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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检察装备采购询价采购公告19076

时间:2022-08-06 18:3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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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德政采

 [2018]3 133 号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德政采〔 2018 〕3 133 号

 项目名称: :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7 2017 年度检察装备采购

 采

 购

 人: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中国·四川·德昌 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 共同编制 2018 年 8 8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24 第八章

 评审方法…………………………………………………………38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3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德昌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检察装备采购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德政采〔2018〕133 号。(备注:所有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均以此招标文件编号为准,采购公告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不作为此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检察装备采购。

 3.采购人: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4.采购代理机构: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5.7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台式电脑、彩色打印机、黑白打印机、高拍仪。(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本采购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备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询价文件售价:0 元/份。

 八、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件(扫描件打包)报名(电子邮箱:2864675776 @qq.com)。报名时需递交(邮件)以下资料:投标报名函(载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授权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详见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对象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特别提示:

 邮件报名供应商请于邮件主题写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报名项目编号(如有分包请一并注明包号)

 【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在报名期限内,采购中心将于收到邮件后查询邮箱并回复邮件给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采购中心会将是否成功报名的回执发送到报名供应商提交报名邮件的邮箱内,报名供应商请于发送邮件当个工作日下午 16:30 后查询邮箱确认报名回复情况,收到已成功报名回执的供应商无需再电询采购中心。如已发送报名邮件却未收到报名回复,请报名供应商于报名次日电询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4-5185373,未收到报名回执又未电询的报名供应商如因报名资料不全、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等原因而导致报名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7 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准时签到,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未准时签到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适用于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十一、询价 地点: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德昌县凤凰广场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834-5185373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地址: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杨敏 联系电话:0834-5202782 采购代理机构:

 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

 德昌县凤凰广场 68 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

 615500 联系电话:

 0834-5185373

  2018 年 8 月 3 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满足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数量无限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示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7000.00元; (若有分包请分包做出说明)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询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实 质 性 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6 询价情况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二章 十二条进行公告 7 询价保证金 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将竞标保证金 1000 元正(不超过限价的2%)密封于开标会议时现场递交,要求:封口处需打上密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骑缝鲜章,信封正面需注明:保证金数额(大写)、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及联系电话。(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密封保证金,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格式详见附件二)

 备注:本项目开标后,当场启封中标商的保证金进行查验,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情况,则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依次类推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直到确定中标商为止,中标结果确认后,未中标的投标商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商保证金缴存为履约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存入采购业主单位账户、履约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单位退还中标方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9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834-5202782

  10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34-5185373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4-5185373 12 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业主单位

 联系电话:

 0834-5202872

  采购中心

 0834-5185373 13 供应商质疑

 对询价文件的质疑由 业主单位 负责答复; 对询价过程的质疑由 采购中心 负责答复; 对询价结果的质疑由业主单位组织询价小组 负责答复。

 联 系 人: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834-5185373 联系地址:德昌县凤凰广场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政编码:6155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德昌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4-5284633 联系地址:德昌县凤凰广场6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6155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德昌县财政局备案。

 16 特别提醒 1、询价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并以电话形式告知。

 2、评标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原件与本人不符者,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若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能提供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若身份证存在在办情况,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德昌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报名并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

  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电脑、彩色激光打印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

  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

  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

  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及报价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 及报价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单位骑缝鲜章或授权人骑缝手印。

 19.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停止接收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交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请当场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退还),无异议请签字确认。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报价分别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

  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川检会5 [2016]5 号)的要求,在资格证明材料当中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样本后附,请仔细阅读,查询内容包含 供应商单位及 现任法定代

 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七、合同事项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业主验收完毕之后,将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及发票复印件交我中心备案《联系人:马凌 0834-5286428(政务中心五楼并联审批股)》。备案后凭资料完备签字至交易中心盖章,货款由业主自行支付到中标供应商。若因未备案便自行支付货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

