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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农药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03 18:15:02 来源:网友投稿

  1 县市区 0 2020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农药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大交财招标采购【2020】***号

 采

 购

 人:

 大善 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大土大坑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零年七月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大善县 2020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农药项目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一、总

  则 ............................................................. 13 二、项目概况 ............................................................ 13 三、招标基本情况 ........................................................ 13 四、招标文件 ............................................................ 13 五、投标文件 ............................................................ 14 六、采购预算价 .......................................................... 18 七、开标 ................................................................ 18 八、评标 ................................................................ 19 九、招标监督 ............................................................ 20 十、签订合同 ............................................................ 20 十一、中标服务费 ........................................................ 21 十二、处罚、询问和质疑 .................................................. 21 十三、保密和披露 ........................................................ 23 十四、适用法律 .......................................................... 24 十五、解释 ..............................................................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4 1. 评标方法 ............................................................. 26 2. 评审标准 ............................................................. 27 第四章

 合同文本格式 ........................................................ 29 第五章 工作任务及技术要求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 32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善县 2020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农药项目招标公告 大土大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善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大善县 2020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农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大善县 2020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农药项目 1.2 项目编号:大交财招标采购【2020】

  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防止外来生物物种草地贪夜蛾等为主的玉米重大病虫害,购买绿色防控药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采购预算:392万元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交货及完工期:1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

 单袋:氯虫苯甲酰胺,含量≥200克/升(20%); 剂型:不限; 规格:5克 /袋; 总量:140000袋 二标段:

 单瓶:10.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虫酰肼; 剂型:乳油; 规格:50克 /瓶; 总量:101850瓶 三标段:

 单瓶:4%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氟铃脲; 剂型:微乳剂; 规格:30克/瓶; 总量:220000瓶 四标段:

 单袋:250克/升吡唑醚菌酯; 剂型:乳油;

  4 规格:10克/袋; 总量:316000袋 2.7 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特别提醒:本项目可以投报多个标段,如同时在多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只能中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包含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3.7 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其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并提供网页截图,不接受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 3.8 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 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 年

 月

 日 8:30 时至 2020 年

 月

 日 17:30 时。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 09:00 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开标地点:大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8 开标室(地址:大善县)。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5 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 、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远 程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大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土省政府采购网》、《大水市政府采购网》、《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善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善县建设路中段 代理机构:大土大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2020 年 7 月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大善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善县建设路中段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大土大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3 项目名称 大善县 2020 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农药项目 4 供货地点 业主指定地点 5 采购预算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0 1134000 元

 二标段:(人民币)0 814800 元

 三标段:(人民币)0 1276000 元

 四标段:(人民币)0 695200 元

 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均按废标处理。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交货及完工期 15 日历天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勘察。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采购人书面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 15 分包 不允许

  7 16 偏离 不允许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书面材料 18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1 投标保证金 免收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 (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

 (2)所有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的 CA 印章。

 (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章。

 25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密封要求 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 26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2020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8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9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30 中标公示 公示期 1 个工作日。

 31 代理服务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

 3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的时间及形式: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以转账或招标人认可的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3%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下载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与招标有关的事物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http://www.xxggzy.cn/)。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 一、总

 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

 2、保证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3、供应商资格条件:见前附表。

 4、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开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

 二、项目概况

 6 6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善县 2020 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大善县境内 7 7 、本项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工作任务及技术要求 ”

 8 8 、交货及完工期:

 三、招标基本情况

 9、本次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质量要求标准、交货及完工期、招标内容等见前附表。

 10、开标会议将按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四、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理解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含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规定格式等内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澄清。

 12.2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

  10 要 采 购 人 予 以 澄 清 , 应 登 录 “ 大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中 心 网 ” ( 网 址http://www.xxggzy.cn)

 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出。

 12.3 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供应商公示,但不指明来源。

 12.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

 12.5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 或通过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6 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大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在投标截止以前,采购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补充文件将在招标公告公布网站上公布,请各供应商时刻关注网站信息。

 13.3 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五、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 语言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文件分为四部分: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其他部分。资格标文件

  11 指投标人提交的能证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文件;商务标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标文件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他部分是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文件。

 15.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提交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根据本次发包项目答疑纪要、有关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根据现场情况并应结合企业情况自主报价进行编制。

 16.2 投标报价为本项目全部费用,本项目中投标队伍的工作和生活等费用,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因投标队伍需要第三方配合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

 16.3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人民币。

 17、 投标保证金:免收 18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插入对应页码并加盖电子骑缝章。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及完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8.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18.4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1份(U盘介质),密封提交。

 18.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18.6签字或盖章要求 18.6.1 电子投标文件 (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

 (2)所有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的 CA 印章。

  12 (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 印章。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

