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 甲方(药品生产方、供应方)与乙方(合作方、配送铺货方)合作,乙方负责从甲方处提货、向医院机构铺货推广、维护与回款,甲方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定期结算支付配送费用。类似于产品推广服务。
医院科研制剂配送、推广合作协议 医院科研制剂推广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推广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了全面的合作发展业务(范围包括医院科研制剂中心所有可以调配的制剂品种),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主体资格
1.1 甲乙双方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对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照复印件: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GSP 证书》、(企业代码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备案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收货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均加盖公章)。
1.2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变更上述资料,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向对方重新提交变更后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照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不能及时重新提交变更后的证照和相关证明资料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药品目录并确定药品价格,保证生产制剂的质量和数量;乙方承担制剂物流配送,并协助甲方对指定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的学术推广以及回款、铺货等服务。
第三条
配送方式及流程
3.1 配送区域:
3.2 配送方式:乙方前往甲方仓库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取货物后将货物配送至各级医疗机构,
3.3 配送流程:
(1)乙方到甲方库房提货,经乙方书面授权的提货员代表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收货确认单上签字,以证明乙方已收到货物并已确认甲方提供的货物数量。
乙方授权
、
同志,身份证号码为:
;其权限包括货物验收、代交相关票据及往来结算对帐事宜。
(2)乙方在甲方提货时,甲方应向乙方传递货物配送信息,内容包括:
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送达时间约定以及其他备注信息。
(3)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货物配送。乙方将产品送到指定住所地后,乙方应及时组织医疗机构人员,按照甲方的《销售(出库)复核单》进行验收入库,且乙方有义务督促医疗机构验收(收货)人员在商品销售回执单(货物交接单)上签字并于下一个提货时间将回执单返回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条款
4.1 甲方对所提供产品承担质量责任; 4.2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药品储藏运输标准,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因乙方自身储存运输条件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改变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负责。
第五条
乙方营销目标
5.1 乙方负责其配送区域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制剂配送进院及维护和回款。
5.2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医疗机构市场开发,协助甲方完成相应的市场铺货率及销售额。至
年
月
日,甲方实现在三级医疗机构实现铺货率
%并稳定年销人民币
万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铺货率
%并稳定年销人民币
万元;一级医疗机构实现铺货率
%,并稳定年销人民币
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下属的村级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铺货率
%并稳定年销人民币
万元。合计销售额人民币
万元。
铺货率计算公式:
5.3 第 5.2 条确定的乙方合计销售额,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月考核。
考核方式: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甲方仅考核乙方的铺货率,任务完成率仅做为考核参考;
第六条
营销管理
6.1 前期工作计划:甲乙双方在乙方先期提交的市场销售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半年期详细的市场开发计划,并严格按此执行。
6.2 商情报告: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至少于每季度末或在甲方要求时, 向甲方提供书面商情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经销产品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制度、相
对具体的货物流向、竞争产品的情况及医疗机构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运输、结算等方面的意见。
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办理货物交接时,甲方保证货物及其包装完整,没有破损、玷污。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配送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邮编、联系方式、货物数量、送达时间约定以及其他备注信息)。
(3)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配送的货物为国家认可的可流通货物。
(4)如甲方有特殊情况需终止配送、返还货物、变更送达地点、变更收货人等要求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迟延造成货物受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配送费用及协议奖励。
7.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货物保管、运输以及送达的全程服务。
(2)乙方应按承诺的送达货物时限将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由指定的收货人签收,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代收。
(3)乙方利用恰当的运输工具,妥善处置并配送甲方货物,不得在配送过程中造成货物及其包装的破损、玷污、丢失等。
(4)当乙方将货物送达收货人时,收货人由于非乙方原因当场拒收的,乙方配送人员应当立即与甲方相关负责人联系(即寄送人)。
(5)乙方有权拒绝配送范围之外的货物。
(6)货物外包装完整,封志无异状而包装内货品缺少,即原货短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但乙方不得擅自拆封、损坏货物外包装。
(7)乙方有义务在客户主张未收到货物时向甲方提供其收到货物的收货凭证。
(8)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相关医疗机构客情维护、回款工作,并完成协议约定的市场铺货率及销售额。
第八条
配送费用结算与付款
8.1 配送费用按
(月/季/年)度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未经甲协调进院的医疗机构:乙方配送费用为当(月/季/年)该类医疗机构发生货款的 25%;
需甲方协调进院的医疗机构:乙方配送费用为当(月/季/年)该类医疗机构发生货款的 10%;
8.2 乙方应汇总本 (月/季/年)发生的配送费用,与甲方进行核对,甲方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费用。
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诚实、客观、全面的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承认并同意本协议及附件内容,合同期内提供的商业信息、报表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保密期限为 3 年。违约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15 天内提供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本协议,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失效,协议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协议期满前 30 天内向对方提出,双方续签下一年度配送协议。
13.4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