 (一)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90%货款。

 (二)1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1 年后付清。

 ……

  八、询价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 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注:供应商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建议在 10%-20%区间)。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②提供投标人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表; (备注:新成立投标人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成立后相应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 2017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6.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对象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情况予以细化规定):

 ……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采购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实质性要求)。

 2)、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产品属清单内产品,请列出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1 万元(业主根据项目金额自行确定)。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

 (2)

 (3)

 ….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采购产品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实质性要求)。

 2)、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产品属清单内产品,请列出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

 (请各投标单位对应第三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删除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

  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7 年检察装备采购:台式电脑、彩色激光打印机、黑白激光打印机等 2.项目清单 (若未分包请自行删减包号)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检察装备采购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台式电脑 7 2

 彩色激光打印机 1 3

 黑白激光打印机 4 4

 高拍仪 2

 3.项目要求 (若未分包请自行删减包号)

 3.1 第一包。(本包进口产品不可以参与竞争)

 3.1.1 技术要求:见清单 采购物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3.1.2 服务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

 按参数表详细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

 3.1.3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详见第九章,未明确事由签订合同前另行约定. 3.1.4 履约能力要求:

 具有单独履行上述采购合同的技术和财务能力 3.1.5 其他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交货、完成调试并验收通过。

 3.2 第二包。(本包进口产品不可以参与竞争)

 …… 以下类推。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询价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

 采购物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7 2017 年度检察装备采购

 参数表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设备要求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

 台式电脑 ★1.中央处理器:≥第 7 代智能英特尔® 酷睿™I5-7500;★2.主板芯片:Intel B250 或以上芯片组,原厂同品牌主板;设备空气噪声符合 GB/T9813-2000 及 GB/T18313-2001 标准,噪声声功率级:≤1.8Bel(A),噪声声压级:≤10.5dB(A);★3.内存:≥8G DDR4-2400 内存;★4.硬盘: ≥1TB 硬盘,必须支持双硬盘。5.光驱:

 DVDRW;★6.显卡:高清显卡,≥1 个 DisplayPort™接口;≥1 个 VGA 接口;7.集成 1000M 网卡、声卡;★8.机箱:ATX 机箱,25 升≥17 升,原厂标配内置音箱;环境适应性符合 GB/T9813-2000及 GB/T2423.3-2006 电压应力和温度应力循环标准:温度范围 -35℃-70℃(存储)/ 0℃-55℃(工作),电应力范围:180V-265V;★9.电源:≥180W 主动式节能电源,符合 GB/T9813-2000 及GB4943.1-2011 标准,受试样品能在 90V-260V 工作电压范围内正常工作;★10.I\O 接口:USB 接口≥8 个(≥4 个 USB 3.1 接口);≥1 个麦克风/耳机组合端口,≥1 个音频线路输入端口;≥1 个音频线路输出端口;≥1 个 RJ-45 接口; 11.扩展插槽:≥1 个M.2 PCI-E 插槽;≥1 个 PCI-E x16 插槽;≥1 个 PCI-E x4 插槽;≥1 个 PCI 插槽;★12.产品质量要求:环保要求必须通过:ROHS台 台 7

