们对研究课题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由于组织工作严密,各地法院对这次研讨活动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积极性普遍增强,所提交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相比以往有了新的提高; ?许多法院领导带头研究,亲自撰写论文参加研讨; ?烟台、威海、东营等中院在报送征文前还专门召开研讨会进行初评初选,确保了报送文章的质量。

 ?二是全省法院的理论研究整体水平有新的提高。这一点,是我翻阅本次研讨活动征文,特别是获奖文章之后的一个突出感受。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广大作者的选题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本届研讨活动的论文选题范围,主要涉及司法能力、法律方法和司法改革等三个领域,通知所列的 20 个题目比较笼统、宽泛,确定合适的选题有一定难度。但许多作者能够通过深入思考,善于运用法官的独特视角切入主题,较好地实现了选题的新颖、准确与适中的有机统一,为形成高质量的文章奠定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这次研讨活动形成了一批有一定理论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研讨会所交流的优秀文章,主要在司法能力的方法论范畴内,特别是司法运行中的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利益衡量、自由裁量权以及审判行为艺术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观点和思路,为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提供了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再一方面,经过多年的艰苦历练,广大作者的文章写作技术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从提交的论文看,在写作方法上,有的从小处入手,以小见大,见微知著; ?有的独辟蹊径,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读经典的法学理论; ?有的把深奥的法理植根于具体的审判实践,进而用来指导审判实践; ?在写作技巧上,无论是题目构思还是谋篇布局,无论是论点切入还是论证推理,无论是语言风格还是文字艺术等方面,都不乏一些具有较强视觉吸引力与冲击力的高水准作品。全省法院理论研究的整体水平的提高,还表现在各地法院理论研究水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初步得到了改善。从本此研讨活动的获奖情况看,除了淄博、烟台、东营等法院继续保持了好的发展势头外,威海、济宁等一些原来调研基础相对薄弱的法院,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他们的理论研究水平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三是研讨征文的评选更加科学、公正。这次研讨活动,得到了全省法院广大法

 官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共收到论文和调研报告 338 篇,其中论文 311 篇,调研报告 27 篇。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充分保护、尊重广大作者的理论研究积极性和智力劳动成果,省法院在坚持上届评选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评选程序。首先由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研究室和法官培训学院共同抽调 8 名同志组成初评小组,集中一天半的时间,按照公平、质量优先,兼顾地区平衡和选题平衡的原则,以及先分后合、轮流评阅和逐轮淘汰的办法,通过四轮严格遴选,初选了 75 篇优秀论文和 9 篇优秀调研报告。然后,参照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活动的评选办法,委托 3 位省外资深专家对初选文章进行点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在此基础上,经省法院理论研讨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本次研讨活动的获奖论文和调研报告。应当说,整个评选过程是严格、科学和公正的。

 ?总之,经过全省法院特别是在座的同志们的共同努力,这次“司法能力建设”研讨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对其中的优秀成果,省法院将认真予以整理吸纳,作为推进全省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的理论支撑。此外,我们开展这次研讨活动的另一个重要任务,也就是向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七届学术讨论会输送论文的工作尚未完成,时间十分紧迫。这次会后,获奖作者要抓紧时间对论文作进一步认真修改,进一步提高质量,争取在保持上届水平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做好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的研究和准备工作 ?最高法院在大连召开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题研究人民法院二五改革问题; ?下周,省法院将在威海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问题。这意味着人民法院新一轮的改革就要全面展开了。作为这次改革的实施者和承受者,如何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应对,是摆在各级法院以及广大干警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关于法院二五改革的具体贯彻落实,省法院还将作专门部署。借此机会,我想根据中共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改革的基本精神,讲三点初步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认识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的重要意义 ?人民法院的改革是一个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地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二五改革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呼唤下的必然产物。一方面,它

