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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扶贫

时间:2022-08-02 11:45:02 来源:网友投稿

  通区卫计党发〔2016〕2 号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扶贫 “ 五大行动 ”责任分工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区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现将《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责任分工方案》、《达州市通川区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细化实施方案》和《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台账》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1.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扶贫 “ 五大行动 ” 责任分工方案

 2.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细化实施方案 3.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台账

  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局委员会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局

  2016 年 4 月 5 日

  附件 1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 责任分工方案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一)全程经济有效医疗服务,助推劳动力恢复。(牵头股室:医政与基药股,参与股室:基妇股、疾病预防控制股)

 依托相关部门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标示和系统,对贫困人口实行“八免五补助”,对住院贫困人口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与医保、民政救助和医疗爱心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努力实现所有贫困伤病人得到有效治疗,所有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尽早让他们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力,为群众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创造条件。

 (二)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新合办)。

 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现参保率 100%。研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完善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制度,探索新农

 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适度扩大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区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建立与医保(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随着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适当增加。推动建立大病保险与医保(新农合)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

 (三)发挥专项救助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充作用。(新合办)

 逐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其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 70%给予救助。

 (四)发挥医疗爱心基金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减负作用。(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参与股室:办公室、医政与基药股、规财股、区红十字会)

 按照“医疗机构筹一部分、社会各界捐一部分”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医疗爱心基金,充分发挥其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减负作用。

 (五)医疗机构承担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牵头股室:医政与基药股,参与股室:新农合)

 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贫困人口的基层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区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医疗救治,确保贫困人口区域内就诊率达到 95%以上。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耗材,开具检查检验单。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股室:基妇股,参与股室:疾病预防控制股)

 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 35 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 型糖尿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进行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对 35 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 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

 (二)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基妇股)

 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为全区 1.8 万名农村生育妇女实施免费增补叶酸、住院分娩补助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干预、随访项目。实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到 2017 年,全区婚检率达到 95%左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0%以上。有效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疾病预防控制股)

 每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发病率保持低位并逐年下降,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 95%以上;加大财政投入,用于完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和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干预及宣传工作,到 2020 年底,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数量控制在 950 人以内,随访检测比例达到 85%,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 85%;开展结核病防治发现、治疗和管理。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到 2020 年底,全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较 2015 年下降 20%,报告发病患者数控制在 330 人以内;将地方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纳入“十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麻风病、碘缺乏病、克山病、疟疾等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已达到消除或基本消除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其防治成果。

 三、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

 (一)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牵头股室:规财股,参与处室:医政与基药股、基妇股)

 统筹做好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完成 9 个乡镇卫生院和180 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尚未进行项目建设的45个贫困村卫生室,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统筹安排 5 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逐步改善生活待遇和住房条件。增加乡镇卫生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中心卫生院至少设置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临床科室至少设置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室、信息统计室。一般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置临床科室、药房、化验室和治疗室。100%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区或中医馆。每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 10 项,每个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 5 项。

 (二)稳步推进区级医院提标创等。(医政与基药股)

 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加快推进区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重点支持区域内发病率和

 近 3 年来区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区人民医院等级,健全一级诊疗科目。加强区级医院康复科室能力建设,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能力。

 (三)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参与股室:医政与基药股)

 完善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 6 个月或累计服务满 1 年。全覆盖区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到 2017 年,区级医院新增 2-3 项临床医疗新技术,乡镇卫生院新增 1-2 项临床医疗新技术。统筹安排,组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服务,蹲点村卫生室,加强培训和帮扶指导,尽快提升村医服务水平。

 四、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

 (一)着力加快人才引进。(人事教育股)

 依法依规落实用人自主权,加大基层医疗单位空岗补员力度。根据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核准岗位总量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在 2018 年底前基本补齐空岗。

 试点实施乡村卫生计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采用“乡招村用”模式,招考的人员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项目。

 (二)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参与股室:医政与基药股)

 开展规范化培训。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 2017 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1.5名。

 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每年组织基层医务人员有序到对口支援区级医院免费进修,建立乡镇卫生院每年安排 1 人到对口支援医院进修学习,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 1 天班或每月上1 周班的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到 2017 年,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轮训实现全覆盖。强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标要求。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到2020 年,乡(镇)医务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轮训。

 强化高技术人才培养。到 2017 年,遴选培养一批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全区建成市及以上级重点专科1-2个。

