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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太湖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

时间:2022-07-22 11:25:05 来源:网友投稿

 太政发〔2017〕58 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太湖水环境治理 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太仓高新区管委会,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现将《太仓市太湖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9日

 太仓市太湖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 整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太湖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太湖水环境治理和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太湖及流域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太湖治理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举,坚持铁腕治污、精准治水,以降磷控氮为主攻方向,高效推进新一轮水环境治理,突出生态优先,系统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不断促进流域水质持续好转、生态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一)高标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解决影响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环保部6月14日通报指出问题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省、

 市、县媒体曝光问题,举一反三,挂牌督办,挂图作战,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

 (二)突出太湖流域总磷总氮污染治理。围绕排放总磷总氮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开展提标升级;全面提升水固定源总磷总氮监管水平,促进减排;实行水产池塘养殖、围网养殖、畜禽养殖减量化、规范化治理;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收集建设,提升小流域治理水平。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 2020 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比例达到 77.8%以上(其中,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100%,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50.0%,苏州市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100%),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加强太湖安全度夏应急管控,高水平实现“两个确保”目标。

 三、整改措施 全面深入开展新一轮水环境治理,强化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着眼主要污染物矛盾变化情况,突出总磷总氮污染控制,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和水产畜禽养殖治理,巩固提升工业污染源监管成效,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注重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增加水体生态环境容量。

 (一)加强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坚持属地治理、上下联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

 学推进我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牵头部门:水利局,责任地区:各镇、区)按照上下游协同、各支流协同、远近期协同的思路,全力实施国考省考断面达标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牵头部门:环保局,责任地区:各镇、区)

 1.实施黑臭河道整治。黑臭河道治理扩面提速,治理范围从城市市区建成区延伸到城镇建成区,从太仓城区覆盖到各区镇,力争到 2018 年,提前两年基本消除全市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严把污染源排查关、严把方案审查关、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把整治考核关“四道关口”,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对症下药。按照“月检查、季督查、年考核”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实施断面达标整治。对全市国考省考断面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对不达标的断面实施达标整治,对已达标的断面实施巩固方案,标本兼治,因河施策,严格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强力推进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厂提标改造、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等措施,力保不达标断面水质在最短时间内达到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确保达标断面水质稳中向好。

 3.全覆盖监测总氮指标。将总磷总氮指标作为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常规指标,河流断面全面增加监测总氮指标。

 (二)加强农业和水产畜禽养殖整治。坚持经济施肥、环保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治污控

 污能力。(牵头部门:农委,责任地区:各镇、区)

 1 .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紧紧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以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和水肥一体化示范应用为重点,促进施肥结构调整,加快施肥方式转变,提高肥料利用率,走高产高效、优质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全市化肥施用总量 2017 年和 2020 年分别较2015 年削减 2%和 5%以上,全市到 2017 年化肥利用率比 2015年提高 3%,耕地基础地力提高 0.5 个等级以上,全市到 2020 年化肥施用量(折纯)较 2015 削减 5%,测土配方施肥使用率达95%以上;推广应用一批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设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推进科学用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确保化学农药施用总量零增长,全市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施用比例 2017 年和 2020 年分别达 86%和 90%以上。

 2 . 推进禁养区内和禁养区外畜禽养殖整治。加快实施推进禁养区内和禁养区外畜禽养殖整治,健全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市、镇、村三级网格监管工作格局,落实巡查主体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处理机制。创建线上监管模式,建立畜禽养殖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一网、一库、一图、一平台”,确保监管线上线下全覆盖,防止养殖反弹回潮现象发生。2017 年底前,对全市禁养区 48 家养殖场户中尚未关停的 8 家全部关停,力争提前完成。启动禁养区外 208 家规模养殖场的粪污综合利用改造,做到生态循环,2017 年底全部完成,对不达标畜禽养殖户

 取缔或关停。

 3 . 扎实开展水产养殖整治工作。出台了太仓市高标准鱼池建设工程实施细则,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高标准鱼池建设工程;明确目标任务,全力以赴,确保 9 月份全面完成养殖池塘改造面积 641 亩、鱼簖拆除 64 扣;利用渔业入户指导平台,大力推广河蟹与青虾、河蟹与鳜鱼、青虾与沙塘鳢等多品种混养等污染排放较小的生态养殖模式,积极开展种草、投螺等生态环境的营造与修复,促进池塘水质净化,做好生态养殖技术的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宣传工作,严格控制池塘投入品(饲料、渔药、微生物制剂等)使用。

