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城玮文档网 >作文大全 > 旅游局旅游行政裁量基准范本

旅游局旅游行政裁量基准范本

时间:2022-08-01 13:00:03 来源:网友投稿

 旅游 行政裁量基准

 甘井子区服务业局(旅游局)

  甘井子区服务业局旅游 行政裁量权指导标准 一、说明 (一)本标准以下列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作为具体裁量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3、《旅游 行政处罚办法》;4、《导游人员管理条例》;5《旅游 行政处罚办法》。

 (二)本标准仅对上述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存在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量化;对于无自由裁量空间的条款,依照法条规定进行处罚。

 (三)需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资格证、导游证、领队证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10 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报市旅游局主管部门作出决定。作出处罚之日起15 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抄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四)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次数的计算不以年限为界限来确定,以行政管理相对人在若干年内违法的累计次数计算。

 (五)本标准所称“以上”皆不包括本数,“以下”包括本数。

 二、标准 序号 号 违法 行为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自由裁量标准 1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到 5 万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到 10 万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 倍到 5 倍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10000 元到 20000 元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 10000 元到 20000 元罚款。

 2 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即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到 5 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

 的 业务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即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到 10 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 倍到 5 倍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的罚款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10000 元到 20000 元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的罚款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10000 元到 20000 元罚款。

 3 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即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 万到 5 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到 10 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 倍到 5 倍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的罚款,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10000 元到 20000 元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的罚款,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10000 元到 20000 元罚款。

 4 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到 20000 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的或初次违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一般的旅游投诉;2、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实施两次以下违法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 万罚款。

 5 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到 20000 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的或初次违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一般的旅游投诉;2、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实施两次以下违法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 万罚款。

 6 旅行社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到 20000 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的或初次违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一般的旅游投诉;2、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实施两次以下违法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 万罚款。

 7 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元到 20000 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的或初次违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一般的旅游投诉;2、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实施两次以下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2 万罚款。

 8 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到 3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元到 10000 元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一般的旅游投诉;2、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 10 至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到 2 万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业整顿 10 至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

 9 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到 3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元到 10000 元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一般的旅游投诉;2、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 10 至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到 2 万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业整顿 10 至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

 10 旅行社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00 到 3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元到 10000 元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一般的旅游投诉;2、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责令停业整顿 10 至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到 2 万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责令停业整顿 10 至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

 11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3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3-5 天,并处 3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000 元到 10000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3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3-5 天,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3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3-5 天,并处 20 万到 3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1 万到 2 万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3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10 到 15 天,并处违法所得 3 倍到 5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1 万到2 万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3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 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30 万元以上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 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2 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经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3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3-5 天,并处 3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000 元到 10000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3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3-5 天,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3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10 到 15 天,并处 20 万到 3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1 万到 2 万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3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10 到 15 天,并处违法所得 3 倍到 5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1 万到2 万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3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 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30 万元以上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 2 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3 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未履行报告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九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第一款 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到 30000 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10000 元的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的 责令停业整顿 10 到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的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4 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在境内外非法滞留,擅自分团、脱团,《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九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报告义务的(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十六条第二款 入境旅游者不得初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到 30000 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10000 元的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的 责令停业整顿 10 到 15 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的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未履行报告义务的 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由旅游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5 旅行社在旅游 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 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一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一)在旅游 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 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初次违法,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处 3 万到 10 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元 5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初次违法,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 5000 元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5 至 10 天,并处 10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 10000 元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1 个月,并处 20 万到 3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6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二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初次违法,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并处 3 万到 10 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 元 5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个月。

 初次违法,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 5000 元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5 至 10 天,并处 10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 10000 元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1 个月,并处 20 万到 3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7 旅行社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初次违法,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并处 3 万到 10 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 元 5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个月。

 价旅游合同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初次违法,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5 至 10 天,并处 10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未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 1 个月,并处 20 万到 3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8 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一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初次违法,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3 至 5 天,并处 2 万到 5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00 元到 5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3 个月。

 初次违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5 至 10 天,并处 5 万到 1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到 10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5 至 10 天,并处 10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 10000 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10 至 15 天,并处 10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并处 10 万到 20 万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到 2 万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者实施两次以下违法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19 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1000 元至 3000 元的罚款,予以公告。

 再次违法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3000 元至 8000 元的罚款,予以公告。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或实施两次以下违法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引发重大旅游投诉;2、造成重大旅游安全事故;3、造成严重社会影响;4、干扰、阻挠案件查处,故意隐瞒事实、藏匿证据、暴力抗法。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8000 元至 10000 元的罚款,予以公告。

 20 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旅 游 法 》 第 一 百 零 二 条

  第二款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1000 元至 3000 元的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1 至 3 个月。

 再次违法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3000 元至 8000 元的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10000 元的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1 导游、领队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第三款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初次违法 责令退还,处 1000 元至 3000 元的罚款。

 再次违法 责令退还,处 3000 元至 8000 元的罚款,并暂扣导游证、领队证 3 至 6 个月。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责令退还,处 10000 元的罚款,并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2 旅游经营者违法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四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初次违法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再次违法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并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3 旅行社分社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或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初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到 20 万的罚款。

 初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到 2 倍的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 万到 50 万的罚款。

 再次违法,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2 倍到 5 倍的罚款。

 的经营范围的;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不足 10 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的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的罚款。

 24 旅行社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七条

 旅行社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的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到 20万的罚款。

 再次违法的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20 万到 50万的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0 万的罚款。

 25 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

 再次违法的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6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

 再次违法 处 3000 元的罚款。

 实施三次违法行为的 处 3000 到 10000 元的罚款。

 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实施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罚款 10000 元。

 27 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当地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的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

 再次违法 处 3000 元的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罚款 10000 元。

 28 旅行社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 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

 再次违法 处 3000 元的罚款。

 实施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罚款 10000 元。

 息等统计资料的 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的罚款 29 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处 1 万元到 2 万元的罚款。

 再次违法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到 4 万元的罚款。

 实施三次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到 5 万元的罚款。

 实施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处 5 万元罚款。

 30 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

  (一)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到 4 万元的罚款。

 再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到 10 万元的罚款。

 实施三次违法行为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到 2 个月。

 实施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

 3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旅行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接待旅游者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到 4 万元的罚款。

 再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到 10 万元的罚款。

 实施三次违法行为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到 2 个月。

 实施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

 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双方的权力、义务。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

 (四)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32 旅行社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的,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和委托合同提供服务。

 《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 个月至 3 个月:

 (五)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处 2 万元到 4 万元的罚款。

 再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处 4 万元到 10 万元的罚款。

 实施三次违法行为的 责令停业整顿 1 到 2 个月。

 实施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责令停业整顿 3 个月。

 33 旅行社委派的导游、领队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以拒绝履行合同《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一)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初次违法 责令改正,对导游或领队处 1 万到 2 万的罚款。

 再次违法的 责令改正,对导游或领队处 2 万到 4 万的罚款。

 实施三次违法行为的 责令改正,对导游或领队处 4 万到 5 万的罚款。

 实施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吊销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相威胁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因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情形,以任何借口、理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

相关热词搜索: 旅游局 裁量 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