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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23 19:55:03 来源:网友投稿

 XX 市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 伍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我们高度概括和朴素表达好干部的标准就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恪守“忠诚

 、干净、担当”的信念,忠诚是根本,干净是前提,担当是基础。如果不忠诚,就不可能担当‘党的卫士’之责;如果不干净,就没有资格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之责。因此,只有聚焦“创铸树”活动,进一步深化“三转”,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打造执纪铁军,才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才能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要性

 忠诚、干净、担当,实质上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做人做官做事的“三要素”,缺一不可。在新的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责主业是执纪、监督、问责,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更需要突出忠诚、干净、担当。

 (一)忠诚是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执行者,必须对党绝对忠诚,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要坚定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反对腐败,惩处腐败分子,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缺乏忠诚,就不会有勇气面对腐败,就不会坚持公平公正,对于那些损害或可能损害党形象的现象或行为,就会睁只眼闭只眼,就会用老好人主义代表绝对的忠诚,就会出现“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那么,那些有损于党忠诚的现象就会因此蔓延,腐败分子就会畅行无阻。失去执纪部门的威信不说,还让那些腐败分子在不断侵蚀党的肌体。

 (二)干净是做人底线。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志勇说到,“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使命。己不正焉能正人?需要持之以恒地

 加强作风、纪律、班子和制度等建设。磨刀不误砍柴工。”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必定更多地透支党和人民的信任。其结果往往就是“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加速形成“破窗效应”。只有自己干净,才会要求别人干净,只有自身干净,才能用严格的纪律对付腐败分子,无所顾忌,才会让那些腐败分子或即将腐败的人,在面对正气凛然的纪检干部时产生敬畏。

 (三)担当是履职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只有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相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果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只满足于自己不腐不贪,对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当老好人,尸位素餐,无所作为,就不配做纪检监察干部。要让担当成为纪检干部的内存品格要求,敢执纪、敢问责,善于打硬仗,勇于担当,这样的纪检

 干部才会让腐败分子望而生畏。唯其如此,才能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二、XX 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围绕“创铸树”目标,以“三转”为契机和抓手,进一步回归党章,聚焦主责主业,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日渐形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政治更加坚定、对党更加忠诚、作风更加过硬、工作更加值得信赖。

 (一)转职能,监督主业更加明确。主要实施了“一聚焦两退出两跟进”新举措。一个聚焦,就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着力把各级纪委的主要职责定位在《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归位到监督执纪问责“三项”重点职责。两个退出,一是收缩战线,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共清理市和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X 个,退出 X 个、保留 X 个,精简率达 X%。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 X 个减少到 X 个,减幅达 X%。二是减压解困,退出工作分管。XX 年 X 月清理调整县市纪委书记分管工作,X 县市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所驻部门的其他工作。两个跟进,一是办案跟进,做到机构设置倾斜,人员配备汇

 集。调整内设职能机构,市县两级纪委纪检监察室由 XX 年的 X 个增加到 X 个,其中市纪委从 X 个增加到 X 个、增长150%。二是监督跟进,做到突出重点目标,盘活存量资源。将纠风工作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招投标监察室与党风廉政建设室整合,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目前,市纪委监察局 14 个内设机构中,具有执纪监督职能的部门 X 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 X%,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总编制的X%;一线办案人员从X人增加X人,增长 X%。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科学定位,为转方式、转作风提供基础保障。

 (二)转方式,履职成效显著提升。一是公开履职,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在“XX 清风”网开通网上举报、曝光平台,在《XX 日报》、XX 电视台开播《廉政纵横》、《书记谈廉》等专题节目,加大正面宣传和通报典型案例。采取新闻发布会、民主党派专题通报会、纪委开放日活动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履职情况,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今年 1-6月,全市受理群众信访 X 件。二是依纪履职,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坚持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市纪委制定实施了办案工作备案、实施“两规”措施工作责任、涉案款物管理、案件线索管理、办案纪律守则等 7 个制度,规范了办案行为,缩短了办案时间,实现了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初核 X 件,同比上升 X%;立案 X 件,同比上升 X%;