 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依托省内医学院校,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到 2017 年,每年为基层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2-3 名左右,并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培养出的学生在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最低服务年限为 6 年。

 强化卫生技术人才培养。从 2015 年起每年从全区卫生系统中医疗单位选派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乡镇卫生 院挂职副院长 1 年,培养一批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

 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依托省内医学院校,到 2017 年,通过“5+3"(大学本科)或“3+2”(大学专科)模式,为基层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25 名左右。

 (三)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人事教育股)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 号),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到 2020年,全区每千人口力争配备 0.5 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一)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孩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年化行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足额落实扶助资金;对建卡贫困户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按照《达州市通川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实施方案》(通区府办发〔2015〕48 号)文件标准予以扶助,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

 庭医疗扶助,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住院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政策报销后仍有困难的,给予医疗救助;各级医疗机构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减免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二)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持续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通过“办事采集”、“服务采集”、“共享采集”等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确保流动人口信息清楚、行踪明确。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在流入人口集中地搭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拓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覆盖面,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提供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协助管理的联动化机制。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流出地监测调查,做好数据分析和开发研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股)

 加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和扶持力度,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附件 2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卫生计生扶贫细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区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关于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率先全面达小康的决定》部署,确保《达州市通川区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一)全程经济有效医疗服务助推劳动力恢复。(牵头股室:医政与基药股,参与股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基妇股、重传办)

 1.精准识别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将区域内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数据导入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系统,用于贫困人口就诊的精准识别、管理、费用结算等。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间贫困人口数据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并实现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人文关怀,确保每一名贫困人口得到及时、高效、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2.落实“八免五补助” 积极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对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院内会诊费、依托现有中央、省、市级专项项目资金,将免费开展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对手术

 治疗包虫病患者按 2.5 万/人给予补助,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3500 元/人标准给予补助(新农合、专项补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爱心基金等多渠道),对 0—6 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 30000 元/人给予补助,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按 5000 元/人·年给予补助,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700 元/人·年给予补助,力争实现专项项目内医疗服务全免费。

 3.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符合住院条件的贫困人口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疗,患者需与医疗机构签订费用结算有关协议,并将其医保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交由医疗机构代为保管。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凭协议书、患者有关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与医保经办机构、民政救助和医疗爱心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剩余部分由患者支付。患者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后,医疗机构及时归还患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对需长期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患者,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防止垫付费用积压。同时,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对于恶意逃费患者,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结算诊疗服务。

 (二)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新农合办)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缩小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与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大病保险对建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的保障作用。

 2016 年,在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原则下,进一步增加门诊特殊病种数量,力争覆盖更多的建卡贫困人口,降低门诊费用负担。2017 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逐步发挥新农合付费方式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2020 年,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基本实现参保率 10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

 1.提高贫困人口参合率和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新农合政策部署和全省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区卫生计生局协同区级财政部门继续提高贫困人口筹资标准,调整全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指导方案,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制度。

 新农合办根据全区新农合统筹补偿指导方案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方案,结合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根据全区贫困人口住院率、特殊病种患病率、门诊就诊率、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情况,合理确定新农合补偿的住院起付线、报销比、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民政部门全面落实医疗救助资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力争在 2020 年基本实现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 100%。

 2.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根据市卫计委改革指导意见,区卫生计生局制定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通知,根据全区住院疾病排名、疾病费用占比等情况,将影响参合贫困人群健康的常见疾病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以发挥新农合付费方式对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作用,有效降低贫困山区医疗费用水平。

 区卫生计生部门根据全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通知,结合实际情况推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住院费用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2016 年底前,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所有公立医院,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患者自付项目费用占比进一步降低。

 3.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区卫生计生局配合区人社局,会同区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调整完善与医保(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农村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而逐年增加。推动大病医疗保险与医保(新农合)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

 区卫生计生、人社部门全力推进大病保险覆盖工作,2016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开展理赔工作;2020 年力争大病保险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将大病保险补偿对象的实际补偿比由 2014 年的 10 个百分点提高到 15 个百分点左右。区卫生计生部门配合大病保险承办公司、民政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完善大病补偿、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基本补偿的“一站式”服务。

 4.加快推进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覆盖面。推进新农合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新农合办推进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跨区域就医即时结算,2016 年全面实现区域内新农合门诊、住院就医费用即时结算。

 (三)发挥专项救助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补充作用。(区新农合办)

