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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风险

时间:2022-08-12 13:35:03 来源:网友投稿

 1、员工拒交保险,出工伤事故要求企业赔偿? 2、入职时劳动者强烈不参加社保,离职时要求补缴或支付现金,如何处理? 3、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 4.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5.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违规,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6.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与劳动者私下和解,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1、 问:员工自己提出不要公司交 社保 的,工伤后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公司有一员工,此员工是农村的,到我公司上班时,向我公司提出不用交社保,将交社保的钱直接给他就行了,他回老家交,我们也就同意了,三年多了,一直没有给他交社保及工伤保险,将交社保的钱直接打在他工资里了,在工资条上有显示;上个月中旬他骑电瓶车上班途中被轿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双方是对等责任;我想问一下,他能申请工伤吗?如属于工伤,是他自己提出不要公司交社保的,公司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能申请工伤,你们单位需担责。

  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畴;故此员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认定范畴,他有权要求公司给他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依《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是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纳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因公司没有给他交工伤保险,依法应由社保承担的费用,将由你们公司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条例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3 、 员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能否调整其岗位,调岗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如何操作,才能调岗降薪?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员工因不胜任被调整到新的岗位,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确定,否则有违于“同工同酬”的基本立法思想。但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企业调薪权利的滥用,企业在调薪操作时应当基于以下前提:

 (1)、有明确的岗位职系和薪酬对应标准;若无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调岗后的薪酬标准应当协商确定,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

 (2)、与员工书面确定新的岗位与报酬标准。

  4 4 、 因工作需要应酬喝酒导 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

 答:《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酬喝酒导致死亡,符合第(二)项规定,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5 5、 、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找法网 工伤责任认定】李某于 2006 年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2008 年 12 月在工作中受伤,随后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 10 级伤残。李某伤愈后,单位继续留用,并根据其伤残情况,安排他到仓库做管理员工作。但在仓库工作期间,李某多次偷取公司物品到外面倒卖,2009 年 6 月被公司发现。2009 年 7 月 15日,公司作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李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依据《劳动法》第 29 条:“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 26 条、第 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 25 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30 条规定:“《劳动法》第 25 条为用

 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 29 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 25 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 25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李某虽是工伤职工,但他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据此,仲裁委作出裁决:对李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答:

 工伤职工如严重违规,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将不受员工是否为工伤的限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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