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劳动合同管理机关:
章
年
月
日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书。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 无固定、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本合同期限
年(季、月),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试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录用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具体工作地点在
。乙方在生产中要保证按本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是:
三、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各项有关规程和标准,并及 时对乙方进行
- 2 -
为内容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
等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
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将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后果,采取
措施,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
工时制度(标准工 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作制)。详细内容为
。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的工作制度。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与乙方协商后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职工的休息休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报酬
(一)甲方实行
工资分配
- 3 - 形式。每月工资
元,于每月
日支付,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规定。
六、社会保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工伤、患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4 -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八、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5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
- 6 -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7 - 十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 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8 -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响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在合同期内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五、 劳动争议
- 9 - 十六、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内的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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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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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变 更 记 录
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双方签字 劳动合同管理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 12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原劳动合同书编号: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终止 劳动合同管理机关
(章)
年
月
日
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