 逐步将建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其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 70%给予救助。

 (四)发挥医疗爱心基金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减负作

 用。(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参与股室:办公室、医政与基药股、疾病预防控制股、规财股、区红十字会)

 1.设立医疗扶贫爱心基金 在通川区红十字会设立“达州市通川区医疗扶贫爱心基金”,区红十字会长为“达州市通川区医疗扶贫爱心基金”发起人,负责医疗扶贫爱心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等社会各界中广泛开展募捐、资助、捐赠。基金用于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

 2.合理使用基金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医疗爱心基金实行季度核算制度,按照“预定额度,实报实销”原则支付,具体由医疗爱心基金会按相关规定制订医疗爱心基金申报、审核、支付流程和程序。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对全区 10625 建卡贫困人口中病患者,特别是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其中 2016 支付40%,2017 年支付 55%,2018 年支付 70%,2019 年支付 85%,2020 年由医疗爱心基金全部兜底,实现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五)医疗机构承担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牵头股室:医政与基药股,参与股室:区新合办)

 贫困人口就医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负责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区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抢救,对贫困人口患疑难复杂疾病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提出会诊和指导申请,必要时向上转诊。省、市级医疗机构通过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会诊查房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 95%以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保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耗材,开具检查检验单,对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外的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约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股室:基妇股,参与股室:疾病预防控制股)

 1.加强师资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薄弱的基层卫生计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师资培训班,着重帮助该地区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熟悉业务。

 2.开展现场督导指导 根据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分级分类,确定各地的优势项目和薄弱环节,确定督导指导的重点。

 (二)免费提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基妇股)

 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为全区 1.8 万名农村生育妇女实施免费增补叶酸、住院分娩补助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干预、随访项目。实施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到 2020 年,住院分娩全部达到 99%以上,全区的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监测达 95%以上,孕期监测率达 90%以上,持续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 100%,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 10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 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力争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 8%以下;婚检率达到95%左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80%左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85%以上。

 1.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每年为全区约 1700 名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提供补助,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费用结算,方便广大群众。结合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积极争取政策,力争实现建卡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

  2.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每年全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和阳性孕妇及所生儿童相关干预随访等服务,建立和落实“人盯人”机制,对艾

 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采取一对一的全程管理,专人负责落实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各项干预措施,切实降低重大传染病对母婴健康的危害。

 (三)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疾控预防控制股)

 1.开展疾病监测 认真开展传染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病例,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疫情,传染病发病率较逐年下降。到 2017 年底,传染病发病率较 2015 年降低 5%。到 2020 年底,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2.实施国家免疫规划 开展 AFP 病例和麻疹病例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实施查漏补种或补充免疫,巩固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进程。及时有效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社会稳定,促进预防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好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及时掌握人群免疫状况,科学指导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接种率,乡(镇)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逐年上升,2016-2020 年,分别达到(卡介苗)98%、(乙肝)98.5%、(脊灰)98.6%、(百白破)98.8%、(含麻类疫苗)99%。

 (四)免费实施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牵头股室:疾控预防控制股,参与股室:医政股与基药股、基妇股)

 1.加强艾滋病防治 完善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实验室网络建设,优化调整哨点监测布局,加强疫情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加强感染者随访管理,进一步将随访管理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扩大干预覆盖面,开展以免费安全套推广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建立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转介等综合管理机制。健全医防结合服务体系,扩大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病人治疗质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建立宣传平台,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树立群众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到 2020 年底,存活感染者和病人数量控制在 950 人以内,随访检测比例达到 90%,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 85%。

 2.加强结核病防治 开展结核病防治发现、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及性和患者的依从性。将肺结核病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范围。推动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治,加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以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为目的的健康促进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到 2020 年底,全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较 2015 年下降 15%,报告发病患者数控制在 330 人以内。

 3.加强地方病防治。

 将地方病防治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

 本级财政投入,完善地方病监测网格体系。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麻风病、碘缺乏病等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三、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 (一)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牵头股室:规财股,参与股室:医政与基药股、基妇股)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前期基础的项目,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区政府是健全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全区统筹安排 10 个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建设,逐步改善生活待遇和住房条件。增加乡镇卫生院应开展服务项目数。中心卫生院至少设置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公共卫生部门、综合办公室,临床科室至少设置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中医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 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室、信息统计室。一般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置临床科室、药房、化验室和治疗室。100%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区或中医馆。每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 10 项,每个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 5 项。

