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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法院扫黑除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情况汇报和基层法院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时间:2022-08-10 15:05:02 来源:网友投稿

  - 0 - 2020 年法院扫黑除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法院以“六清”行动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的担当,夯实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今年

 月份,全市法院受理的

 件

 人一审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全部审结,实现“案件清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万元,执行到位

 万元,执行到位率

 %;发出司法建议

 份,收到回复

 份。

  高度重视部署推进。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并就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布署。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挂帅,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县区法院,现场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现场解答有关业务疑难问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决做到黑财清底,全面打赢专项斗争收官战;派驻纪检组对各县区法院“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院长、执行局长及执行局包案责任人对各县区法院的院长、执行局长又进行了集体视频约谈,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业务研判会、提醒谈话会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案件会商研判制度》《督导督办办法》,形成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市法院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法院“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主要领导挂帅参战、调度协调、统筹推进,分管领导和扫黑办全程跟进、精心指导、抓好落实,指定庭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定点指导县区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抓好各节点衔接,充分发挥黑恶案件审理四条“绿色通道”作用,提升审判节奏,确保每一起案件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依法提前介入研判,通过 “三长联系会议”制度,与公安、检察机关及时相互通报案件情况,对案件涉嫌罪名的定性、证据的收集固定、侦查取证的方向提出建设性建议,及时提醒侦诉机关做好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及权属查证等工作,把案件涉及的争议问题解决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前,有效防止案件出现反复,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的有效衔接,有序推进案件依法办理,汇聚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合力。做好庭审工作,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夯实庭审基础。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简化举证,节约时间,重点调查争议大的事实和证据,防止庭审拖沓冗长,促进庭审实质化。

  严格把关依法严惩。始终把黑恶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精准审判、快审快结、依法严惩”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职能,通过研

  讨会、调度会,对关键事实、关键证据、案件性质等方面进行反复研判,分析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统一办案思想和裁判尺度,确保不人为拔高、不降低标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分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大小,特别是严格把握好非监禁刑的适用,对黑恶势力的主要头目且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主犯,依法严惩;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以及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刑产刑处罚力度,注重审查涉案财产的归属,精准适用财产刑,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精准执行打财断血。制定《开展“六清”行动落实“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对已生效的所有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制作清单,建立执行台账,穷尽执行措施,确保实际效果。优化内部资源,执行工作前移,主动配合刑事审判部门,在判决前及时提出对涉黑恶案件财产的处理意见,确保涉案财产“查得清、控得住、能处置”,充分发挥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功能效应,多项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创新工作举措,提出“五个到位”的工作法,积极实行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沟通、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工作不力或完不成阶段性任务的,适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对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 不愿打、不敢打、绕着走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坚决问责追责。

  延伸职能综合治理。着眼“行业清源”,切实把扫黑除恶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制度,深入剖析黑恶案件背景、成因、特点和社会影响等,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健全机制,提升行业监管及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余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案件审理

 场次;制作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片及公益广告,开展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活动

 次;结合普法宣传,持续推进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设立举报箱,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提升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营造宣传浓厚氛围。

  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努力实现“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层法院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中央、省、市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落实举措,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

 高站位推进专项斗争开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18 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7 次听取专项斗争汇报。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推进会,院党组集体约谈基层法院院长,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将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党组成员包抓基层法院工作机制。

 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构建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通报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14 件 15 人,形成了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坚持将政治建设、能力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培训,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面提升干警专项斗争的能力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支持保障力度,协调县(市、区)多个部门,制定多项措施,保证人员、车辆、安保、宣传、

  法庭设备、物资装备到位。对两级法院近 5 年案件集中进行大评查、大摸排,对不报、漏报、瞒报问题线索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高质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坚持“严”字当头,坚决依法从重,对 32 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判处1 年到 21 年不等有期徒刑;坚决“打财断血”,对 19 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并处财产刑;坚决依法从快,加快办案速度和节奏,确保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时效性和彻底性。

 坚持“准”字统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司法解释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坚决防止“降格”或“拔高”处理。对于会商确定的重点案件,部分法院组织骨干力量在侦查、起诉阶段主动介入、提前介入,围绕侦查取证和办案程序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打牢案件的法律、证据基础。

 坚持“稳”字兜底,在崆峒区法院审理的郭某等 35 人涉黑案件、华亭市法院审理的穆某某等 25 人涉黑案件中,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要求,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指定 20 名辩护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标准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严要求促进专项斗争深化 建立“案件审理、请示汇报、线索摸排、教育震慑、舆情应对、司法建议”六同步工作机制,统揽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一案四查一加强”工作机制,四查:即查黑恶、查“伞”“网”、

  查乱象、查质量,对全市法院 2014 年至 2018 年审结的所有案件,逐一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保护伞”“关系网”线索;一加强:即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评查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行业乱象,依法向检察、公安机关和 9 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20 条,促进了扫黑除恶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一案双审、审查前置”长效机制,对今年及以后新收各类案件,做好案件审理,加强审查工作,确保线索不遗漏、不流失。

 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在审判流程的每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扫黑办和省法院。对上级督办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包案督办,并选派 2 名员额法官全程跟踪指导。各院对以《刑法》第 294 条规定罪名起诉的案件,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并落实“三同步”方案。市中院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每 5 天调度一次,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及时推送政策法律,及时开展监督指导。成立全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督导小组,市中院扫黑办深入基层法院进行 20 余次个案指导。市中院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明察暗访中均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有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同时,立体化、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市中院牵头组织市区宣传、人社、银保监会等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参加新闻发布会 5 次,印制宣传彩页 20 余种,3 次深入脱贫联系点宣讲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现场向群众提供扫黑除恶知识咨询累计 400 余人。全市法院开通举报平台,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和法院自媒体,以悬挂

  横幅、制作展板、发放资料、播放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推进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展集中开庭、宣判专项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推行阳光司法,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对 1 起涉黑案件和 9 起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起到了教育、震慑和宣示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截止至 5 月底,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案件 1 件 19 人;审结涉恶案件3 件 13 人;受理一审涉霸案件 3 件 4 人,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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