 (三)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加快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污水收纳处理实效。(牵头部门:水利局、住建局,责任地区:各镇、区)

 1.推进城镇污水厂规范化建设。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厂运行质量标准》,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定期组织运行管理通报考核。继续推进城镇污水治理设施统建统管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发挥规模效应。按照省政府即将修订出台的《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2.推进雨污分流。组织开展集镇区(含撤并乡镇)的污水

 接纳现状排查和控源截污方案编制,排定 2017-2020 年度污水管道建设和雨污分流计划,优先安排环境敏感区域及人口密集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接纳处理,落实集中居住小区、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浴池、工业企业的集体宿舍等“十个必接”,典型示范、整体推进。2020 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95.5%,集镇区(含撤并乡镇)达到 91.5%以上。

 3.推进初期雨水收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布设一系列海绵设施,采用源头、途径及末端等雨水径流全过程系统出发的控制治理对策。从源头到末端,逐级消纳净化雨水,逐步提高地表径流污染防控水平,使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控制。

 4.举一反三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完善工作,落实具体整改方案,逐一整改完善。加快验收和移交,推行监管统一化、运作市场化、管理专业化的新模式,开展排水管网日常运维,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运行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市级管理平台实现良好对接。

 (四)加强工业污染源治污减排。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和涉水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牵头部门: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责任地区:各镇、区)

 1.加强涉水项目开发建设管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项规

 划实施规划环评,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产业政策不相符、实行落后工艺或环境容量有限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拒绝审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2.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2017 年底,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等 10 个行业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强化排污单位环境自律意识,做好达标排放、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3.开展污水厂和重点纳管企业摸底排查。组织实施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纳管企业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重点区域纳管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接管排放达标情况,2017 年底前整治完成纳管超标影响污水厂设施稳定运行等问题。

 4.加强工业企业排污口管理。围绕各类断面全面达标工作,对市域内主要河道的沿岸工业企业排污口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主要河道两岸排污口档案,并设置外环境排污口标示牌,将污染因子、排放量、排污口位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收公众监督,同时加强对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排污、达标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

 5.加强氮磷排放企业监管。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化工、印染、电镀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氮磷排放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速查处,并责令立即整治。按照省政

 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太湖流域总磷总氮污染控制意见》,完成编制排放总磷或总氮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清单并全部安装总磷或总氮在线监控设施;将总磷总氮纳入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范围。按照省政府即将修订出台的《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组织开展工业行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6.加大执法力度。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规范执法监管流程,运用查封扣押、移送司法等新手段、新举措,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案件惩处力度,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惩处高压态势。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和保护。进一步实施绿色通道补植提升工程,全面提升生态修复能力。(牵头部门:农委,责任地区:各镇、区)

 1.全面推进绿化造林:以农田、水系林网为脉络,以城镇绿地、湿地公园、林果基地及村庄绿化为嵌点,按照“三化”要求,计划新建及改造提升绿化面积 1556 亩,重点完成杨林塘(昆山界-G204、蔡家湾桥-船闸)绿化工程、吴塘河(杨林塘-新浏河)绿化工程,同时结合送苗下乡活动、月季进社区活动,创造美化环境、宜居环境,计划完成森林抚育面积 7500 亩。

 2.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分两方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一是长江太仓段:长江春禁结束后,太仓渔政监督大队已安排两艘中国渔政船和一艘快艇,驻守长江,渔政执法人员轮流蹲守,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扩大震慑效果,杜绝太仓段的非法捕捞。二是内河水域:设立专门小组对太仓区域内的各个水域进行巡查,联合公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保护渔业资源。

 四、工作保障 以推动落实水污染防治年度各项目标责任书为主线,以“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区域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进一步坚定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科技支撑力度,保障水环境治理高效推进。

 (一)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太湖治理的决策部署,把补齐区域治理水环境相关问题的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高度的共识、高度的警醒、高度的自觉,把水环境治理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水环境治理重大问题。

 (二)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成立市太湖水环境治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和推进太湖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做到压力传导,真抓实干,认真履行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责任,

 坚持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业务的必须管治污,切实把水环境保护责任分清分细,环环相扣地落实下去。

 (三)全面加强问题整改和督查督办。针对环保部通报的问题,要把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单位),务求整改实效,对各区镇和市有关部门太湖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不定期“回头看”等方式,跟踪督查问效。加大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地区和部门的曝光力度,发挥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监督。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太湖治理责任落实情况、治理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缺补漏、扬长补短,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

