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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8-06 19:55:03 来源:网友投稿

  电子商务 平台 运营合作协议书

 甲方:

 ( ( 以下简称甲方) )

 法人代表:

 乙方:

 ( ( 以下简称乙方) )

 法人代表:

 丙 方:

 ( ( 以下简称 丙 方) )

 法人代表: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三方合作建立电商运营平台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三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一、

 合作内容:

 甲方拥有

  (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

  ,此次合作甲方将针对电商平台设计开发生产出(

 )系列产品,并授权乙方对该品牌、渠道产品在互联网上的运营销售权。

 乙方拥有专注于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运营团队,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三方合作成立运营平台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渠道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

 丙方拥有行业资源,协助甲乙双方做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外联事务,信息采集、参与商品的品牌、设计、生产等环节,并争取社会各界的资源配置和电商

  平台的政策扶持等相关活动。

 二、

 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成立电商运营平台,甲方通过提供专供电商运营的商品以及相关资源,乙方则负责为产品提供运营服务,该运营服务包括网站/网店建设、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物流配送、收款结算等服务,丙方负责协调管理,行业资源配置等外联服务。三方建立电商战略合作关系。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共同承担风险以及分享收益。

  三、 合作及授权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20_______年____月

 日起至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 15 天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三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 甲乙丙三方共同制定面向关联产品销售平台的产品批发、零售指导价格原则,甲方负责监管。

 3. 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并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 甲方有义务依照三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 甲方负责监管乙方运营期间各方面工作进度。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负责产品的销售和营运,并保证当年的销售额为

 万为目标销售额,如果完成不到当年预定目标

 以上,乙方必须与甲方共同承担甲方所有出资资金 50%的风险。

 2.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 10 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3. 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4. 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如自有平台和品牌建设、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5.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甲方授权的产品。

  6. 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授权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参与电商销售平台的货品组织,外联交流,政商关系处理。

 2、促进和协调三方长合作电子商务平台,可持续发展,制定和监督发展规划。

 3、调动和配置行业资源,为三方的合作平台,提供信息和资源保障。

 4、督促和协助监管各方的运营期间各方面工作进度和日常运营管理。

  五、

 投资权益及收益分配

 经 甲 、 乙 、 丙 三 方 同 意 , 以 三 方 共 同 成 立 电 商 以 及 运 营 载 体“

 ” 为项目运营主体。

  出资及股权方面:

 甲方占投资比例

 %,甲方占有项目

 %的股份,享受项目

 %的分红。

 乙方占投资比例

  %。乙方占有项目

 %的股份,享受项目

 %的分红。

 丙方占投资比例

  %。乙方占有项目

 %的股份,享受项目

 %的分红。

 2. 资金账户由三方认可的公司进行管理,资源方面,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品牌、仓储等资源;乙方负责提供电商运营管理与技术资源。

  3. 甲、乙、丙三方的财务管理与资金账户上独立管理独立核算,并接受甲方的监控。

 4.

 项目成立后将组建新的营运团队及管理制度,项目公司所有配备人员必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审核同意才能入职。

 5.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方面:

  甲乙丙三方(后面称为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其核算原则为:独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合作所得毛利在依法纳税前提下,除去各项运营成本,提取绩效奖励、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甲方:

 %;

  乙方:

 %;丙方:

 %。

 在合作债务承担上,合作三方对合作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6. 转让共同投资电商运营项目的股份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7. 投资的转让

 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8. 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共同投资人在项目运营之日起 5 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六、

 财务的管理与结算

 1.电商项目的财务负责会计以及出纳事宜,财务管理上独立操作,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并且在资金上管理接受甲方的绝对监控权。

 2.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三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乙方负责提货、校验并对消费者发货。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

 3.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以及品质问题的时候,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 7 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 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5.三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电商项目的财务人员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个月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财务对帐通知单 3 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电商项目团队。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三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三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向甲方帐户汇入上月的货款(以现金支票形式结算)。

 七、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三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三方酌情协商。

 3.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

 年内,三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八、 违约责任

 1.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 15 日内仍未纠正的,视

  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三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 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三方均不负责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三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九、 争议解决方式

 1.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 其他

 1. 本协议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

 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三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

 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三方提出异议为止。

  2. 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 7 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授权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 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两份为凭。

 5.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 方(盖章):

 时间: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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