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城玮文档网 >作文大全 > 变电站设备验收环节与组织

变电站设备验收环节与组织

时间:2022-07-22 18:40:04 来源:网友投稿

 电力设备验收的分类及验收的组织

 作者:郭文胜 一 、设备验收的分类

 设备验收分可研初设审查、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 7 个阶段。

 第一节

 可研初设审查

 审查内容 (一) 系统部分:

 1. 系统接入方案; 2. 短路电流计算及主要设备选择,及设备更换选择原则; 3. 电气设备的绝缘配合及防止过电压措施; 4. 确定电气设备及绝缘子串的防污要求。

 (二) 一次部分:

 1. 变电站电气主接线型式; 2. 变电站电气主接线及主要电气设备选择原则主要参数要求; 3. 确定电气设备总平面布置方案、配电装置型式及电气联接方式;

 4. 设备及建筑物的防雷保护方式; 5. 主变压器的容量、台数、卷数、接线组别、调压方式(有载或无励磁、调压范围、分接头)及阻抗等参数; 6. 无功补偿装置的总容量及分组容量、型式、连接方式;

 7. 选择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点设备电气参数,对不接地系统电容电流进行评估; 8. 断路器设备的选型及电气参数; 9. 防误系统的具体配置,远方集控操作及电源供给要求。

 10. 大型设备运输方案; 11. 避雷器选型及其配置情况; 12. 接地系统设计方案、接地电阻控制目标值及接地装置的敷设方式; 13. 站用负荷,站用电系统的接线方式、配电装置的布置,外引站用电源; 14. 事故照明系统。

 (三) 站用交直流电源系统:

 1. 站用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系统的结构、功能、监控范围; 2. 交直流系统接线方式; 3. 蓄电池及充电设备主要参数; 4. 直流负荷统计及计算; 5. 不停电电源系统接线配置。

 (四) 辅助控制系统:

 1. 系统联动配合方案、设备配置、传输通道、主站接口; 2. 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子系统; 3. 全站图像监视、范围及摄像设备布点方案; 4. 安全警戒设计;

 5. 火灾报警子系统结构、布线要求及主机、控制模块、联动方案; 6. 环境监测子系统、结构、监测范围、传感器配置布点; 7. 在线监测等其他辅助电气设施的配置及布置。

 (五) 土建部分:

 1. 站址所处位置、站址地理状况和相关交通运输条件; 2. 站区地层分布、地质构造,土壤情况; 3. 站外出线走廊规划、周边公共基础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沟、道路、绿化设施等布置方案、站区主要出入口与站外主道路的衔接及设备运输情况; 4. 主要建构筑物基础方案、型式及埋置深度、地基处理方案; 5. 站区所采取的抗震烈度。

 6. 变电站用水解决方案。

 第二节

 厂内验收

  参加厂内验收工作应记录相关验收内容并存档。

 一、关键点见证是按照技术监督要求,在设备制造环节组织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检查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是否符合设备订货合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

  关键点见证条件及要求( 简单介绍 )

 (一) 关键点见证由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或物资部门组织,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二) 关键点见证过程应当形成记录,交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或物资部门督促整改,运检单位保存记录并跟踪整改情况,重大问题报本单位运检部协调解决。

 (三) 运检部门根据需要,可采用重大问题反馈联系单方式协调解决。

 (四) 关键点见证前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1. 了解设备的技术要求,包括设计联络会、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内容; 2. 了解《关键节点见证实施方案》相关内容; 3. 了解合同中明确需见证的关键点。

 (五) 关键点见证主要工作方法:

 1. 调阅监造日志和记录(含图片、视频等信息); 2. 抽样检查主要材料,如变压器电磁线抽检; 3. 抽样检查关键工艺的检验记录,如抽样检查突发短路试验。

 (六) 关键点见证主要内容:

 1. 审查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 2. 查验主要生产工序的生产工装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手段、测量试验设备; 3. 查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环境; 4. 查验外购主要原材料、组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检验报告;

 5. 查验外协加工件、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供应商提交的进厂检验资料,并与实物相核对; 6. 在制造现场对主要及关键组部件的制造工序、工艺和制造质量进行监督和见证; 7. 查验在合同中约定的产品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资料和实验报告; 8. 掌握设备生产、加工、装配和试验的实际进展情况; 9. 做好见证信息的记录工作,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关键点见证工作总结并提交物资管理部门。

 (七)出厂验收是指按照设备订货合同、对在制造厂内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验收。

 (八)出厂验收条件及要求 (1) 出厂验收由物资部门组织,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 出厂验收应当由物资部门通知,参加验收过程应当形成记录,交物资部门督促整改,运检单位保存记录并跟踪整改情况,重大问题报本单位运检部协调解决。