  及 PAHS 项目试验,通过 CCC 强制认证,外壳防腐符合:GB/T9813-2000、GB/T2423.17-2008 及 GB/T6461-2002 标准;高海拔运输和工作性能符合 GB/T9813-2000 及 GB/T2423.21-2008 标准:在低气压 0.℃温度,压强在 16KPa-66KPa 环境下可以正常运行;外壳防护标准符合 GB4208-2008 标准:样品外壳防护等级≥IP5X;阻燃(燃烧)试验符合 GB/T9813-2000 及 GB4943.1-2011标准,印制版 V-0 级,外壳 HB 级;13.键鼠:防溅键盘,光电鼠标;14. 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同系列:≥19.5"宽屏 16:10 LED 背光 IPS 屏幕液晶显示器,显示比例:16:10,最大分辨率≥1440×900 或 1920×1080,响应时间≤5ms,亮度(cd/m2)≥200 cd/m2,显示器通过低蓝光含量产品检测。15.售后服务:≥1 年原厂 7*24小时上门并提供备件,为了售后服务的可靠保障,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应在采购人所在地境内设有相应授权第三方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固定售后电话、详细地址等权威证明文件,与官网维修站信息截图打印件核对一致);出厂时间不超过 20 天,不要库存积压产品;16、软件及其它:出厂预装正版 Windows10 操作系统; 17、如上要求原厂原配,不允许负偏离,符合性响应文件须提供充分且权威的证明材料。第一中标人所投产品样机合理时间内投标现场提供备查,其它投标人可以申请参与查验;否则可视为不满足,顺延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避免虚假响应。产品来源必须合法,中标公告发出后 5 日内与用户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交付;逾期未签订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货的取消中标资格,顺延下一中标人; 2 2

 彩色激光打印机 彩色激光打印机;最大打印幅面≥A4 彩色激光打印机,打印速度:38PPM(黑彩同速),首页输出时间:(就绪状态下)黑色≤6 秒,彩色≤7 秒;打印分辨率≥1200*1200,打印月负荷≥80000 页,打印语言:PCL6、PCL5c、PS 3 仿真、直接 PDF 打印 V1.7,标配进纸盒 550+100 页,出纸盒≥250 页;支持"云打印",标配端口:1 个高速 USB2.0 端口;1 个快速以太网 10/100BaseTX 网络端口;台 台 1

  自动双面打印;≥内存 1G;CPU:1.2GHz;用于集成解决方案的硬件集成接口(HIP);一年下一工作日上门服务。须提供产品彩页、制造厂家参数证明函。

 3 3

 黑白激光打印机 类型:激光打印机 幅面:A4 幅面;激光打印机、打印机类型:黑白打印机;最高分辨率:≥1200 dpi 有效输出质量 (≥600 x 600 dpi 分辨率,配合 HP REt 和 FastRes 1200 技术);打印速度:黑白,标准,≥A4:高达 ≥14 ppm;月打印负荷:≥5000 页/月;首页出纸时间:≤10 秒;打印介质:纸张(普通纸、激光打印纸)、信封、标签、卡片、明信片;内存:≥2 MB RAM;兼容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7、Win8 系统的驱动请到惠普官网下载);Windows 2000;Windows XP Home;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Linux;接口:高速 USB 2.0 端口;噪音水平:声能:

 打印中:6.2 B(A);旁观者位置:4.8 B(A);支持纸张尺寸:主输入纸盒:147 x 211 到216 x 356 毫米;输入插槽:76 x 127 毫米到 216 x 356 毫米;letter、legal、executive、信封(10 号,Monarch);A4、A5、B5、明信片、 信封(C5、DL、B5);耗电量;打印模式:250 瓦; 待机模式:2 瓦;关闭模式:0 瓦;规格;电源:220 到 240 VAC (± 10%),50/60 Hz (± 2 Hz),2 安培;须提供产品彩页、制造厂家参数证明函。

 台 台 4

 4 4

 高拍仪 基本参数 产品用途:商业应用 产品类型:高拍仪 最大幅面:≥A3 扫描元件:CMOS 像素 主摄像头:≥500 万,副摄像头;≥200 万 光学分辨率:主摄像头:≥2592×1944dpi,副摄像头:≥1600×1200dpi 台 台 2

  扫描范围: ≥A3、≥A4 扫描介质:文件,票据,图片,照片,名片,卡片,证件,立体物品 扫描速度:≤1 秒 接口类型:USB2.0 性能参数 扫描光源:自然光+LED 补光灯,三级调光触控开关 文档加密功能:可以对拍摄的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并提供验证算法接口检验在传输过程中拍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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