 处分 X 人,同比上升 X%。三是抓早抓小,预防保护更加主动。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XX 年 4 月启动“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活动,截止目前,全市排查清理信访积案 X 件,成功化解 X 件,化解率达 X%,立案 55 件,约谈 X 人,为 X 名干部澄清了是非,有效防止了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极大地挽救和保护了党员干部。四是协调聚力,齐抓共管初见成效。认真履行正风肃纪牵头抓总职责,对 17个县市和市直部门纪检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实行领导包片统筹、相关办案科室跟进联动的“集团化作战”模式。以整治“小金库”和规范津补贴为重点,以整治“杀牛风”为突破口,动真碰硬、综合施策,推进“9+3”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X 个、处理 X 人,给予 X 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转作风,能力素质明显增强。一是内强素质。XX年 7 月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了以创学习型、创新型机关为内容的的“双创”活动,委局机关做到“两坚持”,实现“双提升”,即每名干部坚持每月读 1 本书、外出学习回来的 X 名干部坚持在职工大会上交流学习体会,提升学习能力、提升表达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分 5 批次面向全市和国家“985”重点大学选调 26 名年轻干部和优秀大学生充实到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委局新增 10 名 35 岁以下干部,平均年龄从

 49.2 岁下降至 44.8 岁,优化了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新设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和市法纪教育中心,新增行政编制 3 名、事业编制 7 名。二是强化监督。对县市纪委开展作风巡察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X 条;约谈县市纪委书记、市直部门纪检组组长 X 人次,其中诫勉谈话 X 人;建立完善县市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外出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执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以零容忍态度惩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防止“灯下黑”。

 三、XX 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纪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总体形势很好,但随着形势的变化、任务的繁重和要求的提高,纪检队伍现状出现了一些与形势、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要完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良好政治生态的工作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看,尽管市和县市两级纪委干部队伍有所年轻化,但派驻部门纪检组普遍存在老龄化,派驻市级部门纪检组组长平均年龄达 49.8 岁,县上配备部门纪检组组长,有时存在照顾资历老的乡长书记的情况;从工作任务来看,委(局)机关人员力量和工作任务之间矛盾比较突出,工作量都很大,几乎都是超负荷工作,

 长期“白加黑”“5+2”工作节奏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从专业结构上看,干部队伍中所学专业不对路的问题比较普遍,缺乏熟悉金融、法律、审计、财务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机构编制看,全市县市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偏少,无法满足县市纪委监察局委局领导 8 名和内设科室 8 个的人员力量保障。

 ( 二) 队伍专业化素质有待提高。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独立性、政策性不断变化和更新,更加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只有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把握适时的政策、坚持工作职能的独立才能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然而,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大多缺乏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有的县市和乡镇基层纪检机关存在的专职干部“专而不精”、兼职干部“少而不专”等现象,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学用脱节,或是“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导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很难与时俱进。

 (三)派驻纪检组力量没得到充分发挥。从全市情况来看,派驻纪检组织机构未实现全覆盖,极少数的基层党组织和国企业中还没设置纪检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有的派驻机

 构人员配备不及时,存在缺岗现象。部分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应付状态,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比较差,没有发挥对其监督制约的作用。

 (四)干部队伍中存在不严不实现象。一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尤其是对其复杂性认识不够深刻,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存在监督缺失现象。二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面对人情世故,打不开情面,不敢大胆开展工作,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

 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对策和建议 肩上的担子越重,越要自警自省自励;人民群众的期待越高,越要不断完善提升。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应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作为转变作风、正心修身、干事创业的镜子和尺子。结合当前我省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创铸树”活动,我们应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才能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突出教育的重点。突出党性锤炼,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秉公执纪、刚正不阿,敢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法纪意识,坚持依法执纪。

 二是创新教育方式。打破以往干部教育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三是确保教育效果。纪检监察干部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要注重“学思践悟”,坚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中谈心得、讲体会,真正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获。

 (二)强化制度规范

 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管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逐步建立科学严密、程序规范、便于操作、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

 二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度。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准入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三是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交流选任制度。采取顶岗、下挂、外派、轮岗等多种锻炼形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要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选拔提名制度,从政策源头上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交流选拔制度,既要加强系统内交流选任力度,也要打通系统外干部交流出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进出两畅”。

 四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工作承诺等制度,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任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创新创优、争先率先的意识和能力。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树立监督意识。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述廉述责、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等执纪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销案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三是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定期开展“纪委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居民、农村群众等到纪委参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工作纪律和工作成效。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动态。把干部的言行

 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强化激励保障 一是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记功表彰奖励激励机制。通过实施激励,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觉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为党、国家和人民的事业自觉奉献。

 二是增强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归属感。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

 三是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待遇。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能力突出、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新任职务应与纪检监察机关职务规格相一致,或提拔重用,委以重任。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差别,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五)严格问责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协助委局领导班子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作风情况等进行严格年终考评。

 二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对工作敷衍失职不作为,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反腐倡廉工作事项办理不力,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所在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为“差”,不按规定接待和受理群众诉求导致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不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以及泄露秘密、隐瞒真相的,将受到问责处理。对顶风违规,屡教不改,干扰、阻碍问责调查,以及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将从重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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