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护理管理
1.在医院主管门诊治疗工作的副院长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2.各科在门诊工作的人员,在门诊部统一管理下进行工作。
3.在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不能确诊的患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申请其他相关病区会诊。
5.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并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开设专家门诊。
6.对特需、身体残疾及高龄老年患者应酌情给予照顾。
7.对每一位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录病历。
8.加强接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皮肤科、内科、儿科应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答问题。
10.门诊应清洁整齐,保持良好的候诊及就诊环境,加强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