 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人民法院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去年年底,党中央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为人民法院改革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基本思路。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人民法院二五改革应运而生。因此,二五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系统推进法院改革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二五改革是对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的重要补充和自然延伸。虽然一五纲要规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但有些改革措施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个别改革只是开了个头,因条件限制还没有全面开展;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只有通过制定第二个改革纲要,继续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才能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改革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法院工作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我们相信,随着二五改革纲要的颁布实施,一定会在全国法院掀起新一轮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的热潮,并在国家法治建设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准确把握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的主要精神 ?人民司法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将开始的人民法院二五改革,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这一前提决定了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的基本性质、特点和方向。通过领会和思考,我对二五改革的主要精神有以下几点理解:第一,二五改革的各项措施必须在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指导下进行。为此必须始终遵循以下原则,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包括法院改革的领导,以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为人民法院改革的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司法客观规律,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把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既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和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全国法院目前的总

 体发展状况和实际承受能力,做到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第二,二五改(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www.网络.com 查看)革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原则性体现在,对于有明确规定需要统一推进的改革措施,各级法院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调度下进行,确保法院改革的合法、统一、有序进行; ?灵活性体现在,对于需要根据各地情况进行的改革措施,主要涉及人民法院内部工作机制、方法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为各级法院预留了一定的改革空间,以充分发挥各地、各级法院改革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但地方法院如果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则必须逐级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三,二五改革的内容范围主要涉及完善诉讼制度和法院工作机制方面,体制改革则以探索研究为主。由于二五改革纲要尚未出台,因此其具体内容还不能确定。但根据已经基本敲定的改革框架,二五改革措施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即直接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初步意见的改革内容、继续深化一五纲要的改革内容、结合人民法院当前实际新提出的改革内容。具体包括三个方面:(1)积极提出立法建议,推进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包括改革刑事审判制度、完善死刑复核程序,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制度、建立民事、行政再审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制度等五项任务。(2)遵循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革司法管理制度,包括改革司法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司法政务管理和改革司法人事管理三个方面。(3)改革法院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包括改革和健全法院权力运行内部制约机制,改革和完善法院权力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和加强司法为民工作机制,改革和提高司法透明度机制等五项任务。

 ?(三)积极做好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的准备工作 ?一是要认真学习好二五改革的有关文件。《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最近就要下发,省法院也将相继制定《山东省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方案》。刚才我只是根据自身学习体会谈了一些有关改革的大体精神。改革的正式文件下发后,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改革文件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学习,认真领会中央关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正确理解二五纲要确立的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目标和基本要求,努力做好统一认识和思想动员的工作,为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的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二是要积极行动,认真研究

 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推进法院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中央改革意见、二五改革纲要包括我们二五改革方案所规定的各项改革措施,最终还得需要通过各级法院的实际行动加以落实。许多改革措施需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办法,有些改革措施还需要各级法院通过自身实践加以摸索。因此,各级法院在学好有关改革文件的同时,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把研究改革落实问题、确定本单位改革思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三是要围绕学习贯彻改革文件,积极开展司法改革研究工作。任何一项改革,在推进实施中都会不可避免地遇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而加强调查研究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改革研究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特别是我们在座各位的共同职责,加强改革研究,一方面要围绕纲要和方案进行深入探索研究,为各级领导进行改革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解决办法; ?另一方面,要把握理论研究的适度前赡性特点,围绕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深入探索研究,在搞好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为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活动 ?近几年来,全省法院对法院系统学术研讨活动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参与热情不断上升,并取得了一步一个台阶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去年,在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我省推荐参评的论文共获得 9 个二等奖、14 个三等奖,位次由前年的第五名跃居全国第二,在获奖数量上可以说已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同时,随着研讨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全省法院也涌现出了一批学有专长、善于钻研的知名法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省法院学术研究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法院领导对理论研究工作仍然缺乏足够的重视,或者表面上重视,行动上却不给予足够的支持和投入; ?个别法院的理论研究水平始终在低水平上徘徊,与先进法院的差距不是越来越小,而是越拉越大; ?有些原来调研基础比较好的法院在理论研究方面水平有所下降,甚至被一些进步较快的法院赶超(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www.网络.com查看); ?虽然近年来我省法院锻炼培养了一批有一定研究水平的骨干力量,但这个队伍