 19.1.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1.3 未按本章第19.1.1项或第19.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19.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19.2.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 U 盘的递交。

 19.2.2 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19.2.3 电子投标文件 U 盘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大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19.3.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20.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投标有效期大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大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六、采购预算价

 本次招标设置采购预算价,采购预算价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视为废标,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

  13 七、开标

 21 、开标

 1 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1.1.1 采购人在本章第 19.2.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 CA密匙准时参加开标会。

 21.1.2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完成解密。

 21.2 开标程序

  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凭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供应商 CA 数字证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2.1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各供应商按照系统提示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主要内容线上和开标室大屏幕同步显示,计算机自动语音电声唱标。

 (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21.2.2 若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未加密 u 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 U 盘不一致,或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1.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表 5.1 项规定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14 八、评标

 22 、资格审查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23 、评标委员会

 23.1 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4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5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九、招标监督

 本次招标工作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十、签订合同

 29 、中标通知

 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应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二个工作日内派授权代表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29.3 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0 、履约保证金

  15 30.1 除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若本项目规定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的,但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0.3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无息退还。

 30.4 如中标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

 31 、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1.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1.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1.4 供应商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对采购项目转标段、分标段,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标段或分标段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5 不按约定签定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

 十二、处罚、询问和质疑

 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16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8)供应商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2.1 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集中采购机构有权中止招标或评标。

 33.询问和质疑 33.1 如果供应商对此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3.3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4)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5)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6)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7 (8)提起质疑的日期。

 33.5 投标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投标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3.6 提交质疑书时,投标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

 33.7 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投标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

 33.8 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3.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标前质疑如涉及采购程序的由集中代理机构回复,涉及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商务部分、技术需求、评审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回复)。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依法提出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十三、保密和披露

 34.1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

  18 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4.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4.4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4.5 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 适用法律

 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36.政府采购政策 36.1 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评审。

 36.2 如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显示投报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的所在页复印件)。如提供非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投标文件、中标结果无效。

 36.3 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

 36.4 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19 36.5 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

 36.6 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36.7 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6.8 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36.9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谈判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

 36.10 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

 十五、解释

 37.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招标文件条文发生歧义,供应商在未提供按规定时间提出书面异议的,开、评标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资格

 审查

 标准 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2016 年-2018 年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如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信用查询 投标文件中附彩色网页截图扫描件 2 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采购预算价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细评审 3 分值构成 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 3.1 投标报价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如下:

 评标基准值=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评标报价×30 分。

 注: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供应商为

  21 小微企业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 ( 供应商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 否则不予认可。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 2、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6%)。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次价格 6%的扣除。

 3.2 商务评审 16 分 (1)投标供应商信用等级评为 AAA 级及以上的得 1 分,其它不得分。

 (2)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的交货承诺、质量承诺、现场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完整程度打分。(0-15 分)优得 11-15 分,良得 6-10 分,差得 1-5 分,缺项或没有的不得分。

 3.3 技术部分(54 分)

 (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产能力及生产工艺等;(1-15 分)

 (2)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合理详细的供货计划;(1-10 分)

 (3)项目实施难点及关键过程分析:(1-8 分) (4)确保货物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1-7 分)

 (5)确保供货工期的技术和组织措施;(1-7 分)

 (6)提高货物质量的建议和措施的可行性;(1-7 分) 以上若有缺项的,该项为 0 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

  22 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2.2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3 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服务计划: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2.4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可以进入符合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按本章第 3.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按本章第 3.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审计算出得分 B。

 按本章第 3.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计划计算出得分 C。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供应商得分=A+B+C (5 5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供应商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8)关于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产生方式另行确定代替者进行评标。

 (9)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10)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4 第四章

 合同文本 格式

  (以采购人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 1 、交货及完工期:5 15 日历天

 2 2 、付款方式:乙方供货完毕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按照项目要求及财务制度及时一次性拨付货款的 97% ,其余 3% 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25 第五章

 工作任务

 货物要求 及剂型

 序号

 农药要求

 剂型

 备注

 1 1 标段

 氯虫苯甲酰胺,含量≥0 200 克/ / 升( 20% )

 不限

 2 2 标段

 10.5%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虫酰肼

 乳油

 3 3 标段

 4%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氟铃脲

 微乳剂

 4 4 标段

 0 250 克/ / 升吡唑醚菌酯

 乳油

  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 式

 封面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7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标文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三、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五、信用记录查询 第二部分

 商务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服务承诺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三部分

 技术标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报价明细表 三、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第四部分

 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8

  资

 格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资料)

 一、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唯一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兹委托上述授权委托人代表我(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投标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出席开标会议,提交投标文件,答复评委会的质询,向评委会出示有关证明资料; 3.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1 1 .如投标人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也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两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两面)

  29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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