 (3) 运检部门根据需要,可采用重大问题反馈联系单方式协调解决。

 (九) 出厂验收内容:

 1. 应检查见证报告,见证项目应符合合同规定; 2. 所有附件出厂时均应按实际使用方式经过整体预装;

 3. 检查组部件、材料、安装结构、试验项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4. 是否满足现场运行、检修要求; 5. 制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消除; 6. 出厂试验结果应合格,订货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增加的试验项目应进行; 7. 其它型式试验项目、特殊试验项目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试验报告; 8. 出厂验收不合格产品及整改内容未完成产品出厂后不得进行到货签收。

 第三节

 到货验收

 一、

 验收条件及要求 (1) 运检单位(部门)提出需参加到货验收的设备清单,并在开工前向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提交,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在验收前 5 个工作日通知运检单位,运检部选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2) 运检单位参加验收过程应形成记录并保存,发现问题交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协调督促整改,重大问题报本单位运检部协调解决。

 (3) 运检部门根据需要,可采用重大问题反馈联系单方式协调解决。

 (4) 运检部必要时应派员参与对大件设备、易损设备、重要设

 备出厂运输方案的审查。

 (5) 主要设备到货后,制造厂、运输部门、用户三方人员应共同验收。

 (6) 到货验收应检查运输过程是否引起货物质量的损坏,并审核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

 (7) 到货后,应检查设备运输过程记录,查看包装、运输安全措施是否完好。

 (8) 设备运抵现场后应检查确认各项记录数值是否超标。

 (9) 设备运输应严格遵照设备技术规范和制造厂家要求,同时落实各项反措要求。

 (10) 检查实物与供货单及供货合同一致。

 (11) 随产品提供的产品清单、产品合格证(含组附件)、出厂试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含组附件)等资料齐全完整。

 第四节

 隐蔽工程验收 一、

  验收条件及要求 (1) 运检单位(部门)明确需参加验收的隐蔽工程清单,并在开工前向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提交。

 (2) 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在工程隐蔽前 5 个工作日内通知运检单位(部门),运检单位(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3) 相关单位应提供工程实体质量工艺情况及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旁站记录、试验报告等管理技术资料。

 (4) 运检单位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形成记录(并保存。发现不符合项需现场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隐蔽。

 (5) 运检部门根据需要,可采用重大问题反馈联系单方式协调解决。

 (6) 隐蔽工程验收主要项目:

 1. 变压器(电抗器)器身检查; 2. 变压器(电抗器)冷却器密封试验; 3. 变压器(电抗器)密封试验; 4. 组合电器设备封盖前检查; 5. 高压配电装置母线(含封闭母线桥)隐蔽前检查; 6. 站用高、低压配电装置母线隐蔽前检查; 7. 直埋电缆(隐蔽前)检查; 8. 屋内、外接地装置隐蔽前检查; 9. 避雷针及接地引下线检查; 10. 其他有必要的隐蔽性验收项目。

 第五节

 中间验收

 一、

 验收条件及要求 (一) 中间验收分为主要建(构)筑物基础基本完成、土建交付安装前、投运前(包括电气安装调试工程)等三个阶段。

 (二) 变电工程必须开展的中间验收,与竣工(预)验收不得合并进行。

 (三) 中间验收前,应完成需验收内容的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及监

 理初检。

 (四) 中间验收中影响电气安装的问题未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后续安装工作。

 (五) 运检单位参加中间验收应形成记录并保存,发现问题交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协调督促整改。

 (六) 运检部门根据需要,可采用重大问题反馈联系单方式协调解决。

 第六节

 竣工(预)验收

 一、

  验收条件 (一) 施工单位完成三级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

 (二) 监理单位完成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明确设备概况、设计变更和安装质量评价。

 (三) 现场设备生产准备完成。

 (四) 现场应具备各类生产辅助设施(包括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

 (五) 施工图纸、交接试验报告、单体调试报告及安装记录等完整齐全,满足投产运行的需要。

 (六) 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订货相关文件、设计联络文件、监造报告、设计图纸资料、供货清单、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资料、出厂试验报告等)齐全。

 二、

 验收准备 (一) 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提前一个月将验收计划提交运检

 部,运检部审核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并结合综合生产计划确定竣工(预)验收计划。

 (二) 运检部审查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预)验收条件后,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成立竣工(预)验收工作组,下发竣工(预)验收通知。

 (三) 竣工(预)验收组组长由各级建设管理单位(部门)担任,成员由各级运检部、建设部、调度、安监、信通、运检单位、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部门)人员组成。

