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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周边市政设施升级改造监理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13 16:25:04 来源:网友投稿

  0 2020 年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周边市政

 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二)监理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人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内

  联 系 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2073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 494 号 联 系 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20-84788606

  二 二 0 0 二一年二月

  0 2020 年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周边市政

 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二)监理

 备案文件

 建设单位: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经 办 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32785

 代理机构: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编 制 人:

 伍秀梅

 联系电话:020-84788606

 审 核 人:

 陈更新

 联系电话:020-84788606

 项目负责人:吴静宇

 联系电话:020-84788606

 (本页仅用于招标人办理备案存档)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招标文件..................................................4 一、工程概况.....................................................4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费用.......................................4 三、合同监理工期.................................................5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5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5 六、监理工作基本要求............................................7 七、费用结算及监理服务费支付办法................................8 八、投标报价方式................................................8 九、招标工程其他事项............................................8 十、投标文件

 ..................................................11 十一、工程监理开标、评标、定标..................................12 十二、授予合同..................................................19 十三、 附件及附录...............................................2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0 2020 年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范围周边市政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二)监理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 2020 ]5 25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工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2 、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涉及 1 31 栋、7 377 户,主要对小区内道路、小区周边市政道路、给排水、通信管网、小区绿化、外立面、围墙、停车位、健身设施、休息点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2 招标范围:

 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验收及 工程结算定案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3 工程地点:

 环城东路 2 22 号小区(南新小学侧)。

 2.4 监理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5 监理费用 :本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0 25.30 万元(按监理费收费标准发改价【 2007 】0 670 号下浮 20% );结算按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工程建安费用定案金额×中标的监理收费费率。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3.1 资格要求: :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 乙级)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应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2

  3.1.3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资格后审)

  3.1.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 32 .2 信誉要求:

 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3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 16 :

 00 时前,投标人自行登录 XXXXXXX 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人通过 XXXXXXX 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 年 2 月 4 日 00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1 日 时 10 时 00 分 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时间:2021 年 3 月 11 日 09 时 40 分至 2021 年 3 月 11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XXXXXXX 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 XXXXXXX 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开标开始时间:2021 年 3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的信息为准。

 6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XXXXX 中心网站上发布。

 8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点:兴宁市人民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内

 联系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3278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494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20-84788606

  日期:

 2021 年 2 月 3 日

  4 第二章

 招标文件

  根据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兴发改[ 2020 ]5 25 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为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现对 0 2020 年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周边市政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二)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0 2020 年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周边市政设施升级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二)监理。

 2 2 、建设规模:

 涉及 1 31 栋、7 377 户,主要对小区内道路、小区周边市政道路、给排水、通信管网、小区绿化、外立面、围墙、停车位、健身设施、休息点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3 3 、资金来源:

 除争取中央、省、梅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筹解决。

 4 4 、 工程地点:

 环城东路 2 22 号小区(南新小学侧)。

 二、监理工作范围及监理费用

 1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内容)的施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定案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监理费用:本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25.30

 万元(按监理费收费标准发改价【2007】670 号下浮 20%); 结算按财政审核中心核定的工程建安费用定案金额×中标的监理收费费率。

 3、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 三、合同监理工期

 合同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终止。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应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2 2 、投标人信誉要求:

 2020 年 8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

 3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提交方式(任选其一):

 □ √ 银行转账

  □ √ 银行保函

  6 (1)银行转账 提交时间为:2021 年 3 月 9 日 16: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广东弘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4408020104000333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康裕园支行; 缴款时在汇款用途栏填写标识符( 兴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标段二)监理)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用作抵扣银行退款手续费。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其他: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负责查实。

 (2)银行保函 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银行保函应从投标人银行帐户开具,保函出具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 2 天。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保函有效期需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银行保函签收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负责查实,并将查实情况交由评标委员会。如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投标人退还银行保函原件。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中标资格,且向银行提交索赔意向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 2 2 、履约保证金:

 保证方式(任选其一):

 □ √ 银行保函

  □ √ 银行转账

 保证数额:为中标合同金额(不含暂列金额)的 3%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余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 14 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原件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 14 日内归还。

 3.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六、监理工作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和有关现行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建设方项目管理制度。

  2、协助招标人、建设单位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负责审查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

 3、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等控制。驻场监理人员应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进行巡视、抽检、实行旁站监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签证和进度款填报及审核工作,对每一道工序的质量进行验收检查;正确、如实填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建设方的项目负责人通报,督促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并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工作;收集整理工程施工原始数据和档案资料以及合同管理,组织工程预验收,负责整理资料交招标人、建设单位审查,按招标人、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完善管理程序,协助做好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等必须履行的职责与义务,整理的资料必须符合新规范-城建档案管理要求)。