 (二)稳步推进区级医院提标创等。(医政与基药股)

 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加快推进区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重点支持区域内发病率和近 3 年来区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区人民医院等级,健全一级诊疗科目。加强区级医院康复科室能力建设,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能力。

 (三)积极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参与股室:医政与基药股)

 完善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 6 个月或累计服务满 1 年。全覆盖区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稳步提升受援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到 2020 年,区级医院新增 2-3 项临床医疗新技术,乡镇()中心卫生院新增 1-2 项临床医疗新技术。

 四、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 (一)着力加快人才引进。(人事教育股)

 依法依规落实用人自主权,加大基层医疗单位空岗补员力度。根据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核准岗位总量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在 2018 年底前基本补齐空岗。

 试点实施乡村卫生计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采用“乡招村用”模式,招考的人员派驻到村卫生室服务。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项目。

 (二)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牵头股室:人事教育股,参与股室:医政与基药股)

 开展规范化培训。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 2020 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1.5名。

 加强岗位技术进修培训。每年组织基层医务人员有序到对口支援区级医院免费进修,建立乡镇卫生院每年安排 1 人到对口支援医院进修学习,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 1 天班或每月上 1 周班的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到 2017 年,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轮训实现全覆盖。强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标要求。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到 2020年,乡(镇)医务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轮训。

 强化高技术人才培养。到 2020 年,遴选培养一批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全区建成市及以上级重点专科2-3个。

 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依托省内医学院校,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到 2017 年,每年为基层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2-3 名左右,并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培养出的学生在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最低服务年限为 6 年。

 强化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每年从全区卫生系统中医疗单位选派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 1 年,培养一批基层学术技术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 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依托省内医学院校,到 2017 年,通过“5+3"(大学本科)或“3+2”(大学专科)模式,为基层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25 名左右。

 (三)着力加强基层人才建设。(人事教育股)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 号),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模式,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到 2020年,全区每千人口力争配备 0.5 名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一)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股)

 1.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指导各地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区委、区政府每年至少 1 次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根据需要适时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确保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坚持党政、部门、业务“三线”考核,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各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逐年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明确和细化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办法,并逗硬落实。

 2.建立区、乡(镇办委)计划生育联系指导制度 建立区对重点乡(镇办委)对重点村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认真分析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明确各地每年的联系对象;定期到联系指导乡(镇办委)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总结推广经验;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指导落实好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要组织开展经常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确保每户至少有一件计划生育文图宣传品;每月了解、汇总群众婚、孕、育信息;组织向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及时动员已达到政策规定生育数量上限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动员不符合政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3.建立“一对一”联系贫困家庭制度

 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联系贫困家庭制度,指导群众选择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组织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为已婚育龄妇女特别是已生育 2 个孩子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使每名已婚育龄妇女有一名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其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了解联系对象的婚育情况,对符合政策的拟生育对象,宣传动员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已孕妇女,协同做好孕期保健服务;做好科学育儿宣传。向联系对象宣传避孕节育知识,指导选择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了解联系对象的避孕情况,发现不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及时报告,并协助动员落实补救措施。

 4.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清理近年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摸清政策外生育底数;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对尚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及时进行催缴;有履行能力但拒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清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依纪依规予以纪律和组织处理。

 5.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乡镇、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妥善解决好报酬待遇,加强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其执行政策、服务群众的能力。合理设置区级卫生计生部门计划生育内设机构,配备精干工作人员;乡镇明确负责计划生育的工作机构,根据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村级明确计划生育干部,以女性为主;村级计划生育干部报酬待遇不低于村级主要领导的 80%;区级每年组织开展 1 次以上乡镇、村(居)计划生育干部培训;明确乡镇、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工作职责,严格实施考核。

 (二)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消除区域发展不平衡,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享有水平。到 2020 年,全区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到 95%、区乡两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分别达到 100%和 95%、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 90%。

 1.强化流动人口基础工作 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村(居)民小组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组织网格,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格局。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

 建设,积极发挥协会组织在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协助服务管理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

 2.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 加强区、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流动人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采集和应用、服务流程和方法等内容,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丰富完善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强化基础信息核查比对,提高信息数据准确性,为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流动人口提供信息保障。

 3.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 加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提高基本国策和健康知识在流动人口中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免费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率。加强办证流程优化改革,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网络信息交换,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方便流动人口办证。

