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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成都市郫县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2016年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2360

时间:2022-08-07 18:20:03 来源:网友投稿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 6 2016 年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编制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审核确认

 7 2017 年 年 1 12 2 月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采购邀请 ....................................................................... 3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5 一、

 询价须知前附表 ................................................................... 5 二、总则 ............................................................................. 8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 16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17 第五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18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文件 .................................................. 18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 19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0 第七章

  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 23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 ............................................................ 24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供参考)

 .................................................... 2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7 四、供应商承诺函(此格式为实质性要求)

 .............................................. 28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此格式为实质性要求)

 ................. 29 六、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 30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 ............................................................. 31 一、其他响应文件封面(供参考)

 ...................................................... 32 二、响应函 .......................................................................... 33 三、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 34 四、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 35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6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 37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 38 八、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 ..................................... 39 第三部分

 报价部分 .................................................................. 40 一、报价一览表 ...................................................................... 41 第八章

 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 42 一、询价评审程序 .................................................................... 42 二、其他 ............................................................................ 43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须知 ................................................................. 46 第十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 47 一、合同货物 ........................................................................ 47 二、合同总价 ........................................................................ 47 三、质量要求 ........................................................................ 47 四、交货及验收 ...................................................................... 48 五、付款方式 ........................................................................ 48 六、售后服务 ........................................................................ 49 七、违约责任 ........................................................................ 49 八、争议解决办法 .................................................................... 49 九、其他 ............................................................................ 49

 第一章 询价采购邀请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受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委托,拟对“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 局 6 2016 年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的形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局 一、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 6 2016 年农业公共安全 保障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概况:

 拟采购二维码扫码枪、二维码专用打印机、智能手机一批,具体以询价文件要求为准。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殊条件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截至谈判开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

 六、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7年12月5日-12月6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2、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05 室。

 4、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外,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活动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询价 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都会 1 栋 610 室。

  九、本询价邀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上 以 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

 地

 址:郫都区郫筒镇新南街 153 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8792107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邮政编码:610061 电 话:028-85062416 13350088566 传 真:028-85062416 联系人:张小姐 电子邮件:/

 第二章 询价 须知 一、 询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130200元。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302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 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若本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结果公告中将同时公示其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加成 6%,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未明确告知或承诺的按失信行为一次处理。

 注: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司法惩处的应按照本须知附表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而不再进行扣分方式的惩戒。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询价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2000.00 元。

 交款方式:转账、电汇、保函(仅限银行保函),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转账、电汇的必须经供应商账户操作,否则无效。

 收款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营业室 账

 号:4402 9020 1910 0146 415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下午 16:00(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3%。

 7 询价通知书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62416。

 8 询价时间等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62416。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人持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及单位介绍信原件(附加盖单位工作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证复印件)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62416。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605室。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62416。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 购 人: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

 联 系 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8-8792107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62416。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 1 栋 605 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28-87882979 。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蒲江县财政局备案。

 14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1份。资格性和其他响应文件必须分开制作装订,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按不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处理,将被取消最后报价资格。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装订。

 16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 “正本”和 “副本”字样。

 17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8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9 招标服务费 按固定价6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0 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1.定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适用范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进口产品。

 3.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凡在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

 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 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4.执行: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时,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不得对国内产品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

 21

 节能环保相关政策(如适用)

 本次采购二维码扫码枪、二维码打印机为非强制性节能产品,供应商如提供为节能产品证明的价格扣 除 1% 进行评比。

 22 询价通知书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询价通知书(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审的依据。

 2.询价通知书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询价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供应商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暂停本次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再继续实施。

 23 质量要求、验 收标准、质保 期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24 其他

  投标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标书意思表

  示前后不一致等),应当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招

  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并纠正采购文件中的错误。但是,供应商不

  得就属于招标保密范围内(比如:供应商报名情况、如何制作响应文件不至于废 标、如何评标等)的事项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质询或咨询。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随

  时准备对询价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对现场做出的解答需签字确认并承担法律责 任。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询价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5 政府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1份合同原件至本代理机构,以便及时退还询价保证金;未及时将合同送至本机构导致询价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后果由成交人自己承担。

 备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2 2. . 定义 :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 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拟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本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

 2.5 本询价通知书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无特殊说明,本询价通知书凡是要求 “投标单位(投标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税务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 3. .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特殊条件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

 罪记录。

 (二)供应商截至谈判开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

  4. 询价采购费用 :

 无论询价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5 5. . 询价通知书

 5.1 询价通知书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询价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 商的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5.2 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一)询价邀请; (二)询价须知; (三)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 (六)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七)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 (八)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九)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 (十)询价内容; (十一)询价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十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十三)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十四)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十五)其他规定事项。

 5.3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供 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是供应商的风险,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6 . 响应文件 的组成:

 6.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

 用于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评审委员会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

 件通过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现场进行最后报价,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6.2 供应商须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 出实质性响应,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6.2.1 资格性响应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询价活动时提供,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活动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非其他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加询价活动时提供,格式自拟);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加询价活动时提供);

 (7)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或扫描件(询价保证金为保函方式的必须为原件);

 (8)供应商承诺函原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或扫描件。

  6.2.2 其他响应文件:

 (1)响应函原件; (2)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原件; (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原件; (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6.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 7. . 报价要求

 7.1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7.2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是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代理、培训、验收、税费等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费用;

 7.3 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 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委员会,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7.4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8 8. . 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 。

 8.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询价响应日期以及 “正本”、“副本”字样。

  8.3 响应文件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8.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导致采购 终止的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 9. . 询价保证金

 9.1询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9.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

 9.2 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9.3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9.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4.1 除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询价活动,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或者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 9.4.2 供应商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9.4.3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9.4.4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9.4.5 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9.4.6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 . 确定成交 供应商

 1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

 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0.2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 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四)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10.3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三)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 . 成交通知书 :

 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 履约保证金:

 见须知前附表规定。

 1 1 3. 签订合同 :

 13.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以及询 价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3.2 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是 采购合同的有效组成内容。

  14. 知识产权:

 14.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拥有永久使用权。

 14.3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5. 询价有效期

 15.1 询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0 60 天。询价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询价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询价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询价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16.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无核心产品为。

 2 16.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3 16.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16.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16.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7. 报价纪律要求,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询价;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1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1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16)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0)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21)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18. 付款方式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付程序为:

 (一)合同签订前,卖方需向买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 3%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100%的货款; (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特别提示:

 (1)成交人也可以提出其他更具竞争力和有利于采购人的付款进度和办法,采购人将择优使用。

 (2)进口设备付款方式:成交人委托外贸公司开具 100%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100%凭采购人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收取。

  19. 履约验收

 19.1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9.2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条款支付采购资金;经多次整改后验收结果仍然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9.3 存在国家强制规定或行业标准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20.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 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5〕37 号文)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自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相关内容)。针对询价通知书技术条款和专业商务条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询价过程、询价结果提出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回复。

  23. 其他

 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

  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进行最后报价。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殊条件要求: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截至谈判开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活动。

  注:1 1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

 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5 5 万元以上 ;省外较大数额的标准应以作出行政处罚地域的政府规定为准。

 3 3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承诺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询价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即代理人参加询价时提供)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非法人单位参加询价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询价时提供);

  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或响应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响应供应商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事业单位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自然人除外};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年内至少任意 3 个月的银行纳税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年内至少任意 3 个月的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0、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或扫描件(询价保证金为保函方式的必须为原件);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项目组成人员和配备的必需的设备清单(参照询价文件格式文件)或有效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上述(2 2 )- - (9 9 )可不提供,但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响应函原件;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3、商务应答/偏离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服务方案及计划; 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除有特殊要求的,其他需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或扫描件。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要求

 扫码枪:0 10 台

 1、无线通信/范围:2.4-2.5GHz(ISM Band)自适应调频 Bluetooth V2.1 Class2:视线范围内 10M(33”)。

 2、数据速率:不低于 1Mbps。

 *3、扫描次数:一次充电扫描次数不低于 38000 次。

 *4、操作时长不短于 14 小时。

 *5、充电时间不长于 4.5 小时 *6、扫描方式:二维影像(640*480 像素)

 7、运动容差:不低于在最佳焦距时可识读以近 10cm/s 运动的 13mil UPC 8、扫描角度:水平不低于 37.8 度;垂直不低于 28.9 度 9、对比度:35%最小反差 10、光照等级:0-100000 lux *11、生产厂家三年质保(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2、生产厂家具有扫码枪相关 OHSAS18001、ISO14001、ISO9001 相关认证 二维码专用打印机

 6 6 台

 1、打印分辨率 300 dpi; 2、最大打印速度 152mm/s; 3、最大打印宽度 104mm; 4、打印速度可调; *5、内存 128MBROM、128MBSDRAM; 6、支持外部存储,最高 32G; *7、支持智能打印(脱机打印),直接接外设如:扫描枪、键盘、电子秤等可直接可以打印; *8、具有以太网接口、 RS-232、 USB 2.0、USB Host 接口; *9.、支持 U 盘升级维护,不需要连接电脑完成升级和字体加载; 10、支持一维及二维条码打印; *11.、打印头,胶辊不用工具即可安装更换,不用专门的技术服务人员; 12、全压铸铝机芯结构,坚固且耐腐蚀; *13.、全彩色 LCD 显示屏幕,支持自定义显示界面;

 *14、提供加盖厂家鲜章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15、生产厂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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