 4、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进行旁站监理管理,驻场监理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且专业搭配恰当,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须保证 24 小时旁站跟踪管理,同

  8 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5、配合建设单位、招标人做好各责任主体间的协调工作,服从建设单位、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单位、招标人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七、费用结算及监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1、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均属监理正常工作内容,合同价在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可调整。

 2、工程变更等工作内容所增加的附加工作报酬,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非监理人的原因,造成监理期延长的附加工作报酬,由合同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监理服务费按工程进度支付,签订合同并开工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作为预付款(不含暂列金额)。进度款按审核后扣除预付款的施工进度款×中标监理费率支付。剩余款项按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备注:

 监理费结算价= = 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工程建安费用结算价×中标的监理收费费率。

 八、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责任期内所有风险、职责等各项应有费用。

 3、采用监理收费费率报价。本工程监理招标控制费率为

 2.400

  %(本项目的监理费标准收费费率 3.000%下浮 20%)。投标报价范围为招标控制费率的 80.00%~100.00% 范围内(即:监理收费费率投标报价范围为 1.920 %~ 2.400 %)。

 九、招标工程其他事项

 1、投标费用

  9

 1.1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答疑 2.1.方式:网上答疑 2.2.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8 日前。

 2.3.招标人澄清、修改或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2.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123456 2.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答疑纪要在 XXXXXXX 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2.6、招标答疑纪要一经 XXXXXXX 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有效送达至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 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7、若投标人在投标质疑截止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3、投标有效期 90 天。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具体详见 X XXXXXXX 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具体详见 XXXXXXX 中心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

 5.2、开标地点:XXXXXXX 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 XXXXXXX 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注:投标人只需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10 6、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6.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XXXXXXX 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2、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 投标人须制作非加密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字后的投标文件 PDF 格式)拷入 U 盘(1 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 U 盘不得加密。

 U 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盘。

 6.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 U 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 U 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 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 U 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 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4、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改动,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7、中标公示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网站公示 3 日。

 8、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征得业主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9、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做好监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包括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监理工作依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配置、施工监理措施

  11 等。

 十、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组成 □√ 资格审查资料按附件格式。

 □√ 投标函件部分:

 □ √ 投标承诺书(一)

 □ √ 投标承诺书(二)

 □ √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 √ 投标函 □ √ 商务评审的其他资料

 □ √ 监理工作大纲 投标函件编制要求:按附件格式。

 2、投标文件格式及封装 2.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

 2.4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 3.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记:

 3.1 投标备用电子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1.1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

  12 章。

 3.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

 3.1.3 未按本节第 3.1.1 项或第 3.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規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并进行加密。

 3.2.2 投标人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 盘)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2.4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3.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己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和盖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3.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节第 3 条、第 4条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十一、工程监理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13 2.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 XXXXXXX 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投标人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解密; (4)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3.评标 3.1 评标委员会 3.1.1 资格审查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5 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3.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细则”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细则”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4.合同授予

  14 4.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排序前 3 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4.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4.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5.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 3 家; (2)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 3 家; (3)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 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2 不再招标连续两次招标失败,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6.纪律和监督 6.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6.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6.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

  15 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 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6.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6.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评标细则 (一)总 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工程特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办法与分值构成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商务标部分占 50%,技术标部分占 30%,经济标部分占 20%。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总分为 100 分。

 (三)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四)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和有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标评审。

 2、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3、综合得分排序

  1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的得分进行统计后进行排序,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注: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确定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

  1、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个或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则由评委根据投标业绩、投标报价均衡度等,通过记名投票表决(不得弃权),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序。

 2、若有效投标单位不足 3 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六)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3、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七)附则 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17 监理综合评分表

 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准则 商务

 评分

 (0 50 分)

 投标人业绩及信誉 类似监理业绩 4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监理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一项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获奖监理奖项 6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监理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 4 分,最多 4 分;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监理工程获得省级奖项的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监理工程获得市级奖项的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本项不累计得分,最多 6 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能力 项目总监综合素质 2 满足要求、能胜任总监工作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 2 分。

 人员配备及相应专业的满足程度 14 拟派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满足以下专业要求:

 ①满足本项目各专业(市政、土木工程、给水排水)要求的得 2 分。(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并同时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②配备的监理人员中同时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加 2 分,最多得 2 分。

 ①配备监理人员中曾获国家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国家级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加 4 分,最多得 4 分; ②配备监理人员中曾获省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省级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加 2 分,最多得 4 分; 本项最多得 8 分。