 还不够壮大,新生力量的产生比较缓慢,这几年笔耕不辍而且经常在论文评选中获奖的作者基本上都是一些比较熟悉的面孔。另外,这次研讨活动的征文情况也反映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作者所提交的文章显然是在敷衍应付,要么是五六页纸、三四千字,内容空洞无物; ?要么把并非为本次研讨活动准备的、脱离研讨主题的文章拿来充数。有些作者在写作技巧上还有待提高,主要表现是有的选题过大过平,了无新意,缺乏吸引力; ?有的对论文的写作方法掌握不够熟练,或者是从概念到特征的教材式写法,或者照搬照抄、搞拿来主义,缺乏深刻的自我思考和理论创新,可读性不强; ?还有一些单纯法律适用方面的文章,虽然也作了比较详尽的阐述分析,但由于立足点过于单一狭窄,与本次研讨活动的主题结合不够,因此也很难在评选中胜出; ?另外,与获奖论文相比,这次研讨活动所提交的调研报告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不是很理想,导致了该类评选一等奖的空缺; ?等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注意在今后努力加以解决和克服。

 ?搞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活动,领导重视是关键。这是一条老生常谈的经验。今天之所以在这里不厌其烦地再次加以强调,是因为它对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来说太重要了。调研工作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自然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学术研讨作为调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当然也是其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实践证明,学术研讨活动成效比较显著的法院,都是与其领导的重视密不可分的; ?特别是这两年在理论研究方面进步比较快的法院,更得宜于领导的思想重视和真抓实干。

 ?加强学术研究,多出理论成果,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展示一个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窗口; ?当前,开展一年一度的法院系统学术研讨活动,已经成为全省法院的一项常规性调研工作任务。作为各级法院的领导,没有理由不对这项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把调查研究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要善于发挥政策、制度的激励

 作用,在人力、物力和时间上舍得投入,为法院干警潜心研究业务提供宽松优越的环境,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大对学术研究活动的组织指导力度。一方面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好表率作用;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调研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尽可能地确定专人负责,在组织好本单位研讨活动的同时,要注意做好通联工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要重视抓好理论研究骨干队伍建设。在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时,要根据调研骨干的专业特长,因人、因事制宜地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确保研讨质量; ?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多为他们创造锻炼提高的机会和条件,不断发展壮大骨干力量,使我们的学术研究工作形成整体优势。

 ?搞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活动,离不开法官的自觉行动。今年年初,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若干意见》。省法院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法官应当具备六个方面的业务能力,其中之一就是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积极参与学术研讨、加强法律适用研究的能力。搞好理论研究是法官职业的内在需要。法官只有善于研究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并将研究成果用于指导司法实践,才能不断提高法律适用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因此,广大法官要把搞好理论研究作为增强自身司法能力的重要手段,使其成为自觉行动。

 ?搞好理论研究,首先必须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夯实自己的理论功底,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这是搞好理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的劳动,但要想真正学有所成,就必须持之以恒。作为法官,应当具有这种耐得住寂寞的职业品质。搞好理论研究,就要做理论探索中的有心人和用心人。理论是对直观感受的抽象和对零星观点的(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www.网络.com 查看)系统化,它不会自动形成于人们的头脑之中,而是需要有意识的不断探索和总结。法官处于司法实践和改革的前沿,而且其身份是居于中立地位的裁判者,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贴近司法资源的天然优势和观察问题的独特视角。因此,广大法官应当充分依托这些有利因素,自觉养成善于思考、勤于动手的理论研究习惯,及时把握法学领域和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其升华为有研究和应用价值的理论知识。只要我们肯

 用心、常留心,日积月累,就会水到渠成地步入理论的殿堂。搞好理论研究,还要勇于理论创新。创新是理论研究的生命线,也是衡量一项研究成果价值大小的基本尺度。俗话说,无欲则刚,无知者无畏。只要我们遵循理论研究的宗旨和原则,出于建言国家法治建设的公心,就要敢于突破传统观点和方法的束缚,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大胆进行理论创新,为发展法学理论、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全省法院“司法能力建设”研讨活动到今天就要告一段落了。但是,人民法院自觉推进司法能力建设的伟大实践方兴未艾。我们要以这次研讨会的召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齐心协力,积极进取,把我省法院的理论研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动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和国家法治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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