 (四)完善考核与责任追究。结合水环境治理年度考核,加大国考省考断面、水功能区、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治理工程建设考核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治理、工程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按照《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失职问责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委办发〔2017〕38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损害问题发现、移送机制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规程,用严格的制度保障太湖治理责任落实。对环保部指出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铁面问责,绝不姑息。

 (五)加强财力和科技支撑。将总磷总氮污染控制项目纳入

 地方财政重点支持范围,推进总磷总氮污染控制 PPP 等模式。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2018 年将总氮指标纳入太湖流域补偿范围。逐步开展河道底泥调查和水生植物调查,掌握内源污染状况和水生植物分布情况,识别亟需清淤的区域和适宜推广的水生植物种类。

 各区镇、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并细化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相关整治目标落到实处。

 附件:太仓市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太仓市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 整改措施清单

 问题一、蓝藻水华防控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 责任单位:水利局、环保局,各镇、区,水处理公司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每年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 整改措施:

 (一)始终强化水质检测和应急保障。加强原水、生产过程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控,按照苏州市水务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供水水质监管的意见》的要求,对各供水区域内的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龙头水)的常规 42 项指标每季度进行监测,枯水期、丰水期对管网末梢水 106项指标的监测数据在“中国太仓水利局官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夏季高峰供水期间,各供水企业提高检测频次,采取班组、厂部、水质检测中心三级检测,加强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和龙头水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到 2019 年底完成太仓市第二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实现全市由供合格水向供优质水转变。

 (二)强力实施污染源应急管控措施。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太湖蓝藻污染控制应急处置的通知》有关部署,健全应急机制,认真排查本地区尾水直排入河道的重点企业、污水处

 理厂,细化和完善污染控制应急处置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监测频次,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数据监管,对超标企业一律要求停产整改。

 问题二、全市城镇建成区部分河道水体黑臭 责任单位:水利局、农委、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各镇、区,水处理公司 整改时限:2018 年底 整改目标:基本消除全市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 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河道水体黑臭的情况,大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出台了《太仓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提出了整治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工作步骤等。下一步将加强对全市河道的监督考核,出台全市的黑臭水体整治考核办法及整治评估办法,建立“月检查、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同时选取技术力量强的第三方机构,加强对整治过程的全过程监督。2017 年度,全市计划对樊泾河、洋沙泾、南长春河、洙泾河、千步泾、腰泾、大赦河、庞家浜 8 条黑臭水体进行整治,通过截污纳管、清淤、活流、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河道水质,目前 8 条黑臭水体的整治项目已开工,计划年内完工。2018 年度计划完成李家河、雅本北河 2 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

 问题三、今年上半年,我市省考新丰桥镇断面水质未达标。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农委、城管局、交运局、科教新城、城厢镇、双凤镇、沙溪镇、水处理公司。

 整改时限:2017 年 9 月 30 日 整改目标:水质均值达到Ⅳ类。

 整改措施:

 (一)开展河道综合环境整治。加快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对影响断面水质的浏河塘、盐铁塘以及周边支流进行系统全面的排查,完善主要河道的“一河一档”,并根据“一河一档”梳理断面周边主要河道存在问题,进一步分析研判水质超标原因,找准主要问题,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河道的“一河一策”,采取有效措施并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所有涉及拆除违章搭建、清除杂船、取缔畜禽养殖、清理乱倾倒乱堆放的工作在 2017 年底完成。

 (二)推进生活污水纳管处理。加快推进盐铁塘、新浏河两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在加强主管网建设基础上,突出抓好支管网铺设,做到应纳尽纳,不留盲区。2017 年 9 月底前完成南郊老镇区和城厢镇农贸市场生活污水接管。

 (三)开展排水达标建设。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全面开展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排查,制定管网改造计划。完成科教新城及老城区排水达标区普查及改造任务,对涉及黑臭水体区域的控源截污项目优先实施。加强对黑臭水体排水户排水许可管理,周边排水户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办理排水许可证,切实规范排水行为。

 (四)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建工程,到 2019 年底完成南郊、浏河污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南郊、浏河污水厂分别扩建 2 万吨/日。

 (五)加快沿河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科教新成胜泾村和永丰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 2018 年底完成胜泾村 80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永丰村约 400 户村民生活污水治理。

 (六)实施沿岸码头污染治理。对现有码头进行全面清理,有审批的进行规范整治,无审批的实施取缔。2018 年底前,完成城厢镇辖区浏河塘沿岸码头整治,规范经审批码头 8 处,取缔未经审批的码头 4 处。