 (四) 变电运检专业可分成土建检查组、电气一次检查组、电气二次检查组、站用电及直流系统检查组、资料检查组、生产准备组开展验收工作。

 (五) 运检专业人员根据各类设备验收要求编制相关竣工(预)验收标准卡。

 三、

 验收内容 (一)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

 (二) 主设备的安装试验记录。

 (三) 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等。

 (四) 抽查装置外观和仪器、仪表合格证。

 (五) 电气试验记录。

 (六) 现场试验检查。

 (七) 技术监督报告及反事故措施执行情况。

 (八) 工程生产准备情况。

 三、

 现场验收 (一) 变电运检专业现场验收成员须熟悉竣工(预)验收方案,掌握竣工(预)验收标准卡内的验收标准、安装、调试、试验数据等内容。

 (二) 现场验收过程必须持卡标准化作业,逐项打勾,关键试验数据要记录具体测试值,异常数据需向各专业组长汇报,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开会讨论,或者要求重新测试等。

 (三) 验收完成后,各现场验收人员应当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记录存档,并在验收卡上签字。

 (四) 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配合做好现场竣工(预)验收工作。

 (五) 竣工(预)验收开始时间,由运检单位与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沟通,并保证充足的验收时间。参考如下:

 500(330)kV 变电站基建工程提前计划投运时间 20 个工作日;220kV 变电站基建工程提前计划投运时间 15 个工作日; 110(66)kV 及以下变电站基建工程提前计划投运时间 10 个工作日。

 四、 验收缺陷整改及复验 (一) 工程验收实行闭环管理。验收组针对工程(预)验收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并综合前期厂内验收、到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等环节的遗留问题,统一编制竣工(预)验收及整改记录,交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协调督促整改。

 (二) 运检部门根据需要,可采用重大问题反馈联系单方式协调解决。

 (三) 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对竣工(预)验收意见提出的缺陷组织整改,由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

 (四) 缺陷整改完成后,运检单位(部门)进行现场复验确认,未按要求完成的,由建设管理单位(部门)继续落实缺陷整改。

 (五) 运检单位应保存相关验收及整改记录,责任可追溯、可考核。

 (六) 竣工预验收完成所有的缺陷闭环整改后,应出具竣工预验收报告,向启委会申请启动验收。

 第七节

 启动验收 一、启动投运 (一) 工程启动投运前,应按照项目管理关系组织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并下设工程验收组,工程验收组组长由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和运维检修单位(部门)共同担任。

 (二) 验收及消缺完成后,工程验收组向启动验收委员会提交工程启动验收报告,并向启动委员会汇报工程具备启动条件,经工程启动委员会批准投运。

 (三) 启动期间,应按照启动试运行方案进行系统调试,对设备、分系统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设备的配合协调性能进行的全面试验和调整,工程验收组进行确认。

 (四) 试运行期间(不少于 24 小时),由运维单位、参建单位对

 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监测和记录。

 (五) 试运行完成后,运维单位、参建单位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发现的缺陷和异常情况进行处理,由验收组再行验收。

 二、

 移交 (一) 工程完成启动、调试、试运行后,验收组提出移交意见。由启委会决定办理工程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

 (二) 办理设备移交手续前,由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和运维单位共同确认工程遗留问题,形成工程遗留问题记录落实责任单位及整改计划,运维单位跟踪复验。

 (三) 建设管理单位(部门)组织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基于固定资产目录的设备移交清册。

 (四) 建设管理单位(部门)在投运前向运检单位移交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在投运后 3 个月内移交工程资料清单(包括完整的竣工纸质图纸和电子版图纸)。

 (五) 新设备投运后 1 年内发生的因建设质量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或异常事件,由建设管理单位(部门)组织处理。

 二、设备验收的组织(简要讲解)

 1.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 1.1 验收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主任

 书记

  副组长:副主任

 成

 员:专责、班长、副班长、技术员 职

 责:负责 220kV**变电站验收工作,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并督促整改。

 1. 2 一次设备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 220kV**站变电站一次设备验收工作 1.3 二次设备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 220kV**变电站综自、保护、通讯、直流、五防等验收工作。

 1. 4 安全消防验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 220kV**站投运安全措施、内保、消防验收工作。

 1. 5 土建及辅助设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组织 220kV**站投运文明生产、土建、辅助设施等相关验收工作。

 2.验收内容

 220kV**变电站工程所有设备及运行准备工作。

 3.验收要求 各小组按照验收细则及分工进行设备验收工作,参加验收人员认真填写“验收细则”的各项要求,对发现的缺陷要记录清楚,做到严格把关,将一切缺陷在投运前消除,确保设备安全投运及稳定运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存在疑议的问题及时向组长反映,由组长向上级汇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站按时投运。

相关热词搜索: 变电站 验收 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