 (三)加大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管理与服务股)

 1.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的通知》。从医疗健康、社会关怀、经济支持、精神慰藉等方面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扶助关怀。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转诊绿色通道,免挂号费和一般诊疗费,享受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优先交费等便利服务。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县、乡在重大传统节假日、生日等走访慰问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一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专项督查。建立运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信息管理系统,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需求,建立以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志愿者为主体的“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根据需求,开展上门服务,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帮扶。

 2.优先支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协调相关股室,在制定帮扶规划、分配帮扶资金、安排帮扶项目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要求各地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协调,将计划生育家庭列入当地优先发展的目标人群,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主动融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融入到精准扶贫等国家支持项目中去,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引导资金、项目、政策适当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带领计划生育家庭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3.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落实及时率。立足以人为本,优化资格确认程序,严格政策规定,确保享受对象准确性、便捷性。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适当提高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六、大力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宣传工作 (一)开设宣传专栏 在区卫生计生系统官方网站开设“精准扶贫”宣传专栏,全景展示我区卫生计生推进“精准扶贫”的政策举措和工作进展。同时在大众健康报、家庭与生活报等各级媒体开设“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宣传专栏,集中宣传工作进展和系统内各地各单位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新举措、新成就和新经验,以及涌现出的典型人物

 (二)加强政策解读 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等媒体作用,围绕《达州市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达州市扶贫开发攻坚“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等出台的具体政策,进行科学权威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三)制作宣传手册 制作实用农技、健康知识、生育政策的标语、文图、折页等

 宣传资料,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率达 100%,精准扶贫对象政策知晓率达 100%。

 (四)加强成效宣传 根据工作进展,积极协调地方主要媒体和卫生计生行业主要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并适时邀请市级驻我区和区级主要媒体深入实地采访,系统地展示卫生计生“精准扶贫”的成效和经验,探索总结通川区“精准扶贫”的卫生计生模式。

 附件 3 达州市通川区卫生计生局医疗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台账 序 序 号 号 任务名称 牵头 股室 参与 股室 目标任务 进度安排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 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全程经济有效医疗服务,助推劳动力恢复

 医政与基药股 股

  基妇股 疾病预防控制股 依托相关部门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标示。对贫困人口实行“八免五补助”,对住院贫困人口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与医保、民政救助和医疗爱心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开展多种专项免费医疗服务。努力实现所有贫困伤病人得到有效治疗,所有贫困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尽早让他们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力,为群众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创造条件。

 1.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标示;2.对贫困人口实行“八免五补助”;3.对住院贫困人口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2 发挥医保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

 新合办

 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各地要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实现参保率 100%。研究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完善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制度,探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适度扩大新农合报销范围, 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建立与医保(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随着医保筹资水平的提高适当增加。推动建立大病保险与医保(新农合)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

 2016 年,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 530 元,参合率达到 99%以上,调整新农合补偿政策,提高建卡贫困户补偿标准,全面推进次均费用控制,减轻经济负担。

 2017 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发挥新农合付费方式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

  2020 年,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基本实现参保率10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

 - 35 - 3 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发挥医疗爱心基金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减负作用

  人教股

  办公室、医政与基药股、规财股、区红十字会 按照“医疗机构筹一部分、社会各界捐一部分”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医疗爱心基金,充分发挥其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减负作用。

 组织医疗机构募集2016 年医疗爱心基金。自 2016 年 1 月1 日起,对全区建卡贫困人口中病患者,特别是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其中2016 支付 40%。

 组织医疗机构募集2017 年医疗爱心基金。对全区建卡贫困人口中病患者,特别是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其中 2017年支付 55%。

 组织医疗机构募集2018 年医疗爱心基金。对全区建卡贫困人口中病患者,特别是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其中 2018年支付 70%。

 组织医疗机构募集2019 年医疗爱心基金。对全区万建卡贫困人口中病患者,特别是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 施 减 免 , 其 中2019 年支付 85%。

 组织医疗机构募集2020 年医疗爱心基金。对全区建卡贫困人口中病患者,特别是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疗爱心基金逐年按幅度实施减免,2020 年由医疗爱心基金全部兜底,实现贫困人口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4 医疗机构承担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服务职能

 医 政 与基 药 股股

 基妇股 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贫困人口的基层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区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在省市级医疗机构技术支撑下,确保贫困人口区域内就诊率达到 95%以上。各级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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