 (七)加强引排水。通过水利工程对河道水体实施引排,加大引排水量,改善河道水动力条件,扩大河道水体循环,促进河网互动,改善水质。

 (八)完善区域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方面的沟通联系,努力建立起水质断面治理长效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区域联动,改善断面水质。

 (九)加强水质监测。围绕考核断面设置工作断面,通过工作断面水质加密监测,密切关注河道水质变化情况,对监测结果汇总分析,找出问题症结,并将监测数据和整改要求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区镇,针对问题立行立改。

 问题四、非法捕捞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影响水域生态平衡。

 责任单位:农委,各镇、区 整改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整改目标:非法定置渔业设施的清理整治。

 整改措施:

 (一)召开非法定置渔业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与各区镇对接,明确工作任务,部署相关整改措施,强化责任,全力以赴开展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巡查,督查整改情况,实时跟进整治进度。

 (二)2017 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市范围内非法定置渔业设施的清理整治。完成清理整治的非法定置渔业设施 64 个。

 问题五、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农委,各镇、区 整改时限:2017 年 12 月 31 日 整改目标:完成太仓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开展“26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制定出台《太仓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意见》、 《太仓市畜禽养殖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污专题培训,构建市、镇、村三级网格监管工作格局,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建立畜禽养殖信息化监管平台,线上线下监管全覆盖,严防反弹回潮。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网格化监管纳入年度“263”专项行动考核当中;2017 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治理项目共计 208

 家,其中拆除 50 家,提档升级 158 家。

 问题六、个别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污水处理厂排放难以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水利局、环保局、水处理公司,各镇、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逐步提升 整改目标:规范污水处理厂管理,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一)继续推进城镇污水治理设施统建统管工作,打破城市、乡镇和农村的行政分割,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发挥规模效应。

 (二)加快污水厂提标改造及扩建步伐。按照《太仓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建工程,到 2019 年底完成对南郊、浏河污水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南郊、浏河污水厂分别扩建 2 万吨/日。

 (三)进一步加强运行监管和考核。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按季度组织对各城镇污水厂进行运行管理考核,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与污水处理费挂钩。开展对城镇污水厂的水质抽查工作,了解污水厂工艺运行状况,对照核实各地月度数据上报的准确性。

 (四)加大污水厂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控作用,对污水厂在线监控数据超标行为,结合现场检查,加大查处力度。组

 织实施全市污水处理厂的专项检查,通过属地自查、交叉互查、强化督查方式,着力整治污水厂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排放数据稳定达标,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厂坚决实施限产限排等措施。

 问题七、部分企业日常纳管废水浓度均超出行业间接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镇、区 整改时限:

 2017 年底 整改目标:接管企业废水达到纳管标准。

 整改措施:

 (一)举一反三督促纳管企业达标排放。各地对纳管企业进行摸底,督促未按要求建设预处理设施或者已建预处理设施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整治,整治期间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避免因纳管废水超标而影响污水厂正常运行,2017年 10 月底前完成。

 (二)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制定切合客观实际的在线监控管理方案,根据纳管企业水量、水质,排查一批亟需重点监管的企业,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完善在线监控设施配套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在线监控与现场检查有效结合,提高科学监管水平,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

 问题八、初期雨水收集和雨污分流不到位。太湖流域降雨频次高,强度大,但我市基本未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导致大量高浓度污染物随初期雨水涌入河道,同时,因雨污分流不到位,沿

 河老居住小区及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产生的污水混排雨水管中,这些初期雨水及合流污水污染物浓度较高,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各镇、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逐步推进 整改目标:从源头到末端,逐级消纳净化雨水 整改措施:

 (一)结合污水接纳调查和污水管道常态化管理维护工作,开展管道功能性、结构性调查,建立 GIS 信息平台,动态追踪雨污混接和错接状况,推广污水管道低水位运行经验,减少污水满溢入河风险。

 (二)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布设一系列低影响开发的海绵设施,采用源头、途径及末端等雨水径流全过程系统出发的控制治理对策,通过地块内低影响设施建设,如绿色屋顶、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从源头提高径流污染削减率;通过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直被缓冲带、滨水湿地及沿岸截流带建设等措施从传输途径减少径流污染物;通过水系生态修复及清淤工程等措施从末端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从源头到末端,逐级消纳净化雨水,逐步提高地表径流污染防控水平,使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控制。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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