  18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同时通过 ISO 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3 分,没有的均不得分。

 企业荣誉 5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被评为省级或以上“先进监理企业”的,每次得 1 分;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被评为市级“先进监理企业”人,每次得 0.5 分;本项合计最多得 5 分。

 5 被评为省级或以上诚信示范企业的单位连续 10 年以上(不含 10 年)的得 5 分,连续 5 年以上(不含 5 年)10 年以下的得 2 分,连续 5 年以下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工商局评价 6 连续二十年荣获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单位得 2 分,每增加一年得 1 分,最多增加 4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公示守信年限必须包含 2017 年-2019年,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用等级 5 近三年获得企业所在地省级或以上企业联合会评定的AAA 级企业信用并在有效期内得 5 分,没有不得分。

 技术

 评分

 (0 30 分)

 监理方案的优劣 投资控制措施 4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 4 分;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

 进度控制措施 3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质量控制措施 3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2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2 分;基本可行得 1 分;措施不得力得 0 分。

 组织协调 3 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优得 3 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 分。

 监理工作程序 3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优得 3 分;良得 2分;一般得 1 分。

 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优得 2 分;良得 1 分;一般得 0分。

  19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3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 2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优得 2 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 1 分;无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不得分。

 监理方案的优劣 会议制度 2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 2 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1 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 3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经济

 评分

 (20 分)

 监理 报价

 20 按 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以评标参考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值时得 20 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参考价相比,每上偏 1%扣 0.3 分,每下偏 1%扣 0.2 分,最多扣 20 分。

 注:评标参考价: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

 总分 100

 注:以上所有商务评审标准涉及的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1、类似工程是指:类似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能承担的工程;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获奖与个人获奖提供获奖证书,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只计最高奖项。

 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二、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20 中标通知书将标明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中标费率等。

 2、授标及废除授标 1)招标人将把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经确定的中标人。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若证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可废除授标:

 (1)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其它投标人、招标人串通谋取中标; (2)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中标人被废除授标的,按照“评定标办法”候选中标方式确定授标。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签订合同:

 本招标文件应当作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文件中所有内容都属于合同专用条款部分的相应内容,双方不得违背,并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在自中标公示结束后5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5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归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格式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GF-2000-0202)。

 (2)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若无法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5、中止合同 中标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接和完成监理内容,不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时,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中标人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1 十三、附件及附录

 附件 1 1

 投标承诺书(一)

  致招标人: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之招标文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工程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建设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招标投标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对招标文件条款及内容提出异议,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按照监理规划的人员安排派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作调整,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处罚。

 5、保证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内容,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处罚。

 6、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监理目标(进度、投资额、质量等)承担工程监理范围,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2 附件 2 2

 投标承诺书(二)

 致招标人:

 本公司承诺:按本工程内容完成监理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并承诺下表中关于工程内容、投入的监理工具及相关专业监理人员等要求,保证下列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该职称证或资格证或注册证、人员的合法人事或劳动关系、近三个月内(2020 年 10 月、11 月、12 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后。

 投标人全称:

  投标项目名称:

 委托监理内容 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投放的监理工具

  职务 姓名 技术职称 资格等级 证书号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监理员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上表拟投入监理机构人员为本项目基本配置要求的监理人员,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扩展表格增加监理人员。

  23

  附件 3 3

 投

 标

 人

 廉

 政

 承

 诺

 书

 本企业自愿参与

 (项目名称)

 投标的公平竞争活动,并在廉政纪律方面,保证做到廉洁奉公、干净办事,坚决抵制利用不良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此,向招标人

 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不与他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采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工作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和请客送礼等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以低于本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保证中标后不向相关管理、监督人员行贿,否则愿意接受处罚。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4 附件 4 4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一、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之招标文件,愿意以(大写)百分之

 ,(小写)

  %的监理收费费率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监理合同、施工规范承接上述工程的监理任务。

 二、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会发生签署监理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5 附件 5 5 :

  商务评审的其他资料

  1 1 、 企业业绩情况(如有);

 2 2 、 企业获奖情况(如有);

 3 3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6 附件 6 6 :

 监理工作大纲

 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监理工作经验,对委托任务的目的和工作范围的理解,制定工程项目监理计划和方案,提出监理工作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一、投资控制措施 二、进度控制措施 三、质量控制措施 四、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五、组织协调 六、监理工作程序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八、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九、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 十、会议制度 十一、合理化建议

  27 附件 7 7 :

  投标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资格后审)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对应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资格(注册)等级:

 投标联系人:

  电话:

  28 附件 8 8 :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内(2020 年 10 月、11 月、12 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身份证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照附